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际使用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使用额度。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超过使用期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