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3-001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14:0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3,197,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478,344股的40.04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5,487,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478,344股的
31.80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710,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478,344股的8.24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846,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478,344股的13.3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3,136,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478,344股的5.0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710,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478,344股的8.243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3,05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反对145,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00,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05%;反对145,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1、《公司章程》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7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2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632%;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2.0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83,17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2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32%;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2.03、《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7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2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32%;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72,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2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2%;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6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议案5.0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2、发行方式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3、发行时间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4、发行对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6、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7、发行规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8、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09、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10、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11、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5.12、承销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53,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61%;反对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02,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80%;反对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1%;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议案11.01、《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11.02、《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4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0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77%;反对42,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4%;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议案11.03、《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89%;反对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2%;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3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84,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89%;反对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2%;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901,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5%;反对57,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弃权1,238,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50,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699%;反对57,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43%;弃权1,238,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3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毛国权、王悦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