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11: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CAO HONGWEI(曹宏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