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0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3年1月10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
2、2023年1月12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80,000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3,506.31 | 101,218.02 |
负债总额 | 56,674.37 | 45,791.78 |
净资产 | 56,831.94 | 55,426.24 |
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0,305.99 | 101,451.97 |
利润总额 | 4,682.45 | 9,557.26 |
净利润 | 4,682.45 | 9,362.14 |
8、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持有其100%股权,东阳东磁系公司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5,306.10 | 110,824.18 |
负债总额 | 102,768.68 | 102,447.82 |
净资产 | 12,537.43 | 8,376.36 |
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05,210.94 | 108,962.11 |
利润总额 | 4,697.60 | 1,449.26 |
净利润 | 4,534.19 | 1,066.03 |
8、东阳东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4、主合同:中国银行与英洛华磁业之间签署的编号为横店2023年人借字00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担保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主合同:光大银行与东阳东磁签订的编号为甬园区DK2022699的《流动
资金贷款合同》。
5、担保金额:人民币9,5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东阳东磁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12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保证合同》(编号:横店2023年人保字003号);
5、《保证合同》(编号:甬园区DK2022699-1)。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