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6月2日,公司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年6月7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材料。
2022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2060006)。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8日停牌。
(二)审核通过
2022年11月2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7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11-29/1669724889_080893.pdf。
(三)取得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
公告编号:2023-001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1-09/1673260454_879520.pdf。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之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同意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号)。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