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10:00在苏州市新区竹园路209号创业园3号楼2301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