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