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1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年12月7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门市思明区蜂巢3号房产之日止】以及保全费5000元;
四、驳回原告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海洋股份将针对本判决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海涛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财务重整人之一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本身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利盛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财务重整人之一兼股东;
财务重整人之一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事裁定,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定的义务,钧乾公司有权向海洋公司主张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因逾期履行而产生的损失。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五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蜂巢3号的土地(权证号:厦国用96字第265号)与房屋;
二、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30日内配合原告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蜂巢3号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厦国用96 字第265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三、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自2017年1月7日起,以月租金25.86元/平方米为标准, 按面积5115.51平方米,计算租金至2021年2月1日;自2021年2月2日起,以月租金34.42元/平方米为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每三年上浮10%),按面积5115.51平方米,计算租金至实际交付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蜂巢3号房产之日止】以及保全费5000元;
四、驳回原告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损失诉讼费等合计72848.00元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提起上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因疫情影响,本公告没有第一时间整理发出,深表歉意。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闽02民初2971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