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合同协议、调查交易的必要性及考察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等方面,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永全、梁永和、王广鹏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