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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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在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避;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独立运作均未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关联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祺 张复生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