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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T6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公告如下:

一、《关注函》具体内容如下: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拟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投资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投资建设年产24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12亿元。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年产18GW项目预计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全部建成投产;第二期项目待第一期建成后适时建设。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 你公司主要从事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光伏电池片业务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本次投资项目立项、论证、筹划、决策过程,公司相关人员、技术、设备、客户等资源储备情况,公司光伏电池片在研、在产情况,已有产品的成本、性能等关键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

(2)结合以上问题的回复,以及光伏电池片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发展趋势等,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研发进度、产品性能、市场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如是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 根据公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补贴。根据你公司2022年三季报,公司期末总资产32.75亿元,总负债21.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元,货币资金仅4亿元,与项目拟投入金额差异较大。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本次投资所需资金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政策补贴的投入比例,对于自筹资金的融资安排(如有)及其可行性。

(2)结合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筹措安排及其可行性、具体建设计划,补充说明第一期项目能否于2023年11月建成投产,如否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提示项目建设进度的不确定性。

(3)补充说明本次投资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的影响情况,并充分提示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最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露或者内幕交易的情形,并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就《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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