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不适用,本案件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纠纷。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且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一、前期诉讼情况
公司子公司上海钰昌于2022年7月8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创投会”)因股权转让纠纷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6)。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沪0101民初14160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
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且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