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9日向全体董事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明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刘明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明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号)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刘明志简历
刘明志,男,197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1994年7月,周口地区行署驻郑办事处,职员;1994年7月—1998年11月,河南三维有限公司(辅仁药业前身),销售部经理;1998年11月—2002年3月,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2013年5月,辅仁药业集团—宋河酒业,集团副总裁兼酒业总裁;2013年5月至今,《新食品》、《糖酒快讯》、北京豫商之家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明志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