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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410

二O二三年一月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13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3日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议程(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13:30)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3、主持人宣读现场计票监票办法,选举计票监票人员

4、审议议案,并请股东提问

5、股东投票表决

6、统计表决结果

7、宣布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9、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3、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2)。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更好的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设立、实施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所及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及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等;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计划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或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解锁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对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确定与变更作出决定;

6、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全部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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