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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6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需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以自身日常经营为基础,结合未来市场发展规划,审慎评估了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最后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因此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钱娟萍(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

独立董事:

唐照波(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

独立董事:

杨 瑞(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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