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聘任的立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综合评估,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1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少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工作,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南风股份(300004)、科力远(600478)。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相关技术咨询业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安博通(688168)。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田书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技术咨询业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南风股份(300004)。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计算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立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综合评估,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原聘任、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所、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允许中兴华所同立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
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原聘任的立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综合评估,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原聘任的立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综合评估,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
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