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显盈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显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20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1.00万股,并于2021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7.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2,805,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176,173.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26.07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32,257,626.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15,038.2315,038.23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11,498.9711,498.97
补充营运资金8,500.008,500.00
合计35,037.2035,037.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万元,其中35,037.20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23,225.76万元,超募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5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公告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1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15,038.2315,038.2315,168.18
2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11,498.9711,498.9711,580.74
3补充营运资金8,500.008,500.008,506.07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公告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4超募资金23,225.7623,225.766,960.03
合计58,262.9658,262.9642,215.02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超过部分系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及原因

(一)增加投资的计划

根据目前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下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1,337.20万元,比原计划投资增加4800万元,本次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8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原计划投资金额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15,038.2315,038.2317,738.232,70017,738.23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11,498.9711,498.9713,598.972,10013,598.97
合计26,537.2026,537.2031,337.204,80031,337.20

(二)增加投资的原因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集资金对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及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增加投资额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建筑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成本等)逐年上涨,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建设工期有所延长,造成其他成本也增加较多。公司原计划的投资金额已于前期投入完毕,项目仍未达可使用状态,需要增加项目投资金额。因此公司拟对“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增加投资额2,700万元,对“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增加投资额2,100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后,两个项目投资金额分别增加至17,738.23万元和13,598.97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额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项目平稳、顺利实施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8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事项是根据该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额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朱文瑾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