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12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荣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因激励对象之一陈立尧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陈立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甄荣辉先生、董事梁敬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3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经营单位
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对应的回购数量为165,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3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5,600股。在履行完股东大会审议、通知债权人等程序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46,877.2684万股减至46,860.7084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877.268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860.7084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77.268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60.7084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77.268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60.708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召开时间为下午2: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