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持股降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宝顶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 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宝顶赢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36%。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宝顶赢持有公司股份339,900股,其一致行动人赣州超逸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股,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权益变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赣州超逸
名称 |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2-49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认缴资本 | 3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2MA35M27T44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09日 |
合伙期限 | 2036年12月08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宝顶赢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38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认缴资本 | 2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4GQ33G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7年02月21日 |
合伙期限 | 2037年02月20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宝顶赢 | 集中竞价 | 2022.11.2-2023.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000 | 0.7411 |
大宗交易 | 2023.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100 | 0.3825 | |
合计 | 764,100 | 1.1236 |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赣州超逸 | 合计持有股份 | 3,060,000 | 4.5000 | 3,060,000 | 4.5000 |
其中:无限售 | 3,060,000 | 4.5000 | 3,060,000 | 4.5000 |
条件股份 | |||||
宁波宝顶赢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4,000 | 1.6235 | 339,900 | 0.4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4,000 | 1.6235 | 339,900 | 0.4999 | |
合计 | 4,164,000 | 6.1235 | 3,399,900 | 4.9999 |
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
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
(三)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超逸及宁波宝顶赢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赣州超逸及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