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添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2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晓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穆云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靖先生、高永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靖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高永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经董事长提名,现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龚晓科、穆云飞、唐旭龚晓科
提名委员会冯西平、穆云飞、吴妍冯西平
审计委员会唐旭、张靖、吴妍唐 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妍、穆云飞、唐旭吴 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