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的相关文件,并与公司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守颖 胡金锋 谢青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