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于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1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8元,共计募集资金64,280.58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 15,038.23 | 15,038.23 |
2 |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 11,498.97 | 11,498.97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8,500.00 | 8,500.00 |
合计 | 35,037.20 | 35,037.2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23,225.76万元。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5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6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公告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 15,038.23 | 15,038.23 | 15,168.18 |
2 |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 11,498.97 | 11,498.97 | 11,580.74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8,500.00 | 8,500.00 | 8,506.07 |
4 | 超募资金 | 23,225.76 | 23,225.76 | 6,960.03 |
合计 | 58,262.96 | 58,262.96 | 42,215.02 |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超过部分系利息收入。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6,9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未超过30%。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9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