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穆云飞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张靖先生和高永进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财务负责人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张靖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高永进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