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及主持;应出席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为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认为: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信芯微”)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宽青岛信芯微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和青岛信芯微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青岛信芯微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开始筹划控股子公司青岛信芯微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青岛信芯微管理层启动分拆青岛信芯微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认为:本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交易条款及定价政策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同意相关《2023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该协议下拟进行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交易金额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