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李忠先生、财务总监陈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分别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忠先生、陈波先生、司景喆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4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李忠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 12.55元至13.00元 | 12.70 | 30,000 | 0.007 |
陈波 | 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 | 11.50元至13.00元 | 12.54 | 30,000 | 0.007 | ||
司景喆 | 2022年7月20日 | 11.75元 | 11.75 | 1,000 | 0.000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忠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640 | 0.042 | 155,640 | 0.035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410 | 0.010 | 16,410 | 0.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9,230 | 0.031 | 139,230 | 0.031 | |
陈波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640 | 0.042 | 155,640 | 0.035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410 | 0.010 | 16,410 | 0.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9,230 | 0.031 | 139,230 | 0.031 | |
司景喆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640 | 0.042 | 184,640 | 0.042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410 | 0.010 | 45,410 | 0.01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9,230 | 0.031 | 139,230 | 0.031 |
注:若上表部分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
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上述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李忠先生、陈波先生及司景喆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