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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4日,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2,100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5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018,113.22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5,000.0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年产20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系统及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12,849.311,191.859.2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1,500.000.000.00%
合计--14,349.311,191.858.31%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拟进行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330209285445,518,010.18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7803012200040185452,195,966.6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51090290261090915,008,605.4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49107862886220,475,000.00
合计--133,197,582.18

注: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中包含拟进行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资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执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一)《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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