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3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董事长康鹤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办法,拟定董事长薪酬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第三款规定,公司党委书记参照同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正职确
定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长康鹤现兼任公司党委书记,根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按照不低于公司总经理的薪酬标准确定,发放形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一致。
对董事长的考核方案,待公司年度业绩指标确定后,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