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田汽车”、“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9日对福田汽车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刘宁、程洋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9日现场检查人员:刘宁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福田汽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福田汽车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根据对福田汽车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福田汽车控股股东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经查阅福田汽车关联交易制度文件,查阅福田汽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并与福田汽车人员访谈确认,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同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现场检查之日,福田汽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以及与公司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财务报告,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经营管理状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我
国商用车市场整体表现低迷。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1-11月我国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92.7万辆和30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2.1%。2022年1-11月,福田汽车汽车产品销量合计42.4万辆,同比下降30.77%,产量合计39.3万辆,同比下降33.10%。福田汽车产品产销量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福田汽车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一创投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福田汽车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一创投行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福田汽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和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宁 程 洋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