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为“良好”,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950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8,233,546股变更为348,207,59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8,233,546元变更为人民币348,207,59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233,546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207,596元。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8,233,546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8,207,596股,均为普通股。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