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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虽已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尚在合同履行阶段,如遇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期间,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签署的日常经营类合同订单累计含税金额159,693,759.12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5.36%。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检修服务,是轨道交通车辆设备制造行业的上游。下游客户以整车制造商和运营单位为主,我国现阶段轨道交通车辆整车行业已形成以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为主的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造商和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铁路局为主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市场格局,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已然成为国内整车制造的主力,占据了国内整车制造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故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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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所涉业务主要包括销售电源类、智能控制类、电机风机类及其配附件产品和提供产品检修维保服务。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期间,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已签订并正式生效的合同金额累计达159,693,759.12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5.36%%。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受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数量较多,此处仅列出控制主体的基本信息,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930X
3.注册资本: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孙永才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6.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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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对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公司当年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1 | 18,825.39 | 63.95% |
2020 | 16,752.79 | 52.72% |
2019 | 24,331.94 | 62.50% |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信誉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所述交易对手方由中国中车实际控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约方、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及签署时间汇总情况详见附表一。
2. 定价依据: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以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向公司及子公司下达的采购单上的价格为准。
3.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和条件以采购订单的约定为准。
4. 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按照双方正式合同内规定的为准。
5.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对延迟交货、质量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同时
对于双方权利义务、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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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签订具体订单合同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受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下游应用领域的特点决定了中国中车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是公司的主要大客户之一。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客户签订订单,充分体现了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获得客户端的认可,有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公司自身业务特征和行业属性,具有合理性,因此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也时刻关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将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和产品领先优势,深入挖掘现有优质客户潜力并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尚在合同履行阶段,如遇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如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将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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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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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累计金额 | 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公司及子公司 |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278,730.00 | 电源类、智能控制类、电机风机及其配附件产品和检修维保服务 | 2022.1-2022.11 |
沧州中车株机轨道装备服务有限公司 | 6,221,800.00 | 2022.6 |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98,620.00 | 2022.12 | ||
湖南智融科技有限公司 | 5,855,700.00 | 2022.6-2022.12 | ||
南宁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4,900.00 | 2022.4 | ||
上海中车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02,709.00 | 2022.1 | ||
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16,352,825.85 | 2022.3-2022.12 | ||
天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461,336.06 | 2022.1-2022.7 | ||
武汉中车电牵科技有限公司 | 80,056.60 | 2022.7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6,436,048.37 | 2022.1-2023.1 | ||
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417,230.78 | 2022.5 |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388,400.00 | 2022.4-2022.12 |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8,057,470.65 | 2022.10-2022.11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7,767,169.30 | 2022.1-2023.1 |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13,560.00 | 2022.8 |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2,062,252.98 | 2022.9 |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58,200.00 | 2022.8 | ||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11,118,754.78 | 2022.3-2023.1 | ||
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 | 1,267,377.49 | 2022.10-2022.12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21,753,908.02 | 2022.3-2022.11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分公司 | 35,155,707.80 | 2022.6-2022.12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机车运用保障服务分公司 | 7,018,455.00 | 2022.1-2022.12 | ||
株洲中车奇宏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298,800.00 | 2022.8 |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468,866.44 | 2022.4-2022.12 | ||
资阳中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554,880.00 | 2022.5-2022.10 | ||
总计 | 159,693,759.12 |
注:以上所统计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的合同金额均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期间公司已签署并正式生效合同的累计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