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关联公司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收到了拟审议的议案材料,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投资关联公司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控股股东Monterey Park Finance Ltd.,持有鹏鼎控股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2、《关于投资关联公司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系公司正常战略投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借此加大半导体领域的战略布局,充分把握电子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公司可与礼鼎半导体深化在生产管理及高端制造等方面学习互鉴,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3、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投资关联公司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4、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3年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及保障采购品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许仁寿、张波、张沕琳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