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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会议同意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同意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ESG管理委员会”,由六名非独立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吴定刚先生组成,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赵勇先生担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ESG管理委员会下设“ESG管理办公室”,由资产管理部(董办)承担相关职责,协调各单位开展ESG相关工作,资产管理部(董办)部门负责人兼任ESG管理办公室主任。现将相关ESG管理组织架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ESG管理运行及信息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在公司ESG管理方面,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议批准公司ESG战略规划和目标,以及ESG治理架构及重要制度;

2、审议批准公司ESG报告,以及ESG治理重大信息的披露;

3、审议批准ESG重大事项和ESG相关的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二、ESG管理委员会

1、职责:经董事会授权,领导ESG全面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公司ESG战略规划、策略目标,搭建管理体系;评估、审议公司在ESG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审核公司ESG报告等;

2、ESG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组成,下设“ESG管理办公

室”。

三、ESG管理办公室

1、职责:ESG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单位,负责围绕ESG管理委员会策略及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与各单位沟通,协调推进ESG工作落地执行;整理各指标、信息,编制年度ESG报告并对外披露;关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及问题,反馈意见建议等;

2、根据ESG管理初步阶段工作内容,ESG管理办公室不单独设立,由公司平台部门中与有关职能职责匹配度高的部门即资产管理部(董办)承担相关职责,协调各单位开展ESG相关工作,资产管理部(董办)部门负责人兼任ESG管理办公室主任。

四、平台部门、子公司

公司各平台部门、子公司(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单独开展相关工作)应共同参与推进ESG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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