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智盛”)出具的《关于减持火星人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9日,红杉智盛本次股份减持比例已超过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172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9日 | ||||
股票简称 | 火星人 | 股票代码 | 300894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63.1940 | 1.1437 | |||
合 计 | 463.1940 | 1.143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0,000 | 7.4074 | 25,368,060 | 6.263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00,000 | 5.2593 | 16,668,060 | 4.11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00,000 | 2.1481 | 8,700,000 | 2.148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红杉智盛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6%。截至2023年1月9日,红杉智盛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1. 红杉智盛出具的《关于减持火星人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