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乐创技术: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零二三年一月

3-2-1

声 明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2-2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 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4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 5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 7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6

第三节 本次上市的保荐情况 ...... 17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 17

二、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 17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8

四、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19

第四节 对本次上市的推荐意见 ...... 20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 20

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发行上市的核查意见 ...... 20

三、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 23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 23

3-2-3

释 义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乐创技术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保荐分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
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天元律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保荐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3-2-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75742723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钧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8日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一号大一孵化园8栋B座
电话028-85149977
传真028-85187774
联系人李世杰
电子信箱lishijie@leetro.com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及相关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点胶控制系统、通用运动控制器及驱动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国内新兴智能制造装备厂商提供稳定、高效的运动控制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点胶工艺类控制领域,形成了以点胶控制系统为核心的运动控制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点胶控制系统、通用运动控制器及驱动器。公司下游客户多为点胶机、锡膏印刷机、自动光学检测设备、贴装机、插件机等设备厂商,其终端领域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玩具饰品、包装业、汽车电子、新能源制造及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业。

公司长期从事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实力。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国家专利共67项,其中发明专

3-2-5

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并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3项。公司先后承担或参与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智能服务)”、“智能交流伺服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四关节码垛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基于中控多机互联多任务六轴机械控制系统的点胶机的产业化”等四川省重大科技项目,并先后被四川省经信委认定为“四川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被成都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物联网接口的高性能激光切割雕刻嵌入式控制器”被成都市人民政府评为“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凭借在运动控制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对应用行业工艺技术的垂直整合,公司主导产品点胶控制系统已在细分市场中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并与卓兆点胶、昆山鸿仕达、东莞纳声、海目星、世椿智能、立讯机器人、上海盛普等国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一)核心技术情况

行业通用技术具有基础性和易获得性,而这种通用技术无法满足客户对设备和工艺的各种层次、不同方向的需求。发行人核心技术主要是在行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结合电子产品制造领域工艺特点以及对行业技术发展的前瞻性研究,通过利用自身技术基础和各项条件,并与下游客户需求深度融合而形成的,具备一定的独特性和突破点,属于发行人特有技术,而非行业通用技术。

1、点胶控制系统

公司重视新工艺的深入开发与横向拓展,如面对多轴联动精密点胶应用时,针对用户编程效率低、点胶精度差的问题,开发了基于工艺描述的柔性编程技术、摇篮式五轴点胶机机构标定非线性优化技术、基于旋转点胶装置的视觉定位纠偏技术以及高速运动中的飞拍、测高、点胶组合控制技术等,提升了设备的加工精度和用户的编程效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11项具有一定独特性或突破点的核心技术,其中4项核心技术累计已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和2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3-2-6

序号技术名称对应主要专利/软件著作权
1基于旋转点胶装置的视觉定位纠偏方法ZL201911059156.6(发明专利)
2点胶涂胶设备圆弧过度轨迹速度规划方法ZL201310385688.5(发明专利)
3指令高速传输技术2021SR0618361(软件著作权)
4螺距补偿和反向间隙补偿技术2021SR0618361(软件著作权)

其余7项核心技术主要用于提升控制精度及操作便捷性,并已批量生产应用于点胶控制系统中,其独特性和突破点主要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独特性和突破点
1摇篮式5轴点胶机机械标定非线性优化借助机器视觉建立工业相机与5个机械轴的坐标转换模型,通过反复迭代非线性优化转换模型,最终达到定位精度要求。
2面向轨迹的空间特征的5轴联动加速度智能优化将5轴运动转换为虚拟轴运动,对虚拟轴进行速度规划,保证虚拟轴连续微段速度变化可控
3一种基于二维视觉图像高鲁棒性的高度测量技术借助单束激光在相机视场中的位置变化转换为零件的高度变化
4基于空间矢量位置比较输出的胶量控制技术4轴以上点胶机机械轴插补位移与胶头与零件的相对位移不一致,需以胶头与零件的相对位移进行位置比较输出,实现四轴以上点胶机机械轴的精确同步
5多阀同步异动控制技术通过双阀标定测量出2个X轴和2个Y轴的平行度,并将2个X轴和2个Y轴的脉冲当量转化为统一的量纲
6高速运动中的飞拍、测高、点胶组合控制技术结合工业相机的硬触发模式,利用运动控制器位置比较输出功能和不同飞行速度下I/O输出延时技术实现精准拍照
7基于工艺描述的柔性编程技术柔性编程输出的控制指令序列可用于输入口状态变化后响应,可作为示教元素插入到点胶任务中,可作为点胶任务的结束动作,可用于胶阀清洗

2、通用运动控制器

目前,行业内主要根据可靠性、实时性及控制精度来衡量运动控制器的技术水平。发行人通过研发EtherCAT总线通讯技术,提升了多轴运动控制的实时性、可扩展性。此外,公司面向电子制造设备的运动控制需求,通过整合行业加工工艺,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可靠性及控制精度。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6项具有一定独特性或突破点的核心技术,该等技术目前累计已获得了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对应主要专利/软件著作权
1T形/S形速度规划算法ZL201210334913.8(发明专利) ZL201410086886.6(发明专利)

3-2-7

2017SR685648(软件著作权)
2轨迹运动前瞻处理技术ZL201310739779.4(发明专利) 2017SR685648(软件著作权) 2021SR0618361(软件著作权)
3动态变速变位置技术2017SR699132(软件著作权) 2021SR0618361(软件著作权)
4掉电检测及断点保存技术2021SR0618361软件著作权) 2021SR0291568(软件著作权) 2021SR0291569(软件著作权)
5多维运动位置比较输出控制技术2021SR0618361(软件著作权)
6EtherCAT总线通讯技术ZL201821517030.X等4项实用新型专利及2021SR0291568(软件著作权)

3、伺服驱动器

公司基于提高驱动系统稳健性和动态特性的目的,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4项具有一定独特性或突破点的核心技术,该等技术目前累计已获得了1项发明专利和1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对应主要专利/软件著作权
1滤波参数自适应调制技术2018SR216081(软件著作权)
2磁链估计技术2018SR216081(软件著作权)
3振动抑制技术2018SR216081(软件著作权)
4闭环参数自整定技术ZL201610063580.8(发明专利) 2018SR216081(软件著作权)

(二)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产品包括点胶控制系统、通用运动控制器、驱动器等,其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4,866.058,900.815,979.825,100.93
营业收入5,115.1010,251.307,363.946,112.84
占比95.13%86.83%81.20%83.45%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129,483,816.29134,301,127.58101,337,871.1082,053,528.83
股东权益合计(元)104,903,752.58104,324,151.2376,500,680.6063,876,303.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104,903,752.58104,324,151.2376,500,680.6063,876,303.20

3-2-8

每股净资产(元/股)4.034.012.942.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034.012.942.46
资产负债率(合并)18.98%22.32%24.51%22.1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0.94%24.12%24.20%20.70%
营业收入(元)51,150,959.35102,512,980.0673,639,360.9861,128,355.76
毛利率(%)71.44%64.83%57.88%57.16%
净利润(元)16,179,601.3533,144,114.9115,754,377.4011,019,26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6,179,601.3533,144,114.9115,754,377.4011,019,263.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5,595,548.6932,077,078.5214,724,695.397,473,52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5,595,548.6932,077,078.5214,724,695.397,473,524.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19,566,030.9838,745,189.4119,329,911.2613,994,188.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7%36.66%22.45%18.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4.91%35.48%20.98%12.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1.270.61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1.270.610.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24,416.6917,800,786.4017,868,762.3016,949,113.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90.680.690.6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87%16.56%16.89%18.20%
应收账款周转率2.218.116.034.96
存货周转率0.401.302.011.73
流动比率5.934.624.134.41
速动比率4.053.143.293.6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工业运动控制行业具有典型的技术与人才密集型特征,核心技术和人才团队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技术人员的稳定及核心技术的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目前公司已在工业运动控制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且不断研发创新,虽然公司通过规范研发过程、健全保密

3-2-9

制度、申请相关专利等方式保护核心技术,同时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奖励机制等措施提升内部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但仍不能排除因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或技术泄密可能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国内新兴智能制造装备厂商提供稳定、高效的运动控制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深耕点胶工艺类控制领域,形成了以点胶控制系统为核心的运动控制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点胶控制系统、通用运动控制器及驱动器。公司下游客户多为点胶机、锡膏印刷机、自动光学检测设备、贴装机、插件机等设备厂商,其终端领域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玩具饰品、包装业、汽车电子、新能源制造及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业。

公司客户对公司的需求主要受下游相关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近年来,随着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同时,在智能制造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兴制造需求快速增加以及国产替代等背景下,市场对智能装备自动化设备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应的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的需求相应持续增长。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走弱,相关下游行业增长不及预期,导致生产商对设备的扩充和更新需求放缓,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112.84万元、7,363.94万元、10,251.30万元和5,115.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101.93万元、1,575.44万元、3,314.41万元和1,617.96万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持续增长,2022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4.40%和14.31%,公司行业市场规模的变化、产品更新换代、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变化等因素均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发生波动。如果电子制造设备等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培育和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面临波动、公司业绩不能保持快速增长的风险。

3-2-10

(四)重要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芯片、电子元器件及结构件,合计占总采购额38.57%、51.87%、71.33%和66.25%。其中,芯片采购占比为20.32%、

26.39%、40.53%和30.09%。

受202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爆发的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及近年来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主要集成电路制造生产商均出现产能紧张的情况,芯片等关键物料供需失衡,导致公司芯片类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采购成本上升。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芯片价格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增加141.71万元和14.92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3.90%和0.82%。

虽然公司已对芯片等关键核心器件进行了提前备货,同时逐步推进芯片的国产化替代,但芯片国产替代仍需一定时间,如果短期进口芯片供应不足或者芯片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会给公司核心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五)“新冠疫情”引发的经营风险

自2020年初,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有关部门采取企业停工停产、延期复工、减少人员聚集、交通管制等措施,各行业均因疫情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疫情的持续反复亦会对公司原材料供应、产品运输、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及市场需求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国内疫情仍处于持续反复状态。疫情防控形势依旧复杂严峻,若未来疫情进一步持续、反复甚至加剧,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的风险

智能制造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国产化替代将是长期发展趋势,作为智能制造装备的大脑、工业控制的核心,工业运动控制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我国工业运动控制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外资品牌仍在高速、精密等运动控制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内资品牌在技术实力、产品可靠性、经营规模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内资品牌企业目前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方面行业内重点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一些规模偏小、技术力量薄弱的小型企业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经济效益不高、发展滞缓。

3-2-11

发行人长期从事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已在点胶控制系统细分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受限于人力和资源规模,与国内优质企业及国外知名厂商相比,发行人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等在高端工业领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且从业务规模角度,公司经营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

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已积累的自身优势,抓住有利时机增强资金实力,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成本控制、人才引进、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持续投入,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升级和向新领域拓展,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行人则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七)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不能持续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公司亦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此外,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等税收政策优惠。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97%、26.52%、20.53%和12.35%。除上述税收优惠外,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19%、6.72%、3.76%和1.50%。

若未来公司因自身原因或政策变动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或政府补助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在手订单金额较少的风险

发行人客户下订单通常具有批次多、周期短的特点,发行人供货周期在1周左右,由此导致报告期末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较少。为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订单需要,发行人主要采用备货式生产模式。在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若短期内新签订单金额少、市场开拓未及预期、行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等,将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部分客户自主开发点胶控制系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点胶控制系统产品在3C等领域中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该领域中不少较早进入的设备厂商拥有自主开发能力,而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第三方独立开发点胶控制系统的专业厂商较少,国内点胶控制系统市场尚处于产

3-2-12

业链进一步细化分工的发展阶段。

目前,部分客户除向发行人直接采购点胶控制系统外,还自主开发点胶控制系统。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强研究开发,不断推动产品技术迭代升级,则可能导致产品性能不能满足客户新产品、新工艺的需求,进而客户选择自行开发,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十)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点胶控制系统、通用运动控制器、驱动器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设备,其中部分客户的设备应用于苹果公司及其EMS厂商相关电子产品的组装、FATP、SMT等环节的点胶、涂覆作业以及生产质量检测等。

报告期内,按照产品终端应用领域是否为苹果产业链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终端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苹果产业链2,206.4743.54%2,834.8027.84%1,041.2814.45%523.568.64%
非苹果产业链2,861.4456.46%7,348.2272.16%6,166.9185.55%5,536.0591.36%
合计5,067.91100.00%10,183.02100.00%7,208.19100.00%6,059.61100.00%

注:苹果产业链收入系根据发行人主要客户提供的苹果产业链收入占比以及发行人对相应客户的收入金额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终来源于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4%、14.45%、27.84%和43.54%,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公司与苹果产业链供应商合作逐步加深,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一定的依赖风险。若未来公司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产业链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或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出现较大下滑,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十一)2022年度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14.40%和14.31%,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总体放缓;二是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2022年2-3月,深圳地区因疫情采取了相关封控措施,2022年4-6月,上海地区也因疫情实施了较长时间的封控管理,上述防疫措施使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经营、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发行人对上述区域部分客户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此外,由于发行人规模较

3-2-13

小且资源投入较为分散,为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公司聚焦点胶控制系统产品,战略性削减对激光控制系统、围字机控制系统、电动缸贸易等业务的投入,使得相应的其他产品收入降幅较大。

2022年第三季度,除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总体放缓、疫情反复及公司战略性调整非核心产品业务影响外,发行人所在地成都2022年8月因高温干旱实施短时限电,2022年9月因突发疫情又实施较长时间的静默,使得公司第三季度生产经营和销售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发行人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度依然存在下滑,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2022年度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二)对主要客户卓兆点胶依赖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发行人对卓兆点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0.87万元、1,876.76万元和1,845.4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18%、

18.31%和36.08%,发行人对卓兆点胶的销售收入较大,销售占比逐年增长。根据对卓兆点胶的访谈,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发行人向卓兆点胶销售的点胶控制系统和通用运动控制器占卓兆点胶同类商品采购额的比例分别约为30%、80%和90%,发行人向卓兆点胶销售的伺服驱动器占卓兆点胶同类商品采购额的比例分别约为30%、60%和90%,占比较大且呈逐年上升态势。卓兆点胶持有发行人3.85%的股权,为规范与其业务往来,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管理。

基于对公司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认可,目前双方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卓兆点胶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卓兆点胶的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导致公司向卓兆点胶的供货比例大幅下降,或卓兆点胶未来自主开发点胶控制系统而不再采购公司产品,以及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与卓兆点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卓兆点胶向苹果公司及其EMS厂商、设备集成商的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比例约为90%,若未来苹果产业链对卓兆点胶的产品需求出现大幅下滑,或卓兆点胶无法在苹果产业链中持续保持优势而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卓兆点胶出现违反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或保密要求的行为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维持与苹

3-2-14

果产业链公司的稳定合作关系,卓兆点胶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进而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风险

公司曾存在股权代持、会计差错更正、第三方回款、个人卡代收代付款、进口商品时税则号申报有误等公司治理及内控不规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规范完毕。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控体系的正常运行是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转的基础,是控制经营管理中各种风险的前提。若未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持续有效执行,或内控体系无法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而及时完善,将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十四)募投项目达产后收入增长不达预期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应用研发,增强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产品FA装配核心工序投入,预计该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可新增点胶控制系统产品8,200套、通用运动控制器产品9,200套、伺服驱动器产品14,850套,预计新增产能与发行人现有销量规模比较如下:

单位:套

产品类型完全达产后年新增产能2021年销量新增产能/2021年销量
点胶控制系统8,20014,8610.55
通用运动控制器9,20010,5650.87
伺服驱动器14,85014,4201.03
合计32,25039,8460.81

受场地购置与装修、设备购置和安装、设备试运行、市场开拓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启动至完全建成需要一定的过程,且本次募投项目在房屋购置、设备及软件方面投入的金额较高,在项目建成以后,公司还将新增一定的折旧与摊销金额。

因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总体放缓、疫情反复、公司战略性调整非核心产品业务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2022年度业绩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虽然本项目新增产能规模适当,若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不能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收益不能覆盖相关的成本费用,则公司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收入增

3-2-15

长不达预期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3-2-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9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03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5%(即不超过135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发行方式
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底价为12.80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15.47%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律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相关规定办理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共计【】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股票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万元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注:上述发行底价已经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17

第三节 本次上市的保荐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姓 名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代敬亮具有15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或参与了齐峰股份(002521)IPO、江苏旷达(002516)IPO、精锻科技(300258)IPO、康普顿(603798)IPO、正强股份(301119)IPO、东南网架(002135)非公开发行、帝王洁具(002798)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阎华通具有15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现场负责或参与完成莱美药业(300006)IPO、博世科(300422)IPO、华荣股份(603855)IPO、华发股份(600325)配股、升达林业(002259)非公开发行、莱美药业(300006)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2016年、2021年)、博世科(300422)非公开发行及公开增发等多家公司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本次证券上市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徐俊:具有5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了正强股份(301119)IPO项目。

2、其他项目组成员

杨利国、韩芳、何楠桢、储彦炯

二、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1、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国金佐誉志道(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3.46%股权,国金证券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系国金佐誉志道(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国金佐誉志道(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份额。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3-2-18

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形。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5、除上述说明外,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情况。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内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底稿支持。

(二)相关承诺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3-2-19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保荐代表人代敬亮、阎华通

3-2-20

第四节 对本次上市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乐创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发行上市的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3、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3-2-21

条第(二)项的规定。

4、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5、最近三年内,发行人依法规范经营,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一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及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于2014年1月24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于2022年5月23日调入创新层,发行人目前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具体详见本上市保荐书“第四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之“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核查意见”之“(二)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3、发行人2021年末净资产为10,432.42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六)项的规定。

6、发行人的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21年度发行人净利润(扣除

3-2-22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为3,207.71万元,不低于2,500万元,且2020年度、2021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20.98%和35.48%,平均不低于8%,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2.1.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的规定。

7、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第(一)项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确认的调查表,并经本保荐机构查询检索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等公开网站,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的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第(二)项的规定。

9、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4 条第(三)项的规定。

10、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消除的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第(四)项的规定。

11、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均按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第(五)项的规定。

12、发行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第(六)项的规定。

13、发行人无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2.1.5条的规定。

3-2-23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经发行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其他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在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后,本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间为发行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保荐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发布风险揭示公告;

(三)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

1、对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控制权稳定的风险事项发表意见;

2、对发行人发生的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显失公允、违规对外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现场核查;

3、就发行人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重大事项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四)督促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五)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体资格及条件。国金证券愿意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保荐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2-24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3-2-25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年 月 日
徐 俊
保 荐 代 表 人:年 月 日
代敬亮
年 月 日
阎华通
内 核 负 责 人: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年 月 日
廖卫平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