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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2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7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2023年业务经营稳步运行,公司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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