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30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明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3年1月6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明电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明电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算(暨2023年1月9日),若再次触发“明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电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明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佩珂、孙文兵回避
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