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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并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并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并补选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李彩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选举公司副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陈艳女士、杨志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补选李彩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补选后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补选完成后,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李彩芬(召集人)、陈艳、杨志杰、邱良杰、王春、胡左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附件:

(一) 李彩芬女士简历

李彩芬,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在蛇口三洋LED厂、深圳蛇口开发科技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1996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名誉董事、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李彩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6,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1%,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彩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陈艳女士简历

陈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任职;2001年2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秘书、销售部经理、销售支持部副总监、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特别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轮值总裁。

陈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杨志杰先生简历

杨志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湖北荆襄化工集团子弟中学、湖北荆襄化工集团物资公司任职;2001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工程师、服务部经理、服务中

心主任、网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网电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轮值总裁。

杨志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志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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