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15,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1%。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2,388,832股变更为712,373,832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3年1月10日
一、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2019年1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022年10月28日及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届满的15,000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公告所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债权申报期限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注销。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的股份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依法予以注销。鉴于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具体计划,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股份15,000股。
(三)本次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99852),该证券账户中存放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0股。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5,0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09,303 | 0 | 4,109,30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8,279,529 | -15,000 | 708,264,529 |
股份总数 | 712,388,832 | -15,000 | 712,373,832 |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