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二〇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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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1月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3]8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或“发行人”)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等相关方就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与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现就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答复,请贵所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涉及发行人披露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字体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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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问题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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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结合公司研发、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以及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变动情况,强化风险导向,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并按重要性排序。【答复】发行人说明:
发行人已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研发、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以及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变动情况,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的“一、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进行了针对性修改且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同步更新了“第四节 风险因素”,发行人对重大事项提示的修改、补充披露情况具体如下:
“(一)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的创新升级也在持续发展。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以及第三代半导体应用等方面也面临升级迭代的压力。在集成化方面,在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分别实现集成化的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高压化方面,车载电源的高压化是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的重要技术方式。在多功能化方面,车载电源通过逆变技术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方面,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成本和效率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新能源汽车或其核心零部件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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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其中,电驱系统产品作为公司新开发产品,公司在电驱系统领域的业务刚刚起步,报告期内相关产品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0.04%、
6.17%和2.93%,同时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市场拓展亦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现阶段电驱系统领域的产品布局和收入占比有待通过持续的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实现发展,以适应“电驱+电源”集成的行业发展方向,可能存在一定的研发和业务拓展风险。
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包含了车载电源模块,对车载电源产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亦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或风险。未来公司电驱多合一产品市场开拓可能面临以下情形:一是客户使用公司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公司电驱系统业务收入将有所上升,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但公司总体收入有所上升;二是客户使用其他厂商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而公司成为客户的二级供应商,公司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基本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三是客户使用其他厂商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但公司未成为客户的二级供应商,公司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其中在第二种或第三种市场情形下,公司可能面临丧失部分电驱系统产品或车载电源产品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且在汽车市场中的占比较小,易受宏观经济波动、补贴政策以及汽车安全事件等多种因素不利影响而产生波动。
其中,宏观经济方面,受国内宏观经济增幅放缓、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18-2022年6月期间,我国汽车销量分别为2,808.1万辆、2,576.9万辆、2,531.1万辆、2,627.5万辆和1,205.7万辆,总体呈下降趋势。在宏观经济波动对汽车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同时,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也对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增长产生了直接压力,2018-2020年期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25.6万辆、
120.6万辆、136.7万辆,其中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速首次下滑,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略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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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安全事件方面,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在市场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时常出现自燃事故、系统失灵等新闻报道,对消费者信心产生不利影响,易对整个市场销量基数较小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市场波动。
综上,如果上述因素对新能源汽车的未来市场需求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导致公司主要整车厂客户的销量大幅下滑或新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将导致对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产品的需求减少,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主要为特斯拉、比亚迪等,此类整车厂由于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较早,在早期缺乏第三方供应商的行业背景下,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随着第三方供应商的发展,该类整车厂已逐步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二是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在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整车厂资源,积极开发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要为法雷奥、大陆集团等汽车零部件企业;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包括威迈斯、欣锐科技等。其中,随着比亚迪、特斯拉等垂直一体化厂商凭着多年的技术创新、品牌积累以及优质创新车型的推出,其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
在前述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以及市场快速增长,吸引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中特别是随着全球传统燃油汽车巨头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全球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将更积极的加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同时也不排除更多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第三方厂商积极参与市场研发与开拓,从而导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综上,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市场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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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71%、26.05%、21.87%和20.38%,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压力、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包括功率半导体、结构件、阻容器件、磁元件、芯片等,2020-2022年6月期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针对上游同一型号的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一般存在逐步下调的要求;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逐渐退出。
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不能持续配合现有客户、新客户开展新车型的同步开发,未能开发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则无法巩固和提高总体毛利率水平,公司则可能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收入和毛利率均存在下降风险。
(五)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依靠进口的风险
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是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对产品的功能、性能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前述半导体材料,公司主要向境外先进厂商采购,形成了以国际先进品牌为主、国内品牌为辅的供应格局,境外先进厂商包括意法半导体、安森美、英飞凌、德州仪器、恩智浦、美国微芯等,近年来,境内涌现了众多的半导体材料厂商,积极开展研发和生产投入,在技术、品质和品牌等方面形成了较大的提升如士兰微、纳芯微电子、圣邦微电子、斯达半导体、兆易创新等。
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全球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上涨较多,对下游应用领域产生了不利影响。鉴于目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若国际贸易经济形势出现极端变化,相关国际供应商所在国家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供应商自身出现经营风险等情况,将可能对公司芯片、功率器件等重要原材料的进口产生不利影响,包括采购周期拉长、价格剧烈波动甚至采购中断等。
综上,公司存在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依靠进口的风险,可能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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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期末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244.18万元、18,936.76万元、52,382.68万元和80,633.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2%、25.34%、
29.47%和32.16%,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于公司核心产品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需根据下游整车厂要求提前备货,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预计未来公司期末存货仍将保持较大金额。
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如果出现因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过长或销售受阻造成存货积压并占用营运资金的情况,将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主要产品需求与下游客户的配套车型销量高度相关,发行人产品在量产前需要与下游客户配合通过长期的产品开发与测试环节,因此产品对下游客户的配套车型形成一定依赖。如果未来发行人所配套车型销量低于预期、车型过早更新换代等,发行人存货可能面临跌价减值的风险。
(七)产品质量风险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承诺在质保期内对存在质量缺陷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提供替换、免费维修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以集成产品为主,产品结构设计相对复杂且生产和检测环节较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设计与生产的复杂性以及整车品质的重要性对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如果因某一质量控制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增加公司售后费用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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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体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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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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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
万仁春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1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 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德慧 姜晓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2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金文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3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崔洪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