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4-10-1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二)发行股数: | 1,675.00万股 |
(三)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四)每股发行价格: | 31.04元 |
(五)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2月7日 |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七)发行后总股本: | 6,700.00万股 |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李宏庆股份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时, |
4-10-2
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赵仁萍股份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四、担任公司监事股东周敏股份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3、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五、其他股东康正植、居万年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1月10日 |
4-10-3
声明及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10-4
目录
发行概况···························································································1声明及承诺·······················································································3目录·································································································4重大事项提示····················································································9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9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11
三、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4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4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7
六、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20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22
八、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22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22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24第一节释义····················································································26第二节概览····················································································26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28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28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29
四、本次发行情况·······································································31
五、募集资金用途·······································································32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3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33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35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35第四节风险因素··············································································36
4-10-5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36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36
三、国际贸易政策波动的风险························································36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36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37
六、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37
七、技术与产品质量的风险···························································37
八、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37
九、存货管理的风险····································································38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38
十一、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38
十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38
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39
十四、新冠疫情全球蔓延风险························································39
十五、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风险·····································39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40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43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的资产计量属性·······························53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55
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59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61
八、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63
九、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66第六节业务和技术···········································································67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67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71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81
4-10-6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84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114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120
七、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121
八、海外经营情况·····································································123
九、产品的质量管理··································································12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25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125
二、同业竞争···········································································126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2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15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5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16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16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16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16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164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16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作的承诺情况·········164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64
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164第九节公司治理·············································································166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166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168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168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168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172
一、财务报表···········································································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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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20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00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02
五、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256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259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61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262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264
十、报告期内股东权益情况·························································264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266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67
十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268
十四、盈利预测情况··································································270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270
十六、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270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1
一、财务状况分析·····································································271
二、盈利能力分析·····································································311
三、现金流量分析·····································································358
四、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分析······················································362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364
六、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65
七、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365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365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368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372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规划·············································372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373
三、实施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374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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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375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7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37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38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38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386
一、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386
二、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87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87
四、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389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392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393
一、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393
二、重大合同···········································································393
三、对外担保情况·····································································399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99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00第十七节备查文件··········································································409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409
二、查阅地点···········································································409
三、查询时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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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个月。
、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李宏庆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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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赵仁萍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个月。
、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
(四)担任公司监事股东周敏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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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
(五)其他股东康正植、居万年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一)触发及停止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具体条件
1、触发条件及程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自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做出决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上述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涉及公司回购股票事宜,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停止条件
如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过程中,公司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相关责任主体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原已实施的措施不再取消。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预案的规定,根据公司和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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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或分步骤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股价:
、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
(1)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的前提
)公司为稳定股价而回购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回购数量和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每次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1%,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公司每一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
)回购方式公司以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4)回购价格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1)增持数量和增持的资金总额控股股东以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分红为限增持公司的股票;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津贴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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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持价格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增持方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在二级市场买入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三)稳定股价预案的生效及修改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本预案的修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施
、责任主体
(1)接受稳定股价预案约束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稳定股价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2、约束措施
如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将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相关责任主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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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则公司不得向其发放股利,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下同)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公司将停止向其发放薪酬/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李宏庆承诺: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个月。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采用多种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具体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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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及产品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或实施完成。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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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生产、研发、销售等部门的管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增加自动化设备、完善业务流程等手段,充分挖掘公司内部潜能,提升各部门的运作效率。未来公司还将合理运用融资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营运能力。
(二)相关主体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承诺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权利,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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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公司即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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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彼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即督促公司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人将督促公司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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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彼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承诺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彼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13859号、大华审字[2022]003045号、大华审字[2022]0017796号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2129号、大华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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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013615号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4号、大华核字[2022]002165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2号、大华核字[2022]002166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7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3号、大华核字[2022]002164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6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1号、大华核字[2022]002163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4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8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7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及大华验字[2020]000226号验资报告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最终认定后,本所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机构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
)自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个月的期间内,公司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2)自公司未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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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在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致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
(3)在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致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暂不领取应享有的分红;
(4)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
)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如适用);
(2)在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致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
(3)在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致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暂不领取应享有的分红(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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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八、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属于消费类产品,消费类产品与宏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水平、户外用品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强的关联关系。近年来,国内外户外运动市场整体发展形势良好,带来发行人业绩的增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情况发生较大波动,带来户外用品行业的发展波动,公司经营发展将可能受到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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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属于户外用品行业,随着全球户外用品市场的发展,国内外户外用品企业均不断大力拓展各自产品市场,户外用品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公司产品不能保持持续的创新、较高的质量标准、稳定的产品品质,公司的市场份额将受到竞争对手的侵蚀。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三)国际贸易政策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90%。2018年至今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部分产品在加征关税名单中。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未因美国加征关税政策受到重大影响。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将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公司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相应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人民币升值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贬值可能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发行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426.20万元、-2,131.63万元、-480.70万元和1,756.25万元。2020年人民币呈升值趋势,尤其是下半年,人民币呈现持续单边升值的趋势,使发行人遭受一定汇兑损失,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面料(尼龙、涤纶、维尼纶等)、填充物(羽绒、中空棉等)等。报告期内原材料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经济形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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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政策、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出现大幅上升或持续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本招股说明书所引用财务数据的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
月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实施合同未发生重大变化。
针对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9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9月、2022年7-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2022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3615号《审阅报告》。
(二)公司2022年7-9月及1-9月业绩情况
2022年7-9月及1-9月,业绩及同比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7-9月 | 2021年7-9月 | 2022年7-9月较2021年7-9月变动比例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2022年1-9月较2021年1-9月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680.97 | 18,796.52 | 52.59% | 86,057.10 | 55,721.48 | 54.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08.42 | 2,978.65 | 202.43% | 21,008.45 | 7,191.60 | 192.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93.87 | 2,948.06 | 205.08% | 20,822.94 | 7,133.61 | 191.90% |
2022年7-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8,680.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2.59%;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6,057.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44%,营业收入规模均呈大幅增长态势。2022年7-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0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2.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9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08%;2022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00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12%;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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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2.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1.90%,主要系户外市场持续火爆,公司户外装备类如帐篷、睡袋等产品与户外行业变化趋势相关性较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实现大幅增长,规模效应使得公司净利润也大幅增加。
(三)公司2022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在手订单,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预计)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5,000-116,000 | 77,566.54 | 35.37%-49.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500-27,500 | 10,108.65 | 132.47%-172.04%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100-27,100 | 9,623.40 | 140.04%-181.61% |
2022年全年,公司业绩预计增长较快。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05,000万元至1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35.37%至49.55%;预计2022年全年可实现净利润23,500万元至2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32.47%至172.04%;预计2022年全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100万元至27,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140.04%至
181.61%。上述2022年全年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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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金泉股份、金泉旅游、发行人 | 指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金泉有限 | 指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越南金泉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JinquanVietnamTravellingGoodsCo.,Ltd、金泉(越南)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香港金泉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Jinquan(HK)TravellingGoodsLimited、金泉(香港)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PEAK公司 | 指 | 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OutdoorCo.,Ltd,由ObsQuangNamCo.,Ltd更名而来 |
广南OBS | 指 | ObsQuangNamCo.,Ltd,PEAK公司更名前的公司 |
江苏飞耐时 | 指 | 公司的合营公司: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瑞德户外 | 指 | 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4日注销 |
Fenix集团 | 指 | 公司主要客户: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及其关联公司 |
VF集团 | 指 | 公司主要客户:VFCorporation及其关联公司 |
Newell集团 | 指 | 公司主要客户:NewellBrandsInc.及其关联公司 |
苏奥传感 | 指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扬州嘉和 | 指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扬州博扬 | 指 | 扬州博扬纺丝棉有限公司 |
扬州润益 | 指 | 扬州市润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扬州金麦 | 指 | 扬州金麦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邗江凡品 | 指 | 邗江区凡品塑料包装加工厂 |
林立绣花厂 | 指 | 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
镇江蓝深 | 指 | 镇江蓝深包装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自动生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A股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发行 | 指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1-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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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说明书 | 指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OEM | 指 | OEM是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制造厂商依据品牌商提供的产品样式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
ODM | 指 | ODM是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自主设计制造商)的缩写,它是指制造厂商除了制造加工外,增加了设计环节,承担部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
打版 | 指 | 根据产品创意,先通过计算机设计相应产品结构,制作产品裁剪版型,然后打印在纸张上,后续生产人员根据纸张版型裁剪相应布料。 |
绗缝 | 指 | 用长针缝制有夹层的纺织物,使里面的填充物固定。 |
GST标准工时系统 | 指 | 专门为缝制品行业设计的一套预定动作时间分析系统,该系统采用预定手法对作业过程进行动作分析及时间研究,主要为企业制定作业标准动作和标准工时。 |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或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果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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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发行人简介
注册中文名称: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YangzhouJinquanTravellingGoodsCo.,Ltd.
注册资本:5,0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明稳
成立日期:1998年2月12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0年
月
日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内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帐篷、睡袋、背包、服装、鞋帽、腰带、炉具、餐具等户外用品;复合面料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林明稳,持有金泉旅游54.97%股份。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林明稳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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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户外用品。公司主要客户关联的集团有NewellBrandsInc.(纳斯达克主板上市)、VFCorporation(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OberalpGroup、BergansFritidAS、MontBellCo.,Ltd.、RecreationalEquipment,Inc、SpotlightGroupHoldingsPtyLtd、KlattermusenAB、BystronicAG(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EquipOutdoorTechnologiesUKLtd、ElevenateAB、TheWarehouseGroupLimited(新西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CampSpa、HelsportA/S等国际知名企业,客户旗下主要品牌有Coleman(科勒曼)、TheNorthFace(北面)、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Salewa(沙乐华)、Bergans(博根斯)、Mont-bell(梦倍路)、REI(安伊艾)、MountainDesigns、Klattermusen(攀山鼠)、Mammut(猛犸象)、Rab(睿坡)、Elevenate、Torpedo7、Camp(坎普)、Helsport等。公司产品90%以上出口至欧洲、北美等境外国家和地区,公司与上述国际知名户外用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优质的全球客户资源。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7796号),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79,156.70 | 66,368.40 | 50,284.01 | 52,414.71 |
负债合计 | 19,490.30 | 19,039.91 | 13,001.98 | 15,512.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666.40 | 47,328.49 | 37,282.03 | 36,902.1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666.40 | 47,328.49 | 37,282.03 | 36,902.10 |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57,376.13 | 77,566.54 | 59,697.40 | 59,5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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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利润 | 13,074.10 | 11,081.50 | 6,707.77 | 9,285.97 |
利润总额 | 13,078.27 | 11,203.90 | 6,714.82 | 9,304.92 |
净利润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1.24 | 2,051.31 | 5,733.11 | 7,450.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25 | 233.60 | -2,568.07 | 4,572.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6 | -792.04 | -10,169.75 | -1,369.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01.52 | 1,426.60 | -7,553.63 | 10,819.98 |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3.34 | 2.77 | 2.75 | 2.55 |
速动比率(倍) | 2.44 | 1.68 | 1.68 | 1.8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67% | 28.34% | 22.71% | 28.13%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0.19% | 0.27% | -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1.87 | 9.42 | 7.42 | 7.34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6.09 | 7.90 | 9.84 | 9.5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45 | 3.56 | 3.77 | 3.93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3,717.70 | 12,411.24 | 7,941.09 | 10,293.62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1,829.07 | 9,623.40 | 5,794.11 | 8,189.4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9,797.19 | 653.90 | 237.21 | 4,284.1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 1.25 | 0.41 | 1.14 | 1.4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1.25 | 0.28 | -1.50 | 2.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 | 2.39 | 2.01 | 1.18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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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 | 2.39 | 2.01 | 1.18 | 1.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2.35 | 1.92 | 1.15 | 1.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 2.35 | 1.92 | 1.15 | 1.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50% | 23.88% | 14.93% | 21.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18% | 22.73% | 14.53% | 21.49% |
四、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1,67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
每股发行价格 | 31.04元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75.00万股。按照发行股份数量为1,675.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结构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林明稳 | 2,762.20 | 41.227 |
李宏庆 | 2,237.80 | 33.400 |
康正植 | 10.00 | 0.149 |
赵仁萍 | 5.00 | 0.075 |
周敏 | 5.00 | 0.075 |
居万年 | 5.00 | 0.075 |
社会公众股东 | 1,675.00 | 25.000 |
合计 | 6,700.00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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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308.02 | 9,308.02 |
2 |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774.21 | 9,774.21 |
3 |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5,992.50 | 5,992.50 |
4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 7,136.43 | 7,136.43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1,211.16 | 41,211.16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或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予以取舍;如有剩余,则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的投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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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1,67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
每股发行价: | 31.04元 |
发行市盈率: | 21.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1.87元(按照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5.06元(按照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2.06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51,992.00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41,211.16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增值税): | 共10,780.84万元;其中:1、保荐承销费用:7,514.69万元2、审计验资费用:1,986.79万元3、律师费用:795.85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3.40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40.12万元(前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明稳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号电话:0514-8772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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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4-87736211联系人:赵仁萍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冉云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电话:
021-68826801传真:021-68826800保荐代表人:丁峰、周刘桥项目协办人:付泽胜项目经办人:黄勇博、李嵩、孔葭、水搏石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晏维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号
号楼
室电话:021-61255878传真:
021-61255877经办律师:张晏维、方冰清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梁春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号院
号楼1101电话:010-58350001传真:
010-80115555-558786经办注册会计师:姜纯友、陈益龙
(五)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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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889号19楼电话:
021-52402166传真:021-62252086经办资产评估师:朱淋云、谢立斌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号中国保险大厦
楼电话:021-58708888传真:021-58899400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开户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1001870836051508511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23年2月6日 |
网上申购日期 | 2023年2月7日 |
网上缴款日期 | 2023年2月9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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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属于消费类产品,消费类产品与宏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水平、户外用品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强的关联关系。近年来,国内外户外运动市场整体发展形势良好,带来发行人业绩的增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情况发生较大波动,带来户外用品行业的发展波动,公司经营发展将可能受到较大的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属于户外用品行业,随着全球户外用品市场的发展,国内外户外用品企业均不断大力拓展各自产品市场,户外用品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公司产品不能保持持续的创新、较高的质量标准、稳定的产品品质,公司的市场份额将受到竞争对手的侵蚀。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三、国际贸易政策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90%。2018年至今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部分产品在加征关税名单中。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未因美国加征关税政策受到重大影响。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将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公司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相应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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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人民币升值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贬值可能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发行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
426.20万元、-2,131.63万元、-480.70万元和1,756.25万元。2020年人民币呈升值趋势,尤其是下半年,人民币呈现持续单边升值的趋势,使发行人遭受一定汇兑损失,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面料(尼龙、涤纶、维尼纶等)、填充物(羽绒、中空棉等)等。报告期内原材料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经济形势、进出口政策、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出现大幅上升或持续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规模呈现增长趋势,同时,越南子公司在越南有较多用工人员,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可能提高,带来人力成本相应上升。如果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能相应增长,则人力成本的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技术与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多年来从事户外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能够较为及时、准确地把握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但户外运动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方面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则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24.87万元、5,266.06万元、13,365.25万元和22,427.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88%、10.47%、
20.14%和
28.3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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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9%以上。未来,如果公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会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存货管理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86.19万元、13,372.94万元、20,279.90万元和17,238.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15%、26.59%、30.56%和21.78%。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公司存货,未来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剧烈波动或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对存货的良好管理,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20037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如果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可行性研究预测的效益存在差异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进而出现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十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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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明稳持有本公司54.9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尽管本公司已建立旨在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公司制度,但如果林明稳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亦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使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十四、新冠疫情全球蔓延风险
目前,全球新冠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主要包括欧洲、北美洲、亚洲等。其中欧洲、北美洲为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区域。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所处的户外用品行业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内外部环境整体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稳中向好,未来,随着全球新冠疫情状况的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十五、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为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存在少部分员工未缴纳的情况,未来公司存在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或滞纳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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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英文名称 | YangzhouJinquanTravellingGoodsCo.,Ltd. |
注册资本 | 5,025.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林明稳 |
成立时间 | 1998年2月12日 |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 2020年5月19日 |
住所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内 |
互联网地址 | http://ch.yz-jinquan.com |
邮政编码 | 225124 |
联系电话 | 0514-87728185 |
传真 | 0514-87736211 |
电子邮箱 | jane.zhao@yz-jinquan.com |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2020年1月3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泉有限以2019年
月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682号),金泉有限以2019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6,509,415.51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5,025万股。整体变更前后公司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不变。2020年
月
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
在公司上市辅导过程中,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存在会计差错。2021年5月30日,公司根据自查情况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对上述会计差错予以专项说明。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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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导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增加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决议股改净资产调增至364,148,954.80元,折股比例变更为
7.2467:1,股份总数保持不变,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1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7号),认为发行人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发行人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二)发起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3 | 康正植 | 10.00 | 0.20 |
4 | 赵仁萍 | 5.00 | 0.10 |
5 | 周敏 | 5.00 | 0.10 |
6 | 居万年 | 5.00 | 0.10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的资产、实际从事的业务变化情况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改制设立前,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林明稳、康正植、赵仁萍、周敏、居万年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金泉有限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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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宏庆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除拥有金泉有限股权外,还持有苏奥传感(300507)的股权,为苏奥传感的实际控制人。苏奥传感主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金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承继了金泉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厂房、办公设施、货币资金、存货以及与经营相关的其他资产。发行人改制设立时主要业务为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
、发行人改制设立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之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改制前后业务流程关系
发行人系由金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独立运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五)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金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原金泉有限的资产和负债全部由公司承继,公司合法拥有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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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998年
月,公司设立1998年1月6日,意大利籍商人里查德·瓦萨克拟以货币出资设立“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1998年1月23日,邗江县人民政府作出《县政府关于同意意大利商人里查德先生在邗江县境内设立外资企业的批复》(邗政复(1998)1号)。
1998年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8年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
月
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邗审验字[1998]第89号),截至1998年4月23日,金泉有限收到货币资金8.298万美元。
1998年5月7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邗审验字[1998]100号),截至1998年
月
日,金泉有限实收到注册资本
万美元。
金泉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里查德·瓦萨克 | 10.00 | 100.00 | 货币 |
合计 | 10.00 | 100.00 | - |
2、2000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00年
月
日,里查德·瓦萨克向扬州市对外经贸委提出申请,申请新增投资总额28万美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万美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00年4月19日,扬州市对外经贸委作出《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变更章程的批复》(扬外经贸资字(2000)第
号),同意金泉有限的变更申请。
2000年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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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0年
月
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扬佳验字[2000]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0年4月26日,金泉有限收到增加投入注册资本2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金泉有限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里查德·瓦萨克 | 30.00 | 100.00 | 货币 |
合计 | 30.00 | 100.00 | - |
、2008年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11月18日,里查德·瓦萨克分别与林明稳、李宏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8年11月20日,里查德·瓦萨克分别与纪伟、邵桂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里查德·瓦萨克将金泉有限
48.466%股权转让给林明稳;将金泉有限
26.994%股权转让给李宏庆;将金泉有限
12.27%股权转让给纪伟;将金泉有限12.27%股权转让给邵桂林。2008年
月
日,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同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扬外经贸资[2008]550号),同意该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企业类型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国内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15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8]337号),金泉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注册资本为2,053,260.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变更为2,053,260.00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2008年12月25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10270014)公司变更[2008]第12240001号),金泉有限变更登记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5.326万元。同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泉有限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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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99.5133 | 48.47 | 货币 |
2 | 李宏庆 | 55.4257 | 26.99 | 货币 |
3 | 纪伟 | 25.1935 | 12.27 | 货币 |
4 | 邵桂林 | 25.1935 | 12.27 | 货币 |
合计 | 205.3260 | 100.00 | - |
4、2009年3月,第二次增资2009年3月10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5.326万元增加到人民币3,000万元,新增的2,794.674万元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2009年3月16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9]71号),截至2009年
月
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一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林明稳本期实缴出资290.796万元,李宏庆本期实缴出资
161.964万元,纪伟本期实缴出资
73.62万元,邵桂林本期实缴出资73.62万元。2009年3月23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6月16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9]149号),截至2009年
月
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二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94.674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2009年
月
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1,454.0918 | 48.47 | 货币 |
2 | 李宏庆 | 809.7082 | 26.99 | 货币 |
3 | 纪伟 | 368.1000 | 12.27 | 货币 |
4 | 邵桂林 | 368.1000 | 12.27 | 货币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 |
、2009年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09年11月2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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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纪伟将其持有金泉有限203.22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林明稳,持有的113.391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宏庆,持有的
51.4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邵桂林。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泉有限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1,657.32 | 55.24 | 货币 |
2 | 李宏庆 | 923.10 | 30.77 | 货币 |
3 | 邵桂林 | 419.58 | 13.99 | 货币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 |
6、2010年12月,第三次增资2010年11月15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金泉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万元,由林明稳认缴1,104.88万元人民币、李宏庆认缴615.40万元人民币、邵桂林认缴279.72万元人民币。2010年
月
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验字[2010]第1424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8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林明稳、李宏庆和邵桂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2010年
月
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金泉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5.24 | 货币 |
2 | 李宏庆 | 1,538.50 | 30.77 | 货币 |
3 | 邵桂林 | 699.30 | 13.99 | 货币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 |
7、2016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16年8月31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金泉有限股东邵桂林将其持有的公司699.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宏庆。
2016年
月
日,邵桂林与李宏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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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泉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5.24 | 货币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76 | 货币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 |
8、2017年10月,第四次增资2017年
月
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认缴,其中,康正植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赵仁萍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周敏认缴注册资本5万元,居万年认缴注册资本5万元。2017年10月31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泉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货币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货币 |
3 | 康正植 | 10.00 | 0.20 | 货币 |
4 | 赵仁萍 | 5.00 | 0.10 | 货币 |
5 | 周敏 | 5.00 | 0.10 | 货币 |
6 | 居万年 | 5.00 | 0.10 | 货币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 |
9、2020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0年1月3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泉有限以2019年
月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682号),金泉有限以2019年
月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6,509,415.51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5,025万股。整体变更前后公司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
月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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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0)第0531号),截至2019年11月30日,金泉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2,800.85万元。2020年5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26号),截至2020年
月
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025万元,均系以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
月
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2020年5月19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金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本(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净资产折股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净资产折股 |
3 | 康正植 | 10.00 | 0.20 | 净资产折股 |
4 | 赵仁萍 | 5.00 | 0.10 | 净资产折股 |
5 | 周敏 | 5.00 | 0.10 | 净资产折股 |
6 | 居万年 | 5.00 | 0.10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 |
在公司上市辅导过程中,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存在会计差错。2021年
月
日,公司根据自查情况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对上述会计差错予以专项说明。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增加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决议股改净资产调增至364,148,954.80元,折股比例变更为7.2467:1,股份总数保持不变,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7号),认为发行人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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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发行人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二)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2000年4月,第一次增资2000年
月
日,里查德·瓦萨克申请新增投资总额
万美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万美元。截至2000年4月26日,本次增资已实际缴纳完毕。经核查,本次增资原因主要为扩大注册资本规模增强发行人信用和竞争力,增资价格为
美元/出资额,本次增资时里查德·瓦萨克为发行人唯一股东,以该价格进行增资公允、合理,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利益。
2、2008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11月18日,里查德·瓦萨克分别与林明稳、李宏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金泉有限
48.466%的股权以
98.87064万元(折合
14.5398万美元)转让给林明稳;将其持有的金泉有限26.994%股权以人民币55.06776万元(折合
8.0982万美元)转让给李宏庆。2008年11月20日,里查德·瓦萨克分别与纪伟、邵桂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金泉有限
12.27%的股权以人民币
25.0308万元(折合
3.681万美元)转让给纪伟;将其持有的金泉有限12.27%的股权以人民币25.0308万元(折合
3.681万美元)转让给邵桂林。本次股权转让原因为: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并且有逐渐蔓延到中国大陆的趋势,出于规避风险、避免出现投资损失的考虑,里查德·瓦萨克决定出售金泉有限股权。由于当时金泉有限经营状况不佳,截至2008年10月底的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17.00万元人民币。经与受让方协商,决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当时金泉有限的注册资本
万美元的价格定价,并按1:6.8的汇率确定受让方应支付的人民币价款。本次股权转让为真实转让,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转让方与受让方已合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
4-10-50
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2009年
月,第二次增资2009年3月10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5.326万元增加到人民币3,000万元,新增的2,794.674万元注册资本由原股东于两年内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截至2009年6月16日,本次增资已实际缴纳完毕。
本次增资原因系发行人主要股东看好户外旅游行业和公司发展前景,决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经协商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增资价格为
元/出资额,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2009年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2日,公司股东纪伟分别与股东林明稳、李宏庆、邵桂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林明稳受让203.2282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
203.2282万元;李宏庆受让
113.3918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
113.3918万元;邵桂林受让51.48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51.4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为:
2009年初,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增资,增资资金数额较大,股东纪伟虽同意了前次增资但因公司经营前景仍不明朗,经考虑后提出退股要求。截至2009年
月底,金泉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097.55万元,与注册资本基本相等,因此,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当时公司注册资本价格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为真实转让,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转让方与受让方已合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5、2010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0年
月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具体分别为:林明稳投入1,104.88万元,李宏庆投入615.40万元,邵桂林投入279.72万元。截至2010年12月8日,本次增资已实际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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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原因系扩大注册资本规模,增加公司信用度和市场竞争力。经协商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增资价格为1元/出资额,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2016年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9月5日,邵桂林与李宏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桂林向李宏庆转让所持公司
13.986%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1,880.00万元,李宏庆代邵桂林缴纳相应税款。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为:邵桂林自身资金需求等原因提出退股。截至2015年末,金泉有限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299.23万元。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2015年末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由李宏庆向邵桂林支付1,88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相应税款。2017年3月16日,李宏庆按照约定代邵桂林向税务机关缴纳295.175万元税款。
本次股权转让为真实转让,以股权转让上一年度发行人期末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转让方与受让方已合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2017年
月,第四次增资
2017年10月27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新股东康正植、赵仁萍、周敏、居万年,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认缴,其中,康正植认缴出资10万元,赵仁萍认缴出资
万元,周敏认缴出资
万元,居万年认缴出资
万元。本次增资已实际缴纳完毕。本次增资原因系公司为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决定吸收有意愿入股的部分员工为公司股东。本次增资以公司2017年
月
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94元为定价依据,以
元/出资额作为增资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综上,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综合考虑了公司基本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等因素,具备公允性和合理性;历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行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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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有关股权变动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发生的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1、广南OBS基本情况广南OBS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
月
日,经营范围包含旅游帐篷、背包等旅游用品生产,以及纸板包装制造、印花等。在香港金泉增资广南OBS前,广南OBS注册资本为21,233,002,400越南盾(相当于936,960美元),股东LeeSukKi先生持有100%股权。
、香港金泉增资、收购广南OBS2019年11月20日,金泉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决定以自有资金向香港金泉追加投资,追加投资用于增资、收购广南OBS。
2019年
月
日,江苏省商务厅对金泉有限增资香港金泉并购广南OBS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1900881号),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2019年12月4日,香港金泉与LeeSukKi先生分别签署《投资协议》和《出资转让合同》,约定香港金泉先通过增资1,004,746美元获得广南OBS51.75%的股权,再以936,960美元受让剩余48.25%股权的方式收购广南OBS。2019年
月
日,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金泉有限增资香港金泉收购广南OBS和后续投资项目作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扬发改外经备[2019]30号),对金泉有限该境外投资项目予以备案。2020年1月16日,香港金泉取得越南广南省人民委员会计划投资厅核发的《有关外国投资者具备出资、认购股份、回购资本的条件通知》(05/TB-SKHDT)。
在按照《投资协议》增资1,004,746美元后,2020年
月
日,广南OBS取得换发的《企业注册证明书》,注册资本变更为44,432,602,400越南盾(折合1,941,706美元),香港金泉持有广南OBS51.75%股权。在按照《出资转让合同》完成股权转让后,2020年
月
日,广南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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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换发的《企业注册证明书》,注册资本为44,432,602,400越南盾(折合1,941,706美元),香港金泉持有广南OBS100.00%股权。
3、广南OBS更名为PEAK公司2020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广南OBS更名为PeakOutdoorCo.,Ltd。2020年12月2日,广南OBS取得换发的《企业注册证明书》,广南OBS更名为PeakOutdoorCo.,Ltd。
4、PEAK公司增资2021年6月,PEAK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92,120,000,000越南盾(折合400万美元),不超过
万美元,本次增资金额在公司2019年
月
日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次增资已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1900881号),且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作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扬发改外经备[2019]30号)。2021年
月
日,PEAK公司取得换发的《企业注册证明书》,注册资本为92,120,000,000越南盾(折合400万美元)。香港金泉持有PEAK公司100.00%股权。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的资产计量属性
(一)金泉有限设立的验资1998年
月
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邗审验字[1998]第89号),截至1998年4月23日,金泉有限收到货币资金8.298万美元。
1998年
月
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邗审验字[1998]100号),截至1998年5月4日,金泉有限收到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二)金泉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时的验资2008年12月15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8]337号),金泉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注册资本为2,053,260.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变更为2,053,260.00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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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泉有限增资时的验资2000年
月
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扬佳验字[2000]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0年4月26日,金泉有限收到增加投入注册资本20万美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
万美元。2009年3月16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9]71号),截至2009年
月
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一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林明稳本期实缴出资290.796万元,李宏庆本期实缴出资161.964万元,纪伟本期实缴出资73.62万元,邵桂林本期实缴出资
73.62万元。2009年
月
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9]149号),截至2009年6月16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二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94.674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
2010年
月
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验字[2010]第1424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8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林明稳、李宏庆和邵桂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5,000万元。
(四)股份公司设立时的验资2020年5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26号),截至2020年
月
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025万元,均系以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
月
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五)验资复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8号),1998年
月至2010年
月,公司历次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及股东缴纳情况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一致。2017年10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各股东的出资未经审验,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截至2017年
月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投入的出资额人民币
150.00万元,其中康正植以货币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转入实收资本10.00万元,
4-10-55
占新增注册资本的40.00%,其余转入资本公积;赵仁萍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转入实收资本
5.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0.00%,其余转入资本公积;周敏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转入实收资本5.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0.00%,其余转入资本公积;居万年以货币资金
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转入实收资本5.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20.00%,其余转入资本公积。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4-10-56
(二)内部组织结构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
(三)公司的职能部门及主要职责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内部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 | 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协助董事会秘书按照法定程序筹备相关会议等。 |
审计部 | 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公司的有关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
采购部 | 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进行原料的采购;负责采购制度及流程规范的制定及完善;负责采购原料的日常管理;负责供应商的管理。 |
生产管理部 | 根据客户订单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管理生产过程;负责拟定及修改生产相关的工艺规程及操作规程文件;参与生产工艺优化工作。 |
营销部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日常的销售工作,不断开辟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负责维护现有销售渠道和客户,大力开发潜在客户。 |
品质管理部 | 根据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建立并改进质量控制的管理体系;负责质量相关的技术标准等文件的组织修订;负责原料和产品质量的检测与控制;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工作。 |
4-10-57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责 |
技术研发部 | 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在生产中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优化,配合品质管理部解决临时性技术问题。 |
财务部 | 负责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体系;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报送。 |
综合管理部 | 根据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事项,满足业务运营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事项,为公司运营提供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
(1)香港金泉成立时间:
2019年
月
日注册资本:
10,000港币实收资本:10,000港币注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香港九龙官塘兴业街
号宝业大厦
楼1006室主营业务:户外旅游用品销售。股权结构:发行人持股100%。香港金泉最近一年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5,080.57 | 7,071.62 |
净资产 | 5,327.87 | 2,614.09 |
净利润 | 2,713.77 | -4.91 |
(
)越南金泉成立时间:2016年5月20日注册资本:
214,793,000,000越南盾(折合
万美元)实收资本:214,793,000,000越南盾(折合950万美元)注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越南广治省东河市东梁坊南东河工业区
4-10-58
主营业务:户外旅游用品生产及销售。股权结构:发行人持股100%。越南金泉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6,379.32 | 17,786.93 |
净资产 | 11,198.15 | 9,380.67 |
净利润 | 1,527.98 | 2,809.89 |
(3)PEAK公司成立时间:
2016年
月
日注册资本:92,120,000,000越南盾(折合400万美元)实收资本:
92,120,000,000越南盾(折合
万美元)注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户外旅游用品生产及销售。股权结构:香港金泉持股100%。PEAK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5,337.40 | 4,014.37 |
净资产 | 3,487.40 | 2,763.79 |
净利润 | 635.70 | 723.32 |
2、合营公司公司名称: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5月27日注册资本:
万美元实收资本:400万美元
4-10-59
注册地址:扬州市长春路1号1主要生产经营地: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
号主营业务为:户外旅游用品销售。股权结构:金泉股份持股50%,FenixOutdoorAB持股50%。江苏飞耐时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6,262.09 | 6,813.32 |
净资产 | 4,640.49 | 4,735.14 |
净利润 | -94.65 | 513.62 |
公司与FenixOutdoorAB共同设立江苏飞耐时,江苏飞耐时获得了FenixOutdoorAB或其关联方所拥有部分国际品牌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经营权,由江苏飞耐时支付商标使用费,其中包括知名商标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江苏飞耐时主要销售的产品为服装、背包等,江苏飞耐时销售的产品使用的商标为被授权的国际品牌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等品牌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江苏飞耐时的整体运营由金泉旅游与FenixOutdoorAB共同承担。其中,金泉旅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部分服装、背包产品,除金泉旅游外,江苏飞耐时根据品牌运营及销售情况也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并对外销售。
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及主要股东
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本(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净资产折股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净资产折股 |
3 | 康正植 | 10.00 | 0.20 | 净资产折股 |
4 | 赵仁萍 | 5.00 | 0.10 | 净资产折股 |
4-10-60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本(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5 | 周敏 | 5.00 | 0.10 | 净资产折股 |
6 | 居万年 | 5.00 | 0.10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 |
、林明稳林明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102719731121XXXX,住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
2、李宏庆李宏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102719680724XXXX,住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
3、康正植康正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22240119760430XXXX,住所为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北昌委****。
4、赵仁萍赵仁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100119790519XXXX,住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109号****。
5、周敏周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102719771203XXXX,住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甘泉镇杨寿集镇****。
、居万年居万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102719740123XXXX,住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甘泉镇****。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明稳持有公司
54.97%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明稳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4-10-6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有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1月8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实收资本:40万元注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22号主营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业务。股权结构:林明稳配偶李加凤持股40%、赵洁持股30%、徐影持股30%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82.18 | 81.38 |
净资产 | 12.26 | 12.65 |
净利润 | -0.39 | -0.80 |
注: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结构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2,762.20 | 41.23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2,237.80 | 33.40 |
4-10-62
康正植 | 10.00 | 0.20 | 10.00 | 0.15 |
赵仁萍 | 5.00 | 0.10 | 5.00 | 0.07 |
周敏 | 5.00 | 0.10 | 5.00 | 0.07 |
居万年 | 5.00 | 0.10 | 5.00 | 0.07 |
社会公众股东 | - | - | 1,675.00 | 25.00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6,7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3 | 康正植 | 10.00 | 0.20 |
4 | 赵仁萍 | 5.00 | 0.10 |
5 | 周敏 | 5.00 | 0.10 |
6 | 居万年 | 5.00 | 0.10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董事长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董事、总经理 |
3 | 康正植 | 10.00 | 0.20 | 越南金泉经理 |
4 | 赵仁萍 | 5.00 | 0.10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5 | 周敏 | 5.00 | 0.10 | 监事、单证业务负责人 |
6 | 居万年 | 5.00 | 0.10 | 无 |
合计 | 5,025.00 | 100.00 |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份中无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战略投资者及其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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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公司股东林明稳的配偶与公司股东李宏庆的兄弟为父女关系,除此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八、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2,468人。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如下: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员工人数(人) | 2,468 | 2,544 | 2,252 | 1,932 |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员工结构如下:
类别 | 细分类别 | 2022年6月30日 |
年龄结构 | 30岁及以下 | 1,237 |
31岁至40岁 | 680 | |
41岁至50岁 | 361 | |
50岁以上 | 190 | |
总计 | 2,468 | |
学历结构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23 |
大专 | 191 | |
中专 | 106 | |
高中及以下 | 2,048 | |
总计 | 2,468 | |
专业结构 | 研发人员 | 97 |
生产人员 | 2,177 | |
销售人员 | 39 | |
行政管理及财务人员 | 155 | |
总计 | 2,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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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等情况
、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缴费人数 | 覆盖率 | 缴费人数 | 覆盖率 | 缴费人数 | 覆盖率 | 缴费人数 | 覆盖率 | |
养老保险 | 2,155 | 98.81% | 2,248 | 99.16% | 2,038 | 99.32% | 1,646 | 98.80% |
医疗保险 | 2,155 | 98.81% | 2,248 | 99.16% | 2,038 | 99.32% | 1,646 | 98.80% |
失业保险 | 2,155 | 98.81% | 2,248 | 99.16% | 2,038 | 99.32% | 1,646 | 98.80% |
工伤保险 | 2,155 | 98.81% | 2,248 | 99.16% | 2,038 | 99.32% | 1,646 | 98.80% |
生育保险 | 2,155 | 98.81% | 2,248 | 99.16% | 2,038 | 99.32% | 1,646 | 98.80% |
住房公积金 | 561 | 91.82% | 557 | 91.91% | 556 | 91.30% | 647 | 90.87% |
注:覆盖率=缴费人数/应缴纳人数,应缴人数是在公司总人数的基础上减去了退休返聘人员及根据越南法律法规无需缴纳的人员。
根据越南当地法律规定,越南无住房公积金制度。
2、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除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外,存在部分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未缴纳的原因如下:
境内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包括:退休返聘人员不用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员工在其他地方缴纳,或者缴纳新农合;新员工入职未及时缴纳;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
境外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包括:部分员工为试用期员工、培训期员工。
境内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包括:退休返聘人员不用缴纳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境外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根据越南当地法律规定,越南无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4-10-65
①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单位:人
分类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 585 | 587 | 595 | 692 |
退休返聘 | 114 | 101 | 92 | 134 |
其他地方缴纳、缴纳新农合、新入职 | 13 | 9 | 8 | 8 |
自愿放弃 | 13 | 10 | 6 | 12 |
总计 | 725 | 707 | 701 | 846 |
②境外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单位:人
分类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 1,570 | 1,661 | 1,443 | 954 |
试用期员工、培训期员工 | 173 | 176 | 108 | 123 |
总计 | 1,743 | 1,837 | 1,551 | 1,077 |
注:经越南律师事务所对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试用期员工、培训期员工不属于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的范畴,符合越南当地法律规定。(
)公司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①境内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单位:人
分类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 561 | 557 | 556 | 647 |
退休返聘 | 114 | 101 | 92 | 134 |
自愿放弃、未缴纳 | 50 | 49 | 53 | 65 |
总计 | 725 | 707 | 701 | 846 |
②境外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根据越南当地法律规定,越南无住房公积金制度。
3、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经测算,报告期内,若公司对应缴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要补充承担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补充缴纳社会保险金额 | 18.16 | 30.30 | 23.21 | 43.72 |
补充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 | 3.05 | 6.22 | 6.43 | 125.86 |
总计 | 21.21 | 36.53 | 29.64 | 169.58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0.16% | 0.33% | 0.44% | 1.82% |
注:2020年因疫情原因,国家颁布了减免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的政策,为保持口径
4-10-66
一致,本处对未缴纳人员补充缴纳金额测算金额不考虑减免因素。未来若公司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补充承担的费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稳做出承诺:若将来因任何原因出现需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滞纳金之情形或被相关部门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支付所有需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应缴纳的滞纳金及相关罚款。
、2018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公司2018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初公司对公积金缴纳的规范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随着公司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2019年公司开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合法合规,公司未出现因住房公积金缴纳产生的纠纷。
、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2022年8月3日,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社保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2年
月
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邗江管理部出具证明,公司自开户之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越南律师事务所对越南金泉、PEAK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说明越南金泉、PEAK公司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
九、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4-10-67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公司主要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
公司主要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户外用品。公司主要客户关联的集团有NewellBrandsInc.(纳斯达克主板上市)、VFCorporation(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OberalpGroup、BergansFritidAS、MontBellCo.,Ltd.、RecreationalEquipment,Inc、SpotlightGroupHoldingsPtyLtd、KlattermusenAB、BystronicAG(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EquipOutdoorTechnologiesUKLtd、ElevenateAB、TheWarehouseGroupLimited(新西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CampSpa、HelsportA/S等国际知名企业,客户旗下主要品牌有Coleman(科勒曼)、TheNorthFace(北面)、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Salewa(沙乐华)、Bergans(博根斯)、Mont-bell(梦倍路)、REI(安伊艾)、MountainDesigns、Klattermusen(攀山鼠)、Mammut(猛犸象)、Rab(睿坡)、Elevenate、Torpedo7、Camp(坎普)、Helsport等。公司产品90%以上出口至欧洲、北美等境外国家和地区,公司与上述国际知名户外用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优质的全球客户资源。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功能性户外用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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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产品类型 | 产品图片 | 销售的主要关联品牌 |
帐篷 | Coleman(科勒曼)、TheNorthFace(北面)、Bergans(博根斯)、Mont-bell(梦倍路)、Salewa(沙乐华)、REI(安伊艾)、Camp(坎普)、Helsport等 | |
睡袋 | Coleman(科勒曼)、TheNorthFace(北面)、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Bergans(博根斯)、Mont-bell(梦倍路)、Salewa(沙乐华)、REI(安伊艾)、Mammut(猛犸象)、Torpedo7、MountainDesigns等 | |
服装 | 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Bergans(博根斯)、Salewa(沙乐华)、Elevenate、Klattermusen(攀山鼠)、MountainDesigns、Rab(睿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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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产品图片 | 销售的主要关联品牌 |
背包 | 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Rab(睿坡)等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关联集团及对应品牌情况如下:
公司客户关联集团 | 国家 | 对应品牌 | 集团/品牌简介 |
NewellBrandsInc. | 美国 | NewellBrandsInc.是一家全球性的消费品和商品营销商,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包装和销售家用、商用产品,在纳斯达克主板上市。Coleman(科勒曼)品牌创立于1901年,是美国知名的户外运动休闲品牌。科勒曼的产品品类丰富,有超过一万种户外产品,涵盖户外照明、露营用品、燃具和炊具、隔温系列及水上运动产品等。 | |
VFCorporation | 美国 | VFCorporation成立于1899年,全球知名牛仔裤和羽绒服生产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TheNorthFace(北面)是国际知名户外运动品牌,成立于1966年,是美VFCorporation集团的重要一员,致力于为户外运动员的探险提供专业装备。 |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瑞典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专注于自然户外活动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是瑞典市场的高端户外品牌,该品牌创建于1960年。瑞典北极狐的产品销往世界100多个国家,产品特点为功能强大、经久耐用、性能可靠、使用方便和用途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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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关联集团 | 国家 | 对应品牌 | 集团/品牌简介 |
BergansFritidAS | 挪威 | Bergans(博根斯)是一家专业生产户外装备的挪威品牌,是北欧知名的户外用品品牌商。该品牌创建于1908年,其产品以面料质地优良,设计理念领先见长,可适用于坚硬的冰层、凛冽的寒风、低温和极浓的大雾等极端情况。 | |
MontBellCo.,Ltd. | 日本 | Mont-bell(梦倍路)于1975年创办,为日本影响较大的登山品牌之一。梦倍路不断利用最新科技的材料及运用全新的设计概念,设计出不少饱受赞誉之产品,在野外用品界开拓出新天地。 | |
OberalpGroup | 意大利 | Salewa(沙乐华)创始于1935年,是欧洲知名的户外运动品牌。Salewa(沙乐华)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登山运动品牌,致力于不断地为登山运动员及登山爱好者提供创造性的优质装备。 |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美国 | REI(安伊艾)是全球知名的户外用品连锁零售商,涉及的产品类别从登山、露营、健身、徒步旅行、骑自行车、划船运动、到滑雪和旅游。 | |
SpotlightGroupHoldingsPtyLtd | 澳大利亚 | SpotlightGroupHoldings是澳大利亚知名的户外用品品牌公司。该公司业务遍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南亚。MountainDesigns目前是SpotlightGroupHoldings旗下品牌,该品牌创立于1975年,商品涵盖多个类别,包括服装、配饰、背包和箱包等。 | |
KlattermusenAB | 瑞典 | Klattermusen(攀山鼠)是一个国际户外运动服装品牌,成立于1975年,致力于研发、销售高性能户外装备。品牌总部位于瑞典,产品主要销往瑞典、德国、挪威、日本、韩国、中国等国家与地区。 | |
BystronicAG | 瑞士 | BystronicAG成立于1986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Mammut(猛犸象)是BystronicAG旗下户外用品品牌,是登山运动和户外装备行业最大品牌之一,拥有高山攀登、攀岩、滑雪、越野跑、远足徒步5个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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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关联集团 | 国家 | 对应品牌 | 集团/品牌简介 |
EquipOutdoorTechnologiesUKLtd | 英国 | Rab(睿坡)创立于1981年,主要设计和制造羽绒服、帐篷背包和睡袋等产品。 | |
ElevenateAB | 瑞典 | Elevenate创立于2010年,主要设计生产日常骑行、徒步等户外服装。 | |
TheWarehouseGroupLimited | 新西兰 | TheWarehouseGroupLimited,创立于1982年,在新西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Torpedo7为TWG旗下品牌,主要产品为自行车、雪地、健身、渔具等户外装备。 | |
CampSpa | 意大利 | Camp(坎普)成立于1889年,总部位于意大利,是世界领先的登山及相关活动(如滑雪登山和工业安全)设备制造商之一。 | |
HelsportA/S | 挪威 | Helsport创立于1951年,在1970年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隧道帐篷,并从那时起制定了多项国际标准。其后拓展了睡袋、帐篷产品线与技术服装线,独立的设计使其成为北欧优质户外装备品牌商。 |
注:以上资料来源公开信息整理。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管理与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生产帐篷、背包所处行业为“C17纺织业”,公司生产睡袋所处行业为“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公司生产服装所处行业为“C18纺织服装、服饰业”。从细分行业看,公司主要生产户外用品,属于户外用品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为纺织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负责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
公司所在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该协会是由从事服装、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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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品、针织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户外用品的流通及生产、科研、教学活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单位和相关社团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质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修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2005年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总局 |
(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政策如下:
名称 | 相关内容 |
《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2月) | 支持冰雪旅游线路和基地建设。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冰雪旅游资源,推出一批兼具民俗风情和冰雪文化特色的冰雪旅游主题精品线路,建设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自驾、露营、非遗体验、冰雪文化展示等多种文化和旅游活动为一体的高品质、复合型的冰雪旅游基地。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鼓励类中包括:三十四、旅游业1、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装备设备,以及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 |
《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10月) | 进一步优化山地户外运动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加快山地户外运动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打造一大批优秀山地户外俱乐部、优秀企业、品牌赛事。大力推动山地户外运动装备制造向研发、设计、销售等高端环节发展,提高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健身休闲装备知名品牌。 |
《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9月) | 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国纺织工业在生产制造和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和地位,形成创新驱动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品牌效应明显、国际合作加强的纺织工业发展格局,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初步建成纺织强国。 |
《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6月) | 充分挖掘冰雪、森林、湖泊、江河、湿地、山地、草原、沙漠、滨海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研制出台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冰雪运动、山地运动、户外休闲运动、水上运动、汽摩运动、航空运动、武术运动等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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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相关内容 |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4年10月) |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专项规划,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 |
(二)户外用品行业概况
1、户外用品行业简介(
)行业概况及现状户外运动指能贴近自然、感受自然的室外运动,户外运动集健身、旅游、社交、休闲为一体,包括登山、攀岩、露营、野外探险、骑行、滑雪等多种形式,在倡导全民健身的时代,户外运动已成为当下健康、流行的生活方式。
户外用品行业是伴随着户外运动兴起而发展的行业,随着大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培养亲近大自然的生活方式,户外用品行业实现了快速的发展。户外用品在消费群体、产品功能、应用环境上具有自身的特点,兼具了体育用品、旅游用品、休闲用品的特征。根据使用用途,户外用品分为户外服装、户外用鞋及户外装备三大类别。
类别 | 产品 |
户外服装 | 衣、裤等。 |
户外用鞋 | 登山鞋、徒步鞋、攀岩鞋、高山靴等。 |
户外装备 | 登山包、旅行包、骑行包、背架包等;帐篷、睡袋、垫子、帷帐等;手表、炉具、灯具、刀具、绳索、登山杖、头盔等。 |
(2)国外户外用品行业概况
户外运动最早起源于欧美的传教、探险和科学考察,世界上最早的户外运动俱乐部1857年诞生于德国,以登山、徒步为主要运动项目。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户外探险活动逐渐演变成时尚的休闲运动方式,户外运动在欧美已经逐渐形成相对成熟的产业。目前,欧美的户外运动市场规模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为750亿美元,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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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2020年-2024年将以6.8%的速度增长;其中欧洲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为
亿美元,预计2020年-2024年将以
5.6%的速度增长。根据美国户外行业协会(OIA)统计数据,2017年美国消费者在户外运动中的支出为8,868亿美元,其中户外运动装备和用品支出为1,845亿美元;2018年,美国至少有1.518亿人参与了一项户外运动,较上一年增加了570万;占美国人口
50.5%的人群参与了户外活动,同比增长
3.1%,户外休闲产业成为第三大消费支出产业,仅次于金融服务保险业和医疗门诊业。
目前,户外运动在欧美已经成为节日度假、娱乐消遣的重要方式之一,形成了庞大且坚实的用户基础,占据重要的行业地位。
(
)国内户外用品行业概况
相比国外,国内户外用品市场起步相对较晚,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经历了萌芽、初创、培育、发展阶段,近年来发展迅速。2011年-2019年,中国户外用品零售总额从
107.60亿元增长至
250.20亿元,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11.12%。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据统计数据,我国每年有1.3亿人参与徒步旅行、休闲户外等运动,占总人口的9.5%,有6,000万人参与登山、攀岩、徒步等运动,占总人口的4.38%,与美国50%的户外运动参与率仍有一定差距。从人均消费金额看,我国户外活动年度人均消费额不足20元,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的人均消费额在300-8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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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户外用品行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以挖掘
。
、户外用品行业格局目前,户外用品行业国内外品牌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低端产品逐渐被市场淘汰。行业内知名品牌有始祖鸟、猛犸象、北极狐、科勒曼、北面、沙乐华、博根斯、梦倍路等,行业内的高端市场几乎被国外一线品牌垄断。
根据统计数据,2018年,户外用品品牌总数达到
个,其中国内品牌
个,国外品牌449个
。2014年-2017年,中国前十大户外用品品牌占有率从49.2%提升至57.1%,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
、进入户外用品行业的壁垒(
)客户认证壁垒欧美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是户外用品的主要销售区域,境外知名客户通常对商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在首次合作时,客户需要对合作方进行“验厂”,全方位考察供应商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管理水平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因境外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流程较复杂,成本较高,合格供应商认证通过后,客供双方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的粘性较高。因此,在户外用品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及能力的企业才能获得优质客户的青睐,行业存在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
(2)产品设计壁垒户外用品属于消费品,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人群更加注重消费品质与体验,消费者对户外用品的偏好及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户外用品制造企业需要不断设计出符合市场偏好及潮流的产品,而新产品从设计理念的提出到产品最后的成型均需要经过不断地尝试;特别是设计理念提出后,如何将理念结合生产工艺构造出最终的产品,其中特别需要考虑产品结构可以满足防水、透气、耐寒、防晒等安全性、保护性的需求,这就需要品牌商或ODM/OEM生产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生产经验,该种生产经验对户外用品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产品设计壁垒。
东兴证券研究报告
wind资讯
华鑫证券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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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质量管理壁垒在户外用品行业中,国际知名品牌商对供应商产品品质要求较高,除了要满足产品市场定位的要求外,还需要有稳定的品质保障,这就要求供应商需要具备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良好的售后服务等等。因此,只有拥有符合客户要求的质量体系的生产企业,才能够在户外用品行业持续发展。
(
)供应能力管理壁垒户外用品行业的供应能力壁垒体现在企业的快速生产能力上。户外用品属于消费品,下游客户会根据市场情况、库存情况调整采购数量,同时,客户会根据消费者偏好不断丰富产品线,不断更新产品。这就要求户外用品供应商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良好的供应管理能力,以满足客户多品类产品快速生产的需求,进而形成了供应能力管理壁垒。
4、行业利润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国内同行业公司中,经营模式与公司相接近的,具有代表性的可比公司净利润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相关产品或业务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牧高笛(603908) | 帐篷、睡袋等装备 | 11,316.59 | 7,861.40 | 4,597.47 | 4,078.65 |
浙江自然(605080) | 充气床垫等户外用品 | 17,431.61 | 21,951.25 | 15,954.38 | 13,138.14 |
平均 | - | 14,374.10 | 14,906.33 | 10,275.92 | 8,608.39 |
发行人 | 帐篷、睡袋、背包、服装等户外装备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受益于户外用品行业的良好发展,同行业公司平均利润水平较好,呈现增长趋势。发行人2020年净利润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导致发行人2020年发生汇兑损失2,131.63万元。2021年度、2022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与上述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均同比大幅增长,2021年度牧高笛、浙江自然、发行人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70.99%、37.59%、69.84%,2022年1-6月分别同比增长
111.80%、
26.89%、
1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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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有利因素
(1)国外户外产品用户基础庞大,户外用品需求稳定目前,户外运动在欧美已经成为节日度假、娱乐消遣的重要方式之一,形成了庞大且坚实的用户基础,占据重要的行业地位;同时,户外用品具有一定的消耗性,产品存在更新换代的情形。因此,国外户外产品的用户基础庞大保障了户外用品的稳定需求。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促进国内户外运动行业良好发展近年来,国家相关单位颁布了一系列促进户外运动发展的产业政策,包括《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等,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属于鼓励类项目。目前,社会提倡全民健身,提倡进行户外运动、亲近大自然,在行业政策支持下以及社会全民健身氛围的促进下,户外运动行业将得到良好的发展。
(
)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理念转变,促进户外用品行业的发展我我国经济的增长带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升。根据统计数据,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26,467.00元增加到2021年的47,412.00元,农村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9,429.60元增加到2021年的18,931.00元,年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7.56%、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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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消费能力、消费意愿有所增强,具备稳定收入的消费人群更加注重消费品质与体验,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成为消费新理念,有效带动了户外运动行业的发展。户外用品的优质品牌注重产品品质及消费体验,充满时尚感、设计感的部分品牌备受消费者青睐,促进了户外用品行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1)国内户外用品行业基础相对薄弱,国内市场潜力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与欧美等境外国家较长时间的户外用品行业发展史相比,我国户外用品行业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行业基础相对薄弱。虽然近年来国内户外用品行业发展迅速,但是相比国外相对成熟的户外用品市场,国内户外用品市场潜力的释放仍需一定时间。
(
)国内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较弱,未来发展对资金提出更高要求相比国际户外用品行业巨头,国内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对企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同时,国内企业拥有高端品牌相对较少,较多企业采取ODM/OEM形式为品牌商代工生产。未来,随着国内户外用品市场的发展,企业若发展自有品牌,将对资金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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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主要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
)产品理念设计及产品结构搭建对户外用品生产均比较重要
户外用品的设计和成型主要分为产品理念设计及产品结构搭建两个步骤。产品理念设计主要由品牌商基于自身品牌风格并结合市场偏好提出,通常表现为产品外观要求、尺寸要求、功能要求等;产品结构搭建是指确定完成产品理念设计后,结合实际生产工艺,制定出满足防水、透气、耐寒、防晒、防风等功能性要求的产品的解决方案,该步骤通常由品牌商与发行人共同探讨后确定。产品理念设计及产品结构搭建对于户外用品的生产均比较重要,需要生产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生产经验以及紧跟市场的战略眼光。
(2)产品批量生产需要有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未来行业自动化水平预计将有所提高
户外用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种类具有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特点,对户外用品企业的生产反应能力与供应能力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以及生产效率,企业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生产人员。另外一方面,我国户外用品行业生产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随着大数据与智能化技术的发展以及企业规模的扩大,未来行业自动化水平预计将有所提高。
、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
户外用品企业根据是否拥有自主品牌可以分为拥有自主品牌的品牌商以及以ODM/OEM代加工的制造商。品牌商主要负责产品的研发、品牌的发展及产品的终端销售,部分品牌商由自身生产所有产品,而部分品牌商则会全部或部分通过ODM/OEM方式委托供应商为其制造相应产品。目前,公司的经营模式为以ODM/OEM方式为户外用品行业知名品牌商代加工生产相应产品。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周期性
户外用品属于消费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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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的社会氛围,消费者对于户外运动的需求日益提升。同时,热爱户外运动的消费者容易长期保持户外运动的生活习惯,可以促进户外运动产品的稳定消费。综上,户外运动行业的周期性不显著。
(
)区域性户外用品行业的发展受户外运动历史、户外运动环境以及居民消费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欧美等境外发达国家有较长时间的户外运动发展历史,有较好的用户基础,所以其居民在户外用品领域的消费金额较高。国内市场方面,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在户外用品消费习惯及消费能力方面有较大优势,户外用品销售较好。综上,户外用品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境外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境内市场主要集中于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城市。
(3)季节性户外用品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主要受户外活动季节性的影响,一般来说,每年前三季度户外运动用品行业收入相对较高,户外运动用品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波动性。近年来,随着人们积极参加户外运动,不同季节的户外运动日益增多,户外用品的种类也更加丰富,户外运动行业的季节性逐渐淡化。
(五)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户外用品行业产业链概况
户外用品的产业链主要有如上几个环节,公司所处环节为中游的产品制造企业,其中,中游的部分品牌商由自身生产所有产品,而部分品牌商则全部或部分通过ODM/OEM方式委托供应商为其制造相应产品,公司属于以ODM/OEM方式为户外用品行业知名品牌商代加工生产相应产品的制造企业。
、上下游行业发展对公司的影响
(1)上游行业发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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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游主要是纺织行业的面、辅料制造业。目前,我国纺织行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行业拥有众多的面、辅料供应商。由于上游企业众多,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公司上游企业可以为公司提供充足的原材料。上游行业新技术和新材料的研发应用也将对本行业带来积极的影响。
(2)下游行业发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游主要是品牌商、零售商及终端消费者。目前,行业内高端品牌主要为国外品牌,欧美等境外发达国家有较长时间的户外运动发展历史,其居民在户外用品领域的消费金额较高,户外运动在欧美已经逐渐形成相对成熟的产业。
近年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消费能力、消费意愿有所增强,具备稳定收入的消费人群更加注重消费品质与体验,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成为消费新理念,有效带动了国内户外行业的发展。
目前,公司主要以ODM/OEM方式为境外知名品牌商代加工生产相应产品,境外知名品牌的稳定发展保障了公司户外用品的稳定销售。
(六)公司产品进口国的主要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0%,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产品进口国的同类产品处于市场充分竞争的状态,公司产品除了受进口国关税政策影响外,不存在特殊的进口限制政策。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采用ODM/OEM形式为国际知名品牌如Coleman(科勒曼)、TheNorthFace(北面)、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Salewa(沙乐华)、Bergans(博根斯)、Mont-bell(梦倍路)、REI(安伊艾)、MountainDesigns、Klattermusen(攀山鼠)、Mammut(猛犸象)、Rab(睿坡)、Elevenate、Torpedo7、Camp(坎普)、Helsport等进行代加工生产,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成熟的生产体系。经过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公司已在户外用品制造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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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序号 | 名称 | 企业介绍 |
1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OEM/ODM业务与自主品牌业务两大业务板块,产品包括帐篷、睡袋、自充垫等户外装备,以及冲锋衣、羽绒服、登山鞋、运动背包等户外服装、鞋及配饰。OEM/ODM业务产品销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 |
2 |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5080) |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充气床垫、户外箱包、头枕坐垫等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销售至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市场。 |
3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89)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等三大系列,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市场。 |
4 |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300577) |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休闲包袋、旅行箱、商务包袋、服饰及相关配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按照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代工制造业务和品牌经营业务。 |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竞争优势
(1)优质客户资源优势目前,公司主要采用ODM/OEM形式为国际知名品牌进行代加工生产,公司拥有的客户基本稳定且大多属于国际知名户外用品企业。国际知名客户通常对商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在首次合作时,客户需要对合作方进行“验厂”,全方位考察供应商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管理水平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因境外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流程较复杂,成本较高,合格供应商认证通过后,客供双方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的粘性较高。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经与这些知名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2)产品结构搭建优势户外用品的设计和成型主要分为产品理念设计及产品结构搭建两个步骤。产品理念设计主要由品牌商基于自身品牌风格并结合市场偏好提出,通常表现为产品外观要求、尺寸要求、功能要求等;产品结构搭建是指确定完成产品理念设计后,结合实际生产工艺,制定出满足防水、透气、耐寒、防晒、防风等功能性要求的产品的解决方案,该步骤通常由品牌商与发行人共同探讨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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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已经拥有了成熟的产品结构搭建技术,可以根据品牌方提出的创意想法结合实际的生产工艺,构建出成型的产品,与品牌方共同完成产品创意到产品成型的转化,公司具备相应的产品结构搭建优势。
(3)产品质量管控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户外用品的研发及生产,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近年来不断强化生产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公司产品的稳定质量得到了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功能性户外用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具备了产品质量管控优势。
(4)供应能力管理优势
户外用品属于消费品,下游客户会根据市场情况、库存情况调整采购数量。同时,客户会根据消费者偏好不断丰富产品线,创新产品,这就要求户外用品供应商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良好的供应管理能力,以满足客户多品类产品快速生产的需求。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经打造出专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生产经验。同时,公司与供应链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着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公司能够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的反应和调整,实现生产效益和生产规模的优化,公司具备了供应能力管理优势。
、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提升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引进优秀人才、增加研发投入、创建自身品牌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借助资本市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
)国内市场开拓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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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国内户外用品市场,欧美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目前还是户外用品行业的主要销售区域,国内户外用品市场正逐步快速发展。在该种行业发展现状下,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在90%以上,公司目前国内市场开拓相对较少。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增大以及国内市场需求的扩大,公司将逐步加大国内市场拓展力度。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介绍见本节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二)主要经营业务流程
1、产品设计及样品制作
公司产品批量生产前的工序为产品设计及样品制作。
产品设计包括创意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创意设计通常由客户提出并完成主要部分,包括外观要求、尺寸要求、功能要求等;公司通过对客户提出的创意进行解析,结合生产成本和产品结构风险评估结果向客户提出优化方案,经客户认可后确定。结构设计是指公司设计人员对确定的创意设计进行结构解析,形成初步纸版,然后利用面料、填充物、辅料等,按照产品创意设计草图制作出产品雏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复试验调整,确保产品结构的可行性,进而纸版定稿,以供后续样品制作之用。工艺设计通常包括确定布片之间的连接工艺、填充工艺等,如缝制针法、压胶、充绒等。
样品制作是指公司版师制作出电子样版后,通过制图仪器打印出纸样版。辅助人员根据纸样版制作多件样品,一部分用于测试性能,一部分提交客户,根据测试的结果以及客户的反馈对之前的设计进行修改,重新制作样品。上述过程通常需要经过多轮反复后,客户才能最终确认产品样版,然后下单,公司组织生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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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批量化生产流程(
)帐篷、背包批量化生产流程
(
)睡袋、服装批量化生产流程
公司产品生产流程中,部分工艺情况如下:①纸样裁剪:根据技术研发部制作的纸样版裁剪相应布料;②缝制:根据纸样版将裁剪后布料缝纫拼接形成产品;
③压胶:为防止缝制过程中产生的针孔在实际使用中发生漏水现象,在所有面料缝合的针孔处,利用加热设备贴上一层胶条;④梳棉、铺棉、充绒:梳棉为将购买的未加工中空棉通过梳棉机梳理成符合填充要求的保暖填充物;铺棉、充绒为按产品架构及填充物比例要求,填充棉或羽绒。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料主要有面料(尼龙、涤纶、维尼纶等)、填充物(羽绒、中空棉等)、辅料(杆材、拉链、纽扣、贴标等)、包装物等。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即销售部门确认销售订单,技术研发部根据订单编制物料清单,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物料清单,结合公司原料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下发采购订单。除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外,公司存在少部分由客户(MontBellCo.,Ltd.、TorayIndustries,Inc.等)提供部分原材料的情形,即客户根据其产品需求情况向公司提供原材料。
、生产模式
(1)公司生产整体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实施生产。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在批量化生产的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情况,将部分工艺可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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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较低的非关键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外协生产的原材料由公司提供,公司向外协厂商支付加工费。
除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原材料的外协加工生产之外,公司存在将部分帐篷由镇江蓝深外包生产的情形,在该种外包生产情形中,由公司提供一部分主要原材料,另一部分主要原材料由镇江蓝深向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后加工生产。
(
)外协加工基本情况
①外协加工的工序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涉及的主要工序包括缝纫、印字、绣花等,此类工序工艺简单,门槛较低,但是对人工需求较大。由于公司的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如果全部自主生产,公司需要按照旺季时的生产量来设计产能,不但要增加机器设备及厂房投入,还要招聘数量匹配的工人。而淡季时公司订单不足,不需要旺季时同等数量的工人,如果公司按照旺季订单数量配备大量工人,淡季时会形成冗余人员,使得单位产品的成本费用增加,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因此外协加工可以更好的解决公司产能和淡旺季订单量匹配关系的矛盾。
②公司外协加工的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建立了外协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在开发新外协厂商时,需要综合评判该外协厂商的运营环境、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信用状况等,通过评判的外协厂商才可进入公司合格外协厂商名单。对公司现有外协厂商,公司品质管理部每年发起对其年度审核,根据合作情况判断是否继续合作,由此促进外协厂商保证其产品加工质量及生产能力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③外协加工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制定了《委外加工核算管理规定》,在进行合格外协厂商评定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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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外协厂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营业执照等资料,查看其生产规模,了解其产能。只有生产经营资质与公司产品匹配,生产质量及产能满足公司需求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公司外协厂商名单。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外协厂商均具备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资质,合作的主要外协厂商成立时间较早,生产工艺成熟,与公司合作顺利,满足了公司对产品质量及产能的要求。
④外协加工价格形成机制公司与外协厂商的外协加工价格形成机制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公司对外协厂商考核后,外协厂商根据其自身的人工成本、其他成本费用及利润率水平对公司进行报价。
第二步,公司对外协厂商的报价进行核价,具体方法为:各技术研发部测分员负责提供各产品外协加工工序的GST标准工时;公司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及劳动力供给等因素确定公司生产工人GST工价;生产管理部根据外协加工的产品类型、生产任务单紧急情况等因素设置外协单价相对于内部人工的单价倍率区间。
第三步,公司根据对外协厂商报价的核实结果与外协厂商议价,交易价格既需要保证外协厂商合理的利润率要求,又保证不能超过发行人生产管理部根据内部人工成本设置的单价倍率上限。双方对最终交易价格认可后签订合作框架合同,并逐年更新报价。具体结算价格因外协加工的数量、时间紧迫性、外协订单的稳定性及外协加工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存在差异而不尽相同。
⑤外协加工的数量、金额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协加工费分别为4,983.80万元、4,376.29万元、7,315.40万元和5,356.81万元。2019年至2020年,随着越南金泉生产人员及生产效率逐渐提高,产量逐渐提高,2020年收购了PEAK公司,增加了自有产能,金泉旅游生产压力减小,外协加工逐渐减少。2021年度至2022年6月,客户采购量大幅增加,发行人生产任务加重,外协加工金额增加。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工序外协加工的数量和加工费金额如下:
单位:万个、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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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加工工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印字 | 236.31 | 594.66 | 340.82 | 913.02 | 286.51 | 718.56 | 267.02 | 559.33 |
绣花 | 48.23 | 63.64 | 61.19 | 89.96 | 50.70 | 71.36 | 66.66 | 79.34 |
缝纫 | 221.89 | 4,019.12 | 288.86 | 4,942.35 | 144.71 | 3,567.89 | 218.78 | 4,343.69 |
裁剪+缝纫 | 7.74 | 655.44 | 14.04 | 1,326.24 | - | - | - | - |
其他 | 4.93 | 23.96 | 12.27 | 43.83 | 1.63 | 18.48 | 0.10 | 1.44 |
合计 | 519.11 | 5,356.81 | 717.18 | 7,315.40 | 483.55 | 4,376.29 | 552.56 | 4,983.80 |
注:发行人的外协加工仅仅是工序外协,工序数量与产品数量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例如不同的产品、款式需要印字的数量存在较大差别。
⑥外协加工厂商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外协厂商中,扬州嘉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稳的配偶李加凤的哥哥李加荣及其配偶持股100%的企业,林立绣花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稳的妹妹林明娟担任负责人的单位,属于公司关联方。除扬州嘉和与林立绣花厂外,发行人其他外协厂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⑦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变化情况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是为了解决公司产能和淡旺季订单量匹配关系的矛盾。为了防止公司在淡季承担冗余工人的人工成本,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存在淡旺季的情况下,公司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3)外包生产基本情况
①外包生产情况及管控措施公司对镇江蓝深外包生产业务主要为公司部分成熟型号帐篷产品,由公司提供一部分主要原材料,镇江蓝深在公司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处采购另一部分主要原材料后加工生产。镇江蓝深制成产成品后由公司品质管理部进行质量检测,质量检测合格后由公司安排物流公司将产品运往指定场所转运或直接离港出口。公司根据外包生产的原料及加工费向镇江蓝深支付货款,原料及加工费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与镇江蓝深协商确定。
公司与镇江蓝深的合作从最开始的外协加工逐渐过渡到外包生产,采取该种外包生产的原因:镇江蓝深刚开始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的方式开展业务合作,随着镇江蓝深与公司持续合作,其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随之增强,业务合作规模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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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大幅增长的态势,而公司经裁剪后的物料从扬州发往镇江,再将加工后的半成品运回扬州,不仅耗费运输时间,还增加运输费用,当双方业务规模增长到一定程度后,两地来回运输愈加频繁,因此双方开始尝试着部分主材改由镇江蓝深采购,镇江蓝深按照公司的要求生产完工产品并经检验后包装入库,销售发货时直接从镇江蓝深出库,经过尝试后发现双方外包生产的合作方式不仅节约成本费用,还分担了公司的管理压力,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建立了对镇江蓝深外包生产的管控制度,约定了双方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对镇江蓝深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及时跟踪产品生产进度,并对产成品验收前进行质量检测。镇江蓝深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部分帐篷产品生产已经具有了成熟稳定的生产加工工艺,可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双方如果存在新增品类生产时,镇江蓝深在大批量生产前需要向公司提供生产样品,公司对样品质量确认后才可进行后续生产。通过前述管控措施,公司可对镇江蓝深外包生产实现有效的生产进度及质量管控。
②外包生产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外包给镇江蓝深生产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909.03万元、4,812.67万元、9,416.60万元和4,933.87万元。镇江蓝深主要为发行人生产Coleman牌(Newell集团旗下品牌)部分款式的帐篷,款式较为集中,而发行人自产该型号产品数量较少。镇江蓝深生产工艺经过长期积累较为成熟,具有规模化优势和成本优势。随着发行人客户对上述款式产品的订单需求增加,发行人外包给镇江蓝深生产的量也逐渐增加。
外包生产模式下,发行人提供一部分主要原材料,镇江蓝深采购另一部分主要原材料及辅料后加工生产,因此发行人向镇江蓝深采购的帐篷金额包含了镇江蓝深采购的材料成本及加工费等。2021年度发行人外包镇江蓝深生产帐篷均价较2020年度大幅提升
75.79%,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Newell集团向发行人采购的大帐篷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导致发行人外包给镇江蓝深生产的大帐篷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外包生产产品结构的变化造成2021年度发行人外包镇江蓝深生产均价提升
102.32元/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顶
销售单价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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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元/顶) | 外包数量 | 占比 | 对Newell集团销售数量 | 占比 | 外包数量 | 占比 | 对Newell集团销售数量 | 占比 |
0-200 | 23.18 | 58.42% | 21.86 | 52.90% | 22.98 | 64.45% | 23.16 | 60.59% |
200-400 | 11.83 | 29.82% | 12.92 | 31.26% | 11.85 | 33.23% | 14.16 | 37.05% |
400-600 | 0.00 | 0.00% | 0.98 | 2.38% | 0.00 | 0.00% | 0.34 | 0.90% |
600-900 | 0.92 | 2.33% | 1.26 | 3.05% | 0.52 | 1.44% | 0.36 | 0.94% |
900以上 | 3.74 | 9.42% | 4.31 | 10.42% | 0.31 | 0.88% | 0.20 | 0.53% |
合计 | 39.68 | 100.00% | 41.32 | 100.00% | 35.65 | 100.00% | 38.22 | 100.00% |
由上表可见,2021年度Newell集团向发行人采购帐篷结构发生变化,销售单价高的大帐篷占比大幅提升,其中销售单价400元/顶以上帐篷占比较2020年度提高13.49个百分点。镇江蓝深主要为发行人生产Newell集团旗下品牌帐篷,因此,发行人外包镇江蓝深生产的销售单价
元/顶以上帐篷占比较2020年度提高了9.43个百分点,其中销售单价900元/顶以上的帐篷大幅增加8.54个百分点,而销售单价
元/顶以下的帐篷则下降
6.02个百分点。综上所述,随着外包镇江蓝深生产的大帐篷占比大幅提升,小帐篷占比大幅下降,2021年度发行人外包镇江蓝深生产的帐篷均价较2020年度大幅提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③外包生产的生产模式变化情况镇江蓝深与发行人合作近20年,主要为发行人生产Coleman牌(Newell集团旗下品牌)部分款式的帐篷,款式较为集中,其生产工艺经过长期积累较为成熟,具有规模化优势和成本优势,因此发行人外包生产的生产模式在该情形下是持续稳定的。
、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ODM/OEM形式为国际知名品牌进行代加工生产,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区域主要以国外市场为主,公司产品生产后,直接出口销售给对应客户。公司通过多年在户外用品行业的经营,已经与数十家世界知名户外用品品牌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奠定了稳定的市场基础。
(四)公司的销售情况
、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自产产量、产能利用率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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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件、套、顶、条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帐篷 | 产能 | 22.00 | 38.00 | 24.00 | 21.00 |
自产产量 | 19.23 | 29.54 | 17.41 | 19.37 | |
产能利用率 | 87.39% | 77.73% | 72.55% | 92.24% | |
睡袋 | 产能 | 80.00 | 160.00 | 135.00 | 135.00 |
自产产量 | 68.32 | 118.23 | 98.96 | 110.18 | |
产能利用率 | 85.40% | 73.90% | 73.30% | 81.62% | |
背包 | 产能 | 55.00 | 110.00 | 120.00 | 105.00 |
自产产量 | 28.14 | 38.93 | 102.18 | 92.19 | |
产能利用率 | 51.16% | 35.39% | 85.15% | 87.80% | |
服装 | 产能 | 14.00 | 26.00 | 27.00 | 32.00 |
自产产量 | 13.93 | 21.92 | 19.48 | 29.59 | |
产能利用率 | 99.49% | 84.32% | 72.15% | 92.48% |
注:公司产能为根据缝纫设备数量结合生产工时计算的结果,公司实际生产能力需要综合考虑生产人员情况。2019年-2020年,公司产品产能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2019年、2020年公司子公司越南金泉生产设备投入增加,此外2020年公司收购了PEAK公司,使得产能有所增加。2021年,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将越南金泉部分用于生产背包及服装的缝纫设备调整用于生产帐篷及睡袋,使得背包及服装产能有所下降。2021年,背包产能利用率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零售端销量减少带来公司背包产量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产销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套、顶、条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帐篷 | 产量 | 53.57 | 77.46 | 56.86 | 49.07 |
销量 | 56.72 | 72.80 | 54.85 | 48.62 | |
产销率 | 105.87% | 93.98% | 96.45% | 99.08% | |
睡袋 | 产量 | 100.59 | 164.94 | 135.06 | 147.22 |
销量 | 99.79 | 164.32 | 128.85 | 153.03 | |
产销率 | 99.21% | 99.62% | 95.40% | 103.94% | |
背包 | 产量 | 28.84 | 39.54 | 102.67 | 9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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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销量 | 23.40 | 43.41 | 100.23 | 97.32 | |
产销率 | 81.15% | 109.80% | 97.63% | 104.98% | |
服装 | 产量 | 28.87 | 52.10 | 49.15 | 58.37 |
销量 | 26.99 | 55.21 | 48.65 | 55.92 | |
产销率 | 93.48% | 105.98% | 98.98% | 95.79% |
报告期内,公司产量大于自产产量,主要原因为公司存在部分产品委外加工及外包生产。
、分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不含附件销售)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类别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帐篷 | 销售收入(万元) | 30,651.67 | 30,910.63 | 16,998.58 | 15,132.25 |
销量(万件) | 56.72 | 72.80 | 54.85 | 48.62 | |
销售均价(元/件) | 540.40 | 424.60 | 309.94 | 311.25 | |
睡袋 | 销售收入(万元) | 16,543.37 | 25,551.67 | 16,506.15 | 16,479.23 |
销量(万件) | 99.79 | 164.32 | 128.85 | 153.03 | |
销售均价(元/件) | 165.78 | 155.50 | 128.11 | 107.69 | |
背包 | 销售收入(万元) | 1,637.43 | 3,304.15 | 7,675.58 | 7,690.96 |
销量(万件) | 23.40 | 43.41 | 100.23 | 97.32 | |
销售均价(元/件) | 69.98 | 76.12 | 76.58 | 79.03 | |
服装 | 销售收入(万元) | 6,770.98 | 15,770.35 | 16,378.18 | 18,339.18 |
销量(万件) | 26.99 | 55.21 | 48.65 | 55.92 | |
销售均价(元/件) | 250.86 | 285.62 | 336.64 | 327.98 |
3、分区域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区域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中国境外 | 56,265.54 | 98.41% | 76,136.53 | 98.60% | 58,590.46 | 98.96% | 57,793.97 | 97.61% |
其中:北美地区 | 32,439.75 | 56.74% | 38,924.50 | 50.41% | 22,200.14 | 37.50% | 22,926.93 | 3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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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欧洲地区 | 12,877.90 | 22.52% | 24,136.71 | 31.26% | 29,443.11 | 49.73% | 26,856.15 | 45.36% |
境外其他地区 | 10,947.89 | 19.15% | 13,075.32 | 16.93% | 6,947.21 | 11.73% | 8,010.89 | 13.53% |
中国境内 | 910.41 | 1.59% | 1,080.11 | 1.40% | 614.68 | 1.04% | 1,417.24 | 2.39% |
合计 | 57,175.95 | 100.00% | 77,216.64 | 100.00% | 59,205.13 | 100.00% | 59,211.2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对江苏飞耐时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内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14%、90.35%、74.26%和49.15%,其他零星销售主要系销售给海外客户境内子公司或代理商以及发行人为部分客户加工样品、自用工作服等,公司均按照客户要求标注客户品牌,不存在擅自使用客户品牌或自有品牌的情况。
与此同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时间均超过10年,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因商标侵权等情形影响合作或者产生争议的情形。
4、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销售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收入占比 | ||
NewellBrandsInc. | 帐篷、睡袋等 | 20,854.71 | 36.47% | 24,744.50 | 32.05% | 16,451.95 | 27.79% | 18,200.06 | 30.74% |
VFCorporation | 帐篷、睡袋等 | 7,284.95 | 12.74% | 12,571.31 | 16.28% | 5,045.90 | 8.52% | 3,922.39 | 6.62%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帐篷、睡袋等 | 10,757.07 | 18.81% | 8,920.96 | 11.55% | 3,371.50 | 5.69% | 2,393.24 | 4.04% |
OberalpAG-SPA | 服装、帐篷、睡袋等 | 3,130.65 | 5.48% | 6,645.13 | 8.61% | 4,847.45 | 8.19% | 5,016.09 | 8.47% |
BergansFritidAS | 服装、帐篷等 | 2,106.37 | 3.68% | 5,631.28 | 7.29% | 7,572.99 | 12.79% | 5,789.95 | 9.78%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背包、服装等 | 2,751.40 | 4.81% | 5,576.01 | 7.22% | 11,155.62 | 18.84% | 11,959.22 | 20.20% |
合计 | - | 46,885.14 | 82.00% | 64,089.19 | 83.00% | 48,445.40 | 81.83% | 47,280.94 | 79.85% |
注:前五大客户收入为其及关联方的合并收入,下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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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主要向公司采购背包和服装减少,2021年背包销售额较上年度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因疫情等因素,消费者购买和使用频率降低,客户零售端销量减少导致其采购量减少。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客户销售毛利率变动如下:
客户 | 销售内容 | 销售毛利率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NewellBrandsInc. | 帐篷、睡袋等 | 24.53% | 19.65% | 18.01% | 15.59% |
VFCorporation | 帐篷、睡袋等 | 32.88% | 25.05% | 25.07% | 28.97%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帐篷、睡袋等 | 26.76% | 20.64% | 14.11% | 28.28% |
OberalpAG-SPA | 服装、帐篷、睡袋等 | 20.49% | 14.59% | 24.36% | 17.05% |
BergansFritidAS | 服装、帐篷等 | 21.79% | 19.11% | 27.42% | 21.98%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背包、服装等 | 12.21% | 11.40% | 16.50% | 14.90% |
VFCorporation旗下拥有TheNorthFace(北面)等国际知名品牌,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8.97%、
25.07%、
25.05%和
32.88%,高于其他客户的毛利率,主要原因为该客户品牌定位高端,对品质要求较为严格,终端销售价格较高,因此客户对定价敏感度较低,定价基础相对较高,因此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毛利率较高。
、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
客户 | 产品类别 | 信用政策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
NewellBrandsInc. | 全部产品 | T/T | 90天 | T/T | 90天 | T/T | 75天 | T/T | 60天 |
VFCorporation | 全部产品 | T/T | 60天 | T/T | 60天 | T/T | 60天 | T/T | 40天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全部产品 | T/T | 60天 | T/T | 60天 | T/T | 60天 | T/T | 60天 |
4-10-95
客户 | 产品类别 | 信用政策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结算方式 | 信用期间 | ||
OberalpAG-SPA | 帐篷/睡袋 | T/T | 15天 | T/T | 15天 | T/T | 15天 | T/T | 15天 |
服装 | L/C | 即期信用证 | L/C | 即期信用证 | L/C | 即期信用证 | L/C | 即期信用证 | |
BergansFritidAS | 全部产品 | D/P | 交单后付款 | D/P | 交单后付款 | D/P | 交单后付款 | D/P | 交单后付款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全部产品 | T/T | 40天 | T/T | 15天 | T/T | 15天 | T/T | 15天 |
MontBellCo.,Ltd. | 全部产品 | L/C | 15天 | L/C | 15天 | L/C | 15天 | L/C | 15天 |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NewellBrandsInc.、VFCorporation等信用期在2020年以来有所延长,主要系因2020年度疫情以来,该等客户主动对供应商延长付款周期,由于公司与这些客户合作时间较久,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客户信用良好,未发生过违约,公司同意客户的诉求。
除NewellBrandsInc.、VFCorporation、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对其他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6、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国家和地区如下:
年度 | 主要国家和地区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2022年1-6月 | 美国 | 31,731.84 | 55.50% |
日本 | 8,775.14 | 15.35% | |
意大利 | 3,345.90 | 5.85% | |
瑞典 | 2,920.66 | 5.11% | |
挪威 | 2,436.80 | 4.26% | |
合计 | 49,210.34 | 86.07% | |
2021年度 | 美国 | 37,516.22 | 48.59% |
日本 | 8,924.34 | 11.56% | |
挪威 | 7,018.23 | 9.09% | |
意大利 | 6,676.87 | 8.65% | |
瑞典 | 5,000.35 | 6.48% | |
合计 | 65,136.01 | 8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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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主要国家和地区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2020年度 | 美国 | 21,402.77 | 36.15% |
瑞典 | 11,904.77 | 20.11% | |
挪威 | 8,474.35 | 14.31% | |
意大利 | 4,587.54 | 7.75% | |
日本 | 4,520.21 | 7.63% | |
合计 | 50,889.63 | 85.95% | |
2019年度 | 美国 | 19,958.40 | 33.71% |
瑞典 | 12,825.58 | 21.66% | |
挪威 | 6,085.15 | 10.28% | |
意大利 | 5,128.73 | 8.66% | |
日本 | 4,062.62 | 6.86% | |
合计 | 48,060.47 | 81.17%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国家地区为美国、瑞典、挪威、意大利、日本等地,每年销售额相对比较集中。
7、报告期内OEM、ODM模式下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户外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优秀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是发行人核心的能力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采用ODM、OEM的方式进行销售,不存在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的情况,上述业务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ODM | 24,745.53 | 43.28% | 33.60% | 33,758.13 | 43.72% | 26.61% |
OEM | 32,430.42 | 56.72% | 19.86% | 43,458.51 | 56.28% | 16.65% |
总计 | 57,175.95 | 100.00% | 25.81% | 77,216.64 | 100.00% | 21.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ODM | 21,409.62 | 36.16% | 27.51% | 20,887.01 | 35.28% | 28.06% |
OEM | 37,795.52 | 63.84% | 17.75% | 38,324.20 | 64.72% | 16.65% |
总计 | 59,205.13 | 100.00% | 21.28% | 59,211.21 | 100.00% | 20.68% |
报告期内,OEM业务模式收入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4.72%、63.84%、56.28%和56.72%,占比较高,毛利率分别为16.65%、17.75%、
16.65%和
19.86%。ODM业务模式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5.28%、
36.16%、
43.72%和43.28%,收入占比有所提升,毛利率分别为28.06%、27.51%、26.61%和33.60%。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的提升,在户外用品领域新材
4-10-97
料应用、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同时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研发设计项目实施、产品设计能力提升,力争为客户设计出满意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OEM、ODM模式下销售产品,公司不存在自主品牌销售情形。公司OEM/ODM业务开展过程中并未使用客户的品牌权利,也不会对其他客户销售某一客户的产品,因此无需取得客户的品牌授权。公司开展OEM/ODM业务中,涉及客户商标的情况主要为按照客户要求在产品上面标明客户名称及图标LOGO。OEM/ODM产品上客户的图标LOGO主要为客户在向公司下达订单时,通过邮件将图标LOGO底稿发送给公司后,公司通过外协厂商的印绣字工序印绣在客户产品上形成。公司为客户开展OEM/ODM形成的产品中,产品的面料、结构设计、加工工艺均是体现产品品质、品牌的重要因素,图标LOGO只是体现品牌的一方面,图标LOGO与产品品质相结合才能体现客户品牌的价值;公司主要OEM/ODM客户除了邮件发送图标LOGO底稿,并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图标LOGO的授权程序,公司通过邮件形式获得图标LOGO底稿后进行生产,符合实际生产情况及商业惯例。为了保护OEM/ODM客户的信息,公司与印绣字外协厂商约定了保密条款,须对公司向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密。综上所述,公司OEM/ODM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商标授权的法律风险。
8、外销收入中FOB和FCA收入具体金额公司境外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成交方式以FOB为主,FCA为辅。FOB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交货地点为指定的装运港口;FCA即货交承运人,交货地点为港口或保税区,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不同交易模式下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外销模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4-10-98
式 | 金额 | 占外销收入比(%) | 金额 | 占外销收入比(%) | 金额 | 占外销收入比(%) | 金额 | 占外销收入比(%) |
FCA | 382.55 | 0.68 | 2,649.17 | 3.48 | 1,024.98 | 1.75 | 1,266.72 | 2.19 |
FOB | 55,882.99 | 99.32 | 73,487.35 | 96.52 | 57,565.48 | 98.25 | 56,527.24 | 97.81 |
合计 | 56,265.54 | 100.00 | 76,136.53 | 100.00 | 58,590.46 | 100.00 | 57,793.9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以FCA模式销售的收入较少,以FOB模式销售为主,各期外销收入交易模式稳定。
(
)FOB和FCA模式下运费承担
公司以FOB和FCA模式成交的运费承担方式均为: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港并交给承运人之间的运费由公司承担,报关出口港至客户目的地港的运费由客户承担。报告期内,FOB和FCA模式下运费承担方式保持一致。
(2)FOB和FCA模式下关税承担
①出口国出口关税:
公司境外销售分中国出口、中国香港出口及越南出口。报告期内,因中国、中国香港和越南均未对公司出口的产品征收关税,公司以FOB和FCA模式销售时均无需承担出口关税。
②客户所在国进口关税:
报告期内,根据协议或订单约定,公司无需承担客户所在国的进口关税,因此,公司以FOB和FCA模式销售时均无需承担客户所在国进口关税。
综上,FOB和FCA模式下,公司均无需承担关税。
(3)FOB和FCA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差异
外销收入按交易模式不同列示如下:
交易模式 | 简称 | 具体描述 | 确认收入时点 | 确认收入依据 |
FOB | 装运港船上交货 | 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买方指定船只,货物整体越过船舷即转移风险 | 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海关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 | 报关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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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 | 货交承运人 |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给买方承运人并负责清关 | 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海关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 | 报关单 |
由上表可知,FOB和FCA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均为公司在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海关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4)2021年空运费增加的合理性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通常采用海运的方式进行,当公司临时性产能不足或者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国际海运运力紧张,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维持在高位,采取海运方式无法按时交付货物时,公司通常选择昂贵的航空运输方式以满足交期,尽管签订的是FOB或FCA订单或合同,但根据约定,空运方式下由公司承担发往客户仓库的空运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空运费分别为23.26万元、39.32万元、
638.26万元和
31.99万元,其中:
2021年度空运费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货客户 | 空运产品 | 空运费金额 | 占总空运费比(%) | 空运时间 |
VFCorporation | 睡袋 | 270.54 | 42.39 | 2021年 |
帐篷 | 153.02 | 23.97 | 2021年 | |
OberalpAG-SPA | 服装 | 163.35 | 25.59 | 2021年 |
ElevenateAB | 服装 | 33.56 | 5.26 | 2021年 |
其他客户 | 睡袋、帐篷、服装、附件等 | 17.79 | 2.79 | 2021年 |
合计 | 638.26 | 100.00 |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的空运费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的主要客户VFCorporation的睡袋、帐篷等产品的部分订单以及主要客户OberalpAG-SPA、ElevenateAB服装等产品因疫情影响部分订单生产,同时国际海运运力紧张,导致无法正常按时交货,为满足客户交期需求,偶发性的采用空运方式运输产生的,因此,2021年度空运费增加具有合理性。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有面料(尼龙、涤纶、维尼纶等)、填充物(羽绒、中空棉等)、辅料(杆材、拉链、纽扣、贴标等)、包装物等。
4-10-100
(1)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 | |
尼龙布料 | 4,044.91 | 17.06% | 6,550.27 | 16.22% | 5,559.50 | 17.61% | 5,448.69 | 19.02% |
涤纶布料 | 5,131.19 | 21.64% | 10,294.52 | 25.49% | 5,343.88 | 16.92% | 4,422.65 | 15.43% |
维尼纶布料 | 958.74 | 4.04% | 1,502.26 | 3.72% | 3,691.56 | 11.69% | 3,188.62 | 11.13% |
填充羽绒 | 1,675.69 | 7.07% | 3,813.63 | 9.44% | 3,052.52 | 9.67% | 2,523.26 | 8.81% |
铝制杆材 | 3,924.71 | 16.55% | 4,535.84 | 11.23% | 1,683.75 | 5.33% | 1,460.09 | 5.10% |
中空棉 | 638.64 | 2.69% | 995.06 | 2.46% | 1,321.16 | 4.18% | 1,334.54 | 4.66% |
合计 | 16,373.88 | 69.06% | 27,691.59 | 68.56% | 20,652.37 | 65.40% | 18,377.83 | 64.14% |
注:上表中的中空棉为没有经过梳棉工序的中空棉。
报告期内,尼龙、涤纶布料采购额变动与帐篷、睡袋、服装销量变动有密切关系。尼龙、涤纶布料主要用于生产帐篷、睡袋、服装。2019年-2020年,公司尼龙、涤纶布料采购额分别为9,871.34万元、10,903.37万元,金额相对稳定;2021年,尼龙、涤纶布料采购额合计16,844.80万元,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21年度帐篷销量
72.80万顶(2020年度销量
54.85万顶),睡袋销量
164.32万条(2020年度销量128.85万条),大幅增加所致。2022年1-6月,尼龙、涤纶布料采购额合计9,176.10万元,高于2021年1-6月尼龙、涤纶布料采购额7,493.47万元,主要由于2022年1-6月帐篷销量56.72万顶,高于2021年1-6月销量35.78万顶;2022年1-6月睡袋销量
99.79万条,高于2021年1-6月销量
89.60万条。2022年1-6月,尼龙、涤纶布料采购额和帐篷、睡袋销量具有匹配性。
报告期内,填充羽绒采购额变动与睡袋、服装中的羽绒睡袋、羽绒服销量变动有密切关系。因单位羽绒睡袋充绒量较羽绒服多,填充羽绒采购额与羽绒睡袋销量关系更加密切。2019年-2022年1-6月,填充羽绒采购数量分别为
47.53吨、
57.35吨、77.11吨、39.89吨,呈现增长趋势,与报告期内公司羽绒睡袋的销量增长具有匹配性。
4-10-101
报告期内,中空棉采购额变动与棉睡袋销量变动有密切关系。2019年-2022年1-6月,中空棉采购量分别为1,908.12吨、2,314.78吨、1,734.51吨、1,067.84吨,2020年中空棉市场价格较低,公司结合对市场行情的预计,适当提前储备部分通用型中空棉,2021年公司根据中空棉库存情况适当减少了当期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中空棉采购额与公司棉睡袋销量具有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铝制杆材采购额变动与帐篷销量变动有密切关系。公司铝制杆材主要用于生产帐篷产品,2019年-2020年,公司铝制杆材采购金额相对平稳,2021年采购额为4,535.84万元(2020年度采购额为1,683.75万元),大幅增加,一方面由于2021年度帐篷销量
72.80万顶(2020年度销量
54.85万顶),大幅增加所致;另一方面,2021年,公司大型帐篷生产数量有所增加,大型帐篷的铝制杆材采购价格较高,使得铝制杆材采购额增幅较大。2022年1-6月,公司铝制杆材采购金额3,924.71万元,高于2021年1-6月铝制杆材采购金额1,726.62万元,主要由于2022年1-6月帐篷销量
56.72万顶,高于2021年1-6月销量
35.78万顶。2022年1-6月,铝制杆材采购额和帐篷销量具有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维尼纶布料采购额的变动与公司背包的销量变动有着密切关系。公司维尼纶布料主要用于生产背包产品,2019年-2020年,公司维尼纶布料采购金额相对平稳;2021年度采购额为1,502.26万元(2020年度采购额为3,691.56万元),大幅减少,主要由于2021年度背包销量仅43.41万件(2020年度销量为
100.23万件),大幅下降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维尼纶布料采购金额
958.74万元,高于2021年1-6月维尼纶布料采购金额737.74万元,主要由于2022年1-6月背包销量
23.40万件,高于2021年1-6月销量
22.16万件。2022年1-6月,维尼纶布料采购额和背包销量具有匹配性。综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与产品的销量变动相匹配。(
)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尼龙布料(元/米) | 20.26 | 20.35 | 21.37 | 19.90 |
涤纶布料(元/米) | 4.79 | 4.69 | 4.00 | 4.03 |
维尼纶布料(元/米) | 60.07 | 58.84 | 58.16 | 59.78 |
填充羽绒(元/kg) | 420.04 | 494.58 | 532.24 | 530.90 |
4-10-102
铝制杆材(元/套) | 152.72 | 135.50 | 123.70 | 115.91 |
中空棉(元/kg) | 5.98 | 5.74 | 5.71 | 6.99 |
报告期内,尼龙布料平均采购价格为
19.90元/米、
21.37元/米、
20.35元/米
20.26元/米,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但总体波动幅度不大,基本处于
元/米上下的区间。
报告期内,涤纶布料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4.03元/米、4.00元/米、4.69元/米、
4.79元/米,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涤纶布料整体采购均价较2020年度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度、2022年1-6月因帐篷、睡袋生产增加,增加涤纶采购;2021年度、2022年1-6月,单价
元/米以上的涤纶布料采购金额占当期涤纶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24.04%、25.99%,高于2020年度的
11.79%,单价较高的涤纶布料采购额占比提高导致涤纶的采购均价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维尼纶布料平均采购价格呈现小幅度波动,总体上变动趋势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填充羽绒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530.90元/kg、532.24元/kg、
494.58元/kg、
420.04元/kg。2019年-2020年,公司填充羽绒采购价格相对平稳,2021年度、2022年1-6月羽绒采购均价有所下降,一方面由于2021年、2022年1-6月填充羽绒中鹅绒采购额占比分别为72.93%、61.66%,较2020年度的
76.00%有所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公司采购鹅绒、鸭绒原料的品种较多,不同品种采购结构变动使得采购均价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铝制杆材平均采购价格为115.91元/套、123.70元/套、135.50元/套、152.72元/套。采购价格逐年上升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由于公司采购铝制杆材品种结构性差异带来采购均价有所上升,另一方面由于铝制杆材市场价格处于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中空棉平均采购价格为
6.99元/kg、
5.71元/kg、
5.74元/kg、
5.98元/kg,先下降后上升,主要原因为中空棉市场参考价格先下降后上升,公司采购中空棉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一致。
2、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要的消耗能源为电力,公司电力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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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电力 | 数量(万度) | 184.51 | 348.27 | 298.09 | 279.55 |
金额(万元) | 136.13 | 245.78 | 219.06 | 240.28 | |
单价(元/度) | 0.74 | 0.71 | 0.73 | 0.86 |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有所增长,与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具有匹配性;2020年,公司用电单价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一方面为2020年越南子公司用电量较多,越南子公司用电单价比境内母公司用电单价低;另一方面为境内母公司不同生产厂区因用电规模不同,用电单价有所差异,母公司不同生产厂区生产情况波动带来用电均价波动。
3、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不含外协加工及外包生产)的采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原材料采购(不含外协加工及外包生产)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项目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 |
2022年1-6月 | |||||
1 | 江苏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铝制杆材、配件等 | 1,337.50 | 5.64% | 933.00 |
2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涤纶布料等 | 1,096.02 | 4.62% | 816.88 |
3 | YunanAluminumCo.,Ltd | 铝制杆材、配件等 | 1,006.75 | 4.25% | 98.75 |
4 | TeijinFrontierCo.,Ltd. | 维尼纶布料等 | 958.74 | 4.04% | 0.00 |
5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尼龙、涤纶布料等 | 843.15 | 3.56% | 301.79 |
合计 | - | 5,242.16 | 22.11% | 2,150.42 | |
2021年度 | |||||
1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涤纶布料等 | 2,158.68 | 5.34% | 1,585.41 |
2 | FormosaTaffetaCo.,Ltd. | 尼龙、涤纶布料等 | 2,082.99 | 5.16% | 40.22 |
3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尼龙、涤纶布料等 | 1,996.74 | 4.94% | 754.56 |
4 | TeijinFrontierCo.,Ltd. | 维尼纶布料等 | 1,502.26 | 3.72% | 0.00 |
5 | DongahAluminumCorporation | 铝制杆材、配件等 | 1,414.74 | 3.50% | 287.98 |
合计 | - | 9,155.41 | 22.67% | 2,668.17 | |
2020年度 | |||||
1 | TeijinFrontierCo.,Ltd. | 维尼纶布料等 | 3,691.56 | 11.69% | 0.00 |
2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尼龙、涤纶布料等 | 1,841.13 | 5.83% | 1,117.36 |
3 | FormosaTaffetaCo.,Ltd. | 尼龙、涤纶 | 1,141.48 | 3.61% | 164.95 |
4-10-104
布料等 | |||||
4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涤纶布料等 | 1,019.84 | 3.23% | 830.82 |
5 | YKK(U.K.)Ltd. | 拉链等 | 999.46 | 3.16% | 164.47 |
合计 | - | 8,693.47 | 27.53% | 2,277.60 | |
2019年度 | |||||
1 | TeijinFrontierCo.,Ltd. | 维尼纶布料等 | 3,188.62 | 11.13% | 0.00 |
2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尼龙、涤纶布料等 | 1,492.65 | 5.21% | 627.26 |
3 | YKK(U.K.)Ltd. | 拉链等 | 1,149.37 | 4.01% | 128.92 |
4 | FormosaTaffetaCo.,Ltd. | 尼龙、涤纶布料等 | 888.80 | 3.10% | 43.99 |
5 | 扬州骏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 填充羽绒等 | 823.11 | 2.87% | 8.51 |
合计 | - | 7,542.55 | 26.32% | 808.68 |
注:表中列示同一控制下公司已经进行合并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较上期末增加金额 | 金额 | 较上期末增加金额 | 金额 | 较上期末增加金额 | 金额 | |
应付账款 | 9,587.13 | -1,203.81 | 10,790.94 | 3,613.94 | 7,176.99 | 1,430.75 | 5,746.2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供应商的款项以及应付加工费;2019年-2021年,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分别为28,654.34万元、31,578.67万元、40,391.90万元,原材料采购金额的增加导致公司期末应付账款有所增加。2019年-2021年,公司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
)2021年较2020年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2021年应付账款金额 | 2020年应付账款金额 | 应付账款增加金额 | 占当期应付账款增加总额的比例 | 2021年采购金额 | 2020年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增加额 |
湖州布瑞克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824.34 | 17.67 | 806.67 | 22.32% | 1,148.78 | 220.17 | 928.61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1,585.41 | 830.82 | 754.59 | 20.88% | 2,158.68 | 1,019.84 | 1,138.84 |
江苏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1.95 | 124.87 | 677.07 | 18.74% | 1,181.53 | 172.03 | 1,009.49 |
青岛南东铝制品有限公司 | 339.14 | 31.22 | 307.93 | 8.52% | 1,237.42 | 28.29 | 1,209.13 |
4-10-105
DongahAluminumCorporation | 287.98 | 83.75 | 204.23 | 5.65% | 1,414.74 | 782.23 | 632.51 |
合计 | 3,838.82 | 1,088.33 | 2,750.49 | 76.11% | 7,141.14 | 2,222.56 | 4,918.58 |
2021年,公司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均对应上升,随着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与当期采购金额增加具有匹配性。
(2)2020年较2019年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应付账款金额 | 2019年应付账款金额 | 应付账款增加金额 | 占当期应付账款增加总额的比例 | 2020年采购金额 | 2019年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增加额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1,117.36 | 627.26 | 490.10 | 34.25% | 1,841.13 | 1,492.65 | 348.48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830.82 | 437.05 | 393.77 | 27.52% | 1,019.84 | 724.93 | 294.91 |
吴江市天桥隆超纺织品包装有限公司 | 387.16 | 193.72 | 193.44 | 13.52% | 618.70 | 315.74 | 302.96 |
合计 | 2,335.34 | 1,258.03 | 1,077.31 | 75.30% | 3,479.67 | 2,533.32 | 946.35 |
2020年,公司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均对应上升,随着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与当期采购金额增加具有匹配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对前五名外协厂商的采购情况
(1)公司对前五名外协厂商的采购情况
①2022年1-6月前五名外协厂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外协厂商 | 外协加工工序 | 外协加工费 |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1 | 扬州浩瑞服装厂 | 缝纫 | 345.51 | 6.45% |
扬州市维扬区浩新服装厂 | 缝纫 | 81.56 | 1.52% | |
小计 | - | 427.07 | 7.97% | |
2 | ThuyenNguyenImport | 缝纫 | 304.19 | 5.68% |
4-10-106
ExportTradingCo.,Ltd | ||||
3 | 洪泽县德芬制衣有限公司 | 缝纫 | 302.95 | 5.66% |
4 | 扬州市邗江世发制衣厂 | 缝纫 | 273.10 | 5.10% |
5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印字 | 268.66 | 5.02% |
合计 | - | 1,575.97 | 29.42% |
②2021年度前五名外协厂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外协厂商 | 外协加工工序 | 外协加工费 |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1 | 扬州市维扬区浩新服装厂 | 缝纫 | 873.78 | 11.94% |
2 | ThuyenNguyenImportExportTradingCo.,Ltd | 缝纫 | 607.33 | 8.30% |
3 | 扬州市邗江俊达羽绒制衣厂 | 缝纫 | 214.52 | 2.93% |
扬州市惠达羽绒制衣厂 | 缝纫 | 317.39 | 4.34% | |
小计 | - | 531.92 | 7.27% | |
4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印字 | 433.36 | 5.92% |
5 | 扬州市邗江世发制衣厂 | 缝纫 | 393.16 | 5.37% |
合计 | - | 2,839.54 | 38.82% |
③2020年度前五名外协厂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外协厂商 | 外协加工工序 | 外协加工费 |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1 | 扬州市邗江俊达羽绒制衣厂 | 缝纫 | 591.24 | 13.51% |
扬州市惠达羽绒制衣厂 | 缝纫 | 65.45 | 1.50% | |
小计 | - | 656.69 | 15.01% | |
2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印字 | 526.83 | 12.04% |
3 | 扬州市维扬区浩新服装厂 | 缝纫 | 381.66 | 8.72% |
4 | 扬州市邗江世发制衣厂 | 缝纫 | 269.27 | 6.15% |
5 | 扬州市邗江三禾鑫服装厂 | 缝纫 | 253.18 | 5.79% |
合计 | - | 2,087.63 | 47.70% |
④2019年度前五名外协厂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外协厂商 | 外协加工工序 | 外协加工费 |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1 | 扬州市邗江俊达羽绒制衣厂 | 缝纫 | 232.17 | 4.66% |
扬州市惠达羽绒制衣厂 | 缝纫 | 546.75 | 10.97% |
4-10-107
序号 | 外协厂商 | 外协加工工序 | 外协加工费 |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小计 | - | 778.92 | 15.63% | |
2 | 扬州市维扬区浩新服装厂 | 缝纫 | 460.43 | 9.24% |
3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印字 | 448.12 | 8.99% |
4 | 洪泽县德芬制衣有限公司 | 缝纫 | 382.08 | 7.67% |
5 | 扬州华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缝纫 | 59.09 | 1.19% |
扬州欧兰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缝纫 | 313.71 | 6.29% | |
小计 | - | 372.80 | 7.48% | |
合计 | - | 2,442.35 | 49.0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上述前五大外协厂商的采购金额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01%、47.70%、38.82%和29.42%,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外协厂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外协加工费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外协厂商的情形。
扬州嘉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稳的配偶李加凤的哥哥李加荣及其配偶持股100%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除扬州嘉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发行人与业务占其总业务超过50%的外协厂商交易情况
发行人与
个主要外协厂商进行确认,覆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07%、90.17%、81.47%和83.31%,经确认其中部分外协厂商对发行人业务占其总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50%,具体情况如下:
外协厂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报告期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计 | ||||
扬州市邗江俊达羽绒制衣厂 | 2003/8/7 | 缝纫 | 10.59 | 214.52 | 591.24 | 232.17 | 1,048.52 | 4.76% |
扬州市维扬区浩新服装厂 | 2010/1/20 | 缝纫 | 81.56 | 873.78 | 381.66 | 460.43 | 1,797.43 | 8.16%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2012/9/21 | 印字 | 268.66 | 433.36 | 526.83 | 448.12 | 1,676.97 | 7.61% |
邗江区枫叶箱包加工厂 | 2017/12/26 | 缝纫 | 31.72 | 44.65 | 93.03 | 40.27 | 209.67 | 0.95% |
邗江区方巷金双服装厂 | 2014/1/2 | 缝纫 | 45.04 | 38.06 | 86.04 | 72.68 | 241.82 | 1.10% |
4-10-108
扬州市邗江槐泗勋华服装厂 | 2011/1/26 | 缝纫 | 64.32 | 63.83 | 60.36 | 14.17 | 202.68 | 0.92% |
扬州市邗江方巷正兴服装厂 | 2003/11/6 | 缝纫 | 29.47 | 44.84 | 47.81 | 37.67 | 159.79 | 0.73% |
扬州市邗江友云旅游用品厂 | 2011/4/21 | 缝纫 | 54.21 | 64.31 | 30.02 | 34.12 | 182.66 | 0.83% |
盱眙权欣旅游用品厂 | 2018/4/26 | 缝纫 | - | 14.86 | 35.01 | 44.78 | 94.65 | 0.43% |
广陵区大宇箱包加工点 | 2013/5/9 | 缝纫 | 5.83 | 25.5 | 22.17 | 27.12 | 80.62 | 0.37% |
扬州市邗江蒙帅服装厂 | 2011/12/8 | 缝纫 | 21.17 | 31.45 | 27.67 | 25.07 | 105.36 | 0.48% |
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 2012/12/24 | 绣花 | 11.12 | 25.77 | 39.55 | 27.94 | 104.38 | 0.47% |
邗江区远秀服装厂 | 2020/8/28 | 缝纫 | 16.36 | 218.92 | - | - | 235.28 | 1.07% |
天长市绿色草原旅游用品经营部 | 2013/8/1 | 缝纫 | 55.50 | 77.01 | 51.93 | 8.89 | 193.33 | 0.88% |
扬州涵翔服饰辅料厂 | 2010/3/5 | 印字 | 45.89 | 90.21 | - | - | 136.10 | 0.62% |
邗江区接地服装厂 | 2015/5/22 | 缝纫 | 174.00 | 388.29 | - | - | 562.29 | 2.55% |
兰陵县川岳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2018/10/10 | 缝纫 | 44.93 | 40.57 | - | - | 85.50 | 0.39% |
扬州浩瑞服装厂 | 2020/12/1 | 缝纫 | 345.51 | - | - | - | - | 1.57% |
临沂灵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021/7/20 | 缝纫 | 86.34 | - | - | - | - | 0.39% |
睿隆户外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 2022/1/12 | 缝纫 | 34.93 | - | - | - | - | 0.16% |
合计 | 1,427.13 | 2,689.92 | 1,993.32 | 1,473.43 | 7,583.80 | 34.42% |
由上表可知,大部分对发行人业务占其总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50%的外协厂商成立时间较早,其长期从事外协加工业务,技术娴熟,同时生产地距离发行人较近,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符合发行人使用外协加工对时效性和加工质量的要求。发行人为扬州市最大的户外用品加工企业,其为发行人加工金额超过50%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对上述外协厂商采取与其他外协厂商一致的定价机制,外协加工费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与扬州嘉和及林立绣花厂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与上述其他外协厂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除购销以外的其他业务资金往来,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替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6、发行人与前员工设立的外协厂商交易情况
由于前员工熟悉发行人部分工艺,前员工离职创业后具有与发行人合作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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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优势,因此发行人个别员工离职后创业并主动与发行人洽谈合作。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员工设立的外协厂商交易情况如下:
外协厂商名称 | 关系 | 成立时间 | 合作渊源 | 交易内容 | 报告期内交易金额(万元) |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扬州市邗江友云旅游用品厂 | 实际控制人李友云为金泉旅游前员工 | 2011/4/21 | 发行人前员工李友云(2018年2月离职)登记为该外协厂商经营者,实际经营者为其配偶纪玉峰,纪玉峰为发行人技术科前员工,其熟悉发行人缝纫工艺,离职后创业,主动与发行人接洽合作 | 缝纫 | 182.66 | 0.83% |
盱眙权欣旅游用品厂 | 实际控制人李友权为金泉旅游前员工 | 2018/4/26 | 发行人前员工李友权为该外协厂商经营者,李友权离职前在发行人工作近15年,熟悉发行人缝纫工艺,其离职后创业,主动与发行人接洽合作 | 缝纫 | 94.65 | 0.43% |
合计 | 277.31 | 1.26%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前员工设立的外协厂商的交易金额占外协加工费总的比例较低。发行人对上述外协厂商采取与其他外协厂商一致的定价机制,外协加工费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与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其他业务资金往来,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替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7、发行人与成立不足一年的外协厂商交易情况
一方面为了降低对老外协厂商的依赖,另一方面在满足质量、交期等要求的情况下寻找价格更低的外协厂商,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不断开发新外协厂商,其中新开发的部分外协厂商成立时间较短。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成立不足1年的外协厂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起始合作年月 | 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计 | 占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
高邮市海健鑫工贸有限公司 | 2019/5/8 | 2019.8 | 缝纫 | - | - | - | 35.06 | 35.06 | 0.16% |
高邮市磊洋工贸有限公司 | 2019/1/16 | 2019.5 | 缝纫 | - | - | - | 10.58 | 10.58 | 0.05% |
盐城瑞迩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018/4/12 | 2019.2 | 缝纫 | - | - | - | 28.01 | 28.01 | 0.13% |
扬州风清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018/12/21 | 2019.11 | 缝纫 | - | - | 29.67 | 9.42 | 39.09 | 0.18% |
邗江区卿慧服饰厂 | 2020/2/28 | 2020.3 | 缝纫 | 61.21 | 136.45 | 30.52 | - | 228.18 | 1.04% |
扬州市荣晨服装有限公司 | 2020/3/3 | 2020.5 | 缝纫 | - | - | 6.94 | - | 6.94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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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睿隆户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2019/8/30 | 2020.2 | 缝纫 | - | - | 5.80 | - | 5.80 | 0.03% |
扬州苏睦服饰有限公司 | 2019/12/10 | 2020.5 | 缝纫 | - | - | 4.00 | - | 4.00 | 0.02% |
邗江区远秀服装厂 | 2020/8/28 | 2021.2 | 缝纫 | 16.36 | 218.92 | - | - | 235.28 | 1.07% |
扬州道特服饰有限公司 | 2020/12/1 | 2021.1 | 缝纫 | - | 6.52 | - | - | 6.52 | 0.03% |
扬州缘发纺织加工有限公司 | 2021/1/21 | 2021.5 | 缝纫 | - | 6.51 | - | - | 6.51 | 0.03% |
邗江区情深深电脑绣花加工厂 | 2021/4/20 | 2021.6 | 绣花 | 25.93 | 24.90 | - | - | 50.83 | 0.23% |
阜宁硕丰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020/11/13 | 2021.6 | 缝纫 | - | 0.55 | - | - | 0.55 | 0.00% |
邗江区金臻极工艺品厂 | 2020/8/14 | 2021.6 | 印花 | 50.62 | 22.30 | - | - | 72.91 | 0.33% |
扬州福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2021/3/4 | 2021.6 | 缝纫 | - | 0.30 | - | - | 0.30 | 0.00% |
扬州鑫豪服饰有限公司 | 2018/6/8 | 2019.4 | 缝纫 | - | - | - | 50.86 | 50.86 | 0.23% |
CuaTungimportandexporttradeJSC | 2019/10/6 | 2019.11 | 缝纫 | - | - | 8.42 | 11.61 | 20.03 | 0.09% |
HongyangVietnamPrintingCo.,Ltd | 2019/10/6 | 2019.10 | 印花 | 214.51 | 280.88 | 179.80 | - | 675.20 | 3.06% |
固镇县连城镇芹宇服装厂 | 2021/10/29 | 2022.01 | 缝纫 | 8.44 | - | - | - | 8.44 | 0.04% |
扬州恩乐体育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2021/4/29 | 2022.01 | 缝纫 | 6.04 | - | - | - | 6.04 | 0.03% |
临沂灵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021/7/20 | 2022.01 | 缝纫 | 86.34 | - | - | - | 86.34 | 0.39% |
信阳鑫威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021/6/7 | 2022.01 | 缝纫 | 11.50 | - | - | - | 11.50 | 0.05% |
泗阳梦振服装有限公司 | 2021/12/28 | 2022.03 | 缝纫 | 32.41 | - | - | - | 32.41 | 0.15% |
仪征华鑫户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2021/12/24 | 2022.05 | 缝纫 | 4.11 | - | - | - | 4.11 | 0.02% |
如东老石服装厂 | 2022/3/24 | 2022.04 | 缝纫 | 3.68 | - | - | - | 3.68 | 0.02% |
睿隆户外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 2022/1/12 | 2022.03 | 缝纫 | 34.93 | - | - | - | 34.93 | 0.16% |
合计 | 556.08 | 697.33 | 265.15 | 145.54 | 1,664.09 | 7.55% |
一方面发行人与新的外协厂商的合作需要时间磨合,合作初期并不会委托新开发的外协厂商加工大量产品。另一方面部分成立时间较短的外协厂商产能有限,无法承接发行人大批的外协订单,发行人逐渐终止与其合作。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外协厂商合作金额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较低。
发行人对上述外协厂商采取与其他外协厂商一致的定价机制,外协加工费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与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其他业务资金往来,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替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8、公司外包生产情况
除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原材料的外协加工生产之外,公司存在将部分帐篷由镇江蓝深外包生产的情形。在该种外包生产情形中,由公司提供一部分主要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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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另一部分主要原材料由镇江蓝深向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后加工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对镇江蓝深外包生产采购金额分别为3,909.03万元、4,812.67万元、9,416.60万元和4,933.87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镇江蓝深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股东结构 | 经营范围 |
2001年2月21日 | 1,000.00万元 | 张琳(98.8%);蒋梅红(1.2%) | 纸包装制品、帐篷、睡袋、背包、服装(不含水洗)的生产;彩色包装设计;服装设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镇江蓝深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1)公司环保处理基本情况
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各生产环节不会产生严重影响环境的废弃物,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均符合环保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环保监测机制,定期外聘检测机构对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测,公司环保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
)公司环保投入和污染物排放的匹配情况
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所以公司日常运营无需特殊的环保设施。公司环保投入与对应污染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对应污染物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污水处理费 | 生活污水 | 2.53 | 4.13 | 3.86 | 3.80 |
垃圾清运费 | 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 | 5.39 | 8.93 | 8.51 | 7.29 |
环保检测费 | 日常环保检测 | 1.78 | 3.35 | 2.89 | 2.23 |
合计 | - | 9.71 | 16.41 | 15.26 | 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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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保投入与污染物排放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略有增长,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扩大相匹配。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公司募投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这些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①募投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②募投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③募投项目主要噪音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募投项目噪声的主要治理措施为选用相对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音效果好的门窗,各设备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垫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环保预计投入资金合计60万元,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等。
(
)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环评文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根据规定,目前公司属于上述情形,公司已经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符合法规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02032100300000314 |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02032100300000313 |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202032100300000312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 202032100300000315 |
(5)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履行的环评手续
公司已建项目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环评手续,其中包括“年产户外旅游睡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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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条、帐篷50万只项目”“新建年产服装20万件、鞋类配件30万双(套)项目”“年产帐篷
万顶、睡袋
万条、服装
万件、背包
万只项目”“扩建20万件登山服、30万件压胶服项目”等项目。
(6)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公司建立了环保监测机制,每年定期外聘检测机构对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 年份 | 检测内容 | 检测公司 |
金泉旅游 | 2019年-2022年1-6月 | 粉尘、废水、噪声等 | 浙江泛标检测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
越南金泉 | 2019年-2022年1-6月 | 空气质量、废水、噪声等 | 越南环境检测中心 |
PEAK公司 | 2020年 | 粉尘、废水、噪声等 | 越南中部区水文气象检测中心 |
2021年-2022年1-6月 | 越南南城技术科学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公司无环保的媒体负面报道。
(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022年8月2日,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公司不属于重大污染物排放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均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越南律师事务所分别对越南金泉、PEAK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越南金泉、PEAK公司无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
2、安全生产
公司不属于高危险行业,公司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目的、要求、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公司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022年8月3日,扬州市邗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生产与经营,其生产、经营及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的要求,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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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主要固定资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原值(万元) | 折旧(万元) | 减值准备(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7,603.47 | 2,956.02 | - | 4,647.44 | 61.12% |
机器设备 | 4,671.72 | 2,560.28 | 29.02 | 2,082.43 | 44.58% |
运输工具 | 467.19 | 348.44 | - | 118.75 | 25.42%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594.93 | 490.16 | - | 104.77 | 17.6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设备类型 | 数量(台、套) | 原值(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成新率 |
缝纫设备 | 2,642 | 1,916.66 | 811.72 | 42.35% |
梳棉设备 | 20 | 393.54 | 149.81 | 38.07% |
绗缝设备 | 30 | 296.37 | 183.04 | 61.76% |
压胶设备 | 119 | 295.21 | 190.88 | 64.66% |
裁剪设备 | 22 | 241.16 | 87.75 | 36.39% |
、房屋产权
(1)境内不动产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内不动产产权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坐落 | 面积(m2)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他项权利 |
1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5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1幢 | 宗地面积44340.47/房屋建筑面积2313.37 | 2053.9.9 | 抵押 |
2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6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2幢 | 宗地面积44340.47/房屋建筑面积2723.25 | 2053.9.9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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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7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3幢 | 宗地面积44340.47/房屋建筑面积4627.20 | 2053.9.9 | 抵押 |
4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8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4幢 | 宗地面积44340.47/房屋建筑面积9326.73 | 2053.9.9 | 抵押 |
5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26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1幢 | 宗地面积30183/房屋建筑面积5531.57 | 2059.10.01 | 抵押 |
6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047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2、3、4幢 | 宗地面积30183/房屋建筑面积10847.03 | 2059.10.01 | 抵押 |
7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25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工业集中区 | 宗地面积17783.00 | 2065.11.12 | 抵押 |
8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6154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1、2幢 | 宗地面积11162/房屋建筑面积4498.71 | 2056.12.31 | 抵押 |
9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6286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4幢 | 宗地面积31269.34/房屋建筑面积8379.44 | 2053.10.14与2058.10.18[注] | 抵押 |
10 | 金泉旅游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6287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1、2、3、5、6幢 | 宗地面积31269.34/房屋建筑面积12838.98 | 2053.10.14 | 抵押 |
注: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4幢所占土地分A、B区域,A区域终止日期为2058年10月18日,B区域终止日期为2053年10月14日。
(2)境外不动产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不动产产权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租赁终止日期 | 建筑使用面积(m2) | 他项权利 |
1 | 越南金泉 | CT01724 | 越南广治省东河市东梁坊南东河工业区 | 37,317.00 | 2066.5.16 | 24,592.40 | 无 |
2 | PEAK公司 | CT18691 | 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 | 31,250.00 | 2066.8.30 | 11,261.38 | 无 |
注:根据越南相关法律规定,外国投资主体可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并有权在该土地上建设房产,越南政府部门向相应主体颁发《土地使用权、土地相连住宅及其他财产所有权证》以证明其产权关系。
、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有建筑面积合计约26,854.00平方米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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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实际使用人 | 座落位置及具体方位 | 建筑面积(㎡)【注1】 | 用途 |
1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服装车间东侧 | 100.00 | 辅料仓库 |
2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帐篷车间东侧 | 1,100.00 | 主辅料仓库 |
3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帐篷车间东侧 | 80.00 | 厕所 |
4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帐篷车间东北角 | 25.00 | 电房 |
5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东北角 | 900.00 | 仓库 |
6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成品仓库西侧 | 160.00 | 电房 |
7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东南角 | 400.00 | 辅料裁剪车间 |
8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生活区传达室 | 100.00 | 传达室 |
9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回归路63号办公楼走廊及两侧会议室 | 450.00 | 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 |
10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牧羊路16号1号物流仓库 | 2,340.00 | 物流仓库 |
11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牧羊路16号2号物流仓库 | 3,800.00 | 物流仓库 |
12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牧羊路16号1号车间仓库 | 1,065.00 | 仓库 |
13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牧羊路31号食堂、宿舍 | 2,978.00 | 食堂、宿舍 |
14 | 金泉旅游 | 邗江区杨寿工业集中区 | 10,000.00 | 仓库 |
15 | 越南金泉 | 越南广治省东河市东梁坊南东河工业区 | 2,786.00 | 办公楼、食堂 |
16 | PEAK公司 | 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 | 570.00 | 宿舍 |
合并 | 26,854.00 | - |
注1:上述建筑面积为发行人测量计算得出的数据。
经核查,上述邗江区房产均为辅助用房,非发行人生产经营必需的财产;发行人已分别取得建筑物所在地镇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说明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建筑物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会因此对发行人给予行政处罚。上述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影响。
经核查,越南金泉、PEAK公司上述无证房产均正在办理土地房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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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对外出租房产情况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外出租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房屋坐落 | 面积(m?) | 年租金(元) | 租赁期限 |
1 | 发行人 | 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 | 288.00 | 51,840.00 | 无固定期限合同(2017.01.01签订) |
2 | 发行人 | 扬州宏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5,505.00 | 825,750.00(三年后每年环比增长5%) | 2017.03.01-2027.02.28 |
3 | 发行人 | 扬州国脉电力工具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595.00 | 107,100.00(每三年上浮5%) | 2020.06.20-2023.06.19 |
4 | 发行人 | 扬州千弘广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965.00 | 173,700.00(每三年上浮5%) | 2020.06.20-2025.06.19 |
5 | 发行人 | 扬州旭茂广告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411.00 | 73,980.00(第三年开始变更为77,679.00) | 2020.06.20-2025.06.19 |
6 | 发行人 | 扬州华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4号A01 | 590.00 | 106,200.00(每三年上浮5%) | 2020.11.28-2025.11.27 |
7 | 发行人 | 扬州理想广告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1,177.00 | 211,860.00(每四年上浮5%) | 2020.11.28-2030.11.27 |
8 | 发行人 | 扬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590.00 | 106,200.00(每三年上浮5%) | 2020.12.15-2025.12.15 |
9 | 发行人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566.00 | 168,949.00 | 2022.01.01-2022.12.31 |
10 | 发行人 | 江苏飞耐时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 | 2,350.00 | 423,000.00 | 2022.01.01-2022.12.31 |
11 | 发行人 | 江苏阿瑞纳座椅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工业集中区 | 5,000.00 | 600,000.00(第三年为630,000.00) | 2021.03.01-2024.02.28 |
12 | 发行人 | 江苏阿瑞纳座椅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工业集中区 | 2,600.00 | 312,000.00(第三年为327,600.00) | 2021.05.20-2024.05.19 |
13 | 发行人 | 扬州添天座椅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工业集中区 | 1,170.00 | 140,400.00(第三年为147,420.00) | 2021.08.01-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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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公司土地使用权证与房产证已统一为不动产权证,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见本节“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
2、商标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人 | 商标图案 | 注册号 | 专用权期限 | 注册类别 |
1 | 金泉旅游 | 10936460 | 2014.07.21-2024.07.20 | 40 | |
2 | 金泉旅游 | 10930142 | 2014.04.14-2024.04.13 | 27 | |
3 | 金泉旅游 | 10930068 | 2013.09.07-2023.09.06 | 40 | |
4 | 金泉旅游 | 10929996 | 2013.09.07-2023.09.06 | 35 | |
5 | 金泉旅游 | 10929920 | 2013.08.21-2023.08.20 | 25 | |
6 | 金泉旅游 | 10929738 | 2013.10.28-2023.10.27 | 24 | |
7 | 金泉旅游 | 10929430 | 2013.10.21-2023.10.20 | 22 | |
8 | 金泉旅游 | 10929355 | 2013.08.21-2023.08.20 | 21 | |
9 | 金泉旅游 | 10929268 | 2013.08.21-2023.08.20 | 20 | |
10 | 金泉旅游 | 10929034 | 2013.09.21-2023.09.20 | 18 | |
11 | 金泉旅游 | 10928923 | 2013.08.21-2023.08.20 | 20 | |
12 | 金泉旅游 | 10924193 | 2013.08.21-2023.08.20 | 22 | |
13 | 金泉旅游 | 8840636 | 2021.11.28-2031.11.27 | 20 | |
14 | 金泉旅游 | 3211732 | 2013.11.14-2023.11.13 | 18 | |
15 | 金泉旅游 | 3211731 | 2013.06.21-2023.06.20 | 22 | |
16 | 金泉旅游 | 3211730 | 2013.10.28-2023.10.27 | 20 | |
17 | 金泉旅游 | 35128763 | 2019.08.21-2029.08.20 | 22 | |
18 | 金泉旅游 | 34847759 | 2019.08.14-2029.08.13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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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注册人 | 商标图案 | 注册号 | 专用权期限 | 注册类别 |
19 | 金泉旅游 | 34641051 | 2019.07.07-2029.07.06 | 24 | |
20 | 金泉旅游 | 34559807 | 2019.08.07-2029.08.06 | 18 | |
21 | 金泉旅游 | 34559773 | 2019.08.07-2029.08.06 | 25 | |
22 | 金泉旅游 | 34554470 | 2019.08.07-2029.08.06 | 20 | |
23 | 金泉旅游 | 34560485 | 2019.08.07-2029.08.06 | 11 |
注:35128763、34847759、34641051、34559807、34559773、34554470、34560485号商标为发行人从广州市悟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35128763、34847759、34641051、34559807、34559773、34554470号商标于2022年9月13日完成受让核准手续。34560485号商标于2022年10月13日完成受让核准手续。
3、专利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专利权期限 | 取得方式 | 专利类别 | 专利权人 |
1 | 一种帐篷杆架组件 | ZL201611026102.6 | 2014.11.21 |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 受让取得 | 发明 | 金泉旅游 |
2 | 一种温度可控型睡袋 | ZL201821062190.X | 2018.07.05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3 | 一种高原御寒用睡袋 | ZL201821047634.2 | 2018.07.04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4 | 一种高舒适度野营睡袋 | ZL201821047752.3 | 2018.07.04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5 | 一种新型透气保暖型睡袋 | ZL201821062752.0 | 2018.07.05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6 | 一种防火阻燃帐篷 | ZL201821047637.6 | 2018.07.04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7 | 一种阻燃帐篷用面料 | ZL201821070365.1 | 2018.07.06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8 | 一种户外可充电式双肩登山包 | ZL202022915622.0 | 2020.12.08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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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种带有腰部防护功能的背负式双肩登山包 | ZL202022929259.8 | 2020.12.09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10 | 一种保温舒适的减震睡袋 | ZL202022929264.9 | 2020.12.09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11 | 一种户外双人一体式睡袋 | ZL202022992327.5 | 2020.12.14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12 | 一种高度可以调节的便携式户外帐篷 | ZL202022991968.9 | 2020.12.14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13 | 一种稳定性好的户外新型帐篷 | ZL202022992303.X | 2020.12.14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14 | 一种便携式无骨架户外充气帐篷 | ZL202022912967.0 | 2020.12.08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15 | 一种带有防水结构的户外尖顶帐篷 | ZL202022912969.X | 2020.12.08 | 自申请日起十年 | 申请取得 | 实用新型 | 金泉旅游 |
4、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1 | 基于RFID的帐篷吊挂自动化生产线控制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2789375号 | 2018SR460280 |
2 | 基于CAD在线互动设计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2789433号 | 2018SR460338 |
、经营资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生产经营必须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 资质名称 | 登记表编号/海关注册编码 |
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4215942 |
2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3210962286 |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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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生产技术体系,可以生产品质稳定的户外用品,公司在与国际知名客户合作中,获得了高端品牌客户对公司的认可。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介绍 | 所处阶段 |
1 | 产品结构搭建技术 | 产品结构搭建是指确定完成产品理念设计后,结合实际生产工艺,制定出满足防水、透气、耐寒、防晒、防风等功能性要求的产品的解决方案,该步骤通常由品牌商与发行人共同探讨后确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已经拥有了成熟的产品结构搭建技术,可以根据品牌方提出的创意想法结合实际的生产工艺,构建出成型的产品,与品牌方共同完成产品创意到产品成型的转化。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2 | 拼缝薄料双针技术 | 公司帐篷生产存在部分超薄面料,使用超薄面料可以满足产品的特性需求;同时,为了使帐篷拼缝处更加平整和贴合,帐篷生产往往使用双针工艺缝制。然而,要在超薄面料上使用双针缝制则需要具备较丰富的生产经验,公司生产人员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掌握了该种工艺,并将其成熟运用于公司产品上。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3 | 睡袋保暖技术 | 睡袋的功能主要是为了保暖,睡袋面料、填充物的选择以及填充物的配比等均会影响睡袋的保暖性。公司通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具备了成熟的面料、填充物选择及配比技术,可以生产保温性能优良的睡袋产品。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4 | 产品绗缝特殊花型工艺 | 公司产品例如睡袋在生产过程中,客户会对睡袋绗缝的花纹提出个性化的要求,以满足美观的需求。而要在保证绗缝质量前提下,做出个性化的花纹,需要对应的绗缝设备及工艺,公司配备了该种设备并具备了相应工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5 | 产品充绒挂纱工艺 | 公司充绒产品如羽绒服、羽绒睡袋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填充羽绒,而填充羽绒后为了使产品保持立体及保暖,需要将产品的面料和里料进行拼接,在拼接中使用挂纱工艺,有利于增强产品的保暖功能。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挂纱工艺。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二)公司研发情况
1、研发体系公司建立了以技术研发部为核心,生产管理部、品质管理部等多部门联动的研发体系。其中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产品与技术的研发、技术成果管理等,生产管理部主要负责生产流程优化、新设备选用改造等研究,品质管理部主要负责检验方法的研发和改进、产品标准制订等工作。2017年,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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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户外用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
2、研发人员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从事研发人员共
人,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四)核心技术人员”。
3、公司在研项目公司2022年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进展情况 | 拟达到的目标 |
1 | 被动式相变保温睡袋的研发 | 研究阶段 | 通过使用能吸收、储存和释放热量的相变保温材料,结合睡袋外层、相变保温层的结构设计,进一步提升睡袋的保温性能。 |
2 | 多场景适用的气垫睡袋的研发 | 研究阶段 | 通过对睡袋添加底部气垫的结构设计,解决传统睡袋使用时需要平整、柔软地面的问题,进一步满足睡袋在不同场景的应用。 |
3 | 新型充气支撑帐篷的研发 | 研究阶段 | 通过设计帐篷充气支撑柱,研发使用充气柱支撑的帐篷,减少帐篷支撑金属杆的使用,达到帐篷轻便携带、快速充气、便捷收纳的目的。 |
4 | 适用于沙漠旅行的防风驻扎帐篷的研发 | 研究阶段 | 通过设计帐篷的结构,提升帐篷的防风、防沙性能;同时设计帐篷集水加湿装置,改善沙漠露营帐篷的湿度条件,进而研发出适用于沙漠旅行的防风驻扎帐篷。 |
5 | 散热减负背包的研发 | 研究阶段 | 通过对背包背板结构的设计,减少惯性力对人体的冲击,提高背包减负效果;通过对背包结构的设计,增强使用者与背包接触部分的透气性,提高背包散热效果。 |
、研发经费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经费投入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研发支出(万元) | 1,614.84 | 1,924.18 | 1,776.49 | 1,741.43 |
营业收入(万元) | 57,376.13 | 77,566.54 | 59,697.40 | 59,561.78 |
研发费用占比 | 2.81% | 2.48% | 2.98% | 2.92% |
注:上表为合并报表口径研发费用情况,报告期内母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7%、3.52%、3.16%和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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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创新机制为了保持公司技术的不断创新,公司建立了技术创新机制,其中的重要举措有:
(
)技术创新紧跟市场方向公司目前主要采用ODM/OEM形式为国际知名品牌进行代加工生产,客户的需求代表了市场的潮流,也是公司技术研发的重要方向。公司建立了紧跟市场潮流的技术研发体制,重视与客户的技术交流,了解户外用品的发展动态,将市场信息与研发创新工作相结合,保证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导向。
(
)各部门联动的研发保障机制公司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进行研发设备及设施的投入。目前,公司建立了以技术研发部为核心,生产管理部、品质管理部等多部门联动的研发体系,保障了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
(
)重视各种人才培养的机制技术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重点培养各种人才,特别是产品结构设计的版师、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生产人员等。公司力求从客户需求出发,规划公司人才结构,将产品设计人员与生产人员紧密配合,生产出更多符合客户需求及市场潮流的产品。
八、海外经营情况公司户外用品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企业,公司根据实际的经营需求,在越南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越南金泉,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泉,2020年,香港金泉收购了广南OBS(后更名为PEAK公司),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之“(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基本情况”。
越南金泉、PEAK公司为公司境外生产、销售的主要场所,香港金泉是公司为了未来更加方便拓展业务而设立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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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产品的质量管理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户外用品的研发及生产,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近年来不断强化生产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公司产品的稳定质量得到了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
公司针对生产设立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已形成完整的检验流程,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检验标准及质量管理程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客户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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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发行人具备与户外用品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业务独立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无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无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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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已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实现独立运作,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林明稳,公司与林明稳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1 | 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
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持股100%的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注销,该企业自2021年4月14日成立,存续期间内无实际经营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本人今后也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3、如公司认定本人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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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
、本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情况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或存在重大影响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实际经营业务说明 | 关联关系说明 |
1 | 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 | 1,000 |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 | 林明稳配偶李加凤持股40%为第一大股东并担任执行董事 |
2 | 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 25 | 电脑绣花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从事纺织布料电脑绣花加工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担任负责人 |
3 | 扬州嘉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80 | 电力施工机具与设备、机电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液压工具、电信器材、电线电缆销售;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从事电力设备销售及配套服务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100% |
4 | 扬州中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销售;氢燃料电池、锂电池及其零部件、动力电池检测系统、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储氢、加氢及氢能动力系统、储能系统研发、销售;燃料电池车用空压机、循环泵、空气过滤器、电力机具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销售;电力配网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从事电力设备销售及配套服务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 |
5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2,050 | 服装、鞋帽、帐篷、睡袋、背包的辅料、水洗标生产、销售;丝网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经营服装、鞋帽、帐篷、睡袋、背包等户外用品辅料及水 | 林明稳配偶李加凤的哥哥李加荣及其配偶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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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林明稳持股100%的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注销。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60%的扬州亿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注销。如上所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或存在重大影响的企业中,邗江区林立绣花厂和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从事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游行业业务。其中,邗江区林立绣花厂在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绣花服务;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标类辅料和印字加工服务。邗江区林立绣花厂及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具有公允性,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或存在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利益冲突。发行人与该等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相互独立,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除控股子公司外,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洗标生产、销售;丝网印刷等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林明稳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4.9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包括:
序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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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
1 | 江苏家资家用纺织用品有限公司 | 林明稳配偶李加凤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 |
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持股100%的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注销,该企业自2021年4月14日成立,存续期间内无实际经营业务。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李宏庆,李宏庆持有公司44.53%股份。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宏庆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控制的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包括: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1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00507) | 李宏庆为其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 | 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传感器及配件、燃油系统附件及汽车内饰件 |
2 | 江苏涌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涌友”) | 李宏庆持股70%、李宏庆的配偶厉立新持股30% |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
3 | 深圳市远望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李宏庆持股18.9928% | 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
4 | 江苏巧智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投资持股100% | 主要从事设计、生产与销自动化设备 |
5 | 扬州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投资持股100% | 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 |
6 | 江苏思派帝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投资持股90% | 主要从事变色玻璃控制器及电致色变玻璃的研发和销售 |
7 | 上海嘉博讯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投资持股70% | 主要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智能化工程设计 |
8 | 扬州晶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投资持股90%,李宏庆子女李家文配偶之父周龙平持股10% | 主要从事显示器件制造与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 |
9 | 扬州兴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投资持股10% | 2022年6月成立,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
10 | 江苏星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李宏庆持股22.90% | 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 |
11 | 厦门星图安达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星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 |
12 | 扬州市邗江区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李宏庆持股28.5% | 主要从事资产管理 |
13 | 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 | 李宏庆持股12%并担任董事 | 主要从事食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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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合营企业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1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0% | 主要从事服装、背包等户外用品销售 |
、关联自然人
(1)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1 | 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担任负责人 | 主要从事纺织布料电脑绣花加工 |
2 | 扬州嘉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100% | 主要从事电力设备销售及配套服务 |
3 | 扬州中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 | 主要从事电力设备销售及配套服务 |
4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林明稳配偶李加凤的哥哥李加荣及其配偶持股100% | 主要经营服装、鞋帽、帐篷、睡袋、背包等户外用品辅料及水洗标生产、销售;丝网印刷等 |
5 | 邗江区凡品塑料包装加工厂 | 林明稳父亲的兄弟姐妹的儿媳涂小凡担任负责人 | 主要从事塑料袋、帐篷配件的加工销售 |
6 | 扬州爱妮妮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李宏庆儿子李家文配偶之父周龙平持股66.67% | 主要从事宠物用品销售 |
7 | 扬州安得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 李宏庆儿子李家文配偶之父周龙平持股100% | 主要从事商品进出口 |
8 | 扬州博扬纺丝棉有限公司 | 李宏庆兄弟子女的岳母李鹤琴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主要从事棉纺织品生产和销售 |
9 | 扬州市润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李宏庆配偶厉立新弟弟的配偶胡友芳持股90% | 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加工销售,棉织带、棉线制造和销售 |
10 | 扬州安妮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李宏庆儿子李家文配偶之父周龙平持股50% | 2018年6月26日吊销,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
注: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60%的扬州亿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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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曾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备注 | 主营业务 |
1 | 扬州金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林明稳持股40% | 2018年5月4日注销 | 已注销 |
2 | 北京鹤鸣祥参茸科技有限公司 | 林明稳持股80% | 林明稳于2021年5月7日将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 主要从事食品销售 |
3 | 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林明稳持股100% | 2021年11月29日注销 | 已注销 |
4 | 扬州亿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林明稳妹妹林明娟的配偶孙正军持股60% | 2021年12月28日注销 | 已注销 |
5 | 上海晶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40% | 2018年4月26日注销 | 已注销 |
6 | 扬州金麦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李宏庆哥哥的儿子李加新的配偶郭秋月持股18.75%、李宏庆哥哥的儿子李加稳的岳母郭锦芳持股31.25% | 郭秋月、郭锦芳于2021年5月26日将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 主要从事服装辅料、鞋帽服装、纺织面料、包装材料制造、加工、销售 |
7 | 上海久霸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陈武峰的父亲陈玉山、弟弟陈国峰曾合计持股100% | 2019年3月22日注销 | 已注销 |
8 | 上海川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陈武峰弟弟陈国峰曾经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 | 陈武峰曾为公司董事,2019年5月25日,陈武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国峰2018年4月不再持股上海川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其执行董事 | 主要从事汽车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 |
9 | 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陈武峰弟弟陈国峰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 陈武峰曾为公司董事,2019年5月25日,陈武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粉末金属制品 |
10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林明稳担任总经理、董事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注销 | 已注销 |
11 | 扬州百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扬州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经持股100% | 扬州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将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 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 |
12 | 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 | 李宏庆持股80% | 2022年10月14日注销 | 已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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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扬州嘉和 | 采购标、吊牌等材料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105.66 | 0.45% | 213.23 | 0.53% | 402.11 | 1.27% | 311.09 | 1.09% |
扬州金麦 | 采购标、绳等材料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 | - | 32.18 | 0.08% | 57.12 | 0.18% | 35.86 | 0.13% |
邗江凡品 | 采购包、袋等材料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50.95 | 0.21% | 88.70 | 0.22% | 63.12 | 0.20% | 48.19 | 0.17% |
扬州博扬 | 采购棉质填充物等材料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 | - | - | - | 336.28 | 1.06% | 263.00 | 0.92% |
扬州润益 | 采购线、绳等材料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 | - | 38.23 | 0.09% | 51.57 | 0.16% | 47.35 | 0.17% |
江苏飞耐时 | 采购服装、背包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2.11 | 0.01% | 3.67 | 0.01% | 2.03 | 0.01% | 4.25 | 0.01% |
合计 | - | - | 158.72 | 0.67% | 376.02 | 0.93% | 912.23 | 2.89% | 709.72 | 2.48% |
①扬州嘉和A、扬州嘉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9月2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3053545047E |
注册资本 | 2,0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高红霞 |
经营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大道东侧1/2/3号 |
股东结构 | 高红霞持股52%;李加荣持股48%,存续期间无股权变动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高红霞;总经理:李加荣;监事:李万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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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主要经营服装、鞋帽、帐篷、睡袋、背包等户外用品辅料及水洗标生产、销售;丝网印刷等 |
与发行人合作时间 | 2016年8月 |
扬州嘉和系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明稳配偶李加凤的哥哥李加荣及其配偶高红霞设立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向扬州嘉和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小狐狸圆标,该圆标用于发行人生产的Fenix集团的背包类产品,该圆标一定程度上代表了Fenix的品牌形象,是区分小狐狸背包正品与仿制品的重要标志,Fenix集团对小狐狸圆标有严格要求。2018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由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扬州嘉和生产的小狐狸圆标出具了检测报告提交Fenix集团,Fenix集团认可扬州嘉和生产的小狐狸圆标。
B、公司向扬州嘉和采购情况
扬州嘉和主营服装、鞋帽、帐篷、睡袋、背包的辅料、水洗标生产、销售;丝网印刷。公司的产品中使用到的辅料种类众多,出于采购的便捷性及品质的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了一定量的标类辅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嘉和采购的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小狐狸标(橡胶材质) | 58.20 | 55.08% | 44.20 | 20.73% | 203.58 | 50.63% | 130.67 | 42.00% |
法律标 | 15.83 | 14.98% | 32.11 | 15.06% | 37.27 | 9.27% | 39.74 | 12.78% |
水洗标 | 10.76 | 10.18% | 34.42 | 16.14% | 38.99 | 9.70% | 37.42 | 12.03% |
手撕标 | 8.68 | 8.22% | 24.03 | 11.27% | 34.32 | 8.53% | 24.40 | 7.84% |
警示标 | 2.22 | 2.10% | 7.26 | 3.40% | 24.62 | 6.12% | 15.56 | 5.00% |
说明书 | 1.58 | 1.49% | 7.48 | 3.51% | 10.33 | 2.57% | 9.94 | 3.20% |
成分标 | 1.06 | 1.00% | 1.84 | 0.86% | 3.59 | 0.89% | 2.31 | 0.74% |
彩标 | 0.24 | 0.23% | 1.64 | 0.77% | 3.04 | 0.76% | 4.94 | 1.59% |
其他 | 7.10 | 6.72% | 60.25 | 28.25% | 46.39 | 11.54% | 46.12 | 14.82% |
合计 | 105.66 | 100.00% | 213.23 | 100.00% | 402.11 | 100.00% | 311.0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嘉和采购的材料为标类辅料,此类辅料具有鲜明的定制化特点,同时具有种类繁多、小巧、单位价值低等特点。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户外运动品牌公司,为突出品牌特点,其对各自的品牌标志的颜色、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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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等细节有严格的要求,部分原材料要求公司向指定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了多达4500种以上的标、图、吊牌、贴纸类辅料,部分示例如下:
类型 | 帐篷 | 睡袋 | 服装 | 背包 |
小狐狸标 | - | - | ||
水洗标 | ||||
说明书 | ||||
成分标 | ||||
法律标 | - | |||
彩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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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帐篷 | 睡袋 | 服装 | 背包 |
手撕标 | - | - | ||
警示标 | - | - |
注:由于部分类别产品未使用到相关标,因此未进行展示。
为便于管理及沟通,降低采购成本,在供应商产量满足公司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一般会将经客户认可的相同的辅料向同一供应商采购。基于上述原因,大部分标、图、吊牌、贴纸类辅料的采购价格不具有明显的可比性,但采购价格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公司与每个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嘉和采购的主要物料小狐狸标(橡胶材质)的采购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小狐狸标(牛皮材质)的价格对比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采购金额(元) | 582,013.28 | 442,035.41 | 2,035,752.31 | 1,306,664.88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嘉和采购金额的比例 | 55.08% | 20.73% | 50.63% | 42.00% |
向扬州嘉和采购小狐狸标(橡胶材质)均价(元/张) | 1.64 | 1.64 | 1.64 | 1.64 |
向非关联方采购小狐狸标(牛皮材质)均价(元/张) | 1.75 | 1.82 | 2.14 | 2.04 |
差异率 | -6.23% | -10.09% | -23.50% | -19.72% |
注:向非关联方采购的皮标大小、款式、型号等规格十几种,价格差异较大,以上价格为各类标的平均价格。
小狐狸标(橡胶材质)是公司向扬州嘉和采购的最主要的辅料,材质为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此类圆标均用于Fenix集团旗下背包产品,扬州嘉和供应的小狐狸标获得了Fenix集团的认可,是公司小狐狸标唯一的国内供应商。而公司采购的其他小狐狸标为牛皮材质,为Fenix集团指定境外供应商供应的专用于服装类产品。从材质上看橡胶价格低于牛皮价格,因此公司向扬州嘉和采购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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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圆标(橡胶材质)的均价低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小狐狸标(牛皮材质)的均价,两类小狐狸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向扬州嘉和采购的小狐狸标 | 向非关联方采购的小狐狸标 |
实物照片 | ||
材质 |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 | 牛皮 |
用途 | 背包 | 服装 |
2022年度发行人子公司越南金泉为了供应链的安全在越南当地开拓了一家小狐狸圆标的无关联关系的供应商NhatPhuongSilk-ScreenPrintingCompanyLimited,发行人向其采购的小狐狸圆标单价比向扬州嘉和采购的同款小狐狸圆标1.64元/张的单价仅高2.9%左右(结算价格0.25美元/张,按1美元兑换6.75元人民币计算单价为
1.69元/张),差异较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嘉和的采购具有公允性。
②扬州金麦
扬州金麦主营服装辅料、鞋帽服装、纺织面料、包装材料制造、加工、销售。公司的产品中使用到的辅料种类众多,出于采购的便捷性及品质的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了一定量的标、绳带类辅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金麦采购的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织标 | - | 24.09 | 74.86% | 38.53 | 67.46% | 23.88 | 66.60% |
织带 | - | 7.72 | 24.00% | 16.22 | 28.39% | 11.29 | 31.50% |
其他 | - | 0.37 | 1.14% | 2.37 | 4.15% | 0.68 | 1.91% |
合计 | - | 32.18 | 100.00% | 57.12 | 100.00% | 35.86 | 100.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金麦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织标和织带,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金麦采购的主要物料的采购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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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物料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向扬州金麦采购单价(元/只、元/米) | 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元/只、元/米) | 差异率 |
2021年度 | COLEMAN双面织标18-1555TCX | 54,905.76 | 0.13 | 0.13 | 0.00% |
2.5CMCOLEMAN提花PP织带18-1660TPX | 41,620.86 | 0.81 | 0.81 | 0.00% | |
2.5CMCOLEMAN提花PP织带18-1555TCX | 35,622.87 | 0.81 | 0.81 | 0.00% | |
双色COLEMAN织标(贴布绣的)11CM | 32,805.12 | 0.23 | 0.23 | 0.00% | |
COLEMANLOGO拉头织标18-1555TCX | 32,665.06 | 0.15 | 0.15 | 0.00% | |
COLEMAN黑底大红织标双面 | 32,310.49 | 0.13 | 0.13 | 0.00% | |
COLEMAN拉头织标红色18-1660TPX | 25,236.98 | 0.15 | 0.15 | 0.00% | |
小计 | 255,167.14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金麦采购金额的比例 | 79.29% | - | - | - | |
2020年度 | COLEMAN拉头织标红色18-1555TCX | 64,713.06 | 0.15 | 0.15 | -0.08% |
COLEMAN双面织标18-1555TCX | 67,849.56 | 0.13 | 0.13 | -0.03% | |
COLEMAN拉头织标红色18-1660TPX | 58,097.33 | 0.15 | 0.15 | -2.73% | |
COLEMAN黑底大红织标双面 | 55,438.98 | 0.13 | 0.13 | -0.12% | |
COLEMAN管头织标红色18-1660TPX | 35,451.50 | 0.10 | 0.10 | 0.00% | |
2.5CMCOLEMAN提花PP织带18-1660TPX | 87,219.65 | 0.81 | 0.81 | -0.60% | |
2.5CMCOLEMAN提花PP织带18-1555TCX | 74,940.12 | 0.81 | 0.81 | -0.10% | |
小计 | 443,710.20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金麦采购金额的比例 | 77.68% | - | - | - | |
2019年度 | COLEMAN拉头织标红色18-1555TCX | 27,847.06 | 0.15 | 0.15 | -0.06% |
COLEMAN双面织标18-1555TCX | 20,750.26 | 0.15 | 0.15 | -4.15% | |
COLEMAN拉头织标红色18-1660TPX | 48,667.93 | 0.15 | 0.15 | -0.25% | |
COLEMAN黑底大红织标双面 | 76,151.60 | 0.13 | 0.13 | -0.03% | |
COLEMAN管头织标红色18-1660TPX | 31,548.45 | 0.10 | 0.10 | 0.07% | |
2.5CMCOLEMAN提花PP织带18-1660TPX | 92,351.75 | 0.81 | 0.82 | -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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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物料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向扬州金麦采购单价(元/只、元/米) | 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元/只、元/米) | 差异率 |
2.5CMCOLEMAN提花PP织带18-1555TCX | 10,085.63 | 0.81 | 0.81 | -0.21% | |
小计 | 307,402.68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金麦采购金额的比例 | 85.72% | - | - | -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金麦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对比差异较小,公司向扬州金麦的采购具有公允性。
③邗江凡品
邗江凡品主营塑料袋、帐篷配件加工、销售。公司的产品中使用到的辅料种类众多,出于采购的便捷性及品质的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了一定量的铁钉、塑料袋等辅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铁钉 | 39.37 | 77.28% | 67.46 | 76.05% | 47.59 | 75.41% | 23.41 | 48.59% |
塑料袋 | 3.89 | 7.63% | 9.13 | 10.29% | 13.49 | 21.37% | 20.39 | 42.31% |
其他 | 7.69 | 15.09% | 12.11 | 13.66% | 2.03 | 3.22% | 4.39 | 9.10% |
合计 | 50.95 | 100.00% | 88.70 | 100.00% | 63.12 | 100.00% | 48.19 | 100.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主要材料为铁钉和塑料袋,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主要物料的采购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对比如下:
年度 | 物料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向邗江凡品采购单价(元/只) | 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元/只) | 差异(元/只) | 差异率 |
2022年1-6月 | 直径6MM粗硬铁钉平头19.5CM | 253,283.06 | 0.57 | 0.53 | 0.04 | 6.25% |
7字型铁钉:直径4.5MM长18.5CM(26.5G) | 100,585.19 | 0.29 | 0.27 | 0.02 | 6.94% | |
直径5MM长20CM铁钉 | 15,949.11 | 0.40 | 0.38 | 0.02 | 5.05% | |
小计 | 369,817.36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邗江凡品采购金额的比例 | 72.58% | - | - | - | ||
2021年度 | 直径6MM粗硬铁钉平头19.5CM | 418,931.69 | 0.56 | 0.47 | 0.09 | 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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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物料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向邗江凡品采购单价(元/只) | 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元/只) | 差异(元/只) | 差异率 |
7字型铁钉:直径4.5MM长18.5CM(26.5G) | 154,860.55 | 0.29 | 0.26 | 0.03 | 11.46% | |
弯颈铁钉6mm*20.32CM银色尖头 | 51,384.06 | 0.67 | 0.66 | 0.01 | 1.87% | |
小计 | 625,176.30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邗江凡品采购金额的比例 | 70.48% | - | - | - | ||
2020年度 | 7字型铁钉:直径4.5MM长18.5CM(26.5G) | 76,575.14 | 0.26 | 0.24 | 0.02 | 11.07% |
直径6MM粗硬铁钉平头 | 238,670.72 | 0.49 | 0.48 | 0.01 | 2.58% | |
印字薄膜塑料袋90*40CM(4丝) | 8,183.42 | 0.53 | 0.55 | -0.02 | -3.01% | |
印字薄膜塑料袋90*45CM(4丝) | 5,735.26 | 0.58 | 0.57 | 0.01 | 1.60% | |
小计 | 329,164.54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邗江凡品采购金额的比例 | 52.15% | - | - | - | ||
2019年度 | 7字型铁钉:直径4.5MM长18.5CM(26.5G) | 77,798.41 | 0.26 | 0.24 | 0.02 | 10.16% |
直径6MM粗硬铁钉平头 | 127,455.94 | 0.49 | 0.48 | 0.01 | 1.61% | |
PE5丝立体袋:60*55*80CM | 4,286.19 | 2.56 | 2.59 | -0.03 | -1.13% | |
PE5丝立体袋:70*38*70CM | 5,595.42 | 2.19 | 2.22 | -0.03 | -1.49% | |
塑料袋自封口二丝75*50cm(无孔)印“小狐狸”字 | 5,823.26 | 0.36 | 0.36 | - | 1.04% | |
小计 | 220,959.22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邗江凡品采购金额的比例 | 45.86% | - | - | -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中单品采购额较高的是铁钉,塑料袋价值较低,单品采购额较低。一般情况下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对比差0.01-0.03元/个,差异较小。而2021年度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直径6MM粗硬铁钉单价较2020年度增长
0.07元/个,较向非关联方采购的单价高
0.09元/个,是因为2021年度我国钢材价格增长较快。为应对涨价,公司2021年9月向非关联供应商镇江新区创鑫复合材料厂按0.47元/个的价格采购了5万个相似铁钉,但是使用效果不及邗江凡品的铁钉。考虑到2021年度我国钢材价格涨幅较大,公司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选择向单价较高的邗江凡品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直径6MM粗硬铁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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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变动趋势与我国钢材价格指数变动趋势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相对2019年度 | 2021年度相对2020年度 |
直径6MM粗硬铁钉单价增长率 | - | 14.29% |
CSPI国内钢材价格指数平均值增长率 | -2.24% | 34.53% |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由上表可见,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直径6MM粗硬铁钉单价变动趋势与我国钢材价格指数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整体而言公司向邗江凡品采购的辅料价值量较低,采购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差异较小,且报告期内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符合市场环境,因此公司向邗江凡品的采购具有公允性。
④扬州博扬
扬州博扬主营各类棉质产品,公司睡袋产品中使用羽绒或棉作为填充物,出于采购的便捷性及品质的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了一定量的棉质填充物。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博扬采购的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中空棉 | - | - | 245.77 | 73.09% | 152.71 | 58.06% |
仿丝棉 | - | - | 39.10 | 11.63% | 59.84 | 22.75% |
可再生棉 | - | - | 48.48 | 14.42% | 46.17 | 17.56% |
其他 | - | - | 2.93 | 0.87% | 4.28 | 1.63% |
合计 | - | - | 336.28 | 100.00% | 263.00 | 100.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博扬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中空棉、仿丝棉及可再生棉。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博扬采购的主要物料的采购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对比如下:
年度 | 物料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向扬州博扬采购单价(元/KG) | 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元/KG) | 差异率 |
2020年度 | 中空棉三维 | 1,523,144.69 | 5.83 | 5.90 | -1.25% |
中空棉二维普纤黑色 | 712,392.60 | 4.32 | 4.25 | 1.61% | |
小计 | 2,235,537.29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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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博扬采购金额的比例 | 66.48% | - | - | - | |
2019年度 | 中空棉二维普纤黑色 | 1,519,980.82 | 4.65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博扬采购金额的比例 | 57.79% | - | - | - |
由上表可知,2020年公司向扬州博扬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三维中空棉的采购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对比差异较小,2020年公司向扬州博扬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黑色二维普纤中空棉的采购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对比差异也较小,公司向扬州博扬的采购具有公允性。2019年,公司未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黑色二维普纤中空棉,同期无可比对象。
⑤扬州润益扬州润益主营汽车配件、电子元器件、帐篷棉织带和棉缝纫线业务。公司的产品中使用到大量的单价较低,品种繁多的线、绳、织带、包边带、橡皮筋、反光条等线、绳带类材料。基于采购的便捷性和品质的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了一部分棉线、橡筋等线、绳带类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润益采购的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棉线 | - | 21.60 | 56.50% | 27.05 | 52.45% | 21.56 | 45.53% |
橡筋 | - | 10.50 | 27.45% | 16.96 | 32.89% | 18.23 | 38.50% |
松紧 | - | 5.10 | 13.34% | 5.09 | 9.87% | 5.11 | 10.79% |
涤棉线 | - | 1.04 | 2.71% | 2.47 | 4.79% | 2.45 | 5.18% |
合计 | - | 38.23 | 100.00% | 51.57 | 100.00% | 47.35 | 100.0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润益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棉线、橡筋。公司向扬州润益的采购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扬州润益采购的主要物料的采购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对比如下:
年度 | 物料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向扬州润益采购单价(元/团、元/米) | 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元/团、元/米) | 差异率 |
2021 | 402#棉线1500M/团 | 154,117.73 | 1.54 | 1.54 | 0.00% |
4-10-142
年度 | 403#棉线1500M/团 | 51,836.25 | 2.01 | 2.19 | -8.17% |
小计 | 205,953.98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润益采购金额的比例 | 53.87% | - | - | - | |
2020年度 | 402#棉线1500M/团 | 197,019.11 | 1.54 | 1.54 | 0.13% |
403#棉线1500M/团 | 73,493.02 | 2.01 | 2.19 | -8.15% | |
小计 | 270,512.13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润益采购金额的比例 | 52.45% | - | - | - | |
2019年度 | 402#棉线1500M/团 | 179,656.11 | 1.55 | 1.54 | 0.41% |
403#棉线1500M/团 | 35,931.21 | 2.00 | 2.19 | -8.34% | |
小计 | 215,587.32 | - | - | - | |
占发行人当期向扬州润益采购金额的比例 | 45.53% | - | - | -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州润益采购的主要原材料402#棉线(1500M/团)、403#棉线(1500M/团)和2CMPP织带(PP纹黑色)的单价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对比差异较小,不同年份间公司向扬州润益的采购价格差异较小,因此公司向扬州润益的采购具有公允性。
⑥江苏飞耐时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江苏飞耐时零售门店吊牌价五折向江苏飞耐时购买了少量背包及服装作为赠品,采购金额分别是
4.25万元、
2.03万元、
3.67万元和
2.11万元。采购价格的折扣幅度与天猫双十一等电商活动基本一致,采购价格与网络直播销售价格和天猫日常券后价、会员到手价差异也较小,因此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采购的背包和服装的价格具有公允性。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关联方采购的金额较小,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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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嘉和 | 印字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268.66 | 5.02% | 433.36 | 5.92% | 526.83 | 12.04% | 448.12 | 8.99% |
林立绣花厂 | 绣花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11.12 | 0.21% | 25.77 | 0.35% | 39.55 | 0.90% | 27.94 | 0.56% |
合计 | - | - | 279.78 | 5.22% | 459.12 | 6.28% | 566.38 | 12.94% | 476.06 | 9.55% |
①扬州嘉和扬州嘉和主营户外用品辅料、水洗标的生产销售;丝网印刷,报告期内公司委托扬州嘉和外协加工工序为印字。扬州嘉和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熟悉公司部分产品工艺,公司对其加工能力比较认可,同时公司部分客户对其进行验厂。因此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其印字的产品较多,涉及公司四大品类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大类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背包 | 5.32 | 1.98% | 9.85 | 2.27% | 11.80 | 2.24% | 8.82 | 1.97% |
服装 | 83.04 | 30.91% | 166.03 | 38.31% | 136.74 | 25.96% | 122.62 | 27.36% |
睡袋 | 43.87 | 16.33% | 120.94 | 27.91% | 261.57 | 49.65% | 198.47 | 44.29% |
帐篷 | 136.43 | 50.78% | 136.54 | 31.51% | 116.73 | 22.16% | 118.21 | 26.38% |
合计 | 268.66 | 100.00% | 433.36 | 100.00% | 526.83 | 100.00% | 448.12 | 100.00% |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外知名户外用品品牌公司,对产品质量及环保要求较高,因此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选择相对谨慎。经过多年稳定的合作,公司客户对扬州嘉和提供的印字服务较为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虽然也在积极发展非关联供应商,但客观上新的供应商加入会带来潜在风险,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价格形成机制是对方根据材料、人工等其他成本费用加上11-14%的利润向发行人报价,发行人采用对比等方式审核通过后确定。扬州嘉和为公司提供印字外协与无关联关系的境内印字外协厂利润率对比如下:
外协厂 | 印字主要产品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扬州嘉和 | 服装、睡袋、帐篷 | 11%-14% | 11%-14% | 11%-14% | 11%-14% |
邗江区金臻极工艺品厂 | 睡袋 | 13% | 13% | - | - |
扬州涵翔服饰辅料厂 | 睡袋 | 14% | 14% | - | - |
4-10-144
实际生产过程中为了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开模成本,公司将同样的印花集中在一家外协厂印制,若临近公司的交期了而外协厂预计不能按时完成,公司会将同款印花委托其他外协厂印制。2021年度扬州嘉和与境内无关联印字外协厂同款印花外协加工费对比如下:
单位:元/片
印字内容 | 扬州嘉和印字单价 | 无关联外协厂印字单价 | 差异 | 差异率 |
包底*116cm黑色字母 | 0.71 | 0.68 | 0.03 | 4.23% |
包底印COLEMAN,沉银 | 0.44 | 0.46 | -0.02 | -4.55% |
外包底印13.8cmCOLEMAN,沉银 | 0.40 | 0.42 | -0.02 | -5.00% |
综上所述,扬州嘉和委托加工费的利润加成比例与其他外协厂商差异不大,同款印花单价差异较小,具有公允性。
②林立绣花厂
林立绣花厂规模较小,报告期内,仅为公司提供睡袋的绣花服务,品种单一,工序较为简单。报告期各期,委托加工费金额分别为
27.94万元、
39.55万元、
25.77万元和11.1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56%、0.90%、0.35%和
0.21%,委托加工费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公司与林立绣花厂的委托加工费价格形成机制是对方根据其材料、人工等其他成本费用加上11-14%的利润向发行人报价,发行人采用对比等方式审核通过后确定,与其他非关联方一致,其利润率水平与非关联方差异较小,公司与林立绣花厂的委托加工结算价格公允。
(3)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江苏飞耐时 | 销售背包、服装等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447.47 | 0.78% | 802.10 | 1.03% | 555.33 | 0.93% | 1,334.14 | 2.24% |
江苏飞耐时 | 转供电 | 出租房产用电均价 | 0.59 | 0.00% | 2.69 | 0.00% | 4.09 | 0.01% | 3.98 | 0.01% |
4-10-145
关联方 |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江苏飞耐时 | 受托加工 | 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定价 | 0.70 | 0.00% | - | - | - | - | 0.49 | - |
瑞德户外 | 转供电 | 出租房产用电均价 | - | - | - | - | 0.52 | - | 26.06 | 0.04% |
合计 | 448.76 | 0.78% | 804.79 | 1.04% | 559.94 | 0.94% | 1,364.66 | 2.29% |
①销售产品A、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基本情况江苏飞耐时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主要从事Fenix集团旗下品牌在中国市场的推广和销售。江苏飞耐时对本公司的采购综合考虑了Fenix集团在全球的供应链管理,服从于Fenix集团整体采购安排;本公司对江苏飞耐时的销售额占本公司对Fenix集团总销售额及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且逐年下降。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对江苏飞耐时的销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大类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背包 | 347.87 | 77.74% | 512.08 | 63.84% | 394.76 | 71.09% | 1,027.88 | 77.04% |
服装 | 99.60 | 22.26% | 290.02 | 36.16% | 160.57 | 28.91% | 292.57 | 21.93% |
帐篷 | - | - | - | - | - | - | 7.89 | 0.59% |
睡袋 | - | - | - | - | - | - | 4.25 | 0.32% |
附件 | - | - | - | - | - | - | 1.56 | 0.12% |
合计 | 447.47 | 100.00% | 802.10 | 100.00% | 555.33 | 100.00% | 1,334.14 | 100.00% |
占江苏飞耐时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 30.38% | 39.55% | 18.74% | 51.36%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的产品主要是背包,占对江苏飞耐时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77.04%、71.09%、63.84%和77.74%。江苏飞耐时
4-10-146
销售产品种类丰富,其向发行人采购的金额受市场潮流及其库存情况影响,报告期各期其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36%、
18.74%、
39.55%和30.38%。2020年度江苏飞耐时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总采购额的比例较2019年度大幅下降
32.62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其2019年度向发行人采购的背包、服装较多,库存增加,2020年度采购金额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与Fenix集团旗下FenixOutdoorAB共同设立江苏飞耐时,江苏飞耐时获得了FenixOutdoorAB或其关联方所拥有部分国际品牌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经营权,其中包括知名商标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
B、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公允性分析公司对各客户销售的产品具有鲜明的定制化特点,且对各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存在差异,因此,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的产品与Fenix集团外其他客户不具有可比性。但是公司对Fenix集团销售的产品为相同品牌,材质、款式类似的产品,因此公司对江苏飞耐时的销售与对Fenix集团其他公司的销售具有可比性。a.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的背包价格公允性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的背包的销售价格与向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的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个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向江苏飞耐时销售均价 | 71.93 | 73.77 | 74.34 | 81.42 |
向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均价 | 68.87 | 76.17 | 76.08 | 77.85 |
差异率 | 4.45% | -3.15% | -2.28% | 4.58% |
由于对Fenix集团旗下各公司销售的不同款式的同类产品在数量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的背包均价与公司对Fenix集团其他公司的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差异较小,因此公司对江苏飞耐时的销售背包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b.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的服装价格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服装的价格与向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的价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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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个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向江苏飞耐时销售均价 | 188.51 | 361.60 | 240.66 | 396.89 |
向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均价 | 261.58 | 402.89 | 443.65 | 374.65 |
差异率 | -27.94% | -10.25% | -45.75% | 5.94% |
由于服装包扩单价约
元/件的T恤衫到1500元/件的羽绒服众多品类,各品类单价差异较大,因此各期服装的结构性差异导致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的服装均价与向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的服装均价波动及差异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江苏飞耐时和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的单衣和防寒服结构情况如下:
公司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江苏飞耐时 | 单衣 | 72.78% | 5.76% | 64.43% | 1.57% |
防寒服 | 27.22% | 94.24% | 35.57% | 98.43%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Fenix集团其他公司 | 单衣 | 42.67% | 12.37% | 10.26% | 22.79% |
防寒服 | 57.33% | 87.63% | 89.74% | 77.21%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差异 | 单衣 | 30.11% | -6.61% | 54.18% | -21.21% |
防寒服 | -30.11% | 6.61% | -54.18% | 21.21%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单衣包扩T恤衫、衬衫、夹克等薄款服装,防寒服包扩棉衣、羽绒服等厚款服装。
由上表可见,由于2020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向江苏飞耐时销售的服装以薄款单衣为主,而同年销售给Fenix集团其他公司的服装以厚款防寒服为主,因此2020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销售给江苏飞耐时的服装均价大幅低于销售给Fenix集团其他公司的服装均价。但是江苏飞耐时是Fenix集团授权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Fenix集团相关品牌的公司,其国际款采购价格受Fenix集团确定,因此江苏飞耐时及Fenix集团其他公司向公司采购的同款产品价格差异较小,举例如下:
单价:元/件
期间 | 款式及尺码 | 江苏飞耐时采购单价 | Fenix集团其他公司采购单价 | 差异率 | 相同款式不同年份单价差异原因 |
2022年1-6月 | 82606HighCoastWindJacketM | 212.39 | 204.61 | 3.80% | - |
83516HighCoastWindJacketW | 201.77 | 199.68 | 1.05% | - | |
2021年度 | 80665YupikParkaM | 494.83 | 456.25 | 8.46% | 注1 |
89655NuukParkaW | 456.03 | 420.98 | 8.33% | 注2 |
4-10-148
ViddaProJacketM | 300.14 | 295.99 | 1.40% | - | |
ViddaProJacketW | 279.03 | 280.15 | -0.40% | 注3 | |
2020年度 | HighCoastWindJacketM | 179.43 | 188.67 | -4.90% | - |
HighCoastWindJacketW | 188.67 | 179.45 | 5.14% | - | |
ViddaProJacketW | 294.08 | 293.95 | 0.04% | 注3 | |
2019年度 | 80665YupikParkaM | 494.83 | 484.38 | 2.16% | 注1 |
89655NuukParkaW | 456.03 | 446.16 | 2.21% | 注2 |
注:1、该产品由金泉旅游分别销售给江苏飞耐时及Fenix集团其他公司,与江苏飞耐时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与Fenix集团其他公司结算货币为美元。2019年度及2021年度金泉旅游与Fenix集团其他公司结算单价均为70.69美元/件,但2019年销售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87,2021年销售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47,因此2021年度换算成人民币的单价下降约28元/件;2、该产品由金泉旅游分别销售给江苏飞耐时及Fenix集团其他公司,与江苏飞耐时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与Fenix集团其他公司结算货币为美元。2019年度及2021年度金泉旅游与Fenix集团其他公司结算单价均为65美元/件,但2019年销售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87,2021年销售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47,因此2021年度换算成人民币的单价下降约25元/件;3、该产品由越南金泉销售给江苏飞耐时及Fenix集团其他公司,结算货币均为美元,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结算单价均为43美元/件,但2020年销售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6.78,2021年销售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49,因此2021年度换算成人民币的单价下降约14元/件。
由上表可知,除受汇率影响外,公司向江苏飞耐时及Fenix集团其他公司销售的同款服装单价差异较小,公司对江苏飞耐时销售的服装价格具有公允性。
②转供电
公司对外出租房产的电表开户人为本公司,每月由本公司统一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缴纳电费,公司再向租户收取对应电费。关联方江苏飞耐时和瑞德户外租用本公司房产,公司根据出租房产的实际情况,通过汇总独立电表用电量及公用电表分摊用电量的方式,得到江苏飞耐时和瑞德户外的当月用电量,然后按当月出租房产的整体用电均价计算当月用电金额。公司对关联方收取电费单价为当月出租房产的整体用电均价,价格公允,同时转供电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4)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林立绣花厂 | 土地、房产 | 2.38 | 4.76 | 4.76 | 4.75 |
江苏飞耐时 | 土地、房产 | 20.14 | 40.29 | 41.47 | 42.65 |
瑞德户外 | 土地、房产 | - | - | 74.49 | 114.29 |
4-10-149
合计 | - | 22.52 | 45.04 | 120.72 | 161.68 |
报告期内,关联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期间 | 租赁房产 | 租赁面积(㎡) | 租赁价格 | 用途 |
发行人 | 林立绣花厂 | 2019.1.1至2019.12.31 | 牧羊路16号厂房 | 288.00 | 15元/月/平方米 | 生产 |
2020.1.1至2021.12.31 | ||||||
2022.1.1至2022.6.30 | ||||||
瑞德户外 | 2019.1.1至2019.12.31 | 牧羊路31号1号厂房部分区域、宿舍楼部分区域、办公楼一楼部分区域 | 6,667.00 | 15元/月/平 | 办公、生产经营、住宿 | |
2020.1.1至2020.6.30 | 5,796.00 | |||||
2020.7.1至2020.12.31 | 2,895.00 | |||||
江苏飞耐时 | 2019.1.1至2019.12.31 | 牧羊路31号办公楼一楼部分区域、1号厂房部分区域 | 2,488.00 | 15元/月/平方米 | 办公及仓储 | |
2020.1.1至2020.6.30 | 2,488.00 | |||||
2020.7.1至2020.12.31 | 2,350.00 | |||||
2021.1.1至2021.12.31 | 2,350.00 | |||||
2022.1.1至2022.6.30 | 2,350.00 |
公司对林立绣花厂、瑞德户外及江苏飞耐时的租赁房产均以厂房为主,租赁价格与扬州国脉电力工具有限公司、扬州千弘广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非关联方一致,具有公允性。
(5)食堂承包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王拥军及李加峰为发行人扬州厂区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其中李加峰为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李宏庆的侄子,发行人与李加峰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李加峰结算金额分别为
84.84万元、
111.35万元、117.64万元和61.98万元,金额较小。
王拥军负责为发行人在杨寿镇回归路的服装及帐篷厂区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李加峰负责为发行人在杨寿镇牧羊路的睡袋厂区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发行人与上述二人按照统一单价和各厂区就餐人次进行结算,发行人与李加峰的交易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上述二人结算单价如下:
4-10-150
期间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合计 |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 | 2.5元/人次 | 5.5元/人次 | 4元/人次 | 12元/人次 |
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 | 2.5元/人次 | 6.2元/人次 | 4元/人次 | 12.7元/人次 |
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 | 2.5元/人次 | 6.8元/人次 | 4元/人次 | 13.3元/人次 |
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 | 2.5元/人次 | 6.8元/人次 | 4元/人次 | 13.3元/人次 |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86.75 | 155.70 | 135.53 | 136.86 |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层稳定,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变动较小。
、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林明稳、李宏庆、邵桂林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 8,000.00 | 2016/7/18 | 2019/7/17 | 是 |
林明稳、李宏庆 | 发行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00.00 | 2018/4/8 | 2019/2/17 | 是 |
林明稳、李加凤、李宏庆、厉立新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扬州分行 | 2,800.00 | 2018/11/14 | 2021/11/13 | 是 |
林明稳、李宏庆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 6,000.00 | 2019/9/23 | 2022/9/22 | 否 |
林明稳、李宏庆、厉立新 | 发行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2,300.00 | 2022/1/10 | 2023/3/30 | 否 |
李宏庆、林明稳、李加凤、厉立新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2,800.00 | 2022/1/24 | 2025/1/20 | 否 |
合计 | - | - | 27,300.00 | - | - | - |
①2016年7月18日,林明稳、李宏庆、邵桂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2100520160002821),约定林明稳、李宏庆、邵桂林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的主债权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7日内办理约定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贸易融资等,最高保证额为8,000.00万元。
4-10-151
②2018年4月8日,林明稳、李宏庆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C180413GR3955803、C180413GR3955805),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Z1804SY15672801)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的主债权为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2月17日内办理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出口发票融资等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各保证人承担的最高保证额均为5,400.00万元。
③2018年11月14日,林明稳、李加凤、厉立新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出具《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
BZ091118000097、BZ091118000098、BZ091118000100),2018年
月
日,李宏庆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出具《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091118000099),四人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SX091118001314)提供保证,保证的主债权为2018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13日内办理的包括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等约定业务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2,800.00万元的债权,各保证人承担的最高保证额均为2,800.00万元。
④2019年9月23日,林明稳、李宏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32100520190014325),约定林明稳、李宏庆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的主债权为2019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内办理约定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贸易融资等,最高保证额为6,000.00万元。
⑤2022年1月10日,林明稳与李宏庆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C211231GR3955479、C211231GR3955480),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在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3月30日内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主债权包含因债权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各类贸易融资款和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各保证人承担的最高保证额均为2,300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4-10-152
⑥2022年1月24日,李宏庆、林明稳、李加凤、厉立新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出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BZ091122000045、BZ091122000046、BZ091122000047、BZ091122000048)。该四人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SX091122000443)提供保证,保证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各保证人承担的最高保证额均为2,8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
江苏飞耐时 | 228.47 | 11.42 | 0.51 | 0.03 | 8.93 | 0.45 | 4.17 | 0.21 |
瑞德户外 | - | - | - | - | - | - | 2.44 | 0.12 |
林立绣花厂 | - | - | - | - | 20.74 | 7.52 | 15.55 | 2.33 |
合计 | 228.47 | 11.42 | 0.51 | 0.03 | 29.67 | 7.96 | 22.16 | 2.66 |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 0.97% | - | 0.00% | - | 0.53% | - | 0.34% | -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较低。(
)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
周敏 | 2.00 | 0.10 | - | - | - | - | - | - |
徐伟 | - | - | 1.77 | 0.09 | - | - | - | -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 | - | 16.93 | 0.85 | - | - | - | - |
合计 | 2.00 | 0.10 | 18.69 | 0.93 | - | - | - | - |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林立绣花厂 | 加工费 | - | 6.51 | 7.13 | 13.06 |
扬州博扬 | 材料款 | - | - | - | 69.55 |
4-10-153
扬州嘉和 | 加工费、材料款 | 335.19 | 363.09 | 406.22 | 322.57 |
扬州润益 | 材料款 | - | 5.50 | 35.33 | 31.52 |
扬州金麦 | 材料款 | - | 16.04 | 36.73 | 17.43 |
邗江凡品 | 材料款 | 23.54 | 33.85 | 38.77 | 26.83 |
合计 | - | 358.73 | 424.99 | 524.19 | 480.95 |
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 | 3.74% | 3.94% | 7.30% | 8.37%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对关联方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较低。
(4)应付票据
关联方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扬州润益 | 材料款 | - | 9.70 | - | - |
合计 | - | - | 9.70 | - | - |
占应付票据总额的比例 | - | - | 0.16% | - | -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对关联方应付票据余额占应付票据总额的比例较低。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1年6月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9月1日作出《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1年6月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在2022年
月
日作出《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正常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关联交易已经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了确认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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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商业合理性、必要性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方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
(五)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1、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性安排及执行情况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是:在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会议主持人需要回避的,会议主持人应主动回避,出席会议股东、无关联关系董事及监事均有权要求会议主持人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因关联股东回避导致关联交易议案无法表决,则该议案不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中作出详细记载。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4-10-155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确认、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提出及初步审查、董事会审查、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执行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重要内容为:
第七条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交易: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二)董事会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三)董事长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本条第(一)、(二)项之外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董事长应当将批准的关联交易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三条规定:如关联交易为与公司董事或与董事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其他企业进行的,则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应当要求关联董事回避;如董事长需要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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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应当要求董事长及其他关联董事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董事均有权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但上述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有权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董事长需要回避的,其他董事应当要求董事长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关联股东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本人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现郑重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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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占用、支配公司的资金或干预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经营管理,保证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及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使用;(3)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公司委托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公司为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6)公司代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二、本人保证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回避表决,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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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届任期从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一)董事会成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提名人 |
1 | 林明稳 | 男 | 董事长 | 发起人 |
2 | 李宏庆 | 男 | 董事 | 发起人 |
3 | 赵仁萍 | 女 | 董事 | 发起人 |
4 | 孙荣奎 | 男 | 独立董事 | 发起人 |
5 | 李伯圣 | 男 | 独立董事 | 发起人 |
各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林明稳,生于1973年11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8年,任扬州久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至今,历任江苏飞耐时副董事长、董事长及总经理;2009年至2021年9月,任瑞德户外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越南金泉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至2021年
月,任北京鹤鸣祥参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香港金泉董事;2020年至今,任PEAK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李宏庆,生于1968年7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扬州久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会计;1994年至1997年,任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南方办事处会计;1998年至2020年
月,历任金泉有限生产经理、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22年10月,任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至今,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江苏飞耐时监事;2011年至今,任扬州市邗江区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江苏涌友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至今,任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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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仁萍,生于1979年5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至2020年
月,历任金泉有限会计、财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至今,任江苏飞耐时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孙荣奎,生于1976年
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2年,任广东今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2017年,任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至2019年,担任江苏钟山明镜(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至今,任江苏江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李伯圣,生于1965年
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1987年至1997年,任扬州师范学院贸经系教研室主任;1997年至2019年,历任扬州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系、财务管理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2018年至2019年,任扬州大学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2019年至今,任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提名人 |
1 | 胡明燕 | 女 | 监事会主席 | 发起人 |
2 | 周敏 | 女 | 监事 | 发起人 |
3 | 徐伟 | 男 |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各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胡明燕,生于1984年
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销售员、销售主管、营销部经理;2020年
月至今,任发行人营销部经理、监事会主席。周敏,生于1977年12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至2020年
月,历任金泉有限单证员、单证业务负责人;2020年
月至今,任发行人单证业务负责人、监事。徐伟,生于1987年3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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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销售员、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采购部经理;2020年
月至2020年
月,任发行人总经理秘书、采购部经理;2020年
月至2021年3月,任发行人总经理秘书、采购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
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理秘书、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1 | 李宏庆 | 男 | 总经理 |
2 | 赵仁萍 | 女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李宏庆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董事简介。赵仁萍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简历见董事简介。
(四)核心技术人员王永林,生于1970年
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0年至今,担任发行人帐篷版师。
周业武,生于1970年
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至今,担任发行人睡袋版师。
张美琴,生于1979年10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历任扬州五泉制衣厂缝纫员、扬州友谊服装厂服装版师;2004年至今,担任发行人服装版师。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成果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七、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的选聘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的选聘情况参见本节之“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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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本(万股) | 持股比例(%) | 职务 |
1 | 林明稳 | 2,762.20 | 54.97 | 董事长 |
2 | 李宏庆 | 2,237.80 | 44.53 | 董事、总经理 |
3 | 赵仁萍 | 5.00 | 0.10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4 | 周敏 | 5.00 | 0.10 | 单证业务负责人、监事 |
合计 | 5,010.00 | 99.70 | - |
公司股东林明稳的配偶与公司股东李宏庆的兄弟为父女关系,除此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持股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无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持股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投资企业 | 投资比例 |
林明稳 | 董事长 | 广州猫屎天九商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3% |
海南天九一号飞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50% | ||
李宏庆 | 董事、总经理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00507) | 36.78% |
江苏涌友投资有限公司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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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位 | 投资企业 | 投资比例 |
深圳市远望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8.9928% | ||
江苏巧智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100% | ||
扬州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100% | ||
江苏思派帝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90% | ||
上海嘉博讯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70% | ||
扬州晶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90% | ||
扬州兴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涌友持股10% | ||
江苏星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90% | ||
厦门星图安达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星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扬州市邗江区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8.5% | ||
扬州运河之帆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4.76% | ||
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 | 12% |
上述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投资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职务 | 薪酬、津贴(元) |
林明稳 | 董事长 | 288,045.00 |
李宏庆 | 董事、总经理 | 249,357.10 |
赵仁萍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194,189.10 |
孙荣奎 | 独立董事 | 60,000.00 |
李伯圣 | 独立董事 | 60,000.00 |
胡明燕 | 营销部经理、监事 | 317,827.10 |
周敏 | 单证业务负责人、监事 | 194,138.10 |
徐伟 | 总经理秘书、职工代表监事 | 193,464.10 |
王永林 | 帐篷版师、核心技术人员 | 112,5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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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现任职务 | 薪酬、津贴(元) |
周业武 | 睡袋版师、核心技术人员 | 105,732.58 |
张美琴 | 服装版师、核心技术人员 | 100,688.10 |
(二)上述人员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没有享受其他待遇,同时公司暂没有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林明稳 | 董事长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公司合营企业 |
李宏庆 | 董事、总经理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00507) | 董事长 | 公司董事、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扬州市邗江区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江苏涌友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公司董事、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合营企业 | ||
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总经理持股12% | ||
赵仁萍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合营企业 |
李伯圣 | 独立董事 | 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 主任 | 无 |
孙荣奎 | 独立董事 | 江苏江佳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无 |
钦州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无 | ||
北海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无 | ||
恩施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无 | ||
十堰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无 | ||
淮安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无 |
除上述兼职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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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长林明稳的配偶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宏庆的兄弟为父女关系,除此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无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公司与前述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进行了约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都得到履行。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作的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以法定程序产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为林明稳、李宏庆、厉立新、陈武峰、赵仁萍。
2019年
月
日,公司股东会免去厉立新、陈武峰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为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
2020年4月30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孙荣奎、李伯圣为公司董事,其中孙荣奎、李伯圣为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为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孙荣奎、
4-10-165
李伯圣。
(二)监事近三年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陈山礼、周敏、朱运社。2019年
月
日,公司股东会免去陈山礼监事职务,公司不再设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周敏、胡明燕担任监事;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运社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8月3日,因职工代表监事朱运社基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为胡明燕、周敏、徐伟。
(三)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李宏庆、财务经理赵仁萍。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宏庆为总经理,赵仁萍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李宏庆、赵仁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由于发行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所带来的变化,上述人员的变更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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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总体运行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目前,公司形成了符合上市要求、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运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制度履行职责并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代表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行。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召开、出席、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
(三)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名、独立董事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职,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并行使权利。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开、出席、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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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运行情况公司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名、职工监事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职,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并行使权利。报告期内,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共召开了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开、出席、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公司共有
名独立董事,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孙荣奎、李伯圣。独立董事任职以来均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未曾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职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名,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为赵仁萍。自受聘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运行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2020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选举林明稳、李宏庆、孙荣奎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林明稳为召集人;选举李伯圣、孙荣奎、赵仁萍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伯圣为召集人;选举孙荣奎、林明稳、李伯圣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孙荣奎为召集人;选举李伯圣、李宏庆、孙荣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伯圣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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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林明稳 | 林明稳、李宏庆、孙荣奎 |
审计委员会 | 李伯圣 | 李伯圣、孙荣奎、赵仁萍 |
提名委员会 | 孙荣奎 | 孙荣奎、林明稳、李伯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伯圣 | 李伯圣、李宏庆、孙荣奎 |
2、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运行情况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19年3月13日,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公司员工食堂购进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发现所检项目存在部分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针对上述事项,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
月
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扬邗市监案字(2019)39号),对本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本公司已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规范整改。2020年9月17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前述受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前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
、公司转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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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拆借(
)将资金拆借给拟收购对象香港金泉对PEAK公司增资前,PEAK公司急需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日常经营周转,越南金泉与PEAK公司签订协议,约定PEAK公司无偿向越南金泉借款63.00万美元。PEAK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向越南金泉偿还了上述借款。
上述资金拆借有助于香港金泉收购PEAK公司,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2)将资金拆借给员工2010年底发行人前员工周鹏因发生车祸需要资金,发行人出于对员工的关怀对其借款
33.00万元,免收利息,后续发行人每月从周鹏或其配偶丁朋的工资中扣减2,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借款尚未偿还金额为
7.86万元。上述资金拆借体现了公司的人文关怀,有助于提高员工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意识。(
)将资金拆借给政府2009年发行人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同书》,发行人拟在杨寿镇杨寿工业园区内筹建生产及附属用房,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该宗地价为每亩交证价人民币8万元整,发行人向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提供借款
300.00万元,月利率
5.94‰,免息期
个月,待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发行人时抵充土地款。2011年发行人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同书》,发行人拟在杨寿镇杨寿工业园区内筹建生产及附属用房,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该宗地价为每亩交证价人民币
万元整,发行人向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提供借款200.00万元,月利率6.56‰,免息期2个月,待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发行人时抵充土地款。
2015年发行人与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邗江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受让杨寿镇工业集中区17,783.00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480.14万元。根据发行人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地价为
万元每亩,发行人需承担
213.36万元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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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发行人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签订还款协议书,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将分两次向发行人清偿扣除土地出让金
213.36万元后的剩余借款本金286.64万元及截至2020年10月13日的全部借款利息
303.10万元,合计
589.74万元。发行人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及2020年12月30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偿还的
413.00万元和
176.74万元。至此,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已按照约定向发行人清偿了全部借款本息。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资金拆借情况。
、第三方收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户外用品集团,出于其自身资金安排及子公司职能差异等因素考虑,存在集团统筹安排不同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产品、支付货款的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之“6、第三方回款、现金收付款情况”。
、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及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及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情况。
5、票据融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的情形。
、大额现金借支及还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情况。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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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了鉴证意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55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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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以更为详细地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467.83 | 14,204.24 | 13,881.76 | 19,309.0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22,427.81 | 13,365.25 | 5,266.06 | 6,224.87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预付款项 | 1,682.03 | 1,112.46 | 552.07 | 778.90 |
其他应收款 | 19.48 | 20.84 | 12.05 | 353.54 |
存货 | 17,238.80 | 20,279.90 | 13,372.94 | 11,086.19 |
合同资产 | -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1.51 | 2,856.36 | 1,187.70 | 1,062.85 |
流动资产合计 | 64,117.45 | 51,839.06 | 34,272.58 | 38,815.43 |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4-10-173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债权投资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49.38 | 2,322.76 | 3,027.96 | 2,607.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19.48 | 2,192.93 | 1,545.53 | 1,401.33 |
固定资产 | 6,953.39 | 6,783.41 | 7,290.97 | 7,049.90 |
在建工程 | 1,184.36 | 585.91 | 96.52 | 30.5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873.46 | 867.07 | - | - |
无形资产 | 955.38 | 983.13 | 2,149.93 | 1,309.10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4.60 | 369.43 | 465.95 | 489.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19 | 132.84 | 73.42 | 83.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00 | 291.84 | 1,361.15 | 629.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39.25 | 14,529.34 | 16,011.43 | 13,599.28 |
资产总计 | 79,156.70 | 66,368.40 | 50,284.01 | 52,414.71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7,168.40 | 5,993.60 | 3,807.40 | 2,677.30 |
应付账款 | 9,587.13 | 10,790.94 | 7,176.99 | 5,746.24 |
预收款项 | 92.82 | 53.81 | 44.56 | 267.21 |
4-10-174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合同负债 | 125.60 | 125.57 | 175.26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4.03 | 1,065.67 | 923.41 | 946.54 |
应交税费 | 985.89 | 569.35 | 151.12 | 515.26 |
其他应付款 | 316.65 | 140.93 | 78.60 | 5,088.53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90.7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90.53 | 18,739.86 | 12,448.11 | 15,241.09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 249.59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租赁负债 | 31.44 | 29.25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27.04 | 26.5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231.65 | 234.32 | 239.66 | 244.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67 | 36.47 | 37.58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9.77 | 300.05 | 553.88 | 271.52 |
负债合计 | 19,490.30 | 19,039.91 | 13,001.98 | 15,512.61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资本公积 | 31,389.90 | 31,389.90 | 31,389.90 | 168.05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96 | -357.84 | -295.64 | 251.30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2,002.68 | 1,295.95 | 627.21 | 4,434.26 |
4-10-175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未分配利润 | 21,268.79 | 9,975.48 | 535.56 | 27,023.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666.40 | 47,328.49 | 37,282.03 | 36,902.1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666.40 | 47,328.49 | 37,282.03 | 36,902.10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156.70 | 66,368.40 | 50,284.01 | 52,414.71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7,376.13 | 77,566.54 | 59,697.40 | 59,561.78 |
其中:营业收入 | 57,376.13 | 77,566.54 | 59,697.40 | 59,561.78 |
二、营业总成本 | 44,031.85 | 66,619.00 | 53,555.17 | 51,351.26 |
其中:营业成本 | 42,575.17 | 61,113.54 | 46,998.18 | 47,116.15 |
税金及附加 | 122.57 | 330.81 | 392.69 | 445.40 |
销售费用 | 233.76 | 444.18 | 411.24 | 1,325.66 |
管理费用 | 1,216.04 | 2,255.72 | 1,825.60 | 1,291.93 |
研发费用 | 1,614.84 | 1,924.18 | 1,776.49 | 1,741.43 |
财务费用 | -1,730.54 | 550.57 | 2,150.96 | -569.31 |
其中:利息费用 | 1.34 | 17.16 | 28.43 | 2.17 |
利息收入 | 29.01 | 38.27 | 90.29 | 220.25 |
加:其他收益 | 251.60 | 427.41 | 119.27 | 117.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01 | 272.98 | 486.95 | 948.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66 | 255.99 | 444.61 | 1,006.6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2.21 | -427.81 | 54.46 | -52.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43 | -138.62 | -95.96 | 61.47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 | - | 0.83 | - |
4-10-176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074.10 | 11,081.50 | 6,707.77 | 9,285.97 |
加:营业外收入 | 27.07 | 138.17 | 98.55 | 72.49 |
减:营业外支出 | 22.90 | 15.77 | 91.50 | 53.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078.27 | 11,203.90 | 6,714.82 | 9,304.92 |
减:所得税费用 | 1,078.24 | 1,095.24 | 762.95 | 1,030.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7.87 | -62.19 | -546.94 | 90.4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7.87 | -62.19 | -546.94 | 90.4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5.其他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7.87 | -62.19 | -546.94 | 90.4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 |
4-10-177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7.87 | -62.19 | -546.94 | 90.46 |
9.一揽子处置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 | - |
10.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11.其他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337.91 | 10,046.46 | 5,404.93 | 8,364.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337.91 | 10,046.46 | 5,404.93 | 8,364.6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9 | 2.01 | 1.18 | 1.6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9 | 2.01 | 1.18 | 1.6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799.11 | 68,732.42 | 59,479.08 | 58,718.6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76.23 | 4,236.44 | 3,326.57 | 3,153.8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2.02 | 1,086.85 | 1,084.25 | 857.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97.37 | 74,055.71 | 63,889.91 | 62,730.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778.77 | 59,096.92 | 46,414.23 | 43,265.2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89.51 | 10,066.44 | 8,270.49 | 8,265.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8.77 | 1,267.28 | 1,984.60 | 1,269.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08 | 1,573.75 | 1,487.47 | 2,479.13 |
4-10-178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06.13 | 72,004.40 | 58,156.79 | 55,279.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1.24 | 2,051.31 | 5,733.11 | 7,450.3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24.47 | 52,612.48 | 17,986.64 | 33,727.7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016.99 | 42.31 | 1,317.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 | 0.10 | 2.05 | 0.7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09 | - | 303.10 | 22.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06.55 | 53,629.57 | 18,334.09 | 35,068.9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6.90 | 1,773.37 | 1,022.30 | 1,160.1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860.90 | 51,345.16 | 18,692.38 | 29,336.5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184.46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77.44 | 3.0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37.80 | 53,395.97 | 20,902.16 | 30,496.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25 | 233.60 | -2,568.07 | 4,572.1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7.0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14 | 40.01 | - | 230.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14 | 40.01 | - | 237.9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39.04 | 70.42 | 7.0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17.67 | 10,071.09 | 1,6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3.00 | 475.34 | 28.24 | 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00 | 832.05 | 10,169.75 | 1,607.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6 | -792.04 | -10,169.75 | -1,369.2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7.38 | -66.27 | -548.92 | 166.73 |
4-10-179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01.52 | 1,426.60 | -7,553.63 | 10,819.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2,510.93 | 11,084.33 | 18,637.96 | 7,817.9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12.45 | 12,510.93 | 11,084.33 | 18,637.96 |
4-10-180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1,295.95 | 9,975.48 | -357.84 | - | 47,328.4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1,295.95 | 9,975.48 | -357.84 | - | 47,328.4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706.73 | 11,293.31 | 337.87 | - | 12,337.9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2,000.03 | 337.87 | - | 12,337.91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706.73 | -706.73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706.73 | -706.73 | -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4-10-181
项目 | 2022年1-6月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2,002.68 | 21,268.79 | -19.96 | - | 59,666.4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627.21 | 535.56 | -295.64 | - | 37,282.0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4-10-182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627.21 | 535.56 | -295.64 | - | 37,282.0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668.74 | 9,439.92 | -62.19 | - | 10,046.4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0,108.65 | -62.19 | - | 10,046.46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668.74 | 668.74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668.74 | 668.74 | -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4-10-183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1,295.95 | 9,975.48 | -357.84 | - | 47,328.49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168.05 | 4,434.26 | 27,023.50 | 251.30 | - | 36,902.1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168.05 | 4,434.26 | 27,023.50 | 251.30 | - | 36,902.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31,221.85 | -3,807.05 | -26,487.94 | -546.94 | - | 379.9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951.87 | -546.94 | - | 5,404.93 |
4-10-184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554.87 | -5,579.87 | - | - | -5,025.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554.87 | -554.87 | -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5,025.00 | - | - | -5,025.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31,221.85 | -4,361.92 | -26,859.93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31,221.85 | -4,361.92 | -26,859.93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627.21 | 535.56 | -295.64 | - | 37,282.03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4-10-18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168.05 | 3,646.06 | 26,562.50 | 160.84 | - | 35,562.4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168.05 | 3,646.06 | 26,562.50 | 160.84 | - | 35,562.4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788.20 | 460.99 | 90.46 | - | 1,339.6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8,274.19 | 90.46 | - | 8,364.65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788.20 | -7,813.20 | - | - | -7,025.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788.20 | -788.20 |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7,025.00 | - | - | -7,025.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 |
4-10-186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168.05 | 4,434.26 | 27,023.50 | 251.30 | - | 36,902.10 |
4-10-187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997.50 | 13,375.29 | 11,207.81 | 17,898.2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21,605.27 | 17,274.04 | 9,718.76 | 8,220.10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预付款项 | 1,248.20 | 623.07 | 330.44 | 304.22 |
其他应收款 | 12.30 | 20.83 | 7.88 | 20.84 |
存货 | 10,895.40 | 11,346.29 | 8,653.11 | 8,753.03 |
合同资产 | -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3.92 | 2,325.05 | 981.35 | 771.24 |
流动资产合计 | 52,312.60 | 44,964.56 | 30,899.34 | 35,967.69 |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68.64 | 11,310.68 | 12,009.55 | 8,885.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19.48 | 2,192.93 | 1,545.53 | 1,401.33 |
固定资产 | 2,159.55 | 2,229.76 | 2,834.52 | 3,359.51 |
在建工程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4-10-188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油气资产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 - |
无形资产 | 955.38 | 983.13 | 1,256.52 | 1,291.63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8.09 | 47.92 | 81.21 | 114.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6.59 | 117.83 | 64.60 | 73.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26 | 17.29 | 13.20 | 557.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837.99 | 16,899.53 | 17,805.12 | 15,683.04 |
资产总计 | 69,150.59 | 61,864.09 | 48,704.47 | 51,650.73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7,168.40 | 5,993.60 | 3,807.40 | 2,677.30 |
应付账款 | 8,707.50 | 10,127.66 | 6,156.61 | 5,110.92 |
预收款项 | 92.82 | 53.81 | 44.56 | 267.21 |
合同负债 | 93.48 | 124.85 | 166.3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0.39 | 592.11 | 528.86 | 628.75 |
应交税费 | 737.37 | 280.81 | 45.76 | 514.09 |
其他应付款 | 201.06 | 126.28 | 72.00 | 5,087.91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21.02 | 17,299.12 | 10,821.52 | 14,286.17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4-10-189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债券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231.65 | 234.32 | 239.66 | 244.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1.65 | 234.32 | 239.66 | 244.99 |
负债合计 | 17,752.68 | 17,533.45 | 11,061.18 | 14,531.17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资本公积 | 31,389.90 | 31,389.90 | 31,389.90 | 168.05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2,002.68 | 1,295.95 | 627.21 | 4,434.26 |
未分配利润 | 12,980.34 | 6,619.80 | 601.18 | 27,492.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397.91 | 44,330.64 | 37,643.29 | 37,119.57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150.59 | 61,864.09 | 48,704.47 | 51,650.73 |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184.64 | 60,963.53 | 49,390.48 | 50,182.27 |
其中:营业收入 | 40,184.64 | 60,963.53 | 49,390.48 | 50,182.27 |
二、营业总成本 | 32,258.06 | 53,894.74 | 43,795.94 | 42,361.14 |
其中:营业成本 | 31,232.29 | 49,443.46 | 38,208.04 | 38,590.67 |
4-10-190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税金及附加 | 122.43 | 329.58 | 391.87 | 445.31 |
销售费用 | 193.93 | 394.42 | 368.06 | 1,191.10 |
管理费用 | 672.47 | 1,171.49 | 895.22 | 950.35 |
研发费用 | 1,614.84 | 1,923.97 | 1,737.47 | 1,741.43 |
财务费用 | -1,577.89 | 631.83 | 2,195.29 | -557.73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 - |
利息收入 | 26.25 | 28.06 | 66.48 | 220.16 |
加:其他收益 | 251.60 | 427.41 | 119.27 | 117.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39 | 296.62 | 495.08 | 904.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2.04 | 279.63 | 409.87 | 972.4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2.84 | -275.76 | 83.29 | -16.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7.79 | -79.20 | -95.96 | 70.41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57.74 | 7,437.86 | 6,196.21 | 8,897.35 |
加:营业外收入 | 27.07 | 92.16 | 95.63 | 65.50 |
减:营业外支出 | 16.82 | 9.03 | 78.59 | 51.2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67.99 | 7,520.99 | 6,213.25 | 8,911.58 |
减:所得税费用 | 900.72 | 833.64 | 664.53 | 1,029.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67.27 | 6,687.35 | 5,548.72 | 7,881.99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67.27 | 6,687.35 | 5,548.72 | 7,881.9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 | - | - | - |
4-10-191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5.其他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 |
9.一揽子处置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 | - |
10.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11.其他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67.27 | 6,687.35 | 5,548.72 | 7,881.9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 |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252.98 | 53,015.67 | 46,639.69 | 47,865.1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44.06 | 3,953.91 | 2,904.41 | 2,973.4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541.27 | 906.40 | 589.82 | 808.49 |
4-10-192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38.31 | 57,875.97 | 50,133.92 | 51,647.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560.80 | 46,498.12 | 37,777.70 | 36,174.6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01.33 | 5,958.99 | 5,082.74 | 6,354.9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8.78 | 989.78 | 1,944.77 | 1,232.8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80 | 959.65 | 930.11 | 1,706.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381.72 | 54,406.55 | 45,735.33 | 45,468.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6.60 | 3,469.42 | 4,398.59 | 6,178.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24.47 | 52,612.48 | 17,986.64 | 33,727.7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016.99 | 42.31 | 1,317.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 | 0.10 | 2.05 | 0.7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09 | - | 303.10 | 22.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06.55 | 53,629.57 | 18,334.09 | 35,068.9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1.36 | 298.09 | 158.12 | 24.4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860.90 | 52,650.94 | 20,069.74 | 30,394.5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77.41 | 2.9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62.25 | 53,226.45 | 20,230.84 | 30,419.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30 | 403.12 | -1,896.75 | 4,649.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7.0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14 | 40.01 | - | 230.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14 | 40.01 | - | 237.9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7.0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10,044.98 | 1,600.00 |
4-10-193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3.00 | 475.34 | 28.2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00 | 475.34 | 10,073.22 | 1,607.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6 | -435.33 | -10,073.22 | -1,369.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85.11 | -165.61 | -1,245.39 | 150.8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60.14 | 3,271.60 | -8,816.76 | 9,609.6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1,681.98 | 8,410.38 | 17,227.15 | 7,617.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42.12 | 11,681.98 | 8,410.38 | 17,227.15 |
4-10-194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1,295.95 | 6,619.80 | - | 44,330.6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1,295.95 | 6,619.80 | - | 44,330.6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706.73 | 6,360.54 | - | 7,067.2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7,067.27 | - | 7,067.27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706.73 | -706.73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706.73 | -706.73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4-10-195
项目 | 2022年1-6月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2,002.68 | 12,980.34 | - | 51,397.91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627.21 | 601.18 | - | 37,643.2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627.21 | 601.18 | - | 37,643.2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668.74 | 6,018.62 | - | 6,687.35 |
4-10-196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6,687.35 | - | 6,687.35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668.74 | -668.74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668.74 | -668.74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1,295.95 | 6,619.80 | - | 44,330.64 |
4-10-19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168.05 | 4,434.26 | 27,492.26 | - | 37,119.5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168.05 | 4,434.26 | 27,492.26 | - | 37,119.5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31,221.85 | -3,807.05 | -26,891.08 | - | 523.7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548.72 | - | 5,548.72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554.87 | -5,579.87 | - | -5,025.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554.87 | -554.87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5,025.00 | - | -5,025.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31,221.85 | -4,361.92 | -26,859.93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4-10-198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31,221.85 | -4,361.92 | -26,859.93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31,389.90 | 627.21 | 601.18 | - | 37,643.2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25.00 | 168.05 | 3,646.06 | 27,423.47 | - | 36,262.5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期年初余额 | 5,025.00 | 168.05 | 3,646.06 | 27,423.47 | - | 36,262.5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788.20 | 68.79 | - | 856.99 |
4-10-199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7,881.99 | - | 7,881.99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788.20 | -7,813.20 | - | -7,025.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788.20 | -788.20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7,025.00 | - | -7,025.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025.00 | 168.05 | 4,434.26 | 27,492.26 | - | 37,119.57 |
4-10-200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及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7796号),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持续经营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10-201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
报告期 | 合并报表范围 | ||
2019年度 | 越南金泉 | 香港金泉 | - |
2020年度 | 越南金泉 | 香港金泉 | PEAK公司 |
2021年度 | 越南金泉 | 香港金泉 | PEAK公司 |
2022年1-6月 | 越南金泉 | 香港金泉 | PEAK公司 |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9年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实收资本 | 主营业务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金泉(香港)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香港 | 10,000港币 | 户外旅游用品销售 | 10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20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实收资本 | 经营范围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PeakOutdoorCo.,Ltd | 二级子公司 | 越南 | 92,120,000,000越南盾 | 户外旅游用品生产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PEAK公司(原名为广南OBS有限公司)原系LeeSukKi先生持有100%股份的越南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1,233,002,400越南盾(相当于936,960美元)。根据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泉与PEAK公司及其原股东LeeSukKi先生2019年
月签订的《投资协议》及香港金泉与LeeSukKi先生签订的《出资转让合同》的约定,香港金泉以1,004,746美元对PEAK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金泉持有PEAK公司
51.75%股权;同时,香港金泉以936,960美元收购LeeSukKi先生持有PEAK公司的48.25%股权(对应PEAK公司21,233,002,400越南盾,即相当于美元936,960元出资额)。该交易完成后,PEAK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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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变更为44,432,602,400越南盾(相当于1,941,706美元),香港金泉持有PEAK公司100%股权。香港金泉于2020年2月6日支付了对PEAK公司增资款1,004,746美元。并于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分别支付了收购PEAK公司原股东LeeSukKi先生48.25%股权受让款749,568美元和187,392美元。2020年5月14日PEAK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香港金泉已于2020年
月
日完成了对PEAK公司实际控制,并与PEAK公司及其原股东签订了交接确认书,根据交接确认书约定,从2020年3月开始,PEAK公司生产经营均由香港金泉全权负责,产生的损益全部归香港金泉享有或承担,PEAK公司原股东LeeSukKi先生不再享有PEAK公司股东权利。综上,香港金泉将对PEAK公司购买日确定为2020年
月29日。PEAK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均未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
(4)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出售的子公司。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
月
日。
(二)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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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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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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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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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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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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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五)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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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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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八)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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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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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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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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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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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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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
)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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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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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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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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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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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九)应收账款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十)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之“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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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十一)存货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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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十三)持有待售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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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四)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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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
)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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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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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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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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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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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六)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00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4.75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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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5 | 5.00 | 3.80-1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00 | 7.92-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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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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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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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年初期末简单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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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5年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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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产权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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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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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5年 | - |
(二十三)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四)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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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五)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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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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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
)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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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收入(适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帐篷、睡袋、背包及服装等。本公司的主要生产主体位于中国及越南。内销产品收入,是指产品在产地国销售的收入;外销收入是指产品在产地国以外销售的收入。
对于内销产品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客户签收单、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经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对于外销产品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办理海关报关,取得海关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或已经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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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本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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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商品销售合同。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帐篷、睡袋、背包及服装等。本公司的主要生产主体位于中国及越南。内销产品收入,是指产品在产地国销售的收入;外销收入是指产品在产地国以外销售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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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并取得客户签收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办理海关报关,取得海关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二十九)合同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成本减值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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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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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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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但不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二)租赁(适用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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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固定资产”之“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三)租赁(自2021年
月
日起适用)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租赁合同的分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10-250
2、租赁合同的合并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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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10-252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回租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三十四)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
4-10-253
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公司2019年11月1日董事会决议 | (1) |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公司2019年5月31日董事会决议 | (2) |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公司2019年11月1日董事会决议 | (3)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公司2020年12月8日董事会决议 | (4)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
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
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4-10-254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计量影响 | 金融资产减值影响 | 小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7,287,025.96 | - | 27,287,025.96 | 27,287,025.9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287,025.96 | -27,287,025.96 | - | - | - |
合计 | 27,287,025.96 | - | - | 27,287,025.96 | 27,287,025.96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重大影响。(
)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0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八)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
月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4-10-255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0年1月1日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小计 | |||
预收款项 | 2,672,126.73 | -2,517,986.73 | - | -2,517,986.73 | 154,140.00 |
合同负债 | - | 2,517,986.73 | - | 2,517,986.73 | 2,517,986.73 |
合计 | 2,672,126.73 | - | - | - | 2,672,126.73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本公司的预收款项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
月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金额 |
预收款项 | 445,555.04 | 2,198,134.02 | -1,752,578.98 |
合同负债 | 1,752,578.98 | - | 1,752,578.98 |
合计 | 2,198,134.02 | 2,198,134.02 | -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金额 |
预收款项 | 538,147.19 | 1,793,798.95 | 1,255,651.76 |
合同负债 | 1,255,651.76 | - | -1,255,651.76 |
合计 | 1,793,798.95 | 1,793,798.95 | -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469,981,815.84 | 462,803,459.15 | 7,178,356.69 |
销售费用 | 4,112,446.69 | 11,290,803.38 | -7,178,356.69 |
合计 | 474,094,262.53 | 474,094,262.53 | -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611,135,385.81 | 594,774,840.72 | -16,360,545.09 |
销售费用 | 4,441,815.50 | 20,802,360.59 | 16,360,545.09 |
合计 | 615,577,201.31 | 615,577,201.31 | -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重大影响。
(4)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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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十三)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
月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小计 | |||
无形资产 | 21,499,348.70 | -8,934,181.61 | - | -8,934,181.61 | 12,565,167.09 |
使用权资产 | - | 8,934,181.61 | - | 8,934,181.61 | 8,934,181.61 |
租赁负债 | - | 270,443.29 | - | 270,443.29 | 270,443.29 |
长期应付款 | 270,443.29 | -270,443.29 | - | - | -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公司主要税率和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备注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 | 2018年5月1日之前为17%;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6%; | 注1 |
4-10-257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备注 |
动产租赁服务 | 2019年4月1日之后为13% | ||
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2018年5月1日之前为11%;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0%;2019年4月1日之后为9% | 注1 | |
简易计税方法(提供不动产租赁) | 5% |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和出口免抵退当期免抵金额计征 | 5% |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和出口免抵退当期免抵金额计征 | 3%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和出口免抵退当期免抵金额计征 | 2% | - |
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不同纳税主体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公司注册地 | 增值税税率(%) | 所得税税率(%) | ||||||
2022年1-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22年1-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越南金泉 | 越南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8.50 | 8.50 | 8.50 | 免税 |
PEAK公司 | 越南 | 10/5/0 | 10/5/0 | 10/5/0 | 不适用 | 5.00 | 5.00 | 免税 | 不适用 |
香港金泉 | 香港 | 无 | 免税 | 免税 | 免税 | 免税 |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本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于2018年
月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8320081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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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2021年
月
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20037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境外主要公司适用的利得税、公司所得税税率及取得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所在国家或地区 | 利得税、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 | 备注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香港金泉 | 香港 | 免税 | 免税 | 免税 | 免税 | 注1 |
越南金泉 | 越南广治 | 8.50 | 8.50 | 8.50 | 免税 | 注2、注4 |
PEAK公司 | 越南广南 | 5.00 | 5.00 | 免税 | - | 注3、注4 |
注
:香港金泉公司所得税优惠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利得税。因香港金泉的利润符合海外盈利的条件,由会计师提供审计报告,每年向税局报税时,进行免税申请。
注2:越南金泉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越南政府于2015年
月
日颁布的有关投资法若干条文细则规定的第118/2015/ND-CP号《议定》以及附录Ⅱ投资优惠地区名录规定,越南金泉位于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根据越南政府于2013年
月
日颁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详细规定和实施指导规定的第218/2013/ND-CP号《议定》第15条与第16条相关规定,越南金泉适用于17%的所得税率,并享受为期两年的免税,及后续四年应纳税额减免50%的优惠政策。注3:PEAK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越南政府于2015年
月
日颁布的有关投资法若干条文细则规定的第118/2015/ND-CP号《议定》以及附录Ⅱ投资优惠地区名录规定,PEAK公司
4-10-259
位于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根据越南政府于2013年
月
日颁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详细规定和实施指导规定的第218/2013/ND-CP号《议定》第15条与第16条相关规定,PEAK公司适用为期
年的10%所得税优惠税率,并享受为期四年的免税及后续九年应纳税额减免50%的优惠政策。注
:报告期内本公司位于越南的两家子公司实际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免征所得税年度 | 按应纳税额的50.00%缴纳所得税年度 |
越南金泉 | 2018—2019 | 2020—2023 |
PEAK公司 | 2020 | 2021—2029 |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一)基本情况PEAK公司(原名为广南OBS有限公司)原系LeeSukKi先生持有100%股份的越南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1,233,002,400越南盾(相当于936,960美元)。根据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泉与PEAK公司及其原股东LeeSukKi先生2019年12月签订的《投资协议》及香港金泉与LeeSukKi先生签订的《出资转让合同》的约定,香港金泉以1,004,746美元对PEAK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金泉持有PEAK公司51.75%股权;同时,香港金泉以936,960美元收购LeeSukKi先生持有PEAK公司的48.25%股权(对应PEAK公司21,233,002,400越南盾,即相当于美元936,960元出资额)。该交易完成后,PEAK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4,432,602,400越南盾(相当于1,941,706美元),香港金泉持有PEAK公司100%股权。
香港金泉于2020年
月
日支付了对PEAK公司增资款1,004,746美元。并于2020年3月23日、2020年8月13日分别支付了收购PEAK公司原股东LeeSukKi先生
48.25%股权受让款749,568美元和187,392美元。2020年,香港金泉、PEAK公司及LeeSukKi先生完成上述交易,PEAK公司成为香港金泉全资子公司,即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PEAK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
4-10-260
及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二)审计情况越南DFL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20年2月29日为审计基准日,对PEAK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034-2020/BCKiT-DFL的审计报告。经审计PEAK公司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净资产为5,907,671.66元。
(三)评估情况亚洲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对PEAK公司的资产、负债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项目 | PEAK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元) | 购买日账面价值(元) | |
货币资金 | 1,805,635.37 | 1,805,635.37 |
存货 | 1,944,277.37 | 1,944,277.37 |
其他流动资产 | 89,259.10 | 89,259.10 |
固定资产 | 9,262,124.01 | 9,262,124.01 |
无形资产 | 9,543,870.00 | 1,368,397.64 |
减:应付款项 | 63,726.41 | 63,726.41 |
预收账款 | 3,245,696.48 | 3,245,696.48 |
应付职工薪酬 | 599,829.28 | 599,829.28 |
应交税费 | 2,784.11 | 2,784.11 |
其他应付款 | 287,073.55 | 287,073.55 |
长期借款 | 4,362,912.00 | 4,362,912.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8,773.62 | - |
净资产 | 13,674,370.40 | 5,907,671.66 |
取得的净资产 | 13,674,370.40 | 5,907,671.66 |
(四)合并成本及商誉公司取得PEAK公司的合并成本及商誉情况如下:
合并成本 | 金额(元) |
现金 | 13,650,194.19 |
合并成本合计 | 13,650,194.19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3,674,370.4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4,176.21 |
4-10-261
公司取得PEAK公司后,PEAK公司各项资产负债按照经评估的公允价值入账,公司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24,176.21元确认为投资收益。PEAK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均未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8 | -5.79 | -18.63 | -47.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3.57 | 427.09 | 119.27 | 103.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16.43 | 20.97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2.4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36 | 16.99 | 39.92 | -57.9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33 | 128.19 | 35.52 | 80.34 |
所得税影响额 | 31.46 | 81.22 | 37.16 | 14.60 |
合计 | 170.96 | 485.26 | 157.76 | 84.76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829.07 | 9,623.40 | 5,794.11 | 8,18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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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9,156.70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
(一)主要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20,467.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占货币资金比例 |
现金 | 6.32 | 0.03% |
银行存款 | 18,806.13 | 91.88% |
其他货币资金 | 1,655.38 | 8.09% |
合计 | 20,467.83 | 100.00% |
2、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3,614.33万元,坏账准备为1,186.52万元,账面净值22,427.81万元,按账龄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1年以内 | 23,605.47 | 99.96% |
1-2年 | 2.90 | 0.01% |
2-3年 | - | - |
3年以上 | 5.96 | 0.03% |
合计 | 23,614.33 | 100.00% |
3、存货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7,591.37万元,跌价准备为352.58万元,账面净值17,238.80万元,按类别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 |
原材料 | 4,462.46 | 25.37% |
在产品 | 5,388.42 | 30.63% |
库存商品 | 3,326.10 | 18.91% |
4-10-263
发出商品 | 1,658.70 | 9.43% |
委托加工物资 | 2,755.69 | 15.66% |
合计 | 17,591.37 | 100.00% |
(二)主要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249.38万元,无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额 | 持股比例 | 会计核算方法 | 账面余额 | 占账面余额的比例 |
一.合营企业 | |||||
江苏飞耐时 | 1,361.01 | 50% | 权益法 | 2,249.38 | 100.00% |
二、联营企业 | |||||
瑞德户外 | 136.54 | 10% | 权益法 | - | - |
合计 | 1,497.55 | - | 2,249.38 | 100.00% |
注:公司联营企业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注销。
2、固定资产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3,337.30万元,累计折旧6,354.90万元,减值准备29.02万元,账面价值6,953.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折旧年限(年)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 |
房屋及建筑物 | 5-25 | 7,603.47 | 2,956.02 | - | 4,647.44 | 66.84% |
机器设备 | 3-12 | 4,671.72 | 2,560.28 | 29.02 | 2,082.43 | 29.95% |
运输工具 | 4 | 467.19 | 348.44 | - | 118.75 | 1.71%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10 | 594.93 | 490.16 | - | 104.77 | 1.51% |
合计 | - | 13,337.30 | 6,354.90 | 29.02 | 6,953.39 | 100.00% |
3、无形资产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原值1,353.69万元,累计摊销
398.31万元,账面价值为955.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4-10-264
单位:万元
项目 | 取得方式 | 摊销年限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比例 |
土地使用权 | 购买 | 50年 | 1,160.34 | 320.31 | 840.03 | 87.93% |
软件 | 购买 | 5年 | 193.35 | 78.00 | 115.35 | 12.07% |
合计 | - | - | 1,353.69 | 398.31 | 955.38 | 100.00% |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19,490.30万元,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项目。
(一)应付票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7,168.4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二)应付账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9,587.13万元,按照款项性质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金额 | 比例 |
应付材料款 | 7,415.21 | 77.35% |
应付工程款 | 16.39 | 0.17% |
应付设备款 | 77.40 | 0.81% |
应付加工费 | 1,848.33 | 19.28%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229.80 | 2.40% |
合计 | 9,587.13 | 100.00% |
十、报告期内股东权益情况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股本(或实收资本)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4-10-265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本公积 | 31,389.90 | 31,389.90 | 31,389.90 | 168.05 |
其他综合收益 | -19.96 | -357.84 | -295.64 | 251.30 |
盈余公积 | 2,002.68 | 1,295.95 | 627.21 | 4,434.26 |
未分配利润 | 21,268.79 | 9,975.48 | 535.56 | 27,023.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666.40 | 47,328.49 | 37,282.03 | 36,902.1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666.40 | 47,328.49 | 37,282.03 | 36,902.10 |
(二)股本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为5,025.00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资本公积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168.05万元、31,389.90万元、31,389.90万元和31,389.90万元,均为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020年末股本溢价增加系根据本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决议要求,将本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大于公司股本总额的部分313,898,954.8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9.96 | -357.84 | -295.64 | 251.30 |
合计 | -19.96 | -357.84 | -295.64 | 251.30 |
2020年末其他综合收益减少较多,主要系2020年度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大幅上升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五)盈余公积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2,002.68 | 1,295.95 | 627.21 | 4,434.26 |
4-10-266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合计 | 2,002.68 | 1,295.95 | 627.21 | 4,434.26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税后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六)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7,023.50万元、
535.56万元、9,975.48万元及21,268.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9,975.48 | 535.56 | 27,023.50 | 26,562.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06.73 | 668.74 | 554.87 | 788.20 |
分配普通股股利 | - | - | 5,025.00 | 7,025.00 |
净资产折股 | - | - | 26,859.93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268.79 | 9,975.48 | 535.56 | 27,023.50 |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1.24 | 2,051.31 | 5,733.11 | 7,450.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25 | 233.60 | -2,568.07 | 4,572.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6 | -792.04 | -10,169.75 | -1,369.2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7.38 | -66.27 | -548.92 | 166.7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01.52 | 1,426.60 | -7,553.63 | 10,819.9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12.45 | 12,510.93 | 11,084.33 | 18,637.96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稳定,2020年度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10,050.00万元,导致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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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报告期末,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 2022年6月30日 |
1年以内(含1年) | - |
1至2年(含2年) | - |
2至3年(含3年) | - |
3年以上 | 314,391.20 |
合计 | 314,391.20 |
注:上述金额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来租赁付款额现值。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设备或工程合同及财务影响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PEAK公司与越南七月星责任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OBSQUANGNAM-021120/H?KT-JS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366.08万美元,合同工期要求为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6月9日,因越南疫情影响,该项目施工进度较慢。2022年3月15日,公司与越南七月星责任有限公司签署了《修订协议》PL04-021120/H?KT-JS,对合同工期予以延期,合同完工日期变更为2022年10月30日,同时因材料市场价格变更,修订协议中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17,548,560,000.00越南盾,报表日折算为人民币为507.98万元。
、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4-10-268
(1)本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以原值1,609.50万元,截止2022年6月
日净值
517.04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
238.39万元,截止2022年
月
日净值160.29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最高额4,843万元的编号3210062019001697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019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该合同项下无借款。(
)本公司于2022年
月
日,以原值1,150.22万元,截止2022年
月30日净值644.09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157.26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净值104.31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最高额1,900万元的编号C211231MG3955477的《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该合同项下无借款。
(3)本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以原值1,274.33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净值511.69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921.95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净值
679.74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最高额2,800万元的编号DY09112200000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022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该合同项下无借款。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3.34 | 2.77 | 2.75 | 2.55 |
速动比率(倍) | 2.44 | 1.68 | 1.68 | 1.8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67% | 28.34% | 22.71% | 28.13%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0.19% | 0.27% | - | - |
每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11.87 | 9.42 | 7.42 | 7.34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6.09 | 7.90 | 9.84 | 9.5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45 | 3.56 | 3.77 | 3.93 |
4-10-2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3,717.70 | 12,411.24 | 7,941.09 | 10,293.62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1,829.07 | 9,623.40 | 5,794.11 | 8,189.4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9,797.19 | 653.90 | 237.21 | 4,284.1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1.25 | 0.41 | 1.14 | 1.4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1.25 | 0.28 | -1.50 | 2.15 |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总负债/母公司口径总资产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期末净资产
5、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股本
6、2019至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2019至2021年度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金额)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期间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 22.50% | 23.88% | 14.93% | 21.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 22.18% | 22.73% | 14.53% | 21.49% |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10-270
2、每股收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期间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9 | 2.39 | 2.01 | 2.01 | 1.18 | 1.18 | 1.65 | 1.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5 | 2.35 | 1.92 | 1.92 | 1.15 | 1.15 | 1.63 | 1.63 |
注: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稀释每股收益=[P0+(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十四、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2020年
月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以2019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金泉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531号)。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金泉有限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为42,800.85万元。
十六、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共进行过
次验资。验资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的资产计量属性”。
4-10-271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本节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以下分析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资产总额及资产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467.83 | 25.86 | 14,204.24 | 21.40 | 13,881.76 | 27.61 | 19,309.07 | 36.84 |
应收账款 | 22,427.81 | 28.33 | 13,365.25 | 20.14 | 5,266.06 | 10.47 | 6,224.87 | 11.88 |
预付款项 | 1,682.03 | 2.12 | 1,112.46 | 1.68 | 552.07 | 1.10 | 778.90 | 1.49 |
其他应收款 | 19.48 | 0.02 | 20.84 | 0.03 | 12.05 | 0.02 | 353.54 | 0.67 |
存货 | 17,238.80 | 21.78 | 20,279.90 | 30.56 | 13,372.94 | 26.59 | 11,086.19 | 21.15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1.51 | 2.88 | 2,856.36 | 4.30 | 1,187.70 | 2.36 | 1,062.85 | 2.03 |
流动资产合计 | 64,117.45 | 81.00 | 51,839.06 | 78.11 | 34,272.58 | 68.16 | 38,815.43 | 74.05 |
长期股权投资 | 2,249.38 | 2.84 | 2,322.76 | 3.50 | 3,027.96 | 6.02 | 2,607.22 | 4.97 |
4-10-272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19.48 | 2.68 | 2,192.93 | 3.30 | 1,545.53 | 3.07 | 1,401.33 | 2.67 |
固定资产 | 6,953.39 | 8.78 | 6,783.41 | 10.22 | 7,290.97 | 14.50 | 7,049.90 | 13.45 |
在建工程 | 1,184.36 | 1.50 | 585.91 | 0.88 | 96.52 | 0.19 | 30.53 | 0.06 |
使用权资产 | 873.46 | 1.10 | 867.07 | 1.31 | - | - | - | - |
无形资产 | 955.38 | 1.21 | 983.13 | 1.48 | 2,149.93 | 4.28 | 1,309.10 | 2.50 |
长期待摊费用 | 354.60 | 0.45 | 369.43 | 0.56 | 465.95 | 0.93 | 489.11 | 0.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19 | 0.20 | 132.84 | 0.20 | 73.42 | 0.15 | 83.00 | 0.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00 | 0.24 | 291.84 | 0.44 | 1,361.15 | 2.71 | 629.10 | 1.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39.25 | 19.00 | 14,529.34 | 21.89 | 16,011.43 | 31.84 | 13,599.28 | 25.95 |
资产总计 | 79,156.70 | 100.00 | 66,368.40 | 100.00 | 50,284.01 | 100.00 | 52,414.7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总资产分别为52,414.71万元、50,284.01万元、66,368.40万元及79,156.70万元,总资产受经营利润留存及分红的影响略有波动,总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分别为74.05%、68.16%、78.11%及81.00%。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资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4-10-273
可比公司 |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牧高笛 | 91.86 | 90.80 | 94.02 | 91.57 |
浙江自然 | 72.23 | 71.15 | 48.52 | 46.64 |
浙江永强 | 71.39 | 75.25 | 67.40 | 58.63 |
开润股份 | 58.97 | 58.44 | 66.02 | 75.20 |
平均值 | 73.61 | 73.91 | 68.99 | 68.01 |
本公司 | 81.00 | 78.11 | 68.16 | 74.05 |
资料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2、流动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8,815.43万元、34,272.58万元、51,839.06万元及64,117.45万元。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流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467.83 | 31.92 | 14,204.24 | 27.40 | 13,881.76 | 40.50 | 19,309.07 | 49.75 |
应收账款 | 22,427.81 | 34.98 | 13,365.25 | 25.78 | 5,266.06 | 15.37 | 6,224.87 | 16.04 |
预付款项 | 1,682.03 | 2.62 | 1,112.46 | 2.15 | 552.07 | 1.61 | 778.90 | 2.01 |
其他应收款 | 19.48 | 0.03 | 20.84 | 0.04 | 12.05 | 0.04 | 353.54 | 0.91 |
存货 | 17,238.80 | 26.89 | 20,279.90 | 39.12 | 13,372.94 | 39.02 | 11,086.19 | 28.56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1.51 | 3.56 | 2,856.36 | 5.51 | 1,187.70 | 3.47 | 1,062.85 | 2.74 |
流动资产合计 | 64,117.45 | 100.00 | 51,839.06 | 100.00 | 34,272.58 | 100.00 | 38,815.43 | 100.00 |
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显示出公司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及资产质量,公司资产结构良好。
(1)货币资金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货币
4-10-274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现金 | 6.32 | 0.03 | 7.56 | 0.05 | 18.97 | 0.14 | 17.68 | 0.09 |
银行存款 | 18,806.13 | 91.88 | 12,503.37 | 88.03 | 11,065.36 | 79.71 | 18,620.28 | 96.43 |
其他货币资金 | 1,655.38 | 8.09 | 1,693.31 | 11.92 | 2,797.43 | 20.15 | 671.11 | 3.48 |
合计 | 20,467.83 | 100.00 | 14,204.24 | 100.00 | 13,881.76 | 100.00 | 19,309.07 | 100.0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470.33 | 16.96 | 828.95 | 5.84 | 2,673.95 | 19.26 | 1,410.82 | 7.31 |
货币资金/流动资产 | 31.92% | 27.40% | 40.50% | 49.75%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55.37 | 1,414.21 | 2,797.42 | 671.11 |
金融工具保证金 | 0.01 | 279.10 | - | - |
合计 | 1,655.38 | 1,693.31 | 2,797.43 | 671.11 |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保持充裕,有助于公司维持良好的资产流动性,确保公司具有保障原材料供应、满足合作伙伴新增需求的能力,逐步开展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的建设,并且能够及时应对各种难以预测的不利影响,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
2020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是因为2020年12月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为公司向供应商开具的2,042.7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较高。一般情况下公司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前先获得银行的授信,正式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时公司只需向银行支付汇票金额20%-30%的保证金。公司在江苏银行获批授信2,8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
月
日至2021年11月13日,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串用银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一年,一年到期时江苏银行将进行额度年审,2020年12月江苏银行对公司授信合同的年审暂未获批,所以江苏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约定公司需按承兑金额的100%支付保证金。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42.70万元,支付370.00万美元保证金,2020
4-10-275
年末折合成人民币为2,414.21万元。(
)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23,614.33 | 14,076.26 | 5,556.36 | 6,581.90 |
坏账准备 | 1,186.52 | 711.01 | 290.30 | 357.03 |
应收账款净额 | 22,427.81 | 13,365.25 | 5,266.06 | 6,224.87 |
应收账款净额/总资产 | 28.33% | 20.14% | 10.47% | 11.88%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 59.94 | 46.19 | 37.11 | 38.30 |
注: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
①应收账款净额及变动分析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2019年末减少958.80万元,下降15.40%,主要是因为2020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第四季度减少1,518.97万元所致。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13,365.25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8,099.19万元,大幅增长153.80%,是因为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第四季度大幅增加所致。
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2021年末增加9,062.56万元,增长
67.81%,主要是因为公司2022年1-6月销售规模扩大,2022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第四季度增长8,002.84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38.30天、37.11天、46.19天及
59.94天,均在
天以内,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3,605.47 | 99.96 | 14,068.61 | 99.95 | 5,533.12 | 99.58 | 6,537.69 | 99.33 |
4-10-276
账龄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2年 | 2.90 | 0.01 | - | - | 5.29 | 0.10 | 7.04 | 0.11 |
2-3年 | - | - | 0.10 | 0.00 | 6.91 | 0.12 | 37.17 | 0.56 |
3年以上 | 5.96 | 0.03 | 7.55 | 0.05 | 11.04 | 0.20 | - | - |
小计 | 23,614.33 | 100.00 | 14,076.26 | 100.00 | 5,556.36 | 100.00 | 6,581.90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1,186.52 | 5.02 | 711.01 | 5.05 | 290.30 | 5.22 | 357.03 | 5.42 |
合计 | 22,427.81 | 94.98 | 13,365.25 | 94.95 | 5,266.06 | 94.78 | 6,224.87 | 94.58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是因为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户外用品品牌公司,其资信较好,付款及时。
③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客户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NewellBrandsInc. | 9,814.85 | 1年以内 | 41.56% |
VFCorporation | 4,377.91 | 1年以内 | 18.54%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4,086.96 | 1年以内 | 17.31% |
BergansFritidAS | 1,243.22 | 1年以内 | 5.26% |
ExxelOutdoors,LLC | 1,096.07 | 1年以内 | 4.64% |
合计 | 20,619.01 | - | 87.32% |
2021年12月31日 | |||
客户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NewellBrandsInc. | 6,882.90 | 1年以内 | 48.90% |
VFCorporation | 2,378.30 | 1年以内 | 16.90%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1,541.18 | 1年以内 | 10.95% |
BergansFritidAS | 699.86 | 1年以内 | 4.97% |
ExxelOutdoors,LLC | 675.08 | 1年以内 | 4.80% |
合计 | 12,177.32 | - | 86.51% |
2020年12月31日 | |||
客户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NewellBrandsInc. | 2,778.06 | 1年以内 | 50.00%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798.89 | 1年以内 | 14.38% |
VFCorporation | 682.74 | 1年以内 | 12.29% |
BergansFritidAS | 428.88 | 1年以内 | 7.72%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283.77 | 1年以内 | 5.11% |
合计 | 4,972.35 | - | 89.50% |
2019年12月31日 | |||
客户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NewellBrandsInc. | 1,744.16 | 1年以内 | 26.50% |
4-10-277
VFCorporation | 1,584.12 | 1年以内 | 24.07% |
MontBellCo.,Ltd. | 728.09 | 1年以内 | 11.06%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636.49 | 1年以内 | 9.67% |
OberalpAG—SPA | 569.73 | 1年以内 | 8.66% |
合计 | 5,262.60 | - | 79.9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本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614.33 | 100.00 | 1,186.52 | 5.02 | 22,427.81 |
其中:账龄组合 | 23,614.33 | 100.00 | 1,186.52 | 5.02 | 22,427.81 |
合计 | 23,614.33 | 100.00 | 1,186.52 | - | 22,427.81 |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076.26 | 100.00 | 711.01 | 5.05 | 13,365.25 |
其中:账龄组合 | 14,076.26 | 100.00 | 711.01 | 5.05 | 13,365.25 |
合计 | 14,076.26 | 100.00 | 711.01 | - | 13,365.25 |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56.36 | 100.00 | 290.30 | 5.22 | 5,266.06 |
其中:账龄组合 | 5,556.36 | 100.00 | 290.30 | 5.22 | 5,266.06 |
合计 | 5,556.36 | 100.00 | 290.30 | 5.22 | 5,266.06 |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13 | 0.40 | 26.13 | 100.00 | - |
4-10-27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55.77 | 99.60 | 330.90 | 5.05 | 6,224.87 |
其中:账龄组合 | 6,555.77 | 99.60 | 330.90 | 5.05 | 6,224.87 |
合计 | 6,581.90 | 100.00 | 357.03 | 5.42 | 6,224.87 |
B、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CamperMonster | 26.13 | 26.13 | 100.00 | 商务纠纷 |
合计 | 26.13 | 26.13 | 100.00 | - |
本公司报告期之前与CamperMonster签订销售合同发生交易,因商务纠纷,CamperMonster拒绝支付该合同项下相关货款,由于该笔款项长期未能收回,本公司已于报告期期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本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做核销处理。
C、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 计提比例(%)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5 | 23,605.47 | 1,180.27 | 14,068.61 | 703.43 | 5,533.12 | 276.66 | 6,537.69 | 326.88 |
1-2年 | 10 | 2.90 | 0.29 | - | - | 5.29 | 0.53 | 7.04 | 0.70 |
2-3年 | 30 | - | - | 0.10 | 0.03 | 6.91 | 2.07 | 11.04 | 3.31 |
3年以上 | 100 | 5.96 | 5.96 | 7.55 | 7.55 | 11.04 | 11.04 | - | - |
合计 | - | 23,614.33 | 1,186.52 | 14,076.26 | 711.01 | 5,556.36 | 290.30 | 6,555.77 | 330.90 |
本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应收账款以
年以内为主。
(3)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的预付采购款项,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4-10-279
账龄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
1年以内 | 1,678.91 | 99.81 | 1,107.05 | 99.51 | 529.81 | 95.97 | 760.02 | 97.58 |
1至2年 | 3.12 | 0.19 | 5.41 | 0.49 | 21.59 | 3.91 | 18.27 | 2.35 |
2至3年 | - | - | - | - | 0.10 | 0.02 | 0.61 | 0.08 |
3年以上 | - | - | - | - | 0.57 | 0.10 | - | - |
合计 | 1,682.03 | 100.00 | 1,112.46 | 100.00 | 552.07 | 100.00 | 778.9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778.90万元、
552.07万元、1,112.46万元及1,682.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分别为2.01%、1.61%、
2.15%和
2.62%。报告期内,本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由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组成,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付账款。
②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账龄 | 款项性质 |
镇江蓝深包装有限公司 | 516.63 | 30.71% | 一年以内 | 货款 |
TeijinFrontierCo.,Ltd | 372.32 | 22.14% | 一年以内 | 货款 |
MontBellCo.,Ltd. | 238.45 | 14.18% | 一年以内 | 货款 |
浙江绿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42.29 | 2.51% | 一年以内 | 货款 |
上海睿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 33.39 | 1.98% | 一年以内 | 货款 |
合计 | 1,203.08 | 71.53% | ||
2021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账龄 | 款项性质 |
镇江蓝深包装有限公司 | 198.66 | 17.86% | 一年以内 | 货款 |
TeijinFrontierCo.,Ltd | 152.66 | 13.72% | 一年以内 | 货款 |
MNInter-FashionLtd | 140.16 | 12.60% | 一年以内 | 货款 |
江阴市周西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 | 4.49% | 一年以内 | 货款 |
EastonTechnicalProducts | 47.06 | 4.23% | 一年以内 | 货款 |
合计 | 588.55 | 52.91% | ||
2020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账龄 | 款项性质 |
TeijinFrontierCo.,Ltd. | 129.88 | 23.53% | 一年以内 | 货款 |
YAGI&Co.,Ltd | 70.56 | 12.78% | 一年以内 | 货款 |
MNInter-FashionLtd | 69.01 | 12.50% | 一年以内 | 货款 |
AlliedFeather&DownCo.,Ltd | 40.83 | 7.40% | 一年以内 | 货款 |
LanificioBecaglisrl | 30.31 | 5.49% | 一年以内 | 货款 |
4-10-280
合计 | 340.59 | 61.70% | ||
2019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账龄 | 款项性质 |
TeijinFrontierCo.,Ltd. | 389.94 | 50.06% | 一年以内 | 货款 |
NaturtexWool,Feather&DownProcessingCo.,Ltd | 109.88 | 14.11% | 一年以内 | 货款 |
BaurVliesstoffeGmbh | 41.39 | 5.31% | 一年以内 | 货款 |
MontBellCo.,Ltd. | 37.53 | 4.82% | 一年以内 | 货款 |
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 | 25.17 | 3.23% | 一年以内 | 预存电费 |
合计 | 603.92 | 77.53% |
注:MitsuiBussanI-FashionLtd于2022年起更名为MNInter-FashionLtd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其他应收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9.48 | 20.84 | 12.05 | 353.54 |
合计 | 19.48 | 20.84 | 12.05 | 353.54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分别为353.54万元、12.05万元、
20.84万元和19.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91%、0.04%、0.04%和
0.03%。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75 | 54.73 | 21.94 | 70.42 | 4.28 | 27.28 | 359.07 | 96.29 |
1-2年 | 5.01 | 17.41 | - | - | - | - | 13.81 | 3.70 |
2-3年 | - | - | - | - | 11.40 | 72.62 | - | - |
3年以上 | 8.02 | 27.86 | 9.22 | 29.58 | 0.02 | 0.10 | 0.02 | - |
小计 | 28.78 | 100.00 | 31.15 | 100.00 | 15.70 | 100.00 | 372.90 | 100.00 |
坏账准备 | 9.31 | 32.34 | 10.31 | 33.10 | 3.65 | 23.25 | 19.35 | 5.19 |
合计 | 19.48 | 67.66 | 20.84 | 66.90 | 12.05 | 76.75 | 353.54 | 94.81 |
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划分情况如下:
4-10-281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保证金及押金 | 4.16 | 0.16 | 0.16 | 9.17 |
备用金 | 16.75 | 5.00 | - | - |
资金拆借 | 7.86 | 9.06 | 11.26 | 363.73 |
其他 | 0.01 | 16.94 | 4.28 | - |
合计 | 28.78 | 31.15 | 15.70 | 372.90 |
上述资金拆借为公司困难员工和PEAK公司被收购之前向公司的借款,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公司治理”之“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之“(一)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之“2、资金拆借”。
④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A、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28.78 | 100.00 | 9.31 | 32.34 | 19.48 |
其中:账龄组合 | 28.78 | 100.00 | 9.31 | 32.34 | 19.48 |
合计 | 28.78 | 100.00 | 9.31 | 32.34 | 19.48 |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1.15 | 100.00 | 10.31 | 33.10 | 20.84 |
其中:账龄组合 | 31.15 | 100.00 | 10.31 | 33.10 | 20.84 |
合计 | 31.15 | 100.00 | 10.31 | 33.10 | 20.84 |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5.70 | 100.00 | 3.65 | 23.25 | 12.05 |
4-10-282
其中:账龄组合 | 15.70 | 100.00 | 3.65 | 23.25 | 12.05 |
合计 | 15.70 | 100.00 | 3.65 | 23.25 | 12.05 |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72.90 | 100.00 | 19.35 | 5.19 | 353.54 |
其中:账龄组合 | 372.90 | 100.00 | 19.35 | 5.19 | 353.54 |
合计 | 372.90 | 100.00 | 19.35 | 5.19 | 353.54 |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账龄 | 计提比例(%)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5 | 15.75 | 0.79 | 21.94 | 1.10 | 4.28 | 0.21 | 359.07 | 17.95 |
1-2年 | 10 | 5.01 | 0.50 | - | - | - | - | 13.81 | 1.38 |
2-3年 | 30 | - | - | - | - | 11.40 | 3.42 | - | - |
3年以上 | 100 | 8.02 | 8.02 | 9.22 | 9.22 | 0.02 | 0.02 | 0.02 | 0.02 |
合计 | - | 28.78 | 9.31 | 31.15 | 10.31 | 15.70 | 3.65 | 372.90 | 19.35 |
(5)存货
①存货账面价值及变动分析本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在产品,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
原材料 | 4,260.28 | 24.71 | 5,646.85 | 27.84 | 3,631.31 | 27.15 | 3,726.20 | 33.61 |
在产品 | 5,388.42 | 31.26 | 7,047.74 | 34.75 | 4,457.48 | 33.33 | 3,248.67 | 29.30 |
库存商品 | 3,175.71 | 18.42 | 4,557.92 | 22.48 | 2,155.91 | 16.12 | 2,336.73 | 21.08 |
发出商品 | 1,658.70 | 9.62 | 1,271.55 | 6.27 | 2,350.35 | 17.58 | 1,116.34 | 10.07 |
委托加工物资 | 2,755.69 | 15.99 | 1,755.85 | 8.66 | 777.90 | 5.82 | 653.84 | 5.90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4.42 | 0.04 |
合计 | 17,238.80 | 100.00 | 20,279.90 | 100.00 | 13,372.94 | 100.00 | 11,086.19 | 100.00 |
4-10-283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86.19万元、13,372.94万元、20,279.90万元及17,238.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15%、
26.59%、
30.56%及21.78%,在总资产中占据重要份额。
2020年末,公司存货较2019年末增长
20.63%,主要是因为2020年末公司在手订单较2019年末增加,生产任务增多,在产品及发出商品较上期末大幅增长。2021年末较2020年末,公司存货增长51.65%,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末较2020年末60天内待交货订单增多,2022年1-2月销售金额为18,983.83万元(未经审计),较2021年1-2月年销售额增长
37.39%;(
)由于越南子公司生产任务增多,其大多原材料由母公司扬州金泉统一采购后发运到越南子公司,而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以及运输到越南路途遥远等因素,母公司需要多采购些原材料集中发运到越南子公司,导致原材料有所增多;(3)2021年底,国际海运持续紧张,部分客户交期主动延迟,导致库存商品有较大的幅度提高。综合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末存货有较大的幅度增长。
2022年
月
日较2021年末,公司存货有所减少,主要是因随着疫情及国际海运情况的好转,2022年上半年存货周转情况持续改善所致。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81.70 | 103.85 | 0.72 | - | 213.76 | - | 172.50 |
库存商品 | 18.01 | 48.45 | - | - | - | - | 66.46 |
合计 | 299.71 | 152.29 | 0.72 | - | 213.76 | - | 238.9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2.50 | 90.67 | - | - | 46.79 | 2.98 | 213.40 |
库存商品 | 66.46 | 23.07 | - | - | 47.59 | - | 41.93 |
合计 | 238.96 | 113.73 | - | - | 94.38 | 2.98 | 255.34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13.40 | 145.96 | - | 34.50 | - | 0.50 | 324.37 |
库存商品 | 41.93 | 27.16 | - | - | 0.05 | 0.07 | 68.97 |
4-10-284
合计 | 255.34 | 173.12 | - | 34.50 | 0.05 | 0.57 | 393.34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2年6月30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24.37 | - | 2.38 | 124.56 | - | - | 202.19 |
库存商品 | 68.97 | 80.13 | 1.29 | - | - | - | 150.39 |
合计 | 393.34 | 80.13 | 3.67 | 124.56 | - | - | 352.58 |
③发出商品报告期内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发出时间、期后结转及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 产品大类 | 发出时间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收入对应成本金额 | 结转率 |
2022年6月30日 | 帐篷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742.78 | 742.78 | 100.00%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12.21 | 12.21 | 100.00% | ||
小计 | 754.99 | 754.99 | 100.00% | ||
睡袋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406.69 | 406.69 | 100.00% | |
背包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146.67 | 146.67 | 100.00% | |
服装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332.35 | 332.35 | 100.00% |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0.62 | 0.62 | 100.00% | ||
小计 | 332.98 | 332.98 | 100.00% | ||
附件及其他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17.36 | 17.36 | 100.00% | |
合计 | 1,658.70 | 1,658.70 | 100.00% | ||
2021年12月31日 | 帐篷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355.93 | 355.93 | 100.00%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12.21 | 12.21 | 100.00% | ||
小计 | 368.14 | 368.14 | 100.00% | ||
睡袋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750.73 | 750.73 | 100.00% | |
背包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95.74 | 95.74 | 100.00% | |
附件及其他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56.94 | 56.94 | 100.00% | |
合计 | 1,271.55 | 1,271.55 | 100.00% | ||
2020年12月31日 | 帐篷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520.91 | 520.91 | 100.00%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12.31 | 12.31 | 100.00% | ||
小计 | 533.22 | 533.22 | 100.00% | ||
睡袋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1,066.23 | 1,066.23 | 100.00% |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0.29 | 0.29 | 100.00% | ||
小计 | 1,066.51 | 1,066.51 | 100.00% | ||
背包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390.72 | 390.72 | 100.00% | |
服装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347.31 | 347.31 | 100.00% |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0.04 | 0.04 | 100.00% | ||
小计 | 347.35 | 347.35 | 100.00% | ||
附件及其他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12.53 | 12.53 | 100.00% |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0.01 | 0.01 | 100.00% | ||
小计 | 12.54 | 12.54 | 100.00% | ||
合计 | 2,350.35 | 2,350.35 | 100.00% | ||
2019年12月31日 | 帐篷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195.52 | 195.52 | 100.00%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12.21 | 12.21 | 100.00% | ||
小计 | 207.73 | 207.73 | 100.00% |
4-10-285
日期 | 产品大类 | 发出时间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收入对应成本金额 | 结转率 |
睡袋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439.98 | 439.98 | 100.00% | |
服装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451.63 | 451.63 | 100.00% |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2.89 | 2.89 | 100.00% | ||
小计 | 454.52 | 454.52 | 100.00% | ||
附件及其他 | 期末前1个月以内 | 14.10 | 14.10 | 100.00% | |
期末前1个月以上 | 0.01 | 0.01 | 100.00% | ||
小计 | 14.11 | 14.11 | 100.00% | ||
合计 | 1,116.34 | 1,116.34 | 100.00% |
注:期后结转情况截至2022年8月31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发出时间大部分在期末前
个月以内,各期末发出商品全部于期后结转收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不存在质量纠纷或退换货等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发货,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 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客户 | 期末余额 | 货物存放地点 |
2022年6月30日 | NewellBrandsInc. | 1,147.43 | 港口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232.59 | 港口 | |
NEMOEquipmentInc. | 115.69 | 港口 |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85.85 | 港口 |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42.91 | 客户仓库待检区 | |
合计 | 1,624.47 | ||
2021年12月31日 | NewellBrandsInc. | 450.37 | 港口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301.98 | 港口 | |
VFCorporation | 212.69 | 港口 |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95.74 | 港口 | |
AnacondaPtyLtd | 76.01 | 港口 | |
合计 | 1,136.79 | ||
2020年12月31日 | NewellBrandsInc. | 760.63 | 港口 |
VFCorporation | 525.60 | 港口 | |
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 | 521.89 | 港口 | |
RecreationalEquipmentInc. | 284.06 | 港口 | |
OberalpAG-SPA | 202.68 | 港口 | |
合计 | 2,294.86 | ||
2019年12月31日 | VFCorporation | 309.80 | 港口 |
NewellBrandsInc. | 196.44 | 港口 | |
KlattermusenABSweden | 170.39 | 港口 | |
BergansFritidAS | 141.18 | 港口 | |
ElevenateAB | 133.39 | 港口 | |
合计 | 951.20 |
4-10-286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的主要客户大部分为国外客户。2020年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占比上升,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全球海运资源紧张,客户海运面临着订舱难、船期不稳等多重问题,货物交付时间延长所致。2021年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占比下降,主要因为公司集装箱运输供求关系紧张,客户无法按计划通知公司发货,导致库存商品增加、发出商品减少。2022年
月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占比上升,主要因为公司订单增加所致。综上所述,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变动具有合理性。
④委托加工物资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的内容为已经发给外协厂商加工但尚未收回的物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按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帐篷材料 | 1,124.66 | 731.08 | 179.73 | 304.75 |
睡袋材料 | 207.09 | 325.18 | 397.61 | 195.65 |
背包材料 | 10.81 | 3.66 | 9.17 | 19.31 |
服装材料 | 1,413.13 | 695.94 | 191.39 | 134.13 |
合计 | 2,755.69 | 1,755.85 | 777.90 | 653.84 |
由上表可知,2020年末较2019年末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变动金额较小,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长较多。2021年末较2020年末,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大幅增长
977.95万元,增长比例
125.72%,主要系2021年末较2020年末
天内待交货订单增多所致,2022年1-2月销售金额为18,223.36万元,较2021年1-2月年销售额增长31.89%;2022年6月30日较2021年末,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增长
999.84万元,增长比例
56.94%,主要系2022年
月
日较2021年末
天内待交货订单增加所致,2022年7-8月销售金额为22,307.94万元(未经审计),较2022年1-2月销售额有所增长,使得委托加工物资进一步增长。
(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4-10-287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94.29 | 43.58 | 1,904.08 | 66.66 | 477.30 | 40.19 | 554.08 | 52.13 |
上市费用 | 511.70 | 22.43 | 263.02 | 9.21 | 122.64 | 10.33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0.04 | 0.00 | 0.16 | 0.01 | 0.05 | 0.01 |
预缴所得税 | - | - | - | - | 419.05 | 35.28 | - | - |
结构性存款 | - | - | - | - | - | - | 300.00 | 28.23 |
客供材料款 | 479.21 | 21.00 | 689.22 | 24.13 | 168.55 | 14.19 | 208.71 | 19.64 |
待划转款项 | 296.30 | 12.99 | - | - | - | - | - | - |
合计 | 2,281.51 | 100.00 | 2,856.36 | 100.00 | 1,187.70 | 100.00 | 1,062.85 | 10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性资产中结构性存款系本公司持有的
300.00万元四个月期与汇率挂钩年化收益率为3.60%-3.70%的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因挂钩汇率发生概率极低且收益率浮动区间极小,故本公司管理层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020年末公司存在预缴所得税是因为2020年第四季度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大幅下滑,导致公司第四季度产生大量汇兑损失,当季亏损,已缴纳的前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高于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出部分由税务局在公司完成2020年度汇算清缴之后退回给公司。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值税留抵扣额大幅增加是因为公司2021年订单较往年增加较多,第四季度出口金额较多所致。客供材料款为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的业务中尚未向客户交付的订单所包含的该客户提供的材料款。公司存在少部分由客户(MontBellCo.,Ltd.、TorayIndustries,Inc.等)提供部分原材料的情形,即客户根据其产品需求情况向公司提供相关原材料,并由公司向其支付该部分材料款,公司对其售价中也包含该部分材料款,待公司向其交付产品后,该客户需要按照售价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报告期各期已交付的订单所确认的收入及成本已剔除该客户提供的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尚未交付的订单对应的客供材料不属于公司的材料,公司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已支付款项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4-10-288
3、非流动资产状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3,599.28万元、16,011.43万元、14,529.34万元及15,039.25万元。本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账面价值的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49.38 | 14.96 | 2,322.76 | 15.99 | 3,027.96 | 18.91 | 2,607.22 | 19.17 |
投资性房地产 | 2,119.48 | 14.09 | 2,192.93 | 15.09 | 1,545.53 | 9.65 | 1,401.33 | 10.30 |
固定资产 | 6,953.39 | 46.23 | 6,783.41 | 46.69 | 7,290.97 | 45.54 | 7,049.90 | 51.84 |
在建工程 | 1,184.36 | 7.88 | 585.91 | 4.03 | 96.52 | 0.60 | 30.53 | 0.22 |
使用权资产 | 873.46 | 5.81 | 867.07 | 5.97 | - | - | - | - |
无形资产 | 955.38 | 6.35 | 983.13 | 6.77 | 2,149.93 | 13.43 | 1,309.10 | 9.63 |
长期待摊费用 | 354.60 | 2.36 | 369.43 | 2.54 | 465.95 | 2.91 | 489.11 | 3.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19 | 1.07 | 132.84 | 0.91 | 73.42 | 0.46 | 83.00 | 0.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00 | 1.26 | 291.84 | 2.01 | 1,361.15 | 8.50 | 629.10 | 4.63 |
合计 | 15,039.25 | 100.00 | 14,529.34 | 100.00 | 16,011.43 | 100.00 | 13,599.28 | 100.00 |
(1)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投资合营企业江苏飞耐时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同时公司按照江苏飞耐时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4-10-289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表示) | 2019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江苏飞耐时 | 2,829.00 | 987.25 | -1,250.00 | 2,566.25 | - |
二、联营企业 | |||||
瑞德户外 | 37.56 | 3.41 | - | 40.97 | - |
合计 | 2,866.57 | 990.65 | -1,250.00 | 2,607.22 | - |
被投资单位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表示) | 2020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江苏飞耐时 | 2,566.25 | 444.92 | - | 3,011.17 | - |
二、联营企业 | |||||
瑞德户外 | 40.97 | -24.18 | - | 16.79 | - |
合计 | 2,607.22 | 420.74 | - | 3,027.96 | - |
被投资单位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表示) | 2021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江苏飞耐时 | 3,011.17 | 311.59 | -1,000.00 | 2,322.76 | - |
二、联营企业 | |||||
瑞德户外 | 16.79 | 0.27 | 17.05注 | - | - |
合计 | 3,027.96 | 311.86 | -1,000.00 | 2,322.76 | - |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表示) | 2022年6月30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江苏飞耐时 | 2,322.76 | -73.38 | 2,249.38 | - | |
合计 | 2,322.76 | -73.38 | 2,249.38 | - |
注: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注销,收回投资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投资性房地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房屋建筑物 | 1,365.37 | 64.42 | 1,429.35 | 65.18 | 1,136.84 | 73.56 | 982.11 | 70.08 |
土地使用权 | 754.11 | 35.58 | 763.58 | 34.82 | 408.69 | 26.44 | 419.21 | 29.92 |
合计 | 2,119.48 | 100.00 | 2,192.93 | 100.00 | 1,545.53 | 100.00 | 1,401.33 | 100.00 |
4-10-290
投资性房地产/非流动资产 | 14.09% | 15.09% | 9.65% | 10.30% |
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方式、持有目的及具体用途、入账金额、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时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地址 | 原始取得方式 | 持有目的及具体用途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时间 | 2022年6月30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 202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 2020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 2019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26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1幢 | 自建或购买 | 主要用于办公楼、厂房、宿舍、食堂,目前主要对外出租 | 2017年3月 | 136.67 | 143.95 | 158.52 | 172.25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047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31号2、3、4幢 | 2010年10月、2015年12月、2020年6月 | 1,247.80 | 1,290.19 | 1,377.73 | 1,218.85 |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25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工业集中区 | 主要用于厂房,目前主要对外出租 | 2021年3月、5月、8月 | 727.16 | 750.46 | - | - |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5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1幢 | 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所需厂房、办公楼,少部分对外出租 | 2017年1月 | 7.86 | 8.33 | 9.28 | 10.23 |
注: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包含部分无证房产对外出租。
②会计核算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A、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B、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C、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已出租的建筑物及对应土地,其中,出租的建筑物按照出租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采
4-10-291
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出租的土地按照出租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采用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摊销。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房屋及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发行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一、账面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7,603.47 | 7,372.20 | 8,107.16 | 7,517.52 |
机器设备 | 4,671.72 | 4,317.54 | 3,759.48 | 3,502.18 |
运输工具 | 467.19 | 416.43 | 416.69 | 465.7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594.93 | 578.22 | 521.34 | 468.43 |
账面原值合计 | 13,337.30 | 12,684.40 | 12,804.67 | 11,953.85 |
二、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2,956.02 | 2,758.05 | 2,852.92 | 2,576.17 |
机器设备 | 2,560.28 | 2,308.75 | 1,918.37 | 1,581.36 |
运输工具 | 348.44 | 344.63 | 319.20 | 419.08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90.16 | 460.54 | 394.19 | 327.34 |
累计折旧合计 | 6,354.90 | 5,871.97 | 5,484.69 | 4,903.96 |
三、减值准备 | ||||
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 29.02 | 29.02 | 29.02 | - |
运输工具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
减值准备合计 | 29.02 | 29.02 | 29.02 | - |
四、固定账面净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4,647.44 | 4,614.15 | 5,254.24 | 4,941.35 |
机器设备 | 2,082.43 | 1,979.78 | 1,812.09 | 1,920.82 |
运输工具 | 118.75 | 71.80 | 97.49 | 46.6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04.77 | 117.68 | 127.14 | 141.08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 6,953.39 | 6,783.41 | 7,290.97 | 7,049.90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非流动资产 | 46.23% | 46.69% | 45.54% | 51.84% |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及设备,使用状况良好。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取得和使用情况、尚可使用年限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
4-10-292
(4)在建工程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在建工程金额较小,分别为
30.53万元、
96.52万元、
585.91万元和1,184.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06%、0.19%、0.88%和
1.50%。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5)使用权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权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月1日 | 918.82 | 918.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3 | 7.1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13 | 7.13 |
4.2021年12月31日 | 911.69 | 911.69 |
二.累计折旧 | - | - |
1.2021年1月1日 | 25.40 | 25.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9 | 19.49 |
本期计提 | 19.49 | 19.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0.27 | 0.27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0.27 | 0.27 |
4.2021年12月31日 | 44.62 | 44.62 |
三.减值准备 | - | - |
1.2021年1月1日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1年12月31日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2021年12月31日 | 867.07 | 867.07 |
2.2021年1月1日 | 893.42 | 893.42 |
续: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 | 911.69 | 911.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5 | 26.05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6.05 | 26.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2年6月30日 | 937.74 | 937.74 |
二.累计折旧 | - | - |
1.2021年12月31日 | 44.62 | 44.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6 | 19.66 |
本期计提 | 18.13 | 18.1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53 | 1.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10-293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4.2022年6月30日 | 64.27 | 64.27 |
三.减值准备 | - | - |
1.2021年12月31日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2年6月30日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2022年6月30日 | 873.46 | 873.46 |
2.2021年12月31日 | 867.07 | 867.07 |
公司使用权资产为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越南的法律,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使用的土地性质为租赁,租赁期为50年,根据我国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上述土地使用权重分类为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土地使用权 | 840.03 | 87.93 | 853.05 | 86.77 | 2,149.93 | 100.00 | 1,308.45 | 99.95 |
软件 | 115.35 | 12.07 | 130.08 | 13.23 | - | - | 0.66 | 0.05 |
合计 | 955.38 | 100.00 | 983.13 | 100.00 | 2,149.93 | 100.00 | 1,309.10 | 100.00 |
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 | 6.35% | 6.77% | 13.43% | 9.63%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长64.2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泉于2020年收购了PEAK公司,购买日其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954.39万元。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减少54.27%,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将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土地使用权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中软件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信息化水平,购买用友软件所致。
4-10-294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房屋装修费,金额较小,分别是489.11万元、
465.95万元、
369.43万元和
354.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分别是
0.93%、0.93%、0.56%和0.51%。(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72.58 | 158.86 | 948.34 | 131.67 | 523.42 | 72.48 | 592.66 | 82.23 |
租赁业务 | 15.65 | 1.33 | 13.73 | 1.17 | 11.05 | 0.94 | 9.05 | 0.77 |
合计 | 1,188.23 | 160.19 | 962.07 | 132.84 | 534.47 | 73.42 | 601.71 | 83.00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29.10万元、1,361.15万元、
291.84万元和189.00万元,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预付设备款 | 20.49 | 33.46 | 20.61 | 13.93 |
预付工程款 | 168.51 | 258.38 | 31.52 | 59.01 |
预付土地款 | - | - | - | 556.15 |
待划转款项 | - | - | 1,309.02 | - |
合计 | 189.00 | 291.84 | 1,361.15 | 629.10 |
2019年末预付土地款分别为
556.15万元,公司借给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用于抵充公司受让杨寿镇工业集中区土地款的款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公司治理”之“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之“(一)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之“
、资金拆借”。
4-10-295
2020年末待划转款项1,309.02万元,为香港金泉向PEAK公司增资的200.00万美元。2020年
月
日香港金泉向PEAK公司汇款时银行账号输错,由于退款流程复杂,导致银行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能及时退回,形成未达账项。银行已于2021年
月
日退回上述款项,香港金泉于2021年
月
日重新向PEAK公司支付了200.00万美元增资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总额及负债结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
应付票据 | 7,168.40 | 36.78 | 5,993.60 | 31.48 | 3,807.40 | 29.28 | 2,677.30 | 17.26 |
应付账款 | 9,587.13 | 49.19 | 10,790.94 | 56.68 | 7,176.99 | 55.20 | 5,746.24 | 37.04 |
预收款项 | 92.82 | 0.48 | 53.81 | 0.28 | 44.56 | 0.34 | 267.21 | 1.72 |
合同负债 | 125.60 | 0.64 | 125.57 | 0.66 | 175.26 | 1.35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4.03 | 4.69 | 1,065.67 | 5.60 | 923.41 | 7.10 | 946.54 | 6.10 |
应交税费 | 985.89 | 5.06 | 569.35 | 2.99 | 151.12 | 1.16 | 515.26 | 3.32 |
其他应付款 | 316.65 | 1.62 | 140.93 | 0.74 | 78.60 | 0.60 | 5,088.53 | 32.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90.76 | 0.70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90.53 | 98.46 | 18,739.86 | 98.42 | 12,448.11 | 95.74 | 15,241.09 | 98.25 |
长期借款 | - | - | - | - | 249.59 | 1.92 | - | - |
4-10-296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
租赁负债 | 31.44 | 0.16 | 29.25 | 0.15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27.04 | 0.21 | 26.52 | 0.17 |
递延收益 | 231.65 | 1.19 | 234.32 | 1.23 | 239.66 | 1.84 | 244.99 | 1.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67 | 0.19 | 36.47 | 0.19 | 37.58 | 0.29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9.77 | 1.54 | 300.05 | 1.58 | 553.88 | 4.26 | 271.52 | 1.75 |
负债合计 | 19,490.30 | 100.00 | 19,039.91 | 100.00 | 13,001.98 | 100.00 | 15,512.61 | 100.00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以及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变化,公司的资金需求也随之出现波动,使得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体规模有所波动。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5,512.61万元、13,001.98万元、19,039.91万元和19,490.30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本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5,241.09万元、12,448.11万元、18,739.86万元和19,190.5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25%、
95.74%、
98.42%和
98.46%。
2、流动负债状况分析
本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
应付票据 | 7,168.40 | 37.35 | 5,993.60 | 31.98 | 3,807.40 | 30.59 | 2,677.30 | 17.57 |
应付 | 9,587.13 | 49.96 | 10,790.94 | 57.58 | 7,176.99 | 57.66 | 5,746.24 | 37.70 |
4-10-297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流动负债比例(%) | |
账款 | ||||||||
预收款项 | 92.82 | 0.48 | 53.81 | 0.29 | 44.56 | 0.36 | 267.21 | 1.75 |
合同负债 | 125.60 | 0.65 | 125.57 | 0.67 | 175.26 | 1.41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4.03 | 4.76 | 1,065.67 | 5.69 | 923.41 | 7.42 | 946.54 | 6.21 |
应交税费 | 985.89 | 5.14 | 569.35 | 3.04 | 151.12 | 1.21 | 515.26 | 3.38 |
其他应付款 | 316.65 | 1.65 | 140.93 | 0.75 | 78.60 | 0.63 | 5,088.53 | 33.3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90.76 | 0.73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90.53 | 100.00 | 18,739.86 | 100.00 | 12,448.11 | 100.00 | 15,241.09 | 100.00 |
(1)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677.30万元、3,807.40万元、5,993.60万元和7,168.4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销售订单增多,销售规模增长,采购金额相应增多。
(2)应付账款
①应付账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材料 | 7,415.21 | 77.35 | 9,051.71 | 83.88 | 6,180.42 | 86.11 | 4,704.60 | 81.87 |
4-10-298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款 | ||||||||
应付工程款 | 16.39 | 0.17 | 23.29 | 0.22 | 149.57 | 2.08 | 80.96 | 1.41 |
应付设备款 | 77.40 | 0.81 | 41.67 | 0.39 | 40.19 | 0.56 | 31.44 | 0.55 |
应付加工费 | 1,848.33 | 19.28 | 1,112.56 | 10.31 | 613.78 | 8.55 | 710.37 | 12.36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229.80 | 2.40 | 561.71 | 5.21 | 193.03 | 2.69 | 218.87 | 3.81 |
合计 | 9,587.13 | 100.00 | 10,790.94 | 100.00 | 7,176.99 | 100.00 | 5,746.2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746.24万元、7,176.99万元、10,790.94万元和9,587.13万元,主要为应付原材料供应商的款项以及应付加工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能够及时支付需结清的采购货款。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采购内容 |
江苏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33.00 | 1年以内 | 9.73% | 铝管、杆、钉类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816.88 | 1年以内 | 8.52% | 布料 |
吴江市天桥隆超纺织品包装有限公司 | 575.62 | 1年以内 | 6.00% | 布料 |
吴江市耀丰纺织有限公司 | 540.59 | 1年以内 | 5.64% | 布料 |
青岛南东铝制品有限公司 | 419.47 | 1年以内 | 4.38% | 铝管 |
合计 | 3,285.56 | 34.27% | ||
2021年12月31日 |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采购内容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1,585.41 | 1年以内 | 14.69% | 布料 |
湖州布瑞克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824.34 | 1年以内 | 7.64% | 布料 |
江苏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1.95 | 1年以内 | 7.43% | 铝管、杆、钉类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754.56 | 1年以内 | 6.99% | 布料 |
吴江市天桥隆超纺织品包装有限公司 | 527.17 | 1年以内 | 4.89% | 布料 |
合计 | 4,493.43 | 41.64% | ||
2020年12月31日 |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采购内容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1,117.36 | 1年以内 | 15.57% | 布料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830.82 | 1年以内 | 11.58% | 布料 |
4-10-299
扬州嘉和 | 406.22 | 1年以内 | 5.66% | 加工费、标、图、吊牌、贴纸等 |
吴江市天桥隆超纺织品包装有限公司 | 387.16 | 1年以内 | 5.39% | 布料 |
吴江市耀丰纺织有限公司 | 245.68 | 1年以内 | 3.42% | 布料 |
合计 | 2,987.25 | 41.62% | ||
2019年12月31日 |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期限 | 比例 | 款项性质 |
无锡市新界纺织品有限公司 | 627.26 | 1年以内 | 10.92% | 布料 |
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437.05 | 1年以内 | 7.61% | 布料 |
DongahAluminumCorporation | 325.27 | 1年以内 | 5.66% | 杆、钉等 |
扬州嘉和 | 322.57 | 1年以内 | 5.61% | 加工费、标、图、吊牌、贴纸等 |
吴江市耀丰纺织有限公司 | 308.32 | 1年以内 | 5.37% | 布料 |
合计 | 2,020.46 | 35.1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货款。
(3)预收款项预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预收货款 | - | - | - | - | - | - | 251.80 | 94.23 |
预收租赁款 | 92.82 | 100.00 | 53.81 | 100.00 | 44.56 | 100.00 | 15.41 | 5.77 |
合计 | 92.82 | 100.00 | 53.81 | 100.00 | 44.56 | 100.00 | 267.2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267.21万元、
44.56万元、
53.81万元及92.82万元,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30日预收货款计入合同负债科目,金额分别为175.26万元、
125.57万元和
125.60万元。预收款项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1.72%、
1.69%(含合同负债)和0.94%(含合同负债)和1.12%(含合同负债)。
(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分别为946.54万元、923.41万元、1,065.67万元和914.03万元,主要系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及奖金,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0%、7.10%、5.60%和4.69%。
(
)应交税费
4-10-300
应交税费为公司已计提但尚未缴纳的各种税费,以企业所得税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增值税 | 79.58 | 8.07 | 30.39 | 5.34 | 11.80 | 7.81 | 29.99 | 5.82 |
企业所得税 | 865.10 | 87.75 | 494.12 | 86.79 | 95.77 | 63.37 | 406.56 | 78.90 |
个人所得税 | 4.52 | 0.46 | 10.56 | 1.84 | 13.63 | 9.02 | 6.41 | 1.24 |
房产税 | 22.86 | 2.32 | 22.50 | 3.95 | 18.68 | 12.36 | 31.28 | 6.07 |
土地使用税 | 9.71 | 0.98 | 9.71 | 1.71 | 9.71 | 6.43 | 26.89 | 5.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74 | 0.07 | 0.08 | 0.01 | 0.57 | 0.38 | 6.19 | 1.20 |
教育费附加 | 0.44 | 0.04 | 0.05 | 0.01 | 0.34 | 0.23 | 3.72 | 0.7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0.29 | 0.03 | 0.03 | 0.01 | 0.23 | 0.15 | 2.48 | 0.48 |
印花税 | 2.28 | 0.23 | 1.57 | 0.27 | 0.06 | 0.04 | 1.42 | 0.28 |
环境保护税 | 0.35 | 0.04 | 0.34 | 0.06 | 0.33 | 0.22 | 0.33 | 0.06 |
合计 | 985.89 | 100.00 | 569.35 | 100.00 | 151.12 | 100.00 | 515.2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515.26万元、151.12万元、569.35万元和985.89万元,2020年末应交税费大幅降低主要是因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大幅降低。2020年第四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降低,公司汇兑损失增加,利润总额降低,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大幅下降。
(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照项目类别分类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股利 | - | - | - | 5,025.00 |
预提费用 | 266.33 | 95.92 | 57.10 | 62.91 |
押金及保证金 | 33.49 | 33.16 | 16.45 | - |
代收代付款项 | 16.83 | 11.85 | 5.05 | 0.62 |
合计 | 316.65 | 140.93 | 78.60 | 5,088.5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088.53万元、
78.60万元、
140.93万元和316.65万元。
4-10-301
代收代付款项为越南员工通过公司向越南社保局申请报销的费用,公司收到越南社保局的报销款后再支付给公司员工。
2021年末,预提费用较大幅度提高主要系公司期末销售金额较上期提高较多,预提的陆运费、包干费有所增加所致。
2022年6月30日,预提费用较大幅度提高主要系公司2022年1-6月销售规模进一步增长,预提的陆路运费、包干费、包装费等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90.76万元,其余各期末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
、非流动负债状况分析”之“(
)长期借款”。
3、非流动负债状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较小,主要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249.59 | 45.06 | - | - |
租赁负债 | 31.44 | 10.49 | 29.25 | 9.75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27.04 | 4.88 | 26.52 | 9.77 |
递延收益 | 231.65 | 77.28 | 234.32 | 78.10 | 239.66 | 43.27 | 244.99 | 90.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67 | 12.23 | 36.47 | 12.16 | 37.58 | 6.79 | - | - |
合计 | 299.77 | 100.00 | 300.05 | 100.00 | 553.88 | 100.00 | 271.52 | 100.00 |
由上表可见,2020年末较上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抵押借款 | - | - | 340.36 | - |
4-10-30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90.76 | - |
合计 | - | - | 249.59 | - |
2020年末长期借款系本公司之全资二级子公司PEAK公司向越南工商商业股份银行广南分行之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为2018年3月11日至2024年7月31日,借款利率为9%。截至2020年
月
日,该项借款余额为
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3,403,56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借款32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907,616.00元),PEAK公司于2021年已偿还该项借款。
(2)长期应付款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均为越南金泉应付的土地租金,金额分别为
26.52万元、27.04万元、29.25万元(租赁负债)和31.44万元(租赁负债),2021年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应付租金计入租赁负债科目。截至2022年
月
日,越南金泉租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租赁年限 | 2022年6月30日 |
1年以内 | - |
1-2年 | - |
2-3年 | - |
3-4年 | - |
4-5年 | 3.31 |
5年以上 | 135.52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 138.8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7.39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31.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合计 | 31.44 |
(3)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余额为
244.99万元、
239.66万元、
234.32万元和23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杨寿工业集中区土地使用权补贴 | 231.65 | 234.32 | 239.66 | 244.99 |
合计 | 231.65 | 234.32 | 239.66 | 244.99 |
2015年发行人与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邗江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受让杨寿镇工业集中区17,783.00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约定
4-10-303
土地出让金480.14万元。根据发行人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地价为
万元每亩,发行人需承担
213.36万元土地出让金。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将上述受让土地使用权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国土部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款之差额
266.78万元,视为收到与该项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土地使用权受让年限50年作递延摊销处理,每年摊销金额53,356.20元。
(4)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33.50 | 36.67 | 729.46 | 36.47 | 751.62 | 37.58 | - | - |
合计 | 733.50 | 36.67 | 729.46 | 36.47 | 751.62 | 37.58 | -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亚洲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PEAK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经评估,PEAK公司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817.55万元,PEAK公司按照评估值入账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及其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3.34 | 2.77 | 2.75 | 2.55 |
速动比率(倍) | 2.44 | 1.68 | 1.68 | 1.8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67% | 28.34% | 22.71% | 28.13%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4-10-30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3,717.70 | 12,411.24 | 7,941.09 | 10,293.62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9,797.19 | 653.90 | 237.21 | 4,284.14 |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55、2.75、2.77和3.34,2019年末流动比率偏低系当期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未支付导致其他应付款偏高所致。2022年6月
日流动比率较高系当期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82、
1.68、
1.68和
2.44,稳定维持在较高水平。
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本公司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变现能力较高的流动资产能够较好地覆盖流动负债。公司维持良好的营运资本水平,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短期偿债风险,为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
)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平稳,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13%、22.71%、28.34%和25.67%,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保持良好。
(3)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284.14、237.21、653.90和9,797.19,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偿债能力。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各项指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牧高笛 | 1.54 | 0.88 | 56.47% | 1.56 | 0.79 | 48.86% | 1.73 | 1.16 | 45.87% | 2.89 | 1.51 | 11.55% |
4-10-305
浙江自然 | 5.96 | 5.27 | 12.24% | 6.91 | 5.55 | 10.91% | 2.61 | 1.69 | 19.95% | 1.88 | 1.01 | 27.68% |
浙江永强 | 1.58 | 1.13 | 57.97% | 1.22 | 0.82 | 66.49% | 1.46 | 0.99 | 51.20% | 1.32 | 0.89 | 50.34% |
开润股份 | 1.49 | 1.05 | 42.58% | 1.51 | 1.12 | 36.18% | 1.71 | 1.38 | 25.73% | 1.41 | 0.89 | 26.08% |
平均值 | 2.64 | 2.08 | 42.32% | 2.80 | 2.07 | 40.61% | 1.88 | 1.31 | 35.69% | 1.87 | 1.07 | 28.91% |
本公司 | 3.34 | 2.44 | 25.67% | 2.77 | 1.68 | 28.34% | 2.75 | 1.68 | 22.71% | 2.55 | 1.82 | 28.13% |
注: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计算。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好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21年末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由于浙江自然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成功上市,募集了大量资金,提升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偿债能力指标,若剔除浙江自然的影响,另外三家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度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43、0.91、50.51%,劣于发行人的2.77、
1.68、28.34%。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扩张,未来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将显著增长,而目前公司满足资金需求的手段主要靠自身积累和短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因此从长期来看,公司仍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未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将极大地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业绩和抗风险能力。
3、偿债能力分析
(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维持在较好水平,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具有较高的覆盖能力,并且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营运资金,公司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盈利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通过利润留存满足资金需求,因此,资产负债率仍然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具有较为稳定的长期偿债能力。
(3)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建立资本市场融资平台,并有效推动公司的主营业务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为本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4-10-306
综上,公司总体偿债能力较好,资产流动性较高,资产负债水平合理,利息偿付能力较强。本次发行上市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6.09 | 7.90 | 9.84 | 9.5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45 | 3.56 | 3.77 | 3.93 |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57,376.13 | 77,566.54 | 59,697.40 | 59,561.78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万元) | 23,614.33 | 14,076.26 | 5,556.36 | 6,581.90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6.09 | 7.90 | 9.84 | 9.53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基本在60天以内,但不同客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收入比重的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成本(万元) | 42,575.17 | 61,113.54 | 46,998.18 | 47,116.15 |
存货账面余额(万元) | 17,591.37 | 20,673.24 | 13,628.27 | 11,325.15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45 | 3.56 | 3.77 | 3.93 |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3、3.77、3.56和4.45,2019年-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随着生产规模扩张,订单增多,公司需要储备更多原材料等存货,与此同时,越南公司需母公司采购后统一运达,降低了公司整体的存货周转速度。
2022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疫情及国际海运情况的好转,存货周转情况进一步改善,公司2022年6月30日较2021年末存货余额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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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牧高笛 | 9.75 | 11.21 | 10.79 | 11.95 |
浙江自然 | 6.48 | 6.76 | 5.96 | 6.33 |
浙江永强 | 4.78 | 4.17 | 3.60 | 3.50 |
开润股份 | 4.72 | 5.04 | 4.67 | 7.79 |
平均值 | 6.43 | 6.80 | 6.26 | 7.39 |
本公司 | 6.09 | 7.90 | 9.84 | 9.53 |
公司名称 | 存货周转率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牧高笛 | 2.31 | 1.62 | 1.57 | 1.44 |
浙江自然 | 3.83 | 2.54 | 2.29 | 2.48 |
浙江永强 | 4.16 | 3.46 | 2.37 | 2.57 |
开润股份 | 3.36 | 3.54 | 2.93 | 4.03 |
平均值 | 3.42 | 2.79 | 2.29 | 2.63 |
本公司 | 4.45 | 3.56 | 3.77 | 3.93 |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计算。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总体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反映了公司优良的客户质量、较好的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水平。
(五)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1、2022年6月30日较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财务报表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6月30月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20,467.83 | 14,204.24 | 44.10% | 业绩增长明显,经营累积收款较多 |
应收账款 | 22,427.81 | 13,365.25 | 67.81% | 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随之增加 |
预付款项 | 1,682.03 | 1,112.46 | 51.20% | 销量增长,公司以销定采,预付材料款明显增加 |
在建工程 | 1,184.36 | 585.91 | 102.14% | PEAK公司新建办公楼工程投入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00 | 291.84 | -35.24% | 零星工程已完工,预付的零星工程款减少 |
预收账款 | 92.82 | 53.81 | 72.49% | 租金大部分为季度收款,部分合同租赁期开始日在5月之后,导致上半年预收租赁款较多 |
4-10-308
应交税费 | 985.89 | 569.35 | 73.16% | 业绩增长导致应交税金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316.65 | 140.93 | 124.69% | 收入增加明显,预提费用也相应增加 |
其他综合收益 | -19.96 | -357.84 | -94.42% | 2022年上半年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下降 |
盈余公积 | 2,002.68 | 1,295.95 | 54.53% | 根据半年度净利润计提10%法定公积金 |
未分配利润 | 21,268.79 | 9,975.48 | 113.21% | 2022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
2、2021年12月31日及2021年度较上期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财务报表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月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账款 | 13,365.25 | 5,266.06 | 153.80% | 第三季度疫情影响导致货物交付延后,公司第四季度出货较多 |
预付款项 | 1,112.46 | 552.07 | 101.51% | 订单增加,公司采购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0.84 | 12.05 | 72.97% | 新增联营企业注销应收投资款 |
存货 | 20,279.90 | 13,372.94 | 51.65% | 订单增加,公司采购备货增多;船期紧张,导致库存商品增多 |
其他流动资产 | 2,856.36 | 1,187.70 | 140.49% | 公司采购增多,增值税留抵税额明显增多 |
投资性房地产 | 2,192.93 | 1,545.53 | 41.89% | 增加了出租资产,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在建工程 | 585.91 | 96.52 | 507.04% | Peak公司增加二期厂房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867.07 | - | - | 根据我国新租赁准则,将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租赁性质的土地计入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983.13 | 2,149.93 | -54.27% | 增加了出租资产,由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根据我国新租赁准则,将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租赁性质的土地计入使用权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84 | 73.42 | 80.92% | 四季度出货较多,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1.84 | 1,361.15 | -78.56% | 2020年对子公司投资款因输错账号形成的未达账项导致2020年该项目金额较大 |
应付票据 | 5,993.60 | 3,807.40 | 57.42% | 订单增多,采购量增加 |
应付账款 | 10,790.94 | 7,176.99 | 50.35% | 订单增多,采购量增加 |
应交税费 | 569.35 | 151.12 | 276.75% | 2020年第四季度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对较少 |
其他应付款 | 140.93 | 78.60 | 79.29% | 因增加了出租房产,收到的保证金增加;越南员工通过公司向越南社保局申请的保险退款增多;销量上涨,预提运费增加较多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90.76 | -100.00% | PEAK公司长期借款已提前偿还 |
长期借款 | - | 249.59 | -100.00% | PEAK公司长期借款已提前偿还 |
4-10-309
租赁负债 | 29.25 | - | - | 根据我国新租赁准则,将越南金泉应付的土地租金计入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 27.04 | -100.00% |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越南金泉应付土地租金由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租赁负债 |
盈余公积 | 1,295.95 | 627.21 | 106.62% | 根据年度净利润计提10%法定公积金 |
未分配利润 | 9,975.48 | 535.56 | 1762.62% | 2020年经历股改及分红,未分配利润留存金额相对较低,2021年经营累积导致未分配利润大幅增加 |
利润表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财务费用 | 550.57 | 2,150.96 | -290.68% | 2020年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较多,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较稳定 |
其他收益 | 427.41 | 119.27 | 72.10% | 2021年公司收到上市专项扶持资金较多 |
投资收益 | 272.98 | 486.95 | -78.38% | 合营企业利润降低,权益投资收益减少 |
信用减值损失 | -427.81 | 54.46 | 112.73% | 第四季度出货较多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较多,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多 |
资产减值损失 | -138.62 | -95.96 | 30.77% | 存货库龄超过一年的增多,跌价计提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5.77 | 91.50 | -480.06% | 2020年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补缴企业所得税导致税收滞纳金增多,2021年规范运营,罚款较少 |
所得税费用 | 1,095.24 | 762.95 | 30.34% | 本期净利润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多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2.19 | -546.94 | -779.41% | 2021年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下降 |
、2020年
月
日及2020年度较上期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财务报表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其他应收款 | 12.05 | 353.54 | -96.59% | 收回对PEAK公司借款 |
在建工程 | 96.52 | 30.53 | 216.13% | 收购PEAK公司,增加办公楼工程 |
无形资产 | 2,149.93 | 1,309.10 | 64.23% | 收购PEAK公司,增加土地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1.15 | 629.10 | 116.37% | 对子公司投资款因输错账号形成的未达账项 |
应付票据 | 3,807.40 | 2,677.30 | 42.21% | 采购规模增加 |
预收款项 | 44.56 | 267.21 | -83.33% | 新收入准则要求,预收货款计入合同负债项目 |
应交税费 | 151.12 | 515.26 | -70.67% | 因2020年第四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78.60 | 5,088.53 | -98.46% | 应付股利影响,2019年分红款未及时 |
4-10-310
发放 | ||||
资本公积 | 31,389.90 | 168.05 | 18,579.19% | 股改影响 |
其他综合收益 | -295.64 | 251.30 | -217.65% | 2020年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大幅上升 |
盈余公积 | 627.21 | 4,434.26 | -85.86% | 股改影响 |
未分配利润 | 535.56 | 27,023.50 | -98.02% | 股改影响 |
利润表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411.24 | 1,325.66 | -68.98% | 新收入准则要求,将与销售相关的运输、包干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
管理费用 | 1,825.60 | 1,291.93 | 41.31% | 收购PEAK公司,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增加;公司股改并开始上市辅导,咨询服务费增加;收购PEAK公司后发生停工损失160.97万元 |
财务费用 | 2,150.96 | -569.31 | -477.82% | 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
投资收益 | 486.95 | 948.66 | -48.67% | 合营公司利润下降 |
信用减值损失 | 54.46 | -52.09 | -204.55%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95.96 | 61.47 | -256.12% | 存货跌价准备增多 |
资产处置收益 | 0.83 | - | - | 2020年处置部分固定资产 |
营业外收入 | 98.55 | 72.49 | 35.95% | 加强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的质量扣款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91.50 | 53.54 | 70.90% | 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补缴企业所得税导致税收滞纳金增多 |
所得税费用 | 762.95 | 1,030.72 | -25.98% | 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净利润下降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46.94 | 90.46 | -704.65% | 2020年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大幅上升 |
、2019年
月
日及2019年度较上期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财务报表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19,309.07 | 8,554.02 | 125.73% | 经营累计增多,收回理财资金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2,728.70 | -100.00% | 外汇掉期业务到期结汇,未新增掉期业务 |
其他应收款 | 353.54 | 40.77 | 767.19% | 2019年增加对PEAK公司的借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2.85 | 2,668.53 | -60.17% | 未到期理财产品减少 |
长期待摊费用 | 489.11 | 147.79 | 230.94% | 增加越南金泉装修款 |
预收款项 | 267.21 | 417.35 | -35.97% | 预收客户减少 |
应交税费 | 515.26 | 257.17 | 100.36% | 业绩增加,企业所得税增多 |
其他应付款 | 5,088.53 | 72.27 | 6,941.09% | 2019年末尚有5,025.00万元现金分红未发放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0.39 | -100.00% | 2019年外汇掉期业务到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
其他综合收益 | 251.30 | 160.84 | 56.24% | 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下降 |
4-10-311
利润表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投资收益 | 948.66 | 1,597.89 | -40.63% | 合营公司利润下降 |
信用减值损失 | -52.09 | 0.00 | - | 2020年坏账准备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61.47 | 99.15 | -38.00% | 2020年坏账准备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
营业外收入 | 72.49 | 19.55 | 270.78% | 提高供应商质量管理,增加质量扣款收入;客户取消订单的赔偿收入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030.72 | 575.77 | 79.02% | 利润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多 |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项目变动具有合理性,变动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来源及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析
1、主要利润来源分析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189.43万元、5,794.11万元、9,623.40万元及11,829.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利润 | 13,074.10 | 11,081.50 | 6,707.77 | 9,285.97 |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 4.18 | 122.40 | 7.04 | 18.95 |
二、利润总额 | 13,078.27 | 11,203.90 | 6,714.82 | 9,304.92 |
三、净利润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四、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 170.96 | 485.26 | 157.76 | 84.76 |
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829.07 | 9,623.40 | 5,794.11 | 8,189.43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营业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营业外收支净额对于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始终维持在10%以下。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户外用品销售所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了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的态势。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84.76万元、
157.76万元、
485.26万元及
170.96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2%、2.65%、4.80%及1.42%,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4-10-312
2、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影响因素(
)户外用品市场稳定增长目前,欧美地区的户外运动市场规模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为750亿美元,预计2020年-2024年将以6.8%的速度增长。根据美国户外行业协会(OIA)统计数据,2017年美国消费者在户外运动中的支出为8,868亿美元,其中户外运动装备和用品支出为1,845亿美元;2018年,美国至少有1.518亿人参与了一项户外运动,较上一年增加了570万;占美国人口50.5%的人群参与了户外活动,同比增长
3.1%。户外休闲产业成为第三大消费支出产业,仅次于金融服务保险业和医疗门诊业。户外运动在欧美已经成为节日度假、娱乐消遣的重要方式之一,形成了庞大且坚实的用户基础,占据重要的行业地位。
近年,国内体育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相比国外,国内户外用品市场起步相对较晚,从
世纪
年代开始,经历了萌芽、初创、培育、发展阶段,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wind资讯数据,2011年-2019年,中国户外用品零售总额从
107.60亿元增长至
250.20亿元,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11.12%。人们对于旅游休闲、登山攀岩、野外露营等户外运动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全国户外运动市场将迎来稳步发展的黄金时期。
(2)国民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持续上升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与消费品质的升级,我国户外用品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从人均消费金额看,我国户外活动年度人均消费额不足20元,而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的人均消费额均在300-800元之间
。中国人均户外用品消费金额与欧美市场相比较看,中国户外用品市场刚刚走过导入期,远未达到成熟期,仍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以挖掘。
(
)公司良好的研发和销售能力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升级势头日益明显,消费者在选择户外用品时,已经不满足于产品基本功能,更加追求产品设计和功能的多样性。公司户外用品的设计既体现出安全性、保护性,又在产品中融入了时尚流行元素,同时考
东兴证券研究报告
4-10-313
虑到防水、透气、耐寒、防晒等特性,该种生产经验对户外用品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产品设计壁垒。
户外用品品牌商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有一套严格的资质认定标准。公司已经与数家世界知名户外用品品牌商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优质客户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产品销售。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57,175.95 | 99.65 | 77,216.64 | 99.55 | 59,205.13 | 99.18 | 59,211.21 | 99.41 |
其他业务收入 | 200.19 | 0.35 | 349.90 | 0.45 | 492.27 | 0.82 | 350.56 | 0.59 |
合计 | 57,376.13 | 100.00 | 77,566.54 | 100.00 | 59,697.40 | 100.00 | 59,561.78 | 100.00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1%、
99.18%、
99.55%及
99.65%,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房屋租金收入、废料收入等,该部分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帐篷 | 30,651.67 | 53.61% | 30,910.63 | 40.03% | 16,998.58 | 28.71% | 15,132.25 | 25.56% |
睡袋 | 16,543.37 | 28.93% | 25,551.67 | 33.09% | 16,506.15 | 27.88% | 16,479.23 | 27.83% |
背包 | 1,637.43 | 2.86% | 3,304.15 | 4.28% | 7,675.58 | 12.96% | 7,690.96 | 12.99% |
服装 | 6,770.98 | 11.84% | 15,770.35 | 20.42% | 16,378.18 | 27.66% | 18,339.18 | 30.97% |
附件及其他 | 1,572.50 | 2.75% | 1,679.84 | 2.18% | 1,646.64 | 2.78% | 1,569.58 | 2.65% |
4-10-314
合计 | 57,175.95 | 100.00% | 77,216.64 | 100.00% | 59,205.13 | 100.00% | 59,211.2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帐篷、睡袋、背包、服装四大类产品营收占比维持在95%以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30.42%,主要系户外装备类如帐篷、睡袋等产品广受世界知名户外用品品牌商的认可,使得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其中帐篷类产品增加13,912.05万元,睡袋类产品增加9,045.52万元。与此同时,由于疫情影响,背包类产品减少4,371.43万元。2022年1-6月,由于户外市场持续火爆,公司户外装备类如帐篷、睡袋等产品与户外行业变化趋势相关性较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实现大幅增长。
2、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帐篷 | 销售收入(万元) | 30,651.67 | 30,910.63 | 16,998.58 | 15,132.25 |
销量(万件) | 56.72 | 72.80 | 54.85 | 48.62 | |
销售均价(元/件) | 540.40 | 424.60 | 309.94 | 311.25 | |
睡袋 | 销售收入(万元) | 16,543.37 | 25,551.67 | 16,506.15 | 16,479.23 |
销量(万件) | 99.79 | 164.32 | 128.85 | 153.03 | |
销售均价(元/件) | 165.78 | 155.50 | 128.11 | 107.69 | |
背包 | 销售收入(万元) | 1,637.43 | 3,304.15 | 7,675.58 | 7,690.96 |
销量(万件) | 23.40 | 43.41 | 100.23 | 97.32 | |
销售均价(元/件) | 69.98 | 76.12 | 76.58 | 79.03 | |
服装 | 销售收入(万元) | 6,770.98 | 15,770.35 | 16,378.18 | 18,339.18 |
销量(万件) | 26.99 | 55.21 | 48.65 | 55.92 |
4-10-315
销售均价(元/件) | 250.86 | 285.62 | 336.64 | 327.98 |
(1)帐篷类产品帐篷销量增长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帐篷销量从2019年的48.62万顶增长至2021年的72.80万顶,平均增速达
24.87%。2019-2020年度销售额稳步增长,销售价格相对比较稳定。2021年,由于产品结构变化,高价帐篷占比提高,帐篷销售均价有所提升;2021年度销量为
72.80万顶,销售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帐篷主要客户NewellBrandsInc.、VFCorporation等对公司采购量提高所致。2022年1-6月帐篷销量进一步增加,主要系国内外公司产品的终端露营市场景气,带动一系列露营装备、产品的热销,主要客户对帐篷的采购需求持续增长。
(
)睡袋类产品睡袋销量从2019年的153.03万条下降至2020年的128.85万条,2021年、2022年1-6月销量持续提升。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稳中有升,销售均价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性变化,销售均价较高的羽绒睡袋销售占比提高,而均价较低的棉睡袋销售占比降低所致。
(3)背包类产品背包销量从2019年的97.32万个上升至2020年的100.23万个,主要系客户FenixOutdoorInternationalAG的Kanken包系列因其造型美观百搭、轻便耐用等特点成为流行款,导致发行人对其销售量提高。2021年度、2022年1-6月,背包销量相比往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疫情下,消费者购买和使用频率降低,客户零售端销量减少导致其对公司的采购量减少。
(4)服装类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服装销售额分别为18,339.18万元、16,378.18万元、15,770.35万元和6,770.98万元,销量分别为
55.92万件、
48.65万件、
55.21万件和26.99万件,销量相对稳定,销售额、销售均价有些波动,主要系羽绒服、棉衣、单衣等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所致。
4-10-316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中国境外 | 56,265.54 | 98.41% | 76,136.53 | 98.60% | 58,590.46 | 98.96% | 57,793.97 | 97.61% |
其中:北美地区 | 32,439.75 | 56.74% | 38,924.50 | 50.41% | 22,200.14 | 37.50% | 22,926.93 | 38.72% |
欧洲地区 | 12,877.90 | 22.52% | 24,136.71 | 31.26% | 29,443.11 | 49.73% | 26,856.15 | 45.36% |
境外其他地区 | 10,947.89 | 19.15% | 13,075.32 | 16.93% | 6,947.21 | 11.73% | 8,010.89 | 13.53% |
中国境内 | 910.41 | 1.59% | 1,080.11 | 1.40% | 614.68 | 1.04% | 1,417.24 | 2.39% |
合计 | 57,175.95 | 100.00% | 77,216.64 | 100.00% | 59,205.13 | 100.00% | 59,211.2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相对较高,中国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97.61%、
98.96%、98.60%和98.41%,占比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境外销售中,主要为北美、欧洲等地区,这些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人均收入较高及户外活动普及度、接受度更好,成为户外运动用品的主要销售区域。公司未来将在稳步拓展上述区域市场的同时,加大其他区域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其他区域的覆盖面和渗透率。
、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比例 | 收入金额 | 比例 | 收入金额 | 比例 | 收入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27,423.97 | 47.96% | 18,298.49 | 23.70% | 13,132.75 | 22.18% | 14,346.10 | 24.23% |
第二季度 | 29,751.98 | 52.04% | 18,462.02 | 23.91% | 18,689.84 | 31.57% | 14,998.23 | 25.33% |
第三季度 | - | - | 18,706.99 | 24.23% | 17,694.06 | 29.89% | 18,659.43 | 31.51% |
第四季度 | - | - | 21,749.14 | 28.17% | 9,688.48 | 16.36% | 11,207.45 | 18.93% |
合计 | 57,175.95 | 100.00% | 77,216.64 | 100.00% | 59,205.13 | 100.00% | 59,211.21 | 100.00% |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前三季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81.07%和
83.64%,占比相对较高,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通常第三季度为出货量最旺的季度,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次之,而第四季度销售额通常低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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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三个季度。由于2021年第三季度扬州地区发生疫情,宣布“封城”超过一个月,订单大量推迟到第四季度,使得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加。2022年第一、二季度,受益于产品终端露营市场的景气度持续提升,前两季度与同期相比收入大幅增加。
5、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呈总体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相关业务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603908.SH | 牧高笛 | 帐篷及装备等 | 86,350.33 | 92,152.40 | 43.56% | 64,189.63 | 21.66% | 52,762.57 |
605080.SH | 浙江自然 | 充气床垫等 | 63,549.63 | 84,210.52 | 45.13% | 58,023.74 | 6.51% | 54,478.48 |
002489.SZ | 浙江永强 | 户外休闲家具等 | 489,527.06 | 802,737.62 | 63.70% | 490,364.50 | 5.68% | 464,024.39 |
300577.SZ | 开润股份 | 出行产品等 | 130,665.28 | 222,073.87 | 16.05% | 191,367.48 | -26.57% | 260,619.03 |
平均 | - | 192,523.08 | 300,293.60 | 49.41% | 200,986.34 | -3.36% | 207,971.12 | |
公司 | 帐篷、睡袋、服装、背包等 | 57,175.95 | 77,216.64 | 30.42% | 59,205.13 | -0.01% | 59,211.21 |
注: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
浙江自然、牧高笛、开润股份、浙江永强产品都是户外用品领域,上述公司产品与本公司有所不同,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等均存在差异,但相关业务收入变化趋势总体保持一致。2020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了
0.0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水平同比下降了
4-10-318
3.36%,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大致相当;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0.42%,而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水平同比增长了
49.41%,高于发行人增长水平,主要由于浙江永强海外市场的家庭花园休闲用品需求大幅增加,导致收入增长
63.70%所致,剔除浙江永强,另外三家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度的平均增长水平为35%左右,与发行人大致相当。
、第三方回款、现金收付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情况
①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部分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的情况,主要为客户集团内关联公司代付。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0,673.43万元、15,789.54万元、26,865.15万元和22,443.92万元,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分别18.18%、26.55%、39.09%和45.07%。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 | - | 24.76 | 0.09% | 17.29 | 0.11% | - | - |
2 | 22,352.05 | 99.59% | 26,766.94 | 99.63% | 15,741.37 | 99.69% | 10,537.89 | 98.73% |
3 | 91.88 | 0.41% | 73.45 | 0.27% | 30.88 | 0.20% | 135.54 | 1.27% |
合计 | 22,443.92 | 100.00% | 26,865.15 | 100.00% | 15,789.54 | 100.00% | 10,673.43 | 100.00% |
注:类型1为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类型2为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类型3为境外客户指定付款。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存在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况,上述客户为向公司租赁房产的两个客户,其实际控制人分别代其支付了租金。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客户Newell集团内部分工发生变化。自2020年
月开始,Newell集团主要由旗下TheColemanCo.,Inc.对公司发送订单,主要由NewellBrandsInc.向公司支付货款。
②第三方回款主要客户
4-10-319
公司第三方回款客户主要为Fenix集团、VF集团和Newell集团。Fenix集团一般由Fj?llr?venInternationalAB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指定公司向Fenix集团旗下公司发货、开票,货款由Fj?llr?venInternationalAB或Fenix集团旗下其他公司支付。VF集团主要由VFOutdoor,LLC.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指定公司向VF集团旗下公司发货、开票,货款由VF集团旗下公司支付。2020年10月开始Newell集团内部分工发生变化,主要由Newell集团旗下TheColemanCo.,Inc.对公司发送订单,主要由NewellBrandsInc.向公司支付货款。Fenix集团、VF集团和Newell集团的上述特殊安排形成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集团 | 金额 | 占比 |
2022年1-6月 | Fenix集团 | 602.29 | 2.68% |
VF集团 | 5,411.21 | 24.11% | |
Newell集团 | 13,804.60 | 61.51% | |
合计 | 19,818.09 | 88.30% | |
2021年度 | Fenix集团 | 2,311.44 | 8.60% |
VF集团 | 10,142.55 | 37.75% | |
Newell集团 | 11,474.25 | 42.71% | |
合计 | 23,928.23 | 89.07% | |
2020年度 | Fenix集团 | 6,953.07 | 44.04% |
VF集团 | 3,404.78 | 21.56% | |
Newell集团 | 3,637.47 | 23.04% | |
合计 | 13,995.32 | 88.64% | |
2019年度 | Fenix集团 | 5,621.70 | 52.67% |
VF集团 | 2,808.85 | 26.32% | |
合计 | 8,430.55 | 78.99% |
上述客户属于国际大型企业集团,Fenix集团为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VF集团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Newell集团为纳斯达克主板上市公司,各集团内子公司较多,各子公司职能明确,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具有真实性、商业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性。
③与公司所在行业或自身经营模式的相关性
公司整体外销的比例非常高,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户外用品集团,出于其自身资金安排及子公司职能差异等因素考虑,存在集团统筹安排不同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产品、支付货款的情况。因此形成了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行为,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经营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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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付款方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所存在的第三方回款系基于正常商业合作产生,具有业务合理性。
(2)现金收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销售和现金采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现金销售金额 | 1.76 | 3.39 | 1.16 | 0.12 |
占经营性现金流入的比例 | - | - | - | - |
现金采购金额 | - | 25.70 | 25.06 | 44.43 |
现金支付奖金、工资 | 29.02 | 60.07 | 96.60 | 97.79 |
小计 | 30.78 | 85.77 | 121.66 | 142.22 |
占经营性现金流出的比例 | 0.06% | 0.12% | 0.21% | 0.26%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为零星现金销售,金额及其占经营性现金流入的比例很小;现金付款包括零星现金采购及支付部分临时工工资、部分员工满勤奖,金额及其占经营性现金流出的比例较小。上述现金收付情形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要包括房屋租金收入和废料收入及其他。房屋租金收入主要系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屋形成收入;废料收入为销售生产过程产生的尼龙、涤纶等形成的边角料收入。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租赁业务收入 | 167.57 | 83.71% | 299.67 | 85.64% | 242.92 | 49.35% | 260.35 | 74.27% |
废料收入 | 2.21 | 1.11% | 4.42 | 1.26% | 4.42 | 0.90% | 4.31 | 1.23% |
销售材料、电费等收入 | 30.40 | 15.19% | 45.81 | 13.09% | 56.63 | 11.50% | 85.91 | 24.51% |
Peak公司存货出口收入 | - | - | - | - | 188.30 | 38.25% | - | - |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 200.19 | 100.00% | 349.90 | 100.00% | 492.27 | 100.00% | 350.56 | 100.00% |
注:Peak公司存货出口收入主要系2020年度因收购Peak公司,约定原股东积压存货由
4-10-321
Peak公司负责报关形成,公司同时结转收入成本188.30万元,不影响公司损益。(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主要客户 | 销售内容 | 金额 | 占比 |
2022年1-6月 | 扬州宏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51.99 | 25.97% |
江苏阿瑞纳座椅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48.88 | 24.42% |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20.73 | 10.36% | |
扬州理想广告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11.88 | 5.94% |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9.25 | 4.62% | |
合计 | 142.73 | 71.30% | ||
2021年度 | 扬州宏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103.18 | 29.49% |
江苏阿瑞纳座椅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69.78 | 19.94% |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42.98 | 12.28% |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24.67 | 7.05% | |
扬州理想广告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23.76 | 6.79% | |
合计 | 264.37 | 75.55% | ||
2020年度 | 扬州宏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95.92 | 19.49%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75.01 | 15.24% |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45.56 | 9.25% | |
BergansFritidAS | 原材料 | 24.61 | 5.00% |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24.29 | 4.93% | |
合计 | 265.39 | 53.91% | ||
2019年度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140.35 | 40.03% |
扬州宏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92.48 | 26.38% | |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46.63 | 13.30% | |
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23.67 | 6.75% | |
林立绣花厂 | 租赁业务、电费等收入 | 4.75 | 1.35% | |
合计 | 307.88 | 87.82% |
注:Peak公司存货出口收入主要系2020年度因收购Peak公司,约定原股东积压存货由Peak公司负责报关形成,同时结转收入成本188.30万元,不影响公司损益,未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客户中列示。
发行人上述租赁房屋系市场化行为,租金定价主要考虑租赁时间、地理位置并参考周边区域同类房产租赁价格确定,定价具备公允性。
(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成本由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构成,与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类似,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相应期间营业成本的99%以上,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4-10-322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成本 | 42,419.24 | 99.63 | 60,999.07 | 99.81 | 46,608.45 | 99.17 | 46,968.09 | 99.69 |
其他业务成本 | 155.93 | 0.37 | 114.47 | 0.19 | 389.73 | 0.83 | 148.06 | 0.31 |
营业成本合计 | 42,575.17 | 100.00 | 61,113.54 | 100.00 | 46,998.18 | 100.00 | 47,116.15 | 100.00 |
注:2020年、2021年度、2022年1-6月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出口及运输费用717.84万元、1,636.05万元、575.8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较为匹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等。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28,064.69 | 66.16% | 38,908.16 | 63.78% | 31,644.43 | 67.89% | 32,217.94 | 68.60% |
直接人工 | 4,299.79 | 10.14% | 6,759.40 | 11.08% | 4,903.17 | 10.52% | 5,354.64 | 11.40% |
制造费用 | 3,218.80 | 7.59% | 4,716.86 | 7.73% | 3,868.29 | 8.30% | 3,753.62 | 7.99% |
外协及外包加工费 | 6,260.12 | 14.76% | 8,978.60 | 14.72% | 5,474.73 | 11.75% | 5,641.89 | 12.01% |
出口及运输费用 | 575.83 | 1.36% | 1,636.05 | 2.68% | 717.84 | 1.54% | - | - |
合计 | 42,419.24 | 100.00% | 60,999.07 | 100.00% | 46,608.45 | 100.00% | 46,968.09 | 100.00%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以后出口及运输费用在主营业务成本列报。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占比分别为
68.60%、
67.89%、
63.78%和
66.16%,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组成部分,占比整体保持基本稳定;2021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四类主要产品之一的背包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80%左右,比例相对较高,2021年度较2020年度,背包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12.96%下滑至4.28%,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降低;2022年1-6月,公司销售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的帐篷占比进一步上升、直接材料占比较低的服装有所下降,导致整体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占比分别为11.40%、
10.52%、
11.08%和
10.14%,占比整体保持基本稳定。
4-10-32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金额占比分别为7.99%、8.30%、
7.73%和
7.59%,占比整体保持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外协及外包加工费占比分别为12.01%、
11.75%、
14.72%和
14.76%。2019年度、2020年度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减少外协加工,将部分产能转移到越南子公司进行自主生产所致;2021年度、2022年1-6月有所提高,主要系客户订单增多,外协及外包加工费增加所致。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外协及外包加工费的占比整体保持基本稳定,不存在大幅变化的情形。
、制造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印字、绣花、包装费、水电费等项目组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制造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735.91 | 22.86% | 1,287.16 | 27.29% | 1,157.24 | 29.92% | 1,100.13 | 29.31% |
折旧摊销费 | 331.17 | 10.29% | 668.94 | 14.18% | 725.08 | 18.74% | 638.21 | 17.00% |
印字、绣花、包装费 | 1,136.35 | 35.30% | 1,373.22 | 29.11% | 866.43 | 22.40% | 731.99 | 19.50% |
水电费 | 140.98 | 4.38% | 218.10 | 4.62% | 185.57 | 4.80% | 208.98 | 5.57% |
运输、装卸费 | 417.58 | 12.97% | 509.09 | 10.79% | 386.30 | 9.99% | 371.36 | 9.89% |
物料、工具消耗及维修费 | 210.55 | 6.54% | 303.07 | 6.43% | 219.57 | 5.68% | 242.67 | 6.47% |
其他 | 246.26 | 7.65% | 357.27 | 7.57% | 328.11 | 8.48% | 460.28 | 12.26% |
合计 | 3,218.80 | 100.00% | 4,716.86 | 100.00% | 3,868.29 | 100.00% | 3,753.62 | 100.00% |
2020年,折旧费占比上升,主要系2020年公司子公司越南金泉生产设备投入增加,此外2020年公司收购了PEAK公司,使得生产设备增加所致;2021年,折旧费占比下降,主要系2021年订单、产量增加,规模效应增强所致。2021年,印字、绣花、包装费占比上涨,主要系2021年订单、产量增加,外发印字、绣花需求及包装需求增加所致;2022年1-6月,职工薪酬、折旧费占比下降,主要系2022年1-6月销售订单大幅增加,产量增多,规模效应增强所致;印字、绣花、包装费和运输、装卸费占比上升,主要系本年销售订单及产量增加,外发印字、绣花需求及包装需求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各项目占比
4-10-324
变动具有合理性。(
)制造费用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分析公司制造费用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制造费用 | 3,218.80 | 4,716.86 | 3,868.29 | 3,753.62 |
主营业务收入 | 57,175.95 | 77,216.64 | 59,205.13 | 59,211.21 |
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5.63% | 6.11% | 6.53% | 6.34% |
报告期各期,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是6.34%、6.53%、6.11%和5.63%。2020年度,公司收购PEAK公司,制造费用增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略微下滑,导致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小幅上升。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帐篷和睡袋产量及销量有所增长,使得公司营业收入较大提升,规模效应导致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变动具有合理性,制造费用与业务规模具有匹配性。
2、各产品成本明细构成及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帐篷、睡袋、背包、服装。
(1)报告期内,公司帐篷成本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顶
帐篷成本明细构成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15,115.96 | 68.31% | 15,650.97 | 67.60% | 9,282.06 | 69.51% | 8,092.57 | 69.22% |
直接人工 | 1,970.88 | 8.91% | 2,215.68 | 9.57% | 1,248.22 | 9.35% | 1,226.64 | 10.49% |
制造费用 | 1,365.27 | 6.17% | 1,254.86 | 5.42% | 864.22 | 6.47% | 750.65 | 6.42% |
外协及外包加工费 | 3,675.38 | 16.61% | 4,030.82 | 17.41% | 1,958.59 | 14.67% | 1,621.50 | 13.87% |
合计 | 22,127.48 | 100.00% | 23,152.32 | 100.00% | 13,353.08 | 100.00% | 11,691.36 | 100.00% |
销量 | 56.72 | 72.80 | 54.85 | 48.62 | ||||
单位成本 | 390.12 | 318.03 | 243.45 | 240.48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266.50 | 214.99 | 169.23 | 166.45 |
4-10-325
帐篷成本明细构成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不含镇江蓝深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304.17 | 263.17 | 272.65 | 231.11 | ||||
不含镇江蓝深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 52.47 | 59.94 | 58.88 | 53.29 |
注: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出口及运输费用717.84万元、1,636.05万元、575.8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为了数据可比,上述成本明细不含出口及运输费用,下同。1)成本结构及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析2020年度,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及外包加工费占比分别为
69.51%、9.35%、6.47%、14.67%,分别同比变动0.29、-1.14、0.05、0.80个百分点,呈现相对平稳的态势。直接人工占比同比下降
1.14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疫情原因,减免部分社保费用,导致人均薪酬有所下降所致。2020年度,公司不含镇江蓝深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
41.54元/件,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大帐篷自产比例提高,该类帐篷主要原材料单耗更高,并且2020年度尼龙布料、铝制杆材采购单价上升导致。
2021年度,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及外包加工费占比分别为
67.60%、
9.57%、
5.42%、
17.41%,分别较上年度变动-1.91、
0.22、-1.05、
2.74个百分点。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度下降1.91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21年度尼龙采购均价下降所致;制造费用占比较上年度下降
1.0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21年度订单饱满,生产规模大幅增长,使得规模效应增强所致;外协及外包加工费用占比较上年度上升2.74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21年度外包生产的帐篷尺寸整体较大,单件产品的加工费增长所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到
214.99元/件,上升了约45元/件,主要由于2021年大帐篷占比增加所致。
2022年1-6月,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及外包加工费占比分别为
68.31%、
8.91%、
6.17%、
16.61%,分别较上年度变动
0.71、-0.66、
0.75、-0.80,整体变动不大。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51.51元/件,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大帐篷增加、铝杆采购均价上涨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帐篷成本明细构成变动具有合理性。2)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分析
4-10-326
报告期内,公司帐篷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主要受帐篷规格、工资水平、产地等因素影响,通常而言,帐篷规格越大、单位人工工时越高、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越高;工资越高、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越高;越南人均工资较低,正常情况下,越南工厂生产的帐篷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较低。
2020年度,公司帐篷单位直接人工上升5.59元/件,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生产和销售大帐篷比例提高,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公司销售的单价
元/顶以上的大帐篷销售占比由19.05%增加至23.82%,使得单位直接人工有所提高。
2021年度,公司帐篷单位人工成本相对比较稳定,变动比例不大。2022年1-6月,公司帐篷单位人工成本下降
7.47元/件,主要系公司2022年上半年增加外协加工比例所致。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帐篷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变动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睡袋成本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睡袋成本明细构成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8,069.09 | 67.42% | 12,904.12 | 66.54% | 8,335.56 | 67.12% | 8,755.19 | 67.56% |
直接人工 | 1,538.82 | 12.86% | 2,755.75 | 14.21% | 1,698.18 | 13.67% | 1,761.73 | 13.59% |
制造费用 | 1,150.12 | 9.61% | 2,080.87 | 10.73% | 1,409.11 | 11.35% | 1,283.10 | 9.90% |
外协加工费 | 1,209.96 | 10.11% | 1,652.29 | 8.52% | 976.22 | 7.86% | 1,159.07 | 8.94% |
合计 | 11,968.00 | 100.00% | 19,393.03 | 100.00% | 12,419.07 | 100.00% | 12,959.09 | 100.00% |
销量 | 99.79 | 164.32 | 128.85 | 153.03 | ||||
单位成本 | 119.93 | 118.02 | 96.38 | 84.68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80.86 | 78.53 | 64.69 | 57.21 | ||||
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 15.42 | 16.77 | 13.18 | 11.51 |
)成本结构及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析2020年度,睡袋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
67.12%、
13.67%、
11.35%、
7.86%,同比变动分别为-0.44、
0.08、
1.45、-1.08个百分点,整体变动未见异常。2020年度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均有所上涨主要系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单位成本较高的羽绒睡袋销售占比由
10.15%上升至
14.28%所致。
4-10-327
2021年度,睡袋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
66.54%、
14.21%、
10.73%、
8.52%,同比变动分别为-0.58、
0.54、-0.62、
0.66个百分点,整体变动未见异常。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单位成本较高的羽绒睡袋销售占比由
14.28%上升至
25.75%,导致公司睡袋产品的主要材料单耗均有所上涨,从而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
2022年1-6月,睡袋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67.42%、12.86%、9.61%、10.11%,同比变动分别为0.88、-1.35、-1.12、
1.59个百分点。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下降,外协加工费用占比上升,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增加外协生产数量所致。2022年1-6月相较2021年度,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上涨
1.91元/件、
2.33元/件,变化幅度较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睡袋成本明细构成变动具有合理性。
2)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睡袋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主要受睡袋类型、工资水平等因素影响,公司睡袋分为羽绒睡袋和棉睡袋,通常而言,羽绒睡袋较棉睡袋工艺要求更高、单位产品人工工时高、人工成本更高。
2020年度,公司睡袋单位直接人工上升1.67元/件,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羽绒睡袋销售占比上升所致,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羽绒睡袋销售占比由
10.15%增加到14.28%,羽绒睡袋均价高,工艺要求相对较高,使得单位人工成本更高。
2021年度,公司睡袋单位直接人工上升3.59元/件,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羽绒睡袋销售占比大幅度上升所致,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羽绒睡袋销售占比由14.28%增加到25.75%,使得单位人工成本进一步提高。
2022年1-6月,公司睡袋单位直接人工下降1.35元/件,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公司增加外协生产数量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睡袋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变动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背包成本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背包成本明细构成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4-10-328
直接材料 | 1,096.24 | 79.20% | 2,240.42 | 80.36% | 5,394.81 | 83.54% | 5,469.73 | 84.98% |
直接人工 | 141.45 | 10.22% | 282.42 | 10.13% | 532.26 | 8.24% | 485.82 | 7.55% |
制造费用 | 131.87 | 9.53% | 252.31 | 9.05% | 510.26 | 7.90% | 437.59 | 6.80% |
外协加工费 | 14.53 | 1.05% | 12.82 | 0.46% | 20.06 | 0.31% | 43.49 | 0.68% |
合计 | 1,384.10 | 100.00% | 2,787.98 | 100.00% | 6,457.39 | 100.00% | 6,436.63 | 100.00% |
销量 | 23.40 | 43.41 | 100.23 | 97.32 | ||||
单位成本 | 59.15 | 64.22 | 64.43 | 66.14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46.85 | 51.61 | 53.82 | 56.20 | ||||
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 6.05 | 6.51 | 5.31 | 4.99 |
1)成本结构及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析2020年度,背包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83.54%、8.24%、7.90%、0.31%,同比变动分别为-1.44、0.69、1.10、-0.37个百分点。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1.44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度背包主要原材料维尼纶布料采购均价下降所致;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由于直接材料占比下降,间接导致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上升。2020年度较2019年度,背包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单位材料成本下降,单位材料成本下降主要系其主要原材料维尼纶布料均价从59.78元/米下降至58.16元/米所致。
2021年度,背包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
80.36%、
10.13%、
9.05%、
0.46%,分别较上年变动-3.18、
1.89、
1.15、
0.15个百分点。直接材料占比下降、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系2021年度背包产量大幅度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单位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上升,间接导致直接材料的占比下降。2021年度较2020年度,背包单位成本相对比较稳定,单位材料成本下降主要系背包吊牌、绳带、拉链等配件采购均价下降导致。2022年1-6月,背包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79.20%、10.22%、9.53%、1.05%,分别较上年变动-1.16、0.09、0.48、
0.59个百分点,整体变动未见异常。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背包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销售背包中KankenMini销量增多,其规格较小、单位背包耗材减少。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背包成本明细构成变动具有合理性。
)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分析
4-10-329
报告期内,公司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主要受产量、工资水平等因素影响,因报告期内公司背包98%以上生产由越南工厂进行,越南工厂车间人员工资为固定工资制,通常而言,背包产量越高,规模效应越强,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越低;人工工资越高,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越高。
2020年度,公司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上升0.32元/件,相对变化不大,比较稳定。
2021年度,公司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上升1.20元/件,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背包销量大幅度下降,由2020年度的7,175.60万元下降到2021年度的2,760.04万元,规模效应变弱,导致单位背包直接人工成本上升。
2021年1-6月,公司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下降
0.46元/件,相对变化不大,比较稳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背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变动具有合理性。
(
)报告期内,公司服装成本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服装成本明细构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3,114.42 | 57.71% | 7,451.82 | 57.34% | 7,737.77 | 62.75% | 8,999.53 | 61.10% |
直接人工 | 565.32 | 10.47% | 1,350.27 | 10.39% | 1,250.09 | 10.14% | 1,811.98 | 12.30% |
制造费用 | 454.33 | 8.42% | 1,017.57 | 7.83% | 963.72 | 7.82% | 1,243.76 | 8.44% |
外协加工费用 | 1,262.89 | 23.40% | 3,176.18 | 24.44% | 2,378.95 | 19.29% | 2,673.50 | 18.15% |
合计 | 5,396.95 | 100.00% | 12,995.84 | 100.00% | 12,330.53 | 100.00% | 14,728.77 | 100.00% |
销量 | 26.99 | 55.21 | 48.65 | 55.92 | ||||
单位成本 | 199.95 | 235.39 | 253.45 | 263.39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115.39 | 134.97 | 159.05 | 160.94 | ||||
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 20.94 | 24.46 | 25.70 | 32.40 |
1)成本结构及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析
2020年度,服装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62.75%、10.14%、7.82%、19.29%,同比变动分别为1.65、-2.16、-0.63、
1.14个百分点。直接材料占比上升,主要系本期羽绒服销售占比有所增加;直接人工占比同比下降2.16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疫情原因,减免部分社保费用,导致人均薪酬有所下降所致。2020年度较2019年度,服装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人工成本有所下降所致,单位材料成本下降变化不大。
4-10-330
2021年度,服装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
57.34%、
10.39%、
7.83%、
24.44%,分别较上年变动-5.41、
0.25、
0.01、
5.15个百分点。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下降了5.41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21年度尼龙、羽绒等原材料采购均价下降所致;外协加工费占比上升,主要由于本年度订单大幅增多,增加外协加工数量所致。2021年度较2020年度,服装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中尼龙、羽绒等原材料采购均价有所下降所致。
2022年1-6月,服装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占比分别为57.71%、10.47%、8.42%、23.40%,分别较上年变动0.37、0.58、0.59、-1.04个百分点,整体变动未见异常。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服装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单衣销量占比上升、羽绒服销量占比下降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服装成本明细构成变动具有合理性。
)单位直接人工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服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主要受工资水平、外协加工比例等因素影响,工资越高、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越高;外协加工比例越高、单位产品直接人工成本越低。
2020年度,公司服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下降
6.71元/件,主要系2020年度疫情原因,减免社保费用约占工资薪酬的8.75%,导致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下降约
2.83元/件;2020年度外协加工比例上升,导致单位直接人工下降约
1.09元/件;同时,2020年度公司销售服装工艺相对简单,单位产品工时下降约11%,导致单位直接人工下降约
3.26元/件。
2021年度,公司服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下降1.24元/件,主要系2021年度外协加工比例上升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服装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下降
3.52元/件,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服装单衣销售占比上升、羽绒服销售占比下降所致,单衣相较于羽绒服工艺更简单,单位直接人工成本更低。
4-10-331
(四)毛利率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57,175.95 | 77,216.64 | 59,205.13 | 59,211.21 |
主营业务成本 | 42,419.24 | 60,999.07 | 46,608.45 | 46,968.09 |
主营业务毛利 | 14,756.71 | 16,217.57 | 12,596.68 | 12,243.12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5.81% | 21.00% | 21.28% | 20.68%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68%、21.28%、21.00%及25.81%,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化不大,保持相对稳定。
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各大业务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水平的影响,因此不同年度间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以及各业务毛利率的变化,会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变化及各项业务对公司毛利率贡献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贡献率 | 毛利率贡献率 | 毛利率 | 收入贡献率 | 毛利率贡献率 | 毛利率 | 收入贡献率 | 毛利率贡献率 | 毛利率 | 收入贡献率 | 毛利率贡献率 | |
帐篷 | 26.91% | 53.61% | 14.42% | 23.59% | 40.03% | 9.44% | 20.19% | 28.71% | 5.80% | 22.74% | 25.56% | 5.81% |
睡袋 | 26.69% | 28.93% | 7.72% | 21.64% | 33.09% | 7.16% | 23.60% | 27.88% | 6.58% | 21.36% | 27.83% | 5.95% |
背包 | 14.01% | 2.86% | 0.40% | 13.80% | 4.28% | 0.59% | 14.59% | 12.96% | 1.89% | 16.31% | 12.99% | 2.12% |
服装 | 18.84% | 11.84% | 2.23% | 15.17% | 20.42% | 3.10% | 23.54% | 27.66% | 6.51% | 19.69% | 30.97% | 6.10% |
附件及其他 | 37.46% | 2.75% | 1.03% | 32.70% | 2.18% | 0.71% | 17.92% | 2.78% | 0.50% | 26.59% | 2.65% | 0.70% |
合计 | - | 100.00% | 25.81% | - | 100.00% | 21.00% | - | 100.00% | 21.28% | - | 100.00% | 20.68% |
注:毛利率贡献率=该项业务毛利率*收入贡献率(该项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帐篷、睡袋、服装和背包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率较大,附件及其他贡献相对较小,报告期内上述四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合计分别为
19.97%、
20.78%、
20.29%和
24.78%,上述四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波动是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4-10-332
在2019-2020年度,帐篷、睡袋和服装均维持较高的毛利率贡献率;2021年度、2022年1-6月,由于帐篷收入占比较大幅度提高,帐篷毛利率贡献率有较大的幅度提升,服装、背包收入占比有所降低,毛利率贡献率下滑。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及各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68%、21.28%、21.00%和25.81%,2020年较2019年上升
0.60%,2021年较2020年下降
0.27%,2022年1-6月较2021年上升4.8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 | 2021年度较2020年度 | 2020年度较2019年度 | ||||||
单项业务毛利率因素影响 | 收入占比因素影响 | 毛利率贡献率变化 | 单项业务毛利率因素影响 | 收入占比因素影响 | 毛利率贡献率变化 | 单项业务毛利率因素影响 | 收入占比因素影响 | 毛利率贡献率变化 | |
帐篷 | 1.78% | 3.20% | 4.98% | 1.36% | 2.28% | 3.65% | -0.73% | 0.72% | -0.02% |
睡袋 | 1.46% | -0.90% | 0.56% | -0.65% | 1.23% | 0.58% | 0.62% | 0.01% | 0.63% |
背包 | 0.01% | -0.20% | -0.19% | -0.03% | -1.27% | -1.30% | -0.22% | 0.00% | -0.23% |
服装 | 0.43% | -1.30% | -0.87% | -1.71% | -1.70% | -3.41% | 1.07% | -0.65% | 0.41% |
附件及其他 | 0.13% | 0.19% | 0.32% | 0.32% | -0.11% | 0.21% | -0.24% | 0.03% | -0.21% |
合计 | 3.81% | 0.99% | 4.81% | -0.71% | 0.43% | -0.27% | 0.49% | 0.11% | 0.60% |
注:毛利率变动影响=(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年毛利率。
(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2020年相较于2019年上升的原因2020年相较于2019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0.60个百分点,变动幅度相对较小,主要是由于睡袋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0.63个百分点和服装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升0.41个百分点所致。
睡袋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上升了0.63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21.36%上升至23.60%,毛利率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0.6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销售收入占比由
27.83%略微上升至
27.88%,收入占比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0.01个百分点,上述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0.63个百分点。
4-10-333
服装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上升了0.41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
19.69%上升至
23.54%,毛利率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1.0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产品销售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30.97%下降至
27.66%,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0.65个百分点,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0.41个百分点。
(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2021年相较于2020年下降的原因
2021年相较于2020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0.2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服装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3.41个百分点,帐篷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3.65个百分点,背包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1.30个百分点所致。
服装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3.41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销售收入占比由27.66%下降至20.42%,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1.7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23.54%下降至15.17%,毛利率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71个百分点,上述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3.41个百分点。
帐篷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上升了3.65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销售收入占比由
28.71%上升至
40.03%,收入占比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2.2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20.19%上升至23.59%,毛利率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1.36个百分点,上述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3.65个百分点。
背包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1.30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销售收入占比由
12.96%下降至
4.28%,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2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14.59%下降至13.80%,毛利率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0.03个百分点,上述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30个百分点。
(3)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2022年1-6月相较于2021年上升的原因
2022年1-6月相较于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4.8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帐篷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4.98个百分点,服装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0.87个百分点所致。
帐篷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上升了4.98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销售收入占比由
40.03%上升至
53.61%,收入占比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3.2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23.59%上升至26.91%,毛利率上升使其毛利
4-10-334
率贡献率上升1.78个百分点,上述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4.98个百分点。
服装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0.87个百分点。一方面,该类销售收入占比由20.42%下降至11.84%,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1.3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
15.17%上升至
18.84%,毛利率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0.43%个百分点,上述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0.87个百分点。
4、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1)帐篷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帐篷的毛利率分别为
22.74%、
20.19%、
23.59%和
26.91%,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帐篷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30,651.67 | 30,910.63 | 16,998.58 | 15,132.25 |
销售成本(万元) | 22,404.26 | 23,618.97 | 13,567.40 | 11,691.36 |
毛利率 | 26.91% | 23.59% | 20.19% | 22.74% |
销量(万顶) | 56.72 | 72.80 | 54.85 | 48.62 |
单位售价(元/顶) | 540.40 | 424.60 | 309.94 | 311.25 |
单位成本(元/顶) | 395.00 | 324.44 | 247.38 | 240.48 |
较上年毛利率变化(百分点) | 3.32 | 3.40 | -2.55 | - |
注: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年度后将出口及运输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下同。
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公司帐篷毛利率同比下降
2.55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a)因会计政策调整,计入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出口及运输费用使得毛利率下降约
1.45个百分点;(b)帐篷主要原材料铝制杆材价格由
115.91元/套上涨至123.70元/套,上涨6.72%,导致帐篷成本上涨,影响毛利率约1个百分点。
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公司帐篷毛利率上升3.40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VFCorporation销售占比有所提高;公司主要客户NewellBrandsInc.集团旗下欧洲、日本等地区公司(如ColemanJapanCo.,Ltd.等)销售增加,此部分主要是新款且规格较大的帐篷,毛利率较高,使得该客户毛利率贡献率有所增加;另外随着公司向大客户NewellBrandsInc.销售规格较大帐篷数量的增加,该客户的帐篷销售均价由2020年度
204.46元/顶,增加至
331.84元/顶,使得公司帐篷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均有所提高。
4-10-335
2022年1-6月相较2021年度,公司帐篷毛利率上升3.32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对主要客户RecreationalEquipmentInc.帐篷订单增多,占销售收入比例从
3.28%提升至13.22%,使得帐篷毛利率贡献率增加3.10个百分点;另外公司主要集团客户NewellBrandsInc.旗下日本Coleman(如ColemanJapanCo.,Ltd.等)、MarmotMountain,LLC(品牌为土拨鼠)的帐篷品牌定位较高,其销售价格较高,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其对公司采购量增加,该客户的帐篷整体销售均价由2021年度331.84元/顶,增加至484.63元/顶,使得公司帐篷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均有所提高。
(
)睡袋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睡袋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1.36%、
23.60%、
21.64%和
26.69%,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睡袋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6,543.37 | 25,551.67 | 16,506.15 | 16,479.23 |
销售成本(万元) | 12,128.31 | 20,022.61 | 12,610.95 | 12,959.09 |
毛利率 | 26.69% | 21.64% | 23.60% | 21.36% |
销量(万) | 99.79 | 164.32 | 128.85 | 153.03 |
单位售价(元/件) | 165.78 | 155.50 | 128.11 | 107.69 |
单位成本(元/件) | 121.53 | 121.85 | 97.88 | 84.68 |
较上年毛利率变化(百分点) | 5.05 | -1.96 | 2.24 | - |
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公司睡袋毛利率同比提高2.24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a)因会计政策调整,计入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出口及运输费用使得毛利率下降约
1.32个百分点;(b)VFCorporation睡袋高端产品较多,毛利率相对较高,2020年销售占比由7.25%提高到15.04%,毛利率贡献率增加
2.51个百分点;(c)睡袋主要材料中空棉价格有所下降,导致睡袋毛利率上升;(d)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单价较高的羽绒睡袋(报告期内,羽绒睡袋销售均价维持在600-700元,棉睡袋销售均价维持在100-120元)销售占比由10.15%增加到
14.28%,导致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相应有所提高。
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公司睡袋毛利率下降1.96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a)由于人民币升值影响,睡袋毛利率下降约5.08个百分点;(b)公司向客户RecreationalEquipmentInc.销售毛利率较高的羽绒睡袋占比由4.83%提高到
13.11%,该客户总体对睡袋毛利率贡献率增加
3.72个百分点;(c)2021
4-10-336
年度相较2020年度,单价较高的羽绒睡袋销售占比由14.28%增加到25.75%,导致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相应有所提高。2022年1-6月相较2021年度,公司睡袋毛利率上涨5.05个百分点。主要系2022年1-6月公司主要客户RecreationalEquipmentInc.销售金额占比由2021年度30.03%上升至38.07%,毛利率贡献率增加3.63个百分点;另外客户羽绒睡袋销售由
25.75%提高至
28.52%,其销售均价较高,同时羽绒价格有所下降,使得单位售价相应有所提高,单位成本保持相对稳定。
(3)背包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背包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6.31%、
14.59%、
13.80%和
14.01%,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背包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637.43 | 3,304.15 | 7,675.58 | 7,690.96 |
销售成本(万元) | 1,408.10 | 2,848.24 | 6,555.64 | 6,436.63 |
毛利率 | 14.01% | 13.80% | 14.59% | 16.31% |
销量(万件) | 23.40 | 43.41 | 100.23 | 97.32 |
单位售价(元/件) | 69.98 | 76.12 | 76.58 | 79.03 |
单位成本(元/件) | 60.17 | 65.61 | 65.41 | 66.14 |
较上年毛利率变化(百分点) | 0.21 | -0.79 | -1.72 | - |
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公司背包毛利率同比降低
1.72个百分点,公司背包主要为Kanken包系列,价格波动较小,相对比较稳定,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因会计政策调整,计入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出口及运输费用使得毛利率下降约
1.28个百分点。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公司背包毛利率同比降低0.79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系2021年度背包销售量大幅降低,单位人工成本提高,使得毛利率有所降低。
2022年1-6月相较2021年度,公司背包毛利率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毛利率变化不大。2022年1-6月背包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均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销售背包中,KankenMini均价为
元左右,其销售占比有所提高所致。
(4)服装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服装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9.69%、
23.54%、
15.17%和
18.84%,
4-10-337
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服装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6,770.98 | 15,770.35 | 16,378.18 | 18,339.18 |
销售成本(万元) | 5,495.06 | 13,378.68 | 12,522.95 | 14,728.77 |
毛利率 | 18.84% | 15.17% | 23.54% | 19.69% |
销量(万件) | 26.99 | 55.21 | 48.65 | 55.92 |
单位售价(元/件) | 250.86 | 285.62 | 336.64 | 327.98 |
单位成本(元/件) | 203.59 | 242.30 | 257.40 | 263.41 |
较上年毛利率变化(百分点) | 3.68 | -8.37 | 3.85 | - |
2020年度相较2019年度,公司服装毛利率同比提高
3.85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a)因会计政策调整,计入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出口及运输费用使得毛利率下降约
1.36个百分点;(b)公司服装客户BergansFritidAS羽绒服销售量增加,该客户毛利率贡献率提高5.11个百分点。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8.37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a)由于人民币升值影响,降低毛利率约
8.54个百分点;(b)服装中主要材料尼龙等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成本降低,毛利率有所提高;(c)由于2020年度、2021年度,填充羽绒采购均价分别为
532.24元/kg和
494.58元/kg,2021年度呈现同比下降的态势,因此羽绒服均价同比下降,进而导致2021年度服装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均同比下降。
2022年1-6月相较2021年度,公司服装毛利率同比提高3.68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公司主要客户OberalpAG-SPA销售占比超过30%,2022年1-6月毛利率较低的老款减少,毛利率较高的新款增多,使得毛利率贡献率增加2.33个百分点;另外,2022年1-6月服装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均有所降低,主要系均价较低的单衣销售占比由2021年度22.83%上升到41.80%,均价较高的羽绒服销售占比由51.60%下降至30.19%,服装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5、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帐篷、睡袋等户外装备,以及户外服装、运动背包等户外用品及配饰。部分上市公司的产品涉及户外用品领域,包括牧高笛、浙江永强、开润股份、浙江自然等,但上述公司产品与本公司不同,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应用场景等均存在较大差异。
4-10-338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代码 | 可比公司 | 相关业务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603908.SH | 牧高笛 | 帐篷及装备等 | 27.39% | 24.91% | 25.53% | 28.20% |
605080.SH | 浙江自然 | 充气床垫等 | 35.86% | 38.75% | 40.76% | 39.82% |
002489.SZ | 浙江永强 | 户外休闲家具等 | 14.50% | 14.19% | 28.40% | 28.55% |
300577.SZ | 开润股份 | 出行产品等 | 23.37% | 26.76% | 28.69% | 28.58% |
平均 | - | 25.28% | 26.15% | 30.84% | 31.29% | |
本公司 | 帐篷、睡袋、服装、背包等 | 25.81% | 21.00% | 21.28% | 20.68% |
数据来源:来自wind资讯。
由上表可以看出,由于业务模式及产品结构有所不同,产品也具有各自鲜明的特点,因此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比如浙江自然2020年度毛利率为40.76%,而牧高笛则仅为25.53%,因此,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的可比性不高。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牧高笛的产品与公司相似程度最高,以户外帐篷等产品为主,其75%左右收入来源于OEM/ODM出口业务,主要客户为迪卡侬等户外品牌,2019-2021年出口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24.66%、23.04%、20.42%,与公司毛利率水平大致相当。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具体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系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为4.79%、5.85%、2.95%和0.94%,比例较低,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00 | 86.96 | 121.85 | 147.98 |
房产税 | 45.35 | 86.25 | 94.17 | 88.81 |
教育费附加 | 12.60 | 52.17 | 73.11 | 88.79 |
土地使用税 | 19.42 | 38.84 | 38.84 | 38.8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40 | 34.78 | 48.74 | 59.19 |
印花税 | 14.70 | 24.24 | 13.13 | 14.78 |
环境保护税 | 0.68 | 1.24 | 1.32 | 1.28 |
车船使用税 | 0.28 | 0.58 | 0.71 | 1.13 |
4-10-339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其他 | 0.15 | 5.75 | 0.82 | 4.61 |
合计 | 122.57 | 330.81 | 392.69 | 445.40 |
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 | 0.94% | 2.95% | 5.85% | 4.79%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0.21% | 0.43% | 0.66% | 0.75% |
2、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 |
销售费用 | 233.76 | 0.41% | 444.18 | 0.57% | 411.24 | 0.69% | 1,325.66 | 2.23% |
管理费用 | 1,216.04 | 2.12% | 2,255.72 | 2.91% | 1,825.60 | 3.06% | 1,291.93 | 2.17% |
研发费用 | 1,614.84 | 2.81% | 1,924.18 | 2.48% | 1,776.49 | 2.98% | 1,741.43 | 2.92% |
财务费用 | -1,730.54 | -3.02% | 550.57 | 0.71% | 2,150.96 | 3.60% | -569.31 | -0.96% |
合计 | 1,334.10 | 2.33% | 5,174.65 | 6.67% | 6,164.30 | 10.33% | 3,789.71 | 6.36%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789.71万元、6,164.30万元、5,174.65万元及1,334.1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6%、
10.33%、
6.67%及
2.33%。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销售费用大幅度降低系出口及运输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发行人财务费用存在一定波动,2020年度财务费用大幅度提高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美元对人民币大幅贬值,导致公司形成汇兑损失所致。2022年1-6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出现较大波动主要系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产生较多的汇兑收益所致。
本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销售费用金额1,325.66万元、411.24万元、444.18万元及233.7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3%、0.69%、0.57%及0.4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运杂包干费、差旅交通费等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4-10-34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运杂、包干费 | 24.25 | 10.37% | 34.64 | 7.80% | 45.58 | 11.08% | 789.97 | 59.59% |
职工薪酬 | 128.38 | 54.92% | 297.54 | 66.99% | 243.16 | 59.13% | 284.26 | 21.44% |
差旅交通费 | 17.09 | 7.31% | 58.77 | 13.23% | 63.13 | 15.35% | 158.56 | 11.96% |
业务招待费 | 25.36 | 10.85% | 43.95 | 9.90% | 26.86 | 6.53% | 53.98 | 4.07% |
其他 | 38.69 | 16.55% | 9.28 | 2.09% | 32.52 | 7.91% | 38.88 | 2.93% |
合计 | 233.76 | 100.00% | 444.18 | 100.00% | 411.24 | 100.00% | 1,325.66 | 100.00%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0.41% | - | 0.57% | - | 0.69% | - | 2.23% |
A、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284.26万元、
243.16万元、
297.54万元和
128.38万元。根据公司薪酬政策,销售人员薪酬由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社保公积金等部分组成。其中,根据销售人员的职位、职级、工龄等确定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和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公司 | 薪酬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母公司 | 职工薪酬合计(万) | 105.44 | 250.33 | 211.88 | 268.55 |
平均人数(人) | 22 | 20 | 21 | 26 | |
人均薪酬(万) | 4.79 | 12.52 | 10.09 | 10.33 | |
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 | 职工薪酬合计(万) | 22.94 | 47.21 | 31.28 | 15.71 |
平均人数(人) | 17 | 16 | 12 | 6 | |
人均薪酬(万) | 1.35 | 2.95 | 2.61 | 2.62 | |
合计 | 职工薪酬合计(万) | 128.38 | 297.54 | 243.16 | 284.26 |
平均人数(人) | 39 | 36 | 33 | 32 | |
人均薪酬(万) | 3.29 | 8.26 | 7.37 | 8.88 |
注:平均人数取各月末人数平均值后四舍五入;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32人、33人、36人和39人,随销售额逐年增加,总的销售人员有所增多。2019年度以后,发行人母公司销售人员总体有所减少,越南子公司销售人员相对增多,越南子公司所在地工资水平
4-10-341
较低,导致总的薪酬有所下降。B、运杂、包干费报告期内,公司运杂、包干费金额分别为789.97万元、45.58万元、34.64万元和
24.25万元,2019年度主要包括国内的货物运输费、海外运输的货运代理费用等,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主要系销售部门产生的邮寄费等。报告期内,将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因新收入准则影响计入营业成本的出口及运输费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出口及运输费用分别为717.84万元、1,636.05万元、575.83万元)模拟调整至销售费用后,公司运杂、包干费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3%、
1.28%、
2.15%和
1.05%。报告期内,运杂、包干费2019年、2020年及2022年1-6月保持相对稳定,配比关系不存在较大变化;2021年度出口及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发行人越南子公司因疫情影响生产,导致无法正常交货,为满足客户交期需求,采用空运等费用较高运输方式所致。
(a)报告期内,运杂费及包干费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运杂、包干费 | 空运费 | 合计 |
2022年1-6月 | 568.06 | 31.99 | 600.05 |
2021年度 | 1,032.44 | 638.26 | 1,670.70 |
2020年度 | 724.10 | 39.32 | 763.41 |
2019年度 | 766.71 | 23.26 | 789.97 |
注:2020年、2021年度、2022年1-6月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出口及运输费用717.84万元、1,
636.05万元、575.8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为了数据可比,上述明细包含此费用,下同。
公司的运杂、包干费包括:销售行为产生的包干费、运杂费及空运费。其中包干费主要为报关过程产生的报关费、拖箱费、码头操作费及其他运杂费等;运杂费主要为产品由公司厂区运至海关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以及内销中的汽运物流费用等,主要核算运输的产品运费;空运费主要为公司产能不足导致紧急交货等原因,由公司承担发往客户仓库的空运运输费用。
(b)物流及清关模式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为FOB模式,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港口并承担该段的物流运输费,由公司委托货代公司或客户指定货代公司准备清关单证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完成后,公司取得报关单、提单等单据并与货代公司结算
4-10-342
出口包干费。
(c)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物流清关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序号 | 物流清关供应商 | 运输费用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上海英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84.00 | 14.00% | 否 |
2 | CNCTYCPGIAONHANVANTAICONONG | 71.58 | 11.93% | 否 |
3 |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 60.81 | 10.13% | 否 |
4 | 上海盛叶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51.56 | 8.59% | 否 |
5 | 扬州市捷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 37.08 | 6.18% | 否 |
合计 | 305.03 | 50.83% | ||
2021年度 | ||||
序号 | 物流清关供应商 | 运输费用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CNCTYCPGIAONHANVANTAICONONG | 279.59 | 16.73% | 否 |
2 | TRINITYLOGISTICSVIETNAMINCCOLTD | 188.67 | 11.29% | 否 |
3 |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 167.06 | 10.00% | 否 |
4 | CNCTTNHHGIAONHANEXPOLANKAVNTAIHN | 148.86 | 8.91% | 否 |
5 | 江苏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141.51 | 8.47% | 否 |
合计 | 925.69 | 55.40% | ||
2020年度 | ||||
序号 | 物流清关供应商 | 运输费用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CNCTYCPGIAONHANVANTAICONONG | 142.48 | 18.66% | 否 |
2 |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 131.07 | 17.17% | 否 |
3 | 扬州美集货运有限公司 | 40.35 | 5.29% | 否 |
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38.45 | 5.04% | 否 | |
小计 | 78.80 | 10.32% | - | |
4 | 捷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 67.08 | 8.79% | 否 |
5 | 丹马士环球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34.70 | 4.54% | 否 |
合计 | 454.13 | 59.49% | - | |
2019年度 | ||||
序号 | 物流清关供应商 | 运输费用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 127.73 | 16.17% | 否 |
2 | 扬州市捷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 91.85 | 11.63% | 否 |
3 | 扬州美集货运有限公司 | 41.19 | 5.21% | 否 |
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49.86 | 6.31% | 否 | |
小计 | 91.05 | 11.53% | - | |
4 | CNCTYCPGIAONHANVANTAICONONG | 50.48 | 6.39% | 否 |
4-10-343
5 | 上海润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31.70 | 4.01% | 否 |
合计 | 392.81 | 49.72% | - |
报告期内主要物流清关供应商为客户指定货代公司及公司长期合作的陆路运输公司。2020年度较2019年度相比,前五大物流清关供应商相对稳定。2021年度较2020年度对比,物流清关供应商主要集中在越南金泉,原因系因疫情影响生产,导致无法正常交货,为满足客户交期需求,采用空运等费用较高运输方式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物流清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d)定量分析单位重量产品运输费发生变化的原因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运杂、包干费(万元) | 600.05 | 1,670.70 | 763.41 | 789.97 |
其中:空运费 | 31.99 | 638.26 | 39.32 | 23.26 |
销售数量(万件) | 206.90 | 335.74 | 332.58 | 354.89 |
单位运费(元/件) | 2.90 | 4.98 | 2.30 | 2.23 |
剔除空运费后的单位运费(元/件) | 2.75 | 3.08 | 2.18 | 2.16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7,175.95 | 77,216.64 | 59,205.13 | 59,211.21 |
运杂、包干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1.05% | 2.16% | 1.28% | 1.33% |
剔除空运费后运杂、包干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0.99% | 1.34% | 1.22% | 1.29% |
报告期内,运杂、包干费2019年、2020年保持相对稳定,配比关系不存在较大变化;2021年度出口及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发行人越南子公司因疫情影响生产,导致无法正常交货,为满足客户交期需求,采用空运等费用较高运输方式所致。报告期各期剔除空运费影响后,运杂、包干费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1.29%、
1.22%、
1.34%和
0.99%,占比相对稳定。2022年1-6月出口及运输费用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1-6月收入增长主要为单价较高的帐篷类产品大幅增加,该类产品收入增加对运输费用金额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2019年及2020年单位运费基本一致,变动较小。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Newell集团旗下Coleman欧洲及美国客户因扬州港货柜紧张,改为上海港出货,Coleman日本改为南京港,陆路运输距离增加,导致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单位运费上涨。
4-10-344
C、差旅交通费报告期内,公司差旅交通费分别为
158.56万元、
63.13万元、
58.77万元和
17.09万元,2020年度以来大幅下降,主要系疫情影响公司与客户往来相对减少,业务拓展活动、交通费大幅度降低所致。
D、业务招待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53.98万元、
26.86万元、
43.95万元和
25.36万元,2020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因疫情因素影响,2020年度主要客户与公司减少往来所致。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销售费用率 |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603908.SH | 牧高笛 | 4.03% | 5.75% | 6.12% | 10.73% | |
605080.SH | 浙江自然 | 1.17% | 1.37% | 2.73% | 3.35% | |
002489.SZ | 浙江永强 | 6.35% | 4.63% | 8.54% | 9.76% | |
300577.SZ | 开润股份 | 8.14% | 11.76% | 11.11% | 9.55% | |
平均 | 4.92% | 5.88% | 7.12% | 8.34% | ||
公司 | 0.41% | 0.57% | 0.69% | 2.23%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2.23%、
0.69%、
0.57%和
0.41%(2020年度、2021年度加上计入营业成本的出口及运输费用后分别为1.89%、2.68%、
1.41%),低于牧高笛、浙江永强和开润股份,但相对来说更接近于浙江自然。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多家国际知名户外用品公司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为其重要且稳定的产品供应商;另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大部分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客户较为集中,能够有效控制客户维护成本。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规模较小。
牧高笛、浙江永强和开润股份,除代工制造业务外,还有自有品牌业务经营,销售渠道较为多元,其户外运动产品、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与发行人存在较大的差异,其销售费用率高于发行人具有合理性。
浙江自然与公司虽有差异,但双方销售规模、销售方式、外销收入占比相似,可比性较强,双方销售费用的差异对比情况分析如下:
4-10-345
A、发行人与浙江自然包干、运杂费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差异较小发行人与浙江自然的销售费用均以包干、运杂费为主,由于发行人与浙江自然销售规模相当,销售方式均为OEM/ODM,且双方外销收入占比均较高,2019年度至2020年度,浙江自然包干、运杂费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51%和
1.33%,发行人包干、运杂费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3%和1.28%,发行人与浙江自然包干、运杂费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差异较小,且均为销售费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浙江自然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运杂费等相关明细数据,下同)
B、发行人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低于浙江自然2019年度至2021年度,发行人母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年薪分别为
10.33万元、
10.09万元和12.52万元,同期浙江自然销售人员人均年薪分别为11.63万元、11.94万元和14.42万元。报告期发行人母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年薪差异不大,略低于浙江自然。但公司的越南子公司人均薪酬较低,拉低了发行人销售人员总体薪酬。C、发行人客户更加集中、稳定,推广费低于浙江自然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较为稳定,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70%以上。而2019年度至2021年度浙江自然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40-50%。因此,发行人客户较浙江自然更为集中且稳定,不需要较多的推广费。D、发行人保险费支出相对较少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户外用品公司,信用较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逾期支付货款情况,因此发行人未购买大量保险。而浙江自然保险费较多,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162.39万元、162.81万元、239.35万元和196.47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略低于浙江自然具有合理性。(
)管理费用本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类费用、咨询服务费、折旧及摊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291.93万元、1,825.60万元、2,255.72万元及1,216.04
4-10-346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7%、3.06%、2.91%和2.12%。
)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541.88 | 44.56% | 976.54 | 43.29% | 694.23 | 38.03% | 525.57 | 40.68% |
咨询服务费 | 147.34 | 12.12% | 288.07 | 12.77% | 215.80 | 11.82% | 110.30 | 8.54% |
办公类费用 | 155.53 | 12.79% | 362.81 | 16.08% | 270.55 | 14.82% | 291.59 | 22.57% |
折旧及摊销 | 228.73 | 18.81% | 366.25 | 16.24% | 212.10 | 11.62% | 130.63 | 10.11% |
业务招待费 | 74.48 | 6.12% | 69.62 | 3.09% | 72.15 | 3.95% | 82.55 | 6.39% |
差旅费 | 49.75 | 4.09% | 120.70 | 5.35% | 49.25 | 2.70% | 87.14 | 6.74% |
其他 | 18.34 | 1.51% | 62.09 | 2.75% | 150.55 | 8.25% | 64.14 | 4.97% |
停工损失 | - | - | 9.65 | 0.43% | 160.97 | 8.82% | - | - |
合计 | 1,216.04 | 100.00% | 2,255.72 | 100.00% | 1,825.60 | 100.00% | 1,291.93 | 100.00%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2.12% | - | 2.91% | - | 3.06% | - | 2.17% |
A、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525.57万元、694.23万元、
976.54万元和
541.88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的发展,管理人员人数有所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公司 | 薪酬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母公司 | 职工薪酬(万元) | 356.74 | 603.68 | 384.09 | 427.97 |
平均人数(人) | 56 | 48 | 45 | 53 | |
人均薪酬(万元) | 6.37 | 12.58 | 8.54 | 8.07 | |
越南金泉及PEAK公司 | 职工薪酬(万元) | 185.14 | 372.86 | 310.13 | 97.60 |
平均人数(人) | 99 | 108 | 90 | 44 | |
人均薪酬(万元) | 1.87 | 3.45 | 3.45 | 2.22 | |
合计 | 职工薪酬(万元) | 541.88 | 976.54 | 694.23 | 525.57 |
平均人数(人) | 155 | 156 | 135 | 97 | |
人均薪酬(万元) | 3.50 | 6.26 | 5.14 | 5.42 |
2020年度人均薪酬有所下降主要系越南管理人员工资水平较低,随着越南金泉、PEAK公司规模的扩大,越南管理人员占比增多,拉低了人均薪酬;2021年公司对管理人员提高了薪资待遇,人均薪酬有所增加。
B、咨询服务费
4-10-347
报告期内,公司咨询服务费金额分别为110.30万元、215.80万元、288.07万元和
147.34万元。2020年咨询服务费大幅增加主要是以下原因:(a)发行人开展IPO上市工作,支出中介机构费用合计83.73万元;(b)越南金泉审计费支出
11.30万元;(c)发行人收购PEAK公司后,PEAK公司的保安服务费纳入合并报表,金额13.02万元。2021年度咨询服务费大幅增加主要是以下原因:(a)发行人开展IPO上市工作,支出中介机构费用;(b)由于上市申报及发行人与越南子公司发生较多的翻译费用。
C、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为
130.63万元、
212.10万元、
366.25万元和
228.7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形成。2020年度、2021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金额大幅提高,主要系收购PEAK公司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所增加,同时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增加折旧所致。
D、办公类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办公类费用金额分别为291.59万元、270.55万元、362.81万元和
155.53万元,2021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加所致。E、差旅费报告期内,公司差旅费金额分别为
87.14万元、
49.25万元、
120.70万元和
49.75万元。2020年度差旅费同比下降,主要由于2020年疫情期间管理人员差旅活动减少所致;2021年及2022年1-6月差旅费有所增加,主要系管理人员往来越南增多所致。F、停工损失2020年度,公司停工损失金额为160.97万元,主要由于2020年10月和11月全资子公司PEAK公司所在地区遭遇台风灾害,PEAK公司被迫停产停工所致。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管理费用率 |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603908.SH | 牧高笛 | 4.69% | 6.05% | 6.33% | 7.31% | |
605080.SH | 浙江自然 | 3.86% | 5.13% | 4.66% | 5.34% |
4-10-348
002489.SZ | 浙江永强 | 3.21% | 3.98% | 4.60% | 4.84% |
300577.SZ | 开润股份 | 8.60% | 7.43% | 8.48% | 4.66% |
平均 | 5.09% | 5.65% | 6.02% | 5.54% | |
公司 | 2.12% | 2.91% | 3.06% | 2.17%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发行人职工薪酬、租赁及物业费、折旧及摊销、咨询服务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A、发行人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发行人办公地为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当地人均薪酬较低;越南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远低于中国境内水平。而牧高笛、浙江永强、开润股份除ODM/OEM业务外还经营自主品牌,业务结构复杂,管理人员相对较多。因此,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B、发行人租赁及物业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发行人所用房产均为自有房产,办公人员均在厂区内办公。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除浙江自然外,其他公司均租赁了大量房产。因此发行人租赁及物业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C、发行人折旧及摊销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发行人成立相对较早,土地及办公楼账面价值较低,报告期各期折旧金额为
130.63万元、212.10万元、366.25万元和228.73万元,金额较小,因此发行人的折旧及摊销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D、发行人咨询服务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发行人业务稳定,经营稳健,聘请咨询服务机构的频次较少,金额为
110.30万元、215.80万元、288.07万元和147.34万元,而同行业上市公司需要定期进行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咨询服务,因此发行人咨询服务费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综上所述,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研发费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741.43万元、1,776.49万元、1,924.18万元及1,614.8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
4-10-349
的比例分别为2.92%、2.98%、2.48%及2.81%,报告期内金额相对比较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材料及动力 | 878.62 | 54.41% | 1,020.52 | 53.04% | 1,097.70 | 61.79% | 946.49 | 54.35% |
人工 | 632.85 | 39.19% | 733.04 | 38.10% | 510.51 | 28.74% | 584.67 | 33.57% |
折旧及摊销 | 34.90 | 2.16% | 73.25 | 3.81% | 111.72 | 6.29% | 123.38 | 7.09% |
其他 | 68.47 | 4.24% | 97.37 | 5.06% | 56.56 | 3.18% | 86.89 | 4.99% |
合计 | 1,614.84 | 100.00% | 1,924.18 | 100.00% | 1,776.49 | 100.00% | 1,741.43 | 100.00%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2.81% | - | 2.48% | - | 2.98% | - | 2.92%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是材料及动力、人工等,合计占各期研发费用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7.93%、
90.53%、
91.13%和
93.60%。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均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职工薪酬(万元) | 632.85 | 733.04 | 43.59% | 510.51 | -12.68% | 584.67 |
平均人员数量(人) | 101 | 96 | 6.67% | 90 | -9.09% | 99 |
人均薪酬(万元) | 6.26 | 7.64 | 34.62% | 5.67 | -3.95% | 5.91 |
2020年度,研发部门为配合公司推进精益生产相关要求,减少了一些研发辅助人员,人工成本有所下降;同时2020年因疫情原因,减免部分社保费用,导致人均薪酬有所下降。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提高员工整体工资水平,研发人员工资有所增加。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研发费用率 |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603908.SH | 牧高笛 | 1.75% | 2.75% | 3.33% | 1.46% | |
605080.SH | 浙江自然 | 2.30% | 3.52% | 3.58% | 3.60% | |
002489.SZ | 浙江永强 | 2.13% | 2.73% | 3.87% | 3.86% | |
300577.SZ | 开润股份 | 2.18% | 2.75% | 3.74% | 2.90% | |
平均 | 2.09% | 2.94% | 3.63% | 2.96% |
4-10-350
公司 | 2.81% | 2.48% | 2.98% | 2.92%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保持在2-3%左右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大致相当。发行人对研发的重视和投入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公司竞争力不断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4)财务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569.31万元、2,150.96万元、550.57万元及-1730.5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6%、3.60%、0.71%和-3.02%,报告期内金额变动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支出 | 1.34 | 17.16 | 28.43 | 2.17 |
减:利息收入 | 29.01 | 38.27 | 90.29 | 220.25 |
汇兑损益 | -1,756.25 | 480.70 | 2,131.63 | -426.20 |
银行手续费 | 53.38 | 90.98 | 81.19 | 74.97 |
合计 | -1,730.54 | 550.57 | 2,150.96 | -569.31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3.02% | 0.71% | 3.60% | -0.96% |
发行人主要的销售区域为欧洲、北美洲等境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57,793.97万元、58,590.46万元、76,136.53万元和56,265.54万元,外销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61%、
98.96%、
98.60%和
98.41%。发行人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汇兑损益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尽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较好,客户汇款及时,但由于赊销帐期的存在,仍会形成一定规模的外币应收账款。因此,人民币升值期间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汇兑损失,人民币贬值期间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汇兑收益。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各月末汇率变化具体如下:
4-10-351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2020年汇兑损失金额较大,主要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外销收入产生美元资产金额较大等因素的影响;而2022年1-6月汇兑收益金额较大,主要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上升,外销收入产生美元资产金额较大等因素的影响。
、其他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其他收益分别为
117.40万元、119.27万元、427.41万元及251.6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0%、
0.20%、
0.55%和
0.44%。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政府补助 | 213.57 | 427.09 | 119.27 | 103.64 |
税务返还手续费 | 38.03 | 0.33 | - | 13.77 |
合计 | 251.60 | 427.41 | 119.27 | 117.40 |
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 | 1.92% | 3.81% | 1.78% | 1.26%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0.44% | 0.55% | 0.20% | 0.20% |
其中,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 |
2018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 | - | - | - | 18.30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度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 | - | 80.00 | 与收益相关 |
创新劵补贴 | - | - | 2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稳岗补贴 | -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4-10-352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 |
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区级补贴 | -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 | - | - | 39.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表彰 | - | - | 1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引导资金 | - | - | 15.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重大研发项目资助(产业前瞻 | - | - | 1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 | - | 1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 | - | 0.1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扬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 | - | 9.83 | - | 与收益相关 |
杨寿集中区土地差价补偿款 | 2.67 | 5.34 | 5.34 | 5.34 | 与资产相关 |
邗江区劳动局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 | - | 0.75 | - | - | 与收益相关 |
邗江区应急管理局本级红丝带奖励资金 | - | 0.5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工会经费返还 | 0.90 | 1.80 | - | - | 与收益相关 |
邗江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 | - | 25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商务局重点外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4.30 | - | - | 与收益相关 |
邗江区劳动局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 | - | 4.40 | - | -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表彰会奖金 | - | 1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扬州市财政上市专项扶持资金 | - | 15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邗江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获批高新补贴 | 5.00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邗江区科技局2021年度高企奖励补贴 | 5.00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扬州市财政上市专项扶持资金 | 200.00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13.57 | 427.09 | 119.27 | 103.64 |
报告期内收到的大额政府补助情况说明:
(
)2022年1-6月根据扬财教[2020]26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2年1-6月收到邗江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获批高新补贴50,000.00元。
本公司2022年1-6月收到邗江区科技局2021年度高企奖励补贴50,000.00
4-10-353
元。根据扬邗政发[2020]110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2年1-6月收到邗江区财政局上市专项扶持资金2,000,000.00元。
(
)2021年度根据“邗江区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公示(第十一批)”,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扬州市邗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7,500.00元。根据扬应急[2019]129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邗江区应急管理局本级红丝带奖励资金5,000.00元。
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工会经费返还补助18,000.00元。根据扬邗政发【2020】
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邗江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2,500,000.00元。根据扬邗商务【2021】51号相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重点外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3,000.00元。根据扬人社【2021】60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扬州市邗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44,000.00元。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扬州市邗江区区委办本级拨付的表彰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100,000.00元。根据扬府发【2020】124号相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度收到扬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1,500,000.00元。
(3)2020年度根据扬财工贸【2019】
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工贸科直支2019年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390,000.00元。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扬州市邗江区区委办本级拨付的2019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表彰100,000.00元。根据扬邗工信字【2019】74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2019年度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引导资金150,000.00元。
根据扬邗政发【2019】
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2019年重大研发项目资助(产业前瞻)100,000.00元。
4-10-354
根据扬财教【2020】24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扬州市2020年度创新券第一批兑现资金200,000.00元。根据扬财教【2020】26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0,000.00元。根据扬财规【2018】7号文及扬商财【2020】75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2020年度扬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98,300.00元。本公司2020年度收到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000.00元。
(4)2019年度
根据扬财工贸【2018】
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19年度收到2018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183,000.00元。
根据苏财教【2018】133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2019年度收2018年度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00,000.00元。
、投资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投资收益分别为948.66万元、
486.95万元、
272.98万元和-94.01万元。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66 | 255.99 | 444.61 | 1,006.62 |
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 -53.36 | 16.99 | 39.92 | -57.96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2.42 | - |
合计 | -94.01 | 272.98 | 486.95 | 948.66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0.16% | 0.35% | 0.82% | 1.59% |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持有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50%股份和持有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10%股份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另外,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余资金适当进行了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收到理财收益;2020年度,发行人收购PEAK公司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2.42万元。
4-10-355
5、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为计提的坏账损失,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坏账损失 | -472.21 | -427.81 | 54.46 | -52.09 |
合计 | -472.21 | -427.81 | 54.46 | -52.09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0.82% | -0.55% | 0.09% | -0.09% |
2019年度,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中坏账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为
52.09万元,系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等较2018年末增加所致;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为54.46万元,系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等较2019年末减少所致;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大幅提高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本期应收账款较上期有较大的增长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计提的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坏账损失 | - | - | - | - |
存货跌价损失 | 44.43 | -138.62 | -66.95 | 61.47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29.02 | - |
合计 | 44.43 | -138.62 | -95.96 | 61.47 |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0.08% | -0.18% | -0.16% | 0.10% |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61.47万元、-95.96万元、-138.62万元和
44.43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依照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资产计提了跌价准备,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8、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 - | 0.83 | - |
合计 | - | - | 0.83 | - |
4-10-356
2020年度,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金额为0.83万元,主要系公司处置名下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9、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质量扣款 | 7.02 | 4.34 | 44.65 | 23.14 |
违约赔偿收入 | 12.17 | 86.26 | 49.19 | 39.99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88 | - | - | 0.18 |
往来核销 | - | 26.54 | - | - |
其他 | 6.00 | 21.03 | 4.71 | 9.18 |
合计 | 27.07 | 138.17 | 98.55 | 72.49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72.49万元、
98.55万元、
138.17万元和27.07万元,营业外收入中主要是质量扣款和违约赔偿收入等,一方面系公司加强供应商管理,提高惩罚力度,增加质量扣款;另一方面由客户对于取消订单形成的赔偿款收入所致。2021年往来核销系公司处理长期暂估应付款项余额形成。
10、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对外捐赠 | 13.00 | 3.00 | 3.00 | 3.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 5.79 | 19.46 | 47.81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9.90 | 6.98 | 49.95 | 2.73 |
其他 | - | - | 19.09 | - |
合计 | 22.90 | 15.77 | 91.50 | 53.54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53.54万元、91.50万元、15.77万元及22.90万元。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罚款滞纳金支出等。2020年度,罚款滞纳金支出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度经审计后,公司更正申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发生的税收滞纳金支出所致。
4-10-357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8 | -5.79 | -18.63 | -47.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3.57 | 427.09 | 119.27 | 103.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16.43 | 20.97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2.4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36 | 16.99 | 39.92 | -57.9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33 | 128.19 | 35.52 | 80.3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46 | 81.22 | 37.16 | 14.60 |
合计 | 170.96 | 485.26 | 157.76 | 84.76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84.76万元、157.76万元、485.26万元和170.96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七)缴纳的税额及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04.22 | 1,155.57 | 754.70 | 1,021.8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98 | -60.33 | 8.25 | 8.87 |
合计 | 1,078.24 | 1,095.24 | 762.95 | 1,030.72 |
利润总额 | 13,078.27 | 11,203.90 | 6,714.82 | 9,304.92 |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 8.24% | 9.78% | 11.36% | 11.08% |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母公司在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期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子公司适用的利得税、公司所得税税率及取得相关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所在国家或地 | 利得税、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 |
4-10-358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香港金泉 | 香港 | 免税 | 免税 | 免税 | 免税 |
越南金泉 | 越南广治 | 8.50 | 8.50 | 8.50 | 免税 |
PEAK公司 | 越南广南 | 5.00 | 5.00 | 免税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香港金泉所适用的税收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子公司越南金泉、PEAK公司适用税率有所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润总额 | 13,078.27 | 11,203.90 | 6,714.82 | 9,304.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61.74 | 1,680.58 | 1,007.22 | 1,395.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91.03 | -255.71 | -16.55 | -28.6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19.23 | -26.68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31 | -41.94 | -69.32 | -141.9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58.80 | 8.05 | 18.88 | -20.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0.40 | 37.09 | 0.2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39.98 | -315.37 | -187.68 | -173.77 |
所得税费用 | 1,078.24 | 1,095.24 | 762.95 | 1,030.72 |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1.24 | 2,051.31 | 5,733.11 | 7,450.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25 | 233.60 | -2,568.07 | 4,572.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6 | -792.04 | -10,169.75 | -1,369.2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7.38 | -66.27 | -548.92 | 166.7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01.52 | 1,426.60 | -7,553.63 | 10,819.9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12.45 | 12,510.93 | 11,084.33 | 18,637.96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0,819.98万元、-7,553.63万元、1,426.60万元和6,301.52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包括: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运资本规模有所变动,公司产品季节性出货使得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出现波动;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购置设备、新建厂房来扩大产能,收回购买的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波动;③公司通过分配股利,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
4-10-359
波动。
(一)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799.11 | 68,732.42 | 59,479.08 | 58,718.6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76.23 | 4,236.44 | 3,326.57 | 3,153.8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2.02 | 1,086.85 | 1,084.25 | 857.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97.37 | 74,055.71 | 63,889.91 | 62,730.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778.77 | 59,096.92 | 46,414.23 | 43,265.2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89.51 | 10,066.44 | 8,270.49 | 8,265.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8.77 | 1,267.28 | 1,984.60 | 1,269.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08 | 1,573.75 | 1,487.47 | 2,479.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06.13 | 72,004.40 | 58,156.79 | 55,279.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1.24 | 2,051.31 | 5,733.11 | 7,450.34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销售产品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以及所取得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的营业成本以及所支付的工资、税费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与同期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还受当期采购规模的影响。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50.34万元、5,733.11万元、2,051.31万元和6,291.24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000.03 | 10,108.65 | 5,951.87 | 8,274.19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472.21 | 427.81 | -54.46 | 52.09 |
资产减值准备 | -44.43 | 138.62 | 95.96 | -61.47 |
4-10-360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17.87 | 988.26 | 1,191.16 | 894.1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13 | 19.49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7.75 | 45.93 | 52.04 | 35.7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4.34 | 136.51 | 117.39 | 56.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0.83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8 | 5.79 | 19.46 | 47.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86.35 | -66.27 | 496.67 | -154.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01 | -272.98 | -486.95 | -948.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35 | -59.41 | 8.96 | 9.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0.20 | -1.11 | -0.71 | -0.3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41.11 | -7,009.46 | -2,704.09 | 927.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30.76 | -9,588.06 | -3,790.90 | -3,151.2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6.36 | 7,177.55 | 4,837.53 | 1,469.24 |
其他 | -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1.24 | 2,051.31 | 5,733.11 | 7,450.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812.45 | 12,510.93 | 11,084.33 | 18,637.9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510.93 | 11,084.33 | 18,637.96 | 7,817.9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01.52 | 1,426.60 | -7,553.63 | 10,819.98 |
由上表可以看出,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和存货资产的增减变化。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4-10-36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24.47 | 52,612.48 | 17,986.64 | 33,727.7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016.99 | 42.31 | 1,317.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 | 0.10 | 2.05 | 0.73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09 | - | 303.10 | 22.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06.55 | 53,629.57 | 18,334.09 | 35,068.9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6.90 | 1,773.37 | 1,022.30 | 1,160.1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860.90 | 51,345.16 | 18,692.38 | 29,336.5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184.46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77.44 | 3.0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37.80 | 53,395.97 | 20,902.16 | 30,496.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25 | 233.60 | -2,568.07 | 4,572.15 |
报告期内,为满足不时更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技术工艺以及完善产品链,本公司投入一定资金购置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设备,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72.15万元、-2,568.07万元、233.60万元和-731.2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江苏飞耐时取得分红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购买理财产品的现金等;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及建设越南工厂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7.0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14 | 40.01 | - | 230.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14 | 40.01 | - | 237.9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39.04 | 70.42 | 7.0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17.67 | 10,071.09 | 1,6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263.00 | 475.34 | 28.24 | 0.08 |
4-10-362
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00 | 832.05 | 10,169.75 | 1,607.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6 | -792.04 | -10,169.75 | -1,369.24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69.24万元、-10,169.75万元、-792.04万元和-25.86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及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内,本公司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在财务状况方面,随着该等资本性支出的发生,公司的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稳步增长;在经营成果方面,该等资本性支出为公司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完善产品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现金流量方面,由于公司投入一定资金用于购建或改造生产经营所需的厂房、设备等,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1,160.17万元、1,022.30万元、1,773.37万元和976.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厂房和生产设备的投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提供保障和支持。
、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包括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四、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分析
(一)未来分红规划
为了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四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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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分配政策”之“四、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之“(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公司在制定上述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时,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
1、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2、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274.19万元、5,951.87万元、10,108.65万元和12,000.0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注重为股东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具体分配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
二、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50.34万元、5,733.11万元、2,051.31万元和6,291.24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0.04%、96.32%、20.29%和52.43%,公司仅在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理想,主要系公司因扬州疫情影响,导致部分产品推迟到第四季度销售,形成较大金额应收账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具备实施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的能力,公司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实施未来现金分红计划的可靠资金保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将进一步改善,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资金实力增强,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债权融资的环境更为宽松,融资额度将增加,成本将降低。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盈利质量为公司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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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结合公司的财务特点,就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从资产结构及质量来看,本公司货币资金、存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占比较高,资产质量良好,并且根据审慎原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从偿债能力来看,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维持在较理想水平,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维持在较低水平,财务状况稳健,偿债能力较强。从资产周转能力来看,公司应收账款等主要资产周转速度维持在较为合理水平,并且公司通过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存货管理,确保维持理想的资产周转速度。
未来,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将进一步增长,资金实力明显提升,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短期内资产周转率则将有所降低。其次,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呈现一定增长。最后,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推动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增长,从而将使公司的货币资金、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相应增长。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规模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致力于提升产品质量,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良好的产品形象,建立与国际主流户外用品企业稳定的合作关系。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在行业内良好的口碑,升级完善现有的销售网络,持续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通过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相结合,加强成本控制,保持良好的产品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三)可能影响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发展情况、产业及税收政策、客户资源等。具体可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利润来源及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析”之“2、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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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影响因素”。
六、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无或有事项。
(二)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会计政策变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按规定将要变更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的假设
1、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02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675.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
(
)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0,108.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9,623.40万元。假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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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1年度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变动幅度分别测算;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决策。
2、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项目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
-10% | 0% | 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623.40 | 8,661.06 | 9,623.40 | 10,585.74 |
期末普通股股数(万股)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5,025.0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2 | 1.72 | 1.92 | 2.11 |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92 | 1.72 | 1.92 | 2.11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净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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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为1,67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1,211.16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308.02 | 9,308.02 |
2 |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774.21 | 9,774.21 |
3 |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5,992.50 | 5,992.50 |
4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 7,136.43 | 7,136.43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1,211.16 | 41,211.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大项目,公司具备完整的技术储备和业务经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均有充分准备与积累,能够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
(四)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之“(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出具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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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承诺”之“(二)相关主体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9月、2022年7-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2022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3615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金泉旅游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22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资产总额 | 89,358.88 | 66,368.40 | 34.64% |
负债总额 | 20,248.03 | 19,039.91 | 6.35%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69,110.85 | 47,328.49 | 46.02%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9,110.85 | 47,328.49 | 46.02% |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9,358.88万元,较2021年
月末增长34.64%;负债总额为20,248.03万元,较2021年12月末增长6.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9,110.85万元,较2021年12月末增长46.02%,主要系2022年1-9月实现净利润积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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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7-9月 | 2021年7-9月 | 2022年7-9月较2021年7-9月变动比例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2022年1-9月较2021年1-9月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680.97 | 18,796.52 | 52.59% | 86,057.10 | 55,721.48 | 54.44% |
营业成本 | 20,174.02 | 14,780.54 | 36.49% | 62,749.19 | 44,316.95 | 41.59% |
利润总额 | 10,054.37 | 3,214.24 | 212.81% | 23,132.64 | 7,957.61 | 190.70% |
净利润 | 9,008.42 | 2,978.65 | 202.43% | 21,008.45 | 7,191.60 | 192.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08.42 | 2,978.65 | 202.43% | 21,008.45 | 7,191.60 | 192.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93.87 | 2,948.06 | 205.08% | 20,822.94 | 7,133.61 | 191.90% |
2022年7-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8,680.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9%;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6,057.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4.44%,营业收入规模均呈大幅增长态势。2022年7-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0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9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08%;2022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00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2.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2.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1.90%,主要系户外市场持续火爆,公司户外装备类如帐篷、睡袋等产品与户外行业变化趋势相关性较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实现大幅增长,规模效应使得公司净利润也大幅增加。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7-9月 | 2021年7-9月 | 2022年7-9月较2021年7-9月变动金额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2022年1-9月较2021年1-9月变动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6.54 | 987.66 | 12,288.88 | 19,567.78 | -373.87 | 19,941.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88 | -1,305.56 | 863.68 | -1,173.13 | -2,332.90 | 1,159.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31 | 1,351.56 | -951.25 | 374.45 | 690.44 | -315.9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90.76 | 47.47 | 1,843.29 | 2,658.14 | 143.98 | 2,5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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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7-9月 | 2021年7-9月 | 2022年7-9月较2021年7-9月变动金额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2022年1-9月较2021年1-9月变动金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125.72 | 1,081.12 | 14,044.61 | 21,427.24 | -1,872.34 | 23,299.58 |
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67.78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所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3.13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及建设越南工厂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4.45万元,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票据保证金有所减少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7-9月 | 2021年7-9月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0 | 0.00 | 1.88 | -5.7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1 | 1.33 | 238.28 | 56.1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13 | -4.97 | -63.49 | -55.3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 | 39.63 | 41.58 | 72.5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8 | 5.40 | 32.74 | 9.59 |
合计 | 14.55 | 30.59 | 185.52 | 57.99 |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较同期有所增加,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四)公司2022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在手订单,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预计)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5,000-116,000 | 77,566.54 | 35.37%-49.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500-27,500 | 10,108.65 | 132.47%-172.04%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 23,100-27,100 | 9,623.40 | 140.04%-181.61% |
4-10-371
2022年全年,公司业绩预计增长较快。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05,000万元至1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35.37%至
49.55%;预计2022年全年可实现净利润23,500万元至2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32.47%至172.04%;预计2022年全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100万元至27,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40.04%至181.61%。
上述2022年全年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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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目标公司作为户外装备和用品的生产商,为全球知名品牌商供应帐篷、睡袋、背包、服装等户外产品。经过与国际知名品牌的长期合作,公司已经具备了高效的管理能力及先进的技术水平。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和生产能力,紧跟市场潮流,生产出更多高端产品,为更多户外品牌商提供生产服务,努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户外用品制造商。
除为全球知名品牌商供应帐篷、睡袋、背包、服装等户外产品外,公司合营公司江苏飞耐时获得了包括知名品牌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在内的部分国际品牌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经营权。公司较长时间与FenixOutdoorAB在江苏飞耐时共同进行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品牌在中国境内的运营,获得了丰富的品牌研发、销售、财务管理等经验,为公司与其他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合作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将努力将该种运营经验用于其他国际知名品牌的合作中,努力开拓更多在中国合作经营的知名品牌。
(二)具体规划
1、努力提升生产制造自动化水平
目前公司所从事的户外用品生产制造业务对技术工人的依赖程度较高。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就业选择发生变化,公司所需的技术工人越来越稀缺。未来,公司将大力发展先进制造,努力提升生产制造机械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益。
、努力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
户外用品的成型主要分为产品理念设计及产品结构搭建。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用品的生产,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产品结构搭建的技术,可以根据品牌方提出的创意想法结合实际的生产工艺,构建出成型的产品,与品牌方共同完成产品创意到产品成型的转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强化公司产品设计能力,实现产品的不断创新,与更多知名的品牌深度合作,生产出更多的高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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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用品成型后需要进行批量化的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生产体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生产工艺,生产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在现有客户基础上,开拓新的业务渠道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户外用品的研发及生产,目前公司已经与众多国际知名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未来,公司将在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开拓新的客户,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
、进一步提升供应能力管理水平
户外用品属于消费品,下游客户会根据市场情况、库存情况调整采购数量。同时,客户会根据消费者偏好不断丰富产品线,不断更新产品,这就要求户外用品供应商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良好的供应管理能力,以满足客户多品类产品快速生产的需求。未来,公司将在现有成熟的供应管理体系基础上进行优化,实现生产效益和生产规模的进一步优化。
、提升公司自产产能及物流仓储管理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为更好的生产产品,保持公司竞争优势,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公司已经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扩大自有产能。同时,公司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实行技改,以提升公司自产产能及公司物流仓储管理能力,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在拟定业务发展目标时,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取得预期的效益。
、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保持稳定,国家宏观经济和相关产业政策不会发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下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发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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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等政策无重大变化;涉及的信贷利率、外汇汇率无重大突变情形。
5、公司所处行业格局不会发生不利于公司运营的重大变化,公司所拥有的竞争优势可以持续发挥应有作用。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和战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将影响上述战略和计划的实施。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在生产经营方面对管理层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在保持公司管理层稳定的情况下,公司对于各方面有实践经验与能力的人才的需求也会成为影响公司发展的因素。
3、上市后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将为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带来一定困难,这需要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发展计划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在户外用品行业竞争优势、市场地位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的,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和人才保证。上述计划的实施,将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公司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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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308.02 | 9,308.02 |
2 |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774.21 | 9,774.21 |
3 |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5,992.50 | 5,992.50 |
4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 7,136.43 | 7,136.43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1,211.16 | 41,211.16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合作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以上项目按轻重缓急投入使用,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少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银行借款、自有资金。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程序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政府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情况 |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扬邗工信备(2020)139号 | 2020321003000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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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情况 |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扬邗工信备(2020)138号 | 202032100300000313 |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扬邗工信备(2020)143号 | 202032100300000312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 扬邗发改备(2020)279号 | 202032100300000315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一)年产
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9,308.0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30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额(万元) | 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8,590.90 | 92.30% |
1.1 | 工程费用 | 8,060.00 | 86.59% |
1.1.1 | 建筑工程费、装修费 | 200.00 | 2.15% |
1.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7,860.00 | 84.44%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89.10 | 3.11% |
1.3 | 工程建设预备费 | 241.80 | 2.60% |
2 | 流动资金 | 717.12 | 7.70% |
3 | 投资总额 | 9,308.02 | 100.00% |
2、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为对公司现有帐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增加6条自动化吊挂线、对生产线部分设备更新换代、更新改造帐篷生产线机房及软件控制系统等。项目完成后,公司可新增年产25万顶帐篷的生产能力。
户外帐篷具有体积大、重量相对较重的特点。帐篷生产过程中需要多人配合生产完成,本次技术改造拟引进帐篷自动化吊挂系统,增加
条自动化吊挂线,并同时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技改完成后,可以加快帐篷的生产传递调配效率,提升生产车间的工作效率,有效增加帐篷车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工艺流程、原材料的供应方式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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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年,第
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80%,第
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建设期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阶段、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
4、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这些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2)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3)噪音本项目主要噪音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的主要治理措施为:选用相对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音效果好的门窗,各设备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垫圈。
5、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回归路
号,公司已取得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宗地面积(㎡) | 使用权人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6286、0136287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 | 31,269.34 | 发行人 |
、经济效益分析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7,500万元,增加利润总额1,353.13万元,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5.33%,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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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计总投资9,774.2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774.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额(万元) | 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9,059.50 | 92.69% |
1.1 | 工程费用 | 8,500.00 | 86.96% |
1.1.1 | 建筑工程费、装修费 | 200.00 | 2.05% |
1.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8,300.00 | 84.92%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04.50 | 3.12% |
1.3 | 工程建设预备费 | 255.00 | 2.61% |
2 | 流动资金 | 714.71 | 7.31% |
3 | 投资总额 | 9,774.21 | 100.00% |
2、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为对公司现有睡袋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增加
条自动化生产线,其中包括自动拼缝机、自动梳棉机、自动裁床、吊挂系统等等;以及对生产线部分设备更新换代、更新改造睡袋生产线机房及软件控制系统等。项目完成后,公司可新增年产
万条睡袋的生产能力。本次技术改造拟引进睡袋自动化生产线,增加
条自动化生产线,并同时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技改完成后,可以较大幅度提高睡袋车间的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生产车间的工作效率,有效增加睡袋车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工艺流程、原材料的供应方式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年,第2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80%,第3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建设期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阶段、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
、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这些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1)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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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2)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
)噪音
本项目主要噪音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的主要治理措施为:选用相对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音效果好的门窗,各设备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垫圈。
、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牧羊路16号,公司已取得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宗地面积(㎡) | 使用权人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5、0135196、0135197、0135198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 | 44,340.47 | 发行人 |
、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7,000万元,增加利润总额1,278.48万元,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3.88%,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6.27年。
(三)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992.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99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额(万元) | 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5,992.50 | 100.00% |
1.1 | 工程费用 | 5,500.00 | 91.78% |
1.1.1 | 建筑工程费、装修费 | 300.00 | 5.01% |
1.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3,915.00 | 65.33% |
1.1.3 | 研究开发费用及建设期人员投入费用 | 1,285.00 | 21.44%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17.50 | 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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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程建设预备费 | 275.00 | 4.59% |
2 | 投资总额 | 5,992.50 | 100.00% |
、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为对公司现有户外用品研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引进数码裁床、勾丝测试仪、纤维细度测试仪、日晒气候试验机、耐洗色牢度试验机、汗渍色牢度仪等硬件设备,以及购置软件设备对研发中心的检验和测试进行升级改造。
本次研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完成后,研发中心包括风力测试中心、高低温高湿度测试中心、淋雨测试中心、原辅料试验中心、破坏性试验中心以及检测中心等。其中检测中心包括针对日晒气候、耐洗色牢度、汗渍色牢度等各方面性能的检测。研发中心的升级改造完成,将对公司产品质量及产品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为公司产品生产及研发提供更加充分的有利条件。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年。建设期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可研报告及前期准备、建设施工规划及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阶段、人员招聘及培训、竣工验收等。
、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这些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3)噪音本项目主要噪音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的主要治理措施为:选用相对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音效果好的门窗,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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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垫圈。
、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回归路63号,公司已取得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宗地面积(㎡) | 使用权人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6286、0136287号 |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 | 31,269.34 | 发行人 |
6、经济效益分析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现有研发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最终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效益。
(四)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计总投资7,136.4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136.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额(万元) | 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7,136.43 | 100.00% |
1.1 | 工程费用 | 6683.66 | 93.66% |
1.1.1 | 建筑工程费、装修费 | 4,763.66 | 66.75% |
1.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920.00 | 26.90%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46.02 | 3.45% |
1.3 | 工程建设预备费 | 206.75 | 2.90% |
2 | 投资总额 | 7,136.43 | 100.00% |
、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为公司新建一幢多层物流仓储仓库,包含仓储区、传送区、办公区、控制中心等功能性区域。同时增加堆垛机、输送机、穿梭机、重型货架、周转车等设备,并配备相应调度软件和仓库管理系统软件。
本项目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具有智能化管理水平的物流仓储仓库。物流仓储仓库建成后,将用于储存及管理公司睡袋等产品的库存,可以实现更加有效、合理的库存管理,进而对公司整体生产管理带来积极的优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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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年。建设期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可研报告及前期准备、建设施工规划及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阶段、人员招聘及培训、竣工验收等。
、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这些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面料、边角料、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
)噪音本项目主要噪音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的主要治理措施为:选用相对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音效果好的门窗,各设备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垫圈。
、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牧羊路16号,公司已取得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宗地面积(㎡) | 使用权人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5、0135196、0135197、0135198号 | 扬州市邗江区牧羊路16号 | 44,340.47 | 发行人 |
、经济效益分析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对产品实现更加有效、合理的库存管理,进而对公司整体生产管理带来积极的优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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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使用募集资金中的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及影响力,以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
、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程序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合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户外用品行业发展迅速,公司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为750亿美元,预计2020年-2024年将以
6.8%的速度增长;其中欧洲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为155亿美元,预计2020年-2024年将以5.6%的速度增长。
根据美国户外行业协会(OIA)统计数据,2017年美国消费者在户外运动中的支出为8,868亿美元,其中户外运动装备和用品支出为1,845亿美元;2018年,美国至少有
1.518亿人参与了一项户外运动,较上一年增加了
万;占美国人口50.5%的人群参与了户外活动,同比增长3.1%,户外休闲产业成为第三大消费支出产业,仅次于金融服务保险业和医疗门诊业。
根据wind资讯数据,2011年-2019年,中国户外用品零售总额从107.60亿元增长至
250.20亿元,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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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公司专业从事户外用品的生产销售,户外用品行业的迅速发展,将给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为公司产品带来稳定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海外市场,90%以上的产品出口境外,公司主要品牌客户Coleman(科勒曼)、TheNorthFace(北面)、Fjallraven(瑞典北极狐)、Salewa(沙乐华)、Bergans(博根斯)、Mont-bell(梦倍路)、REI(安伊艾)、MountainDesigns、Klattermusen(攀山鼠)、Mammut(猛犸象)、Rab(睿坡)、Elevenate、Torpedo7、Camp(坎普)、Helsport等均为国际知名户外用品品牌,且销售较为稳定。行业知名客户与公司的长期稳定合作表明了行业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同,公司产品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优质客户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产品销售。
(三)公司具备多年的生产及管理经验,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户外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生产经验,具有成熟稳定的生产工艺及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多年从事户外用品经营,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市场的敏锐度及快速反应能力,可以有效提供符合客户及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
综上,户外用品行业发展迅速,为公司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产品销售;公司多年的生产及管理经验,为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具备有效的消化条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可行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帐篷、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完成后,可新增年产25万顶帐篷及年产35万条睡袋的生产能力,公司生产规模将得到扩大,可更大比例增加自产比例,更好地满足市场未来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公司研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完成后,将对公司产品技术研发水平带来较大幅度的提升,将对公司产品质量及产品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为公司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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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研发提供更加充分的有利条件。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成后,将对公司产品实现更加有效、合理的库存管理,进而对公司整体生产管理带来积极的优化效果。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结构将更为稳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大幅度的增加,每股净资产数额也相应提高。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人存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但是随着上述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将有所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将能维持在较好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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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股票种类目前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同时派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
)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股利分配顺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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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2019年度股利分配情况2019年
月
日,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8年
月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2,000万元。2019年
月
日,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9年
月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5,025万元。
(二)2020年度股利分配情况2020年12月2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5,025万元。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执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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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股票流动性等因素。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发放股票股利及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按照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形成现金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形,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公司处于成长期需要持续的现金投入、公司每股净资产过高不利于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任一情况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时间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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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根据公司董事会制订,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目的及原则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未来和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2、规划期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实行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
(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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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情况提出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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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若公司快速成长,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制定、讨论及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将监事会意见、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意见,汇总后及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以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考。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须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公司董事会应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发送至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由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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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意见汇总后交由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小股东意见后形成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须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3年未分配现金股利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的剩余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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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属于公司或者与公司有关的情况或事项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投资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一)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的媒体是中国证监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早于该指定的媒体。
(二)信息披露的部门与人员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的责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赵仁萍,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赵仁萍
地址: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5124
联系电话:0514-87728185
传真号码:
0514-87736211
电子信箱:jane.zhao@yz-jinquan.com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
(一)承兑协议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尚在有效期的重大承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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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承兑人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编号 | 汇票金额(万元) | 承兑到期日 | 担保合同 |
1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DP202201301000038740) | 179.00 | 2022.07.30 | 《保证金质押合同》(DP202201301000038740保) |
2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DP202202231000039364) | 62.60 | 2022.08.23 | 《保证金质押合同》(DP202202231000039364保) |
3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DP202203111000040344) | 622.80 | 2022.09.11 | 《保证金质押合同》(DP202203111000040344保) |
4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DP202206201000045190) | 835.10 | 2022.09.20 | 《保证金质押合同》(DP202206201000045190保) |
5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DP202206201000045193) | 517.40 | 2022.12.20 | 《保证金质押合同》(DP202206201000045193保) |
6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32180120220005344) | 1,182.80 | 2022.07.15 | 《最高额保证合同》(32100520190014325)、《最高额抵押合同》(32100620190016976)、《权利质押合同》(32100420220002922)、《权利质押合同》(32100420220002923) |
649.40 | 2022.10.15 | |||||
7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32180120220007681) | 205.60 | 2022.08.25 | 《最高额保证合同》(32100520190014325)、《最高额抵押合同》(32100620190016976)、《权利质押合同》(32100420220003802)、《权利质押合同》(32100420220003803) |
615.20 | 2022.11.25 |
(二)担保合同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尚在有效期的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担保主债权最高额 | 担保范围 | 抵押物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最高额抵押合同(3210062019001697 | 4,843万元 | 担保抵押权人在2019年9月23日至2022年9 | 扬邗国用(2009)第09098号、扬邗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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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担保主债权最高额 | 担保范围 | 抵押物 |
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 6) | 月22日内与抵押人办理约定的全部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 (2007)第07160号及扬邗国用(2003)第03488号土地;扬房权证甘泉字第2011003363号、扬房权证甘泉字第2011003365号房产 |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最高额抵押合同》(DY091122000003) | 2,800万元 | 担保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5号、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6号、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7号、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98号、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25号 |
发行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抵押合同》(C211231MG3955477) | 1,900万元 | 担保抵押权人在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30日内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 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126号、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135047号 |
上述抵押物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合并前,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中列明的权证编号,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后,公司不动产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之“
、房屋产权”。
(三)授信合同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尚在有效期的授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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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信人 | 授信人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 《最高额用信合同》([101572]农银高信字[2019]第003号) | 4,843.00 | 2019.09.23-2022.09.22 | 《最高额抵押合同》(32100620190016976)、《最高额保证合同》(32100520190014325) |
2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SX091122000443) | 2,800.00 | 2022.01.24-2025.01.20 | 《最高额抵押合同》(DY091122000003)、《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BZ091122000045)、《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BZ091122000046)、《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BZ091122000047)、《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BZ091122000048) |
3 | 发行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Z2112BA15628062) | 2,300.00 | 2022.01.10-2022.12.30 | 受信人每次申请使用额度时,应将不低于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0%的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 |
4 | 发行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Z2205BA15640315) | 1,362.80 | 2022.05.20-2022.08.20 | 受信人每次申请使用额度时,应将不低于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0%的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 |
(四)金融衍生产品合同2020年1月7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扬州分行”)签订《客户衍生交易主协议》(编号:
1015722002),约定发行人与农业银行扬州分行就衍生产品开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标的资产的远期、掉期、期权及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农业银行扬州分行通过收取保证金、占用发行人授信额度或其他形式作为发行人履约保障。
2020年
月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签订《对客户远期结售汇总协议》,就发行人向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框架性约定,交通银行扬州分行有权要求发行人在申请该业务时提供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作为风险保证措施。
(五)销售合同客户主要采取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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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的方式,或直接根据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或系统下单的形式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送采购订单进行交易。截至2022年
月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50万美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名称/形式 | 销售产品 | 订单金额(美元) |
1 | Kl?ttermusenAB | CodeofAgreement+PurchaseOrder(编号:PO600787) | 夹克、裤子等各式服装 | 584,198.12 |
2 | Fj?llr?venInternationalAB | Fj?llr?venVendorComplianceAgreement+PurchaseOrder(编号:F146780-REV.1) | 大衣、夹克、裤子等服装 | 1,755,857.90 |
3 | Fj?llr?venVendorComplianceAgreement+PurchaseOrder(编号:F146782-REV.1) | 大衣、夹克等服装 | 1,008,117.60 | |
4 | MarmotMountainLLC | BuySheet(F22) | 各式帐篷 | 3,432,385.25 |
5 | OberalpAG-SPA | ConditionsofPurchase+GeneralPurchaseOrder(编号:GPO0003117) | 夹克、背心等服装 | 1,752,702.42 |
6 | ConditionsofPurchase+GeneralPurchaseOrder(编号:GPO0003057) | 夹克、裤子等服装 | 1,523,700.58 | |
7 | ConditionsofPurchase+GeneralPurchaseOrder(编号:GPO0003071) | 夹克等服装 | 1,244,458.23 | |
8 | ConditionsofPurchase+GeneralPurchaseOrder(编号:GPO0003082) | 夹克、裤子等服装 | 736,766.77 | |
9 | ConditionsofPurchase+GeneralPurchaseOrder(编号:GPO0003172) | 羽绒服、夹克、裤子等服装 | 573,503.60 | |
10 | CampFranceSarl | PurchaseOrder(编号:PO7792) | 各式帐篷 | 507,959.74 |
(六)采购合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采取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并发送采购订单的方式,或直接根据具体生产需求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交易。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名称/形式 | 采购产品 | 订单金额 |
1 | TeijinFrontierCo.,Ltd. | PurchaseOrder(编号:JVTEIJIN21016P) | 维尼纶布料 | 1,131,155.00元美元 |
2 | 江苏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产材料采购框架合同+采购订单(编号:JQZH22001T4) | 铝制杆材 | 3,358,472.16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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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外加工合同发行人与合格外协厂商签订框架合同,待发行人需要委外加工时,外协厂根据发行人要求的技术标准、数量、时间对发行人委托材料或部件进行加工。截至2022年
月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2021年度加工费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协厂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序号 | 外协厂名称 | 合同名称 | 加工产品 | 2021年度加工费(元) |
1 | 扬州市维扬区浩新服装厂 | 《委外加工合作框架合同》 | 羽绒服、棉睡袋等 | 8,737,821.09 |
2 | ThuyenNguyenImportExportTradingCo.,Ltd | 《加工合同》 | 棉睡袋等 | 4,736,976.00 |
3 | 扬州嘉和 | 《委外加工合作框架合同》 | 印花 | 4,333,551.86 |
4 | 扬州市邗江世发制衣厂 | 《委外加工合作框架合同》 | 冲锋衣等 | 3,931,580.45 |
5 | 邗江区接地服装厂 | 《委外加工合作框架合同》 | 羽绒服等 | 3,882,876.51 |
(八)生产外包合同发行人与镇江蓝深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发行人向镇江蓝深提供部分原材料,另外镇江蓝深向发行人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部分原材料,镇江蓝深根据发行人发送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2022年1-6月,该《合作协议》项下发行人与镇江蓝深发生的交易金额为4,933.87万元。
(九)建设工程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建设工程合同情况如下:
发包商 | 承包商 | 合同名称 | 工程内容 | 合同金额(美元) | 合同工期 |
PEAK公司 | 越南七月星责任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OBSQUANGNAM-021120/H?KT-JS | 厂房,卫生间,垃圾房,车库,保卫室,道路,排雨水沟,排污水沟,地下池,照明电系统,办公室空调系统,监控系统,办公室电话,资料系统。 | 3,660,800.00 | 2020.11.9-2021.6.9【注】 |
注:合同双方于2021年3月26日签署《附录合同》(第PLHD-021120/H?KT-JS),对结算进度条款予以调整;因疫情原因,2021年6月1日签署《修订协议》(PL02-021120/H?KT-JS),对合同履行时间和进度条款予以调整,合同完工日期变更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月1日签署《修订协议》(PL03-021120/H?KT-JS),合同完工日期变更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3月15日签署《合同附录》(PL04-021120/H?KT-JS),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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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日期变更为2022年10月30日,合同金额变更为4,413,957.08美元。
(十)本次发行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与国金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由国金证券保荐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承销,发行人将按协议约定支付给国金证券保荐和承销费用。
经核查,除以上合同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
(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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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林明稳
林明稳 | 李宏庆 | 赵仁萍 |
孙荣奎
孙荣奎 | 李伯圣 |
全体监事:
全体监事:
胡明燕
胡明燕 | 周敏 | 徐伟 |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李宏庆
李宏庆 | 赵仁萍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4-10-4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 ||
丁峰 | 周刘桥 |
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 | |
付泽胜 |
保荐机构总经理:
保荐机构总经理: | |
姜文国 |
保荐机构董事长:
保荐机构董事长: | |
(法定代表人) | 冉云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4-10-40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4-10-403
发行人律师的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晏维
张晏维 | 方冰清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晏维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4-10-404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大华特字[2022]005536号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13859号、大华审字[2022]003045号、大华审字[2022]0017796号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2129号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4号、大华核字[2022]002165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2号、大华核字[2022]002166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7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3号、大华核字[2022]002164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6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551号、大华核字[2022]002163号、大华核字[2022]0011554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8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及大华核字[2021]0010027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姜纯友陈益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4-10-405
4-10-406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2]000137号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226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益平
周益平 | 王艳全 |
验资机构负责人:
验资机构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4-10-407
承担验资复核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大华特字[2022]000133号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10028号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姜纯友陈益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4-10-408
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朱淋云
朱淋云 | 谢立斌 |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小敏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4-10-409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审阅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1、发行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号电话:0514-87728185传真:0514-87736211联系人:赵仁萍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电话:021-68826801传真:
021-68826800
4-10-410
联系人:丁峰、周刘桥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