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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1月11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11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以68.58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75.2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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