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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和四届八次监事会,并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共三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及股票来源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4,835,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6,520,007股的1.1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金盾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截至2021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83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1.19%,最高成交价为8.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0,523.80元(不包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的受让价格为0元/股,参与对象无需出资。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835,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

根据《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五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均为2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王淼根先生,未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董事阳洪、监事钟胜章、戴美军、俞仲表、高级管理人员何鹏程、周斌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计划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

(五)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但享有相应的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本计划的其他持有人已将其通过本计划所持股份表决权委托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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