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7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9日,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1,000,000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998.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538.69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7月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64.58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2,903.27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金刚石微粉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 | 14,900.00 | 0.00 | 0.00% |
公司 |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 | 7,300.00 | 3,697.05 | 50.64%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00.00 | 8,800.00 | 100.00% |
合计 | - | - | 31,000.00 | 12,497.05 | 40.31% |
注1:上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包括转账手续费。注2:上表未包括超额募集资金,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额募集资金已完成全部补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 | 263781660143* | 149,871,838.11 |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635565379 | 28,159,699.77 |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县支行 | 16530101040012382 | 18,211.64 |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 | 华夏银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 15556000001002177 | 8,044,615.31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 | 186,094,364.83 |
注1:上表金额包括专户利息收入。注2:中国银行账户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包含在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账户余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营运资金投入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随之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决策程序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