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药辅”)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银行 | 期限 | 备注 | 担保金额 (万元) |
人福医药 | 葛店药辅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 | 1年 | 新增授信 | ?1,000.00 |
鉴于葛店药辅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追加2022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人福”)、人福医药宜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宜昌”)、湖北人福桦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桦升”)、人福医药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荆门”)、人福医药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襄阳”)、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贝龙”)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银行 | 期限 | 备注 | 担保金额 (万元) |
人福医药 | 宜昌人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1年 | 替换过往18,000万元授信 | ?18,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 1年 | 替换过往10,000万元授信 | ?1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 1年 | 替换过往5,000万元授信 | ?5,000.00 | ||
武汉人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1年 | 新增授信 | ?4,000.00 | |
人福宜昌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葛洲坝支行 | 1年 | 替换过往2,500万元授信 | ?3,000.00 | |
人福桦升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 | 1年 | 新增授信 | ?2,000.00 | |
人福荆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1年 | 替换过往4,000万元授信 | ?1,500.00 | |
人福襄阳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 1年 | 替换过往1,000万元授信 | ?1,000.00 | |
广州贝龙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年 | 新增授信 | ?1,000.00 | |
上述担保额合计 | ?45,500.00 |
鉴于上述被担保方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方同意相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