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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此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

风险。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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