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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3-005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恒泽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科技”)针对募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等额置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60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830,915.1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69,084.9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9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将于近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针对募投项目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等额置换,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或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或信用证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或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后,财务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 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上市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针对募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针对募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彩资源及子公司恒泽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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