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激励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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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有关前期公告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股权激励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基本情况
1.2006年,为支持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原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曾做出以下承诺:“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持股信心,激励武汉中百管理层的积极性,使公司管理层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国资公司承诺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支持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2.2007年,国资公司以其所持公司股权对武商联出资后,武商联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武商联2007年6月向证监会出具的《关于继续履行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承诺的函》中,明确提出继续履行原国资公司所承诺的事项。
3.2014年7月,武商联对该项承诺规范如下:“武商联集团将严格按照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股权激励所做的承诺,引导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股权激励方案,争取用3年时间,实施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4.2017年5月,武商联变更承诺,力争5年内实施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5.2022年5月,武商联变更承诺,在2023年5月31日前实施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支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作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做好实质性的准备工作。2019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支持公司以不超过8.15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4月29日,公司发布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截止公告终止回购之日止,公司共回购股份24,992,014股,占总股本的
3.67%。
2.2022年,武商联积极推动公司启动股权激励工作,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2年11月,在武商联的推动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完成了国资主管单位的审批。
三、承诺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29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同意向3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4,992,014股。
2023年1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武商联对股权激励事项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