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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1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2 万吨/年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项目”投资减少的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广维化工生物质制 5 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暨
                置换其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 万吨/年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项目”在充分利用
原有技改项目所形成的基础上合并建设,预计 2 万吨/年高强高模聚
乙烯醇纤维项目将节约投资并减少使用募集资金约 12,000 万元,董
事会根据各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
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对“广维化工生物质制 5 万吨/年聚乙烯醇项
目”的追加投资。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广维化工已累计投入“生物质制 5 万
吨/年聚乙烯醇项目”建设资金 40,115.6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自筹资金 20,115.67 万元,该部分自筹资金均由广维
化工向公司本部或银行借款方式筹集。本次追加投资 12,000 万元到
位后,由广维化工用于置换其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即由
广维化工用于归还已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借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将“2
万吨/年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项目”投资减少的 12,000 万元募集
资金投向“广维化工生物质制 5 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并由广维
化工用于归还已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借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项募集
资金调整事项。
    公司监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意见:经核查,将“2 万吨/年高强
高模聚乙烯醇纤维项目”投资减少的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广
维化工生物质制 5 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并由广维化工用于归还
已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借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项募集资金调整事项。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皖维高新本次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资
额暨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元证券对皖维高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无异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已决定将本事项提请公
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4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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