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二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