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东华科技 2022-112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要求,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6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096号《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决议公告》。同时,上述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投票委托。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系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增选2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增选宋世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增选张立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补选1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与陕煤集团2022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11-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上述第2项、第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除第3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第5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二十九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4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2022-098号《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100号《关于与陕煤集团2022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11-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108号《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补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以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东华科技章程修订案》等相关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应在2023年1月12日下午17:00点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公司A楼1607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3.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12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余伟胜、孙政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40;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 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增选2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为2人 | |||
1.01 | 增选宋世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增选张立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补选1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与陕煤集团2022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11-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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